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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長卿抬手拍了拍珊莎的肩頭,以示安慰。“米埃爾大叔是想保護你,或者想幫你找到破解改造基因的方法。你的改造基因很隱蔽,也很特別,是在胚胎時期在母體內生成的,可能會有破解的方法。他效忠研究所,也許就是為了這個,你不要埋怨他。”
“再說了,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燈下黑。像你這樣在母體內完成基因改造的案例很難找。鐸納跟我說過,母體改造沒有成功的臨床案例,至今還停留在理論階段。出於人道主義,她曾幾次放棄申請胎兒改造的誌願者。”
“研究所那些人,未必能像鐸納一樣。他們知道你是胎兒期做成的狼人,肯定不會放過你,否則也不會有貝羅塔替你去死的那一檔子事情。米埃爾倒是聰明,混跡研究所幾十年,還能裝瘋賣傻將你身份掩飾過去。”
“要不是他手臂折斷時都那麽冷靜,我會真以為他精神失常的。”
珊莎抬頭望向窗外碧藍的天,極力想把眼淚忍迴去,但是沒忍住。她不想讓人看見,將循環風出風口調過來對準臉頰,想讓它自然風幹。
那麽多年的重重心事說出來,她終於卸了鎧甲似的,說話都風輕雲淡的,“他不是裝瘋賣傻,是真有精神分裂症。我媽媽認識他的時候,他就半瘋不癲的。那時候已經確診了,重度精神分裂症。唉……”她重重地歎了口氣,將這事兒翻篇過去。“你別說我米埃爾叔叔裝瘋賣傻好嗎?你怎麽知道我是胚胎時期做成的狼人,莫非你一直在裝睡?”
等腮邊眼淚風幹,珊莎終於轉身過來,看奸詐小人的眼神看向步長卿。
步長卿嗤聲一笑,看奸詐小人的眼神還她。“彼此,彼此!我隻是醒得早一點,恰巧聽到那一段而已。你也是吧?不然,怎麽知道到自己的狼人基因咋來的?槍都是從別人衣袋裏摸出來的,敢說你不是早就醒了,在裝睡聽牆根。”
“你加入‘艾莎舞步’,那麽你也是狼人對嗎?”珊莎好奇的眼神,從頭到腳將步長卿打量一遍。“為什麽你沒在賽場化身狼人?”
“因為他上場壓根兒就是為演戲,你沒看出來?”雲歌單手護住蜷他懷裏的皮皮,趴車窗上看風景,突然插這麽一嘴,滿滿的刷了一迴存在感。
窗外一馬平川,真是惟餘莽莽的一片,也不曉得他在看啥。
步長卿聽他說話,眉心都緊了,真想采訪一下池慕酒,“這些年,他怎麽忍得住沒把這小子卷起來當香煙點了,祭給他爸媽”。
“你要想在戰鬥中不化身狼人也簡單,有足夠的意誌力就可以。”步長卿沒理雲歌,跟珊莎聊專業話題。她現在知道自己是狼人,別讓她感覺自己是異類才好,這也是他唯一能幫到她的。“是否化身獸形各有利弊。獸形耐力、攻擊力、敏捷度等各項能力,都超出尋常人許多。至於超出多少,得看嫁接的基因類型。獸形最明顯的弊端,就是一旦進入攻擊模式,就很難保持理智。像我這樣的,勉強能控製自己,但是嗅到血腥之後,還是很容易激起殺戮本性。殺紅眼了再想停下來,很難,真的!想必你是親生體驗過了。”
珊莎輕歎一聲,抬頭望向車頂,轉過身去小聲嘀咕:“身為狼人,好像也不是什麽壞事。但是……別讓皮皮知道。”
“你們什麽事情讓我知道過?”皮皮蜷雲歌懷裏,幽靈似的開口說話,唬得一眾目光全都扭頭過來看她。
池慕酒開著車,都轉身乜了她一眼。也是這裏一馬平川,不然大家夥兒都得下懸崖。
珊莎直接從副駕上蹦起來,轉身趴靠椅上瞪她。“你……你什麽時候醒的?”
