我清晰的記得,陳小航是坐在我的右手邊的。


    而我的左手邊,就是那個前邊提到過的,替我“吃掉”了整整五根南山冰棍的王洋。


    我坐在陳小航和王洋的中間。


    有一個詞叫“天生情種”。


    那年我剛過五周歲不久,小學一年級,就第一次有了喜歡的人。


    而且我還記住了她的名字。


    但這並不能說明我癡情,隻能說明我是一個記性好的渣男。


    我記得她的頭發很長,在她的腦袋兩側,還有兩條被折成了橢圓形的辮子。


    即便是被折成了橢圓形,當那兩條辮子垂下來的時候,還是可以夠得到她的肩膀。


    我很期待,每次有人在她的右邊叫她的名字的時候。因為她向右側轉頭的時候,會將她的辮子甩起來,打在我的肩上或臉上。


    那感覺癢癢的,很舒服。


    第一次被她的辮子打到的時候,我連頭皮都是麻的。


    她的校服裏邊,總是會穿著一件粉紅色的小衫。


    她笑的時候,還會有兩個淺淺的酒窩。


    她的眼睛很小,單眼皮。


    她那長長的劉海,落下來剛好會搭在她的眼皮上,這讓她看起來很迷人。


    是的,那個時候我就知道迷人這個詞了。


    這也確實就是我當時的想法。


    但那並不是我喜歡她的原因。


    事實上,我已經忘了我為什麽會喜歡她了。


    好像就隻是因為,從我記事起,她恰巧是第一個,除了我的家人外,跟我有過近距離接觸的女生。


    說是近,也不過隻是一個同桌該有的距離而已。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任何一句我和她之間有過的對白。


    我說過,我的記性很好。


    卻竟然沒能記住,我與我第一個喜歡的女生之間的對白。


    那隻能證明,我們兩個可能都沒有說過話。


    而且,這個推論極有可能是真的。


    因為一直到現在也是,我一旦發自內心的去喜歡一個女生,就會失去了與她說話的勇氣。


    在我喜歡她的日子裏,我應該隻是經常偷偷地看著她而已。


    而當她主動跟我說話的時候,我應該會像個傻子一樣,呆呆的沒有迴應。


    次數多了,她應該就再也不會主動和我說話了吧。


    但是這並不耽誤我偷偷地看她,偷偷地喜歡她。


    我認為,我們班的“天生情種”應該是有很多的。


    因為我能叫的出名字的三個男生裏,就有兩個和我一樣,是在小學一年級,就知道了去喜歡一個人的。


    一個是艾雷,還有一個是房柱。


    至於王洋,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喜歡的人。


    我可以確定的是,我幾乎沒怎麽和王洋說過話。


    我甚至根本記不住他的樣子。


    如果不是因為那五根南山冰棍,我可能都忘記了還有這樣一個人的存在。


    因為我的注意力全在我的右手邊,我的眼神、我的心,都在陳小航那裏。


    左邊的王洋?誰在乎呢……


    我在這裏再次提到他,隻是為了證明我的推論。


    從概率上講,在我上小學一年級時,我們班級裏的男生,是“天生情種”的比例,不會低於75%。


    如果王洋也有喜歡的人的話,那這個概率就是百分之百。


    從這一點來看,我並沒有什麽特殊的。


    嚴格上來講,艾雷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不管後來的日子裏,他對我怎麽樣。他都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我們曾經一起走過一段很長的路。


    我說的很長,不是指時間上。而單純說的是路程上的長。


    因為我們放學迴家時,是同路的。


    我記得那是一個下午,我們最後兩節課不上。


    學校應該是提前一天就通知了的,可是我忘記了將這件事情告訴給家裏人了。


    說是家裏人,其實就是我的爺爺。


    我的媽媽早上上班的時候,送我上學。


    而我的爺爺,則是每天接我放學的那一個。


    因為事先沒有告訴家裏,而那個時候家裏也沒有電話,手機更是許久以後才會出現的東西。


    所以那天提前放學後,我便隻能在學校的門口徘徊。


    其實我早就記住了迴家的路該怎麽走。


    我說過,我很聰明。


    但是我怕我的爺爺會提前來接我,那樣我們就會錯開。


    這個時候,艾雷看見了我。“怎麽還不走?”


    我沒有說話。


    其實我是在想,要怎麽迴答才能讓自己顯得有麵子。


    因為我知道,他一直都是自己走迴家的。


    在爺爺接我放學迴家的路上,我曾經遇到過他很多次。


    他都是自己一個人走,或者跟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小夥伴,邊玩邊走。


    我很想加入進去,我覺得和小夥伴們一起自己走著迴家,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而且,那看起來很自由。


    但是,我不敢跟家裏人提出這樣的要求。


    因為記憶中,我提出的要求從來就沒有被同意過。


    如果我說我是在等我的爺爺來接我的話,我怕他會覺得我不勇敢。


    這個時候,他對我提出了邀請:“走呀,一起走!咱倆順路。”


    “行!”


    我答應的很痛快,而我也沒有理由拒絕。


    因為我真的很想有個伴。


    一路上我們應該是說了很多話,但是我已經不記得都說過什麽了。


    其實我倆並不能一起走完全程,我們總是會在一個岔路口分開,他向左拐,徑直走,再穿過一片百米見方的田地後,就到家了。


    而我需要繼續沿著那條路走下去。


    我倆分開之後,還有一半的路,我是需要自己走完的。


    那天我迴家之後,爺爺正在和麵,晚上的主食是蒸饅頭。


    我清楚的記得,爺爺看見我時,那驚喜的神情。


    他快速的看了一眼牆上的老鍾表。


    驚的是我怎麽這麽早就迴來了。


    “你自己走迴來的啊?”


    他喜的是,他的大孫子長大了,放學可以不用人接了。


    “是,我們今天放學早,我就自己迴來了。”


    “哎呀!我大孫子可真厲害!那麽遠的路也能記得住。”


    他誇了我,我很開心。


    但我表現的卻很不以為然。“其實我早就記住迴家的路了。以後你不用接我了,放學我自己走迴來!”


    就這樣,我倆愉快地達成了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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