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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薑還是老的辣。完成付款的池慕酒笑容一斂,漫不經心地走過來,抬手扣住皮皮雙肩,將她往身前一勾,讓她遠離了那位絡腮胡大漢——至少三步之外。這動作熟練得,跟親男朋友似的,惹得某人又在暗地裏綠了臉。


    巷口嗑瓜子兒的鄰居嘴臉,溫文爾雅的執政官是怎麽捏出來的,值得深究。不過,他的市井笑很親民,跟絡腮胡大叔搭訕簡直自來熟:“你認識珊莎·史密斯?”


    絡腮胡大漢撩眼皮一瞧,眯成一條縫的眼睛笑得有點諂媚,又有點慚愧。除了網絡視頻裏,他大約沒見過如此周正的男人,偏偏還是他要搭訕那姑娘的“男朋友”,默默的感覺有點不自在。


    是個男人站在執政官麵前,都有自慚形穢之感。想挖個地洞遁了,又想多看一眼,純屬正常心理反應。


    執政官說話、處事非常熨貼人心,放人堆撩誰都是春風化雨般的,看似童叟無欺,實則沒跟誰走過心。這絡腮胡大漢凡人眼,被他挖坑埋了還不自知。


    “你們從哪裏來的?不是本地人吧?”絡腮胡大漢抄著不怎麽標準的官話,跟他二人套近乎。“這麽有品位的穿著,該不是諾瓦來的客人吧?”


    “我沒……”


    “嗯,諾瓦來的。過來度假。”


    皮皮想說她沒去過諾瓦,話剛起了個頭,就被池慕酒截了。蓬萊星係遭遇封鎖,能說自己是從那邊來的?


    “你們認識珊莎·史密斯?”絡腮胡大漢湊過去一點,靠在柱子上跟兩人嘮嗑,還扯掉手套,從兜裏摸出兩塊巧克力遞給皮皮。“這裏天冷,我們吃這個打發時間。”


    這,八卦之火還能不能滅了?


    池慕酒淡淡地笑了一下,很有迎合之意。皮皮也亂七八糟地湊了一臉笑容,扭曲得,嚇得絡腮胡大漢遞過來的巧克力都在虛空裏頓了一下,沒敢遞她手上。


    其實,皮皮那笑容的本意是在嫌棄珊莎的品味,她心道:“秘書長還真是葷素不忌啊!葷素不忌也就算了,還百無禁忌……可以代表大叔求放過嗎?”


    她的心聲沒人聽得見,終究讓這大叔給誤會了。


    “哎喲,真是不好意思啊,忘了你有男朋友。”絡腮胡大漢的巧克力收在袖子裏,兩手握成半拳,也跟著蜷了進去。


    “她不太喜歡跟陌生人說話,禮物我代她收了。”池慕酒扯掉手套,伸手討要了絡腮胡的巧克力。


    殷勤成功扭轉為熱情款待,絡腮胡也不客氣了,吧啦吧啦就跟他們戲說開珊莎·史密斯:“那姑娘小時候,跟我住同一條街的,我可喜歡她了。”


    皮皮:“……”


    呃,還真有其事?


    “你瞧,我還有她照片呢。”絡腮胡大漢點開腕上的個人終端,翻出幾張小仙女的照片來。別說,珊莎小時候的乖巧模樣,更討人喜歡,有煙火氣!不像現在冷冰冰的,隻對槍械、機甲有熱情。“這是我兒子,你看他倆般配不般配?”大叔繼而翻了幾張小男孩兒的照片出來,十一二歲的模樣,跟照片裏的珊莎差不多年紀。


    單看照片,他倆還真是天仙配。但願男孩子長大了別像他爹。


    不然,就沒有不然了……


    憑珊莎宇宙第一浪子的性格,恐怕是不得喜歡他爹那一款的。否則,連皮皮都得驚訝她的“喜好”,別說輿論了。


    身為蓬萊星係管控局的秘書長,戀情肯定都是花邊新聞。皮皮沒怎麽聽過她的名字,隻能說她關注點略有偏頗,不能說明珊莎沒有影響力。


    “兩年前我就趁火打劫,把生米給煮熟了,讓她跟我兒子湊了一對兒。”絡腮胡翻了一張合照出來,一看就是合成的——朱紅正底的結婚照,兩人都還是十一二歲的模樣。


    “般配吧?”大叔介紹兒媳婦,介紹得有模有樣的,就跟辦喜宴招待座上賓似的。


    補個能源,都能遇上珊莎家“嶽父大人”……


    皮皮不由得嘴角抽了一下,挺心痛那小男孩兒的,心想:“多端正一小正太,咋就羊入虎口,給那宇宙第一浪子叼走了呢?”