皮皮從雲歌懷裏掙紮起來。療傷時不用麻藥的劇痛,折騰得她筋疲力盡,後來又麻醉劑過量昏睡了好一會兒。現在傷好了,渾身冷汗也涼透了,感冒頭痛。
她撩眼皮瞅一眼珊莎,又蜷迴去了,心道:“將軍大人是真不會照顧人啊,這都能把我照顧感冒……”
珊莎瞧她這副模樣,心裏著急。介於雲歌在場,她也不能說什麽,幹瞪眼望著皮皮,希望她緩一緩就能好些。
“準你們裝睡,就不準我裝睡一迴?雲歌那二貨
,不曉得一劑醫療箱裏常備的麻醉劑,超過縫合手術常規用量百分之二十,隻能夠昏睡半個小時嗎?我睡五十分鍾了還不醒,他也不急……”皮皮對藥劑用量估算極準,機器人給她注射麻醉劑的時候,她大致能估算到有多少毫升。這會兒麻醉劑過去了,她又感冒暈車,睜不開眼睛,說話也沒什麽力氣,還堅持跟這幾位沒良心的掰扯。“還有你,步長卿,狼人領袖是吧?恕姑娘我眼力勁兒不好,猜你是狼王,不曉得準不準?”
這叫眼力勁兒不好……
全車各路神仙被這姑娘嚇了一跳。
步長卿直想問她什麽來曆——相貌驚為天人,總覺得跟某位故人似曾相識。邏輯推理還有間諜風範,誰教的?!
雲歌斜眼兒昵他,故作鎮定代皮皮解釋:“我沒說,是她自己猜的。她是醫生,基因手術她都能做,能猜到你的身份並不奇怪。”
醫生就能猜到狼王身份?拿鼻子嗅的……
收到雲歌的眼神,步長卿大約他知道什麽意思了——他不想暴露皮皮的身份,至少不想讓她現在知道自己的身份。
不過,雲歌那句敷衍人的話,沒有暴露皮皮,卻暴露了步長卿。言下之意:他就是狼王。
“地下城和狼人,算是世仇吧。狼王住到地下城去,萬一被人發現,豈不是又要挑起事端?”珊莎更憂心的,其實是怕自己今後想再見皮皮一麵都難。“將來,我可能得跟狼王一起,住到狼人窩裏去的。住在地下城多有不便……”
皮皮強撐著坐起來,兩眼昏花的姿勢大論“和親”之道:“冤家宜解不宜結。狼王‘出塞’住到地下城去,指不定能換得百年太平。要不入贅地下城吧!”
步長卿:“……”
這是哪兒跟哪兒?!
池慕酒:“……”
沒老沒少的!唉,又被羽弗雲歌帶壞一個……
珊莎瞪大眼睛看她,曉得這姑娘古靈精怪的鬼點子出奇,沒想到還有這種理論。
唯有雲歌,暗地裏給皮皮豎一大拇指。
(本章完)
反派boss不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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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長卿抬手拍了拍珊莎的肩頭,以示安慰。“米埃爾大叔是想保護你,或者想幫你找到破解改造基因的方法。你的改造基因很隱蔽,也很特別,是在胚胎時期在母體內生成的,可能會有破解的方法。他效忠研究所,也許就是為了這個,你不要埋怨他。”
“再說了,最危險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燈下黑。像你這樣在母體內完成基因改造的案例很難找。鐸納跟我說過,母體改造沒有成功的臨床案例,至今還停留在理論階段。出於人道主義,她曾幾次放棄申請胎兒改造的誌願者。”
“研究所那些人,未必能像鐸納一樣。他們知道你是胎兒期做成的狼人,肯定不會放過你,否則也不會有貝羅塔替你去死的那一檔子事情。米埃爾倒是聰明,混跡研究所幾十年,還能裝瘋賣傻將你身份掩飾過去。”
“要不是他手臂折斷時都那麽冷靜,我會真以為他精神失常的。”
珊莎抬頭望向窗外碧藍的天,極力想把眼淚忍迴去,但是沒忍住。她不想讓人看見,將循環風出風口調過來對準臉頰,想讓它自然風幹。
那麽多年的重重心事說出來,她終於卸了鎧甲似的,說話都風輕雲淡的,“他不是裝瘋賣傻,是真有精神分裂症。我媽媽認識他的時候,他就半瘋不癲的。那時候已經確診了,重度精神分裂症。唉……”她重重地歎了口氣,將這事兒翻篇過去。“你別說我米埃爾叔叔裝瘋賣傻好嗎?你怎麽知道我是胚胎時期做成的狼人,莫非你一直在裝睡?”
等腮邊眼淚風幹,珊莎終於轉身過來,看奸詐小人的眼神看向步長卿。
步長卿嗤聲一笑,看奸詐小人的眼神還她。“彼此,彼此!我隻是醒得早一點,恰巧聽到那一段而已。你也是吧?不然,怎麽知道到自己的狼人基因咋來的?槍都是從別人衣袋裏摸出來的,敢說你不是早就醒了,在裝睡聽牆根。”
“你加入‘艾莎舞步’,那麽你也是狼人對嗎?”珊莎好奇的眼神,從頭到腳將步長卿打量一遍。“為什麽你沒在賽場化身狼人?”
