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聽我這樣說完後,媽媽卻表現的很開心。


    我知道,她又把我當成,是她那一夥兒的人了。


    在這之後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這段對話,還成為了媽媽可以不斷地,去跟親朋好友們炫耀的資本。


    在每個聚會的場合,媽媽總會在和大家聊天的時候,突然把我叫過去,當著眾人的麵,大聲地問道:“天涯,你長大了要當什麽?”


    每當她這麽問的時候,我就知道,又到了我的表演時間了。


    這已經成為了,每次她與我同在的聚會,必不可少的一個節目。


    於是我便乖乖地迴答道:“當警察。”


    我每次迴答完,她都會佯裝好奇地問道:“當警察幹啥呀?”


    這個時候,我便會提高聲音說道:“抓我爸!”


    然後媽媽就會笑著對眾人說道:“你們看吧,連孩子都要抓他爸。你們說他能是個好人嗎?”


    眾人也會紛紛點頭附和道:“對,孩子說的都是心裏話。”臨了還會加上那句:“小孩子是不會撒謊的。”


    我忽然覺得,這些大人們真的好愚蠢啊!


    我不會撒謊的話,是怎麽從我爸爸的腰帶下,拯救自己的啊?


    而且我明明剛剛就在騙人啊!


    我其實真的,好想大聲地告訴他們說,我已經不想抓我的爸爸了!


    但我最終還是沒有說,並且樂此不疲地,重複著這樣的表演。


    隻要媽媽開心就好了,我的真實想法是怎樣的,又有誰會去在乎呢?


    漸漸的,我愛上了說謊的感覺。


    或者說,我愛上了說謊後的結果。


    因為,我發現當我試圖做真實的自己時,大人們都不會開心。


    而每當我偽裝成他們想要的樣子時,我都會得到獎賞。


    似乎就是從那時起,我開始排斥真實的自己。


    我覺得我的真實想法,可能都是錯的。


    因為真實的自己,總是讓人反感並且厭惡的。


    我開始主動地拾起一個又一個麵具,並把他們全部都戴在自己的臉上。


    如果我的欺騙,可以讓身邊的人開心,那我就做一個騙子好了。


    既然我的謊言,可以使人產生幸福的感覺,那我很樂意,去為你們變成一個全能的織夢者。


    隻因我受夠了吵鬧的人生,我害怕爭執的環境,於是我開始不斷地妥協。


    妥協,不代表軟弱。


    事實上,自從我開始主動地去變成一個騙子後,我變得越來越勇敢了。


    我開始不斷地去實現自己的每個想法,不擇手段地達成我的每個目標。


    事後,我隻需要編織出一個完美地謊言就好了。


    雖然一開始的時候,我的謊言總是會被揭穿,並且每次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但那隻會磨礪我的邏輯能力,最終使我的每個謊言都可以天衣無縫。


    因為從小我就發現了,人們都是愚蠢的。


    我第一次主動說謊,還是在那個我挨過揍的房子。


    同樣是為了我那個並沒有真正實現的夢想,那袋十二色的,價值一塊二毛錢的水彩筆。


    那是一個早晨,剛在爺爺那屋吃過飯的我,在一旁等待媽媽洗漱完畢,然後送我去上學。


    等待的過程中,我如以往那般,四下胡亂打量著,消磨著時間。


    突然,我發現在屋子門口的立櫃上,有一個糖盒。


    糖盒的裏邊,躺著好多好多鋼蹦。


    多數都是一分、五分的,還有幾個一毛的。


    自從那次一口氣“花光”了十一塊七毛錢之後,我就對錢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那種動動嘴就可以實現夢想的感覺,實在是太爽了!


    凡是有錢的地方,就一定會有我垂涎三尺的眼。


    我開始努力盤算著,怎樣才能在不驚動媽媽的前提下,將那糖盒裏的錢據為己有。


    但我很快便放棄了。


    因為糖盒是鐵質的,鋼蹦也是金屬的。畢竟我不是影視劇裏的神偷,不可能在拿起鋼蹦的時候,不弄出聲響。


    就在這時,我又發現了糖盒底下,竟然壓著一張麵額為一塊錢的紙幣!


    在一塊錢的上邊,還有一張麵額為一毛的紙幣。


    這時我看見的就已經不是錢了,是那套一塊二毛錢的水彩筆!


    我可太想擁有那套水彩筆了!


    雖然還差了一毛錢,但那根本難不住我。


    我必須先搞到這一塊一毛錢,再去想辦法解決那一毛錢的事!


    我迅速地偵查了一圈環境。


    媽媽在背對著我洗著臉。


    這很好。


    我又看了一眼表,距離她通常出門送我的時間,還剩十分鍾。


    我估算了一下自己瘋跑起來的腳力,這很足夠。


    我想了想,最適合買水彩筆的那個小賣店的具體位置,並在心中快速地演習了一遍,我拿起錢跑過去,買完水彩筆,再跑迴來的過程。


    沒問題,我很有自信。


    我又瞄了一眼表,時間過的很慢。


    好像才過去了幾秒鍾而已。


    當我再次確定,媽媽仍在認真的進行著洗臉的動作後,我果斷地將手按在了那一塊一毛錢上。


    我輕輕地,輕輕地,一點一點地將它神不知鬼不覺地抽了出來,緊緊地攥在了手裏。


    我又看了一眼媽媽的方向,感覺自己的心已經快要跳出來了!


    與我心跳的速度比起來,媽媽的動作就好像是靜止的。


    我故作鎮定地退到了走廊上,躡手躡腳地走到了大門口。


    那個小小的走廊,在那一刻突然變得很長!


    花了有十幾秒的時間,我終於走到了大門口。


    我悄悄地將門打開出一條足夠我擠出去的縫,緩緩地將自己瘦小的身軀穿了過去。


    成功後的我,沒有絲毫猶豫,飛也似地奔跑了起來。


    水彩筆!


    我的夢想!


    等著我!


    我來了!


    我一直覺得,我有著強大的短跑天賦。


    那段平時要走上十分鍾的路,我大概隻用了不到兩分鍾就跑到了。


    這個小賣店,並不是離家最近的那一個。


    事實上,這是一個我的家人幾乎都沒有來過的小賣店。


    我之所以選擇這裏,而不是離家近的那一個,是因為近的那個實在是太熟悉了。


    那個小賣店的老板娘,認識我家裏的所有人。


    當然,她也認識我。


    我不可能愚蠢到,要去一個會被認出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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