    “挺般配的。”池慕酒笑得客氣,話卻不怎麽留情。“我們說的不是珊莎·史密斯,是裏的珊莎·唐。”


    絡腮胡大漢神情一滯,眼裏熱情的火苗頓時滅了,有失落,更多的是失望。


    池慕酒故意避開他的眼神,去問幺雞:“那本書叫什麽名字來著?”


    “再見,我的十萬星辰。”幺雞通過處理器對比計算,識別了池慕酒在說謊,很配合地胡謅一書名給他,聽起來還錯。


    聽說他們聊的,不是他要找的珊莎·史密斯,絡腮胡大漢胡亂湊了一臉幹涉的笑意,點頭致以歉意:“哈,都是珊莎,姓什麽都不要緊。”他頹然轉身,埋頭登上自己的座駕,打算驅車離開補給站。


    池慕酒在他車前閑聊兩了句,相互留了地址和聯係方式,說什麽有機會可以再聚。


    其實,池慕酒壓根沒打算跟他再見,給他留個念想而已,他留的地址和聯係方式都是假的。倒是珊莎家“嶽父”,實在得很,門牌號都是真的,地圖上搜一搜就能查到。


    兩路人就此分道揚鑣,說再見,也沒約過再見的時間。


    珊莎可能不太願意見她“嶽父”,以至於那麽多年,他都隻留住了她小時候的照片。訂婚兩年,她不可能沒有迴過瑪雅星。迴來了,為什麽不去看他?


    池慕酒決定,偶遇珊莎“嶽父”的事情,不跟那姑娘提及。


    皮皮這好事之徒,偷著躲著給珊莎發簡訊,搞得珊莎還剩三天的路程,飆得兩天不到就快接近目的地了。


    約定碰麵的坐標,是座超級火山,還是座超級活火山。


    珊莎說,這裏有座地下城。


    地下城建在火山上,賭命嗎?皮皮能造機甲,不能造城,不懂這是什麽原理。


    火山口海拔很低,像是嵌在冰雪裏的彩色碟子。紫色裸礦鋪了一地,向遠處延伸開數十萬公裏。數十萬公裏不是目測的,是幺雞用紅外線掃描的。


    不管數十萬公裏,放在星球上是個什麽概念。反正,站在曠野邊緣,看不到盡頭就對了……


    紫色曠野裏,稀稀拉拉的紮幾根針狀植物,灌木都沒有一棵。遠處偶爾有團毛絨絨的東西在動,可能是雪兔、雪狐啥的。


    曠野裏鑲嵌著大大小小的湖泊,顏色深深淺淺的,像落在紫色瓷碟裏的碧玉——那是火山口。湖水上繚繞著水霧,怎麽瞧怎麽像是童話裏的國度。


    摩艇停靠在紫色曠野邊緣。


    皮皮從摩艇上下來,踩著大大小小的紫色石頭,抬眸眺去,若有心隨萬馬馳騁之豪邁,著實驚歎了一番。


    她內視角度看見的雲歌,一臉鄙夷神情,十分嫌棄地歪歪皮皮:“童話王國裏,沒有你要的精靈王子,你信不信?”


    皮皮還沒來得及跟雲歌鬥嘴,身後就響起了另一個聲音:


    “汝之仙國,彼之囚牢。別看了,我都看了快三十年了,沒啥好看的。”


    珊莎·史密斯?


    皮皮驀然迴首,瞧見的果然是她,珊莎·史密斯。


    珊莎快裹成頭熊了,還帶著保暖的護目鏡,背上背一碩大的背包,背包的長度幾乎到了膝蓋窩的位置,身後還拖著布拉德的醫療艙。


    “你的摩艇呢?”皮皮問她。


    “藏起來了。我步行過來的。”珊莎進入紫色曠野,將背包放在地上,摘下護目鏡、防寒外套也脫了。“皮皮,你跟我先走。麻煩池將軍處理一下摩艇,埋在冰下,別被人發現了。我可不想衛星拍到這裏長時間有軍用摩艇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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