“因為他上場壓根兒就是為演戲,你沒看出來?”雲歌單手護住蜷他懷裏的皮皮,趴車窗上看風景,突然插這麽一嘴,滿滿的刷了一迴存在感。
窗外一馬平川,真是惟餘莽莽的一片,也不曉得他在看啥。
步長卿聽他說話,眉心都緊了,真想采訪一下池慕酒,“這些年,他怎麽忍得住沒把這小子卷起來當香煙點了,祭給他爸媽”。
“你要想在戰鬥中不化身狼人也簡單,有足夠的意誌力就可以。”步長卿沒理雲歌,跟珊莎聊專業話題。她現在知道自己是狼人,別讓她感覺自己是異類才好,這也是他唯一能幫到她的。“是否化身獸形各有利弊。獸形耐力、攻擊力、敏捷度等各項能力,都超出尋常人許多。至於超出多少,得看嫁接的基因類型。獸形最明顯的弊端,就是一旦進入攻擊模式,就很難保持理智。像我這樣的,勉強能控製自己,但是嗅到血腥之後,還是很容易激起殺戮本性。殺紅眼了再想停下來,很難,真的!想必你是親生體驗過了。”
珊莎輕歎一聲,抬頭望向車頂,轉過身去小聲嘀咕:“身為狼人,好像也不是什麽壞事。但是……別讓皮皮知道。”
“你們什麽事情讓我知道過?”皮皮蜷雲歌懷裏,幽靈似的開口說話,唬得一眾目光全都扭頭過來看她。
池慕酒開著車,都轉身乜了她一眼。也是這裏一馬平川,不然大家夥兒都得下懸崖。
珊莎直接從副駕上蹦起來,轉身趴靠椅上瞪她。“你……你什麽時候醒的?”
皮皮從雲歌懷裏掙紮起來。療傷時不用麻藥的劇痛,折騰得她筋疲力盡,後來又麻醉劑過量昏睡了好一會兒。現在傷好了,渾身冷汗也涼透了,感冒頭痛。
她撩眼皮瞅一眼珊莎,又蜷迴去了,心道:“將軍大人是真不會照顧人啊,這都能把我照顧感冒……”
珊莎瞧她這副模樣,心裏著急。介於雲歌在場,她也不能說什麽,幹瞪眼望著皮皮,希望她緩一緩就能好些。
“準你們裝睡,就不準我裝睡一迴?雲歌那二貨
,不曉得一劑醫療箱裏常備的麻醉劑,超過縫合手術常規用量百分之二十,隻能夠昏睡半個小時嗎?我睡五十分鍾了還不醒,他也不急……”皮皮對藥劑用量估算極準,機器人給她注射麻醉劑的時候,她大致能估算到有多少毫升。這會兒麻醉劑過去了,她又感冒暈車,睜不開眼睛,說話也沒什麽力氣,還堅持跟這幾位沒良心的掰扯。“還有你,步長卿,狼人領袖是吧?恕姑娘我眼力勁兒不好,猜你是狼王,不曉得準不準?”
這叫眼力勁兒不好……
全車各路神仙被這姑娘嚇了一跳。
步長卿直想問她什麽來曆——相貌驚為天人,總覺得跟某位故人似曾相識。邏輯推理還有間諜風範,誰教的?!
雲歌斜眼兒昵他,故作鎮定代皮皮解釋:“我沒說,是她自己猜的。她是醫生,基因手術她都能做,能猜到你的身份並不奇怪。”
醫生就能猜到狼王身份?拿鼻子嗅的……
收到雲歌的眼神,步長卿大約他知道什麽意思了——他不想暴露皮皮的身份,至少不想讓她現在知道自己的身份。
不過,雲歌那句敷衍人的話,沒有暴露皮皮,卻暴露了步長卿。言下之意:他就是狼王。
“地下城和狼人,算是世仇吧。狼王住到地下城去,萬一被人發現,豈不是又要挑起事端?”珊莎更憂心的,其實是怕自己今後想再見皮皮一麵都難。“將來,我可能得跟狼王一起,住到狼人窩裏去的。住在地下城多有不便……”
皮皮強撐著坐起來,兩眼昏花的姿勢大論“和親”之道:“冤家宜解不宜結。狼王‘出塞’住到地下城去,指不定能換得百年太平。要不入贅地下城吧!”
步長卿:“……”
這是哪兒跟哪兒?!
池慕酒:“……”
沒老沒少的!唉,又被羽弗雲歌帶壞一個……
珊莎瞪大眼睛看她,曉得這姑娘古靈精怪的鬼點子出奇,沒想到還有這種理論。
唯有雲歌,暗地裏給皮皮豎一大拇指。
(本章完)
反派boss不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