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知北眼中閃過一絲遲疑,也就片刻的功夫,韓立傑沒察覺異樣。他翻身下馬,笑道:“韓小姐,你好,叫我知北就可以了,實在不好意思,好久沒來馬場了,剛才等你們的時候又一時技癢,忍不住就先牽了一匹馬出去過過癮,倒是讓你們久等了。”話沒說完,他已經將手伸了出去。
韓之琪自然不好拒絕,按照“慣例”在伸手出去之前又揉了揉鼻子,豪放的扯開嗓門說道:“不礙事不礙事,大家都是兄弟,講那些話實在見外得很。”聲音之大,行為之豪爽,簡直叫人可惜了這是個女兒家。
張知北握著韓之琪纖細小手柔弱無骨,那份容易讓人沉醉的觸感這才讓他想起來韓立傑之前給自己看過的照片上那堪稱傾城傾國的佳人其實就是現在俏生生站在自己麵前這個假小子,以他的定力,竟也忍不住深深握住不想放手。
對於韓之琪今天粗糙的打扮,他心中反倒釋疑了,這就是那個姑娘沒錯,他瞬間肯定了想法,笑容變得越發醉人。
韓之琪不禁皺了皺自己粗壯的眉毛,想要把手抽迴來,卻發現對方握得很緊,她很爺們的說道:“大兄弟,我覺得你可以鬆手了。”
張知北這才不著痕跡的把手鬆開,“不好意思,失態了。”
韓立傑被晾在了一邊,不過看這局麵,他心裏已經樂得像一朵太陽花。看來張知北和他料想的一樣,並沒有受到韓之琪這些花招的影響,這個詭計多端的妹妹恐怕怎麽也沒想到,她的照片早已經被自己“賣”給了這個年輕人。
“騎馬運動在禾國有數千年的悠久曆史,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經開始用馬匹駕車,殷商時期就設立了馬政。伴隨著社會文明的推進,馬匹作為人類的代步工具和戰爭用具的作用漸漸被取代,人們在追求更高質量更個性化的生活時,馬到成功,一馬當先這樣的人文精神被大家推陳致新,馬術運動便由此慢慢演變而來。
我小時候是在草原之地長大,說起來,我們張家遷到青都的時間,可比你們還晚了七八年。八歲那年我開始接觸賽馬,不過那時候條件可沒那麽好,家裏有些馬匹,但都是用來放牧然後買賣用,都是一般的品種。十二歲的成人禮,家中長輩專門送了一匹馬給我作為禮物,不過隻騎了一年,有一天出去放牧,遇到了草原狼,不僅被叼走了好幾隻羊,大人找到我的時候,那匹馬整個腹部都被扯開了一個大洞,那是我的第一匹馬,跟了我不到一年。
後來我們舉家遷到青都,十八歲那年,我爸又花八百萬從熒國給我買了一匹純血馬,雖然我很喜歡,但是總也找不到當初的那種感覺。”
這些話若是從別人嘴裏說出來,一定會讓人覺得這是炫耀,可是張知北就像是在講一個故事,語氣平淡,更顯得真誠。起碼,韓立傑聽得相當入神。
說罷,張知北拍了拍馬背對兩人說道:“怎麽樣韓小姐,有興趣試一試嗎?”
既來之,則安之!不就是騎個馬麽,還怕了你怎地!韓之琪帥氣的將帽簷擺正,擦了下鼻子說道:“試就試,那誰誰誰,把馬給我牽來!”
事實上韓之琪根本就沒學過騎馬,甚至連韓立傑,也是在認識了張知北之後,為了迎合他的興趣愛好現學的,張知北自然不知道。
之所以韓之琪沒有拒絕,她腦子轉得飛快,以前聽過看過不少新聞和例子有人騎馬操作不當,從馬上摔下來後住院的,雖然這招狠了點,不過她想著隻要能徹底擺脫這檔子事兒,那付出點代價也是值得的。這是她下意識做的決定。
韓立傑絲毫沒意識到問題所在,簡單的認為韓之琪如果願意像自己一樣配合一下張知北的興趣愛好,那是再好不過的事情,即便她這麽做可能會有些勉強,但是此刻這些已經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青年人早已在旁邊備好了兩人的馬匹,當先牽著韓之琪那一匹走了過來,張知北介紹道:“這匹汗血寶馬是四年前我托了點關係從阿聯酋的一個拍賣會上拍下來的,也是花了不少功夫。純種汗血馬現在全世界現存不超過三千匹,韓小姐,你和它,可算得上是有緣了,這麽長時間,除了我試騎過一次之外,再也沒有人碰過它。”
這匹馬渾身呈銀白色,沒有一丁點的雜色,皮毛被人打理得光潔亮眼,就像披了一層銀色褂子,奪人眼球。四肢強健有力,濃密柔順的鬃毛自然披散,整個體型勻稱高大,最神奇的是那一雙眼睛,都知道馬眼睛不僅大,而且睫毛奇長,馬眼睛沒有眼白,整個眼球看起來就像是一對純淨的黑色玻璃球,煞是好看。
韓之琪身高有一米七二,站在這匹寶馬身前,竟也高不了多少,想必這幾年,張知北也必然是精心照料的。不過他洋洋灑灑說了這大半天,韓之琪卻並沒有怎麽表態,哪怕說一句讚譽。韓立傑獨自站在一旁,又怕張知北尷尬,除了用眼神示意韓之琪說兩句,剩下的也隻能幹著急。
張知北卻不在意,又接著說道:“寶馬配英雄,良玉配美人,今天良玉沒有,這匹寶馬如果韓小姐看得順眼,不妨當做咱們初次見麵的見麵禮,希望你不要嫌棄!”
一匹價值數百萬的汗血寶馬,而且是貨真價實的全球限量版,竟然叫他說送就送了,關鍵是他和韓之琪今天也不過是第一次見麵,如此大禮,別說她,就連韓立傑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不過,事情顯然在按他所希望的方向發展,他自然是樂見其成,他非常肯定,隻要韓之琪隻要肯點頭,兩家之間絕對就成了!
心中所想被他完美掩蓋,他反應足夠迅速,在張知北說完之後當即拒絕道:“知北兄,你是愛馬之人,這匹馬你來之不易,這幾年又耗費了不少心血,我先替舍妹感謝你的饋贈,但是這份大禮,我們著實有點受寵若驚啊。”
張知北笑道:“立傑啊,好馬我有一匹就夠了,再多也隻能算是收藏品,難免暴殄天物。如果韓小姐願意接受,也算是我給這馬兒找了一個好歸宿,免得花了兩三百萬下來,卻一輩子都隻能呆在馬房,那就真的是我的罪過了。”
“這...”韓立傑當下陷入“兩難”境地,一匹馬而已,真要買,他還買得起,真正讓他感到興奮的,是張知北的態度!若說張知北現在對韓之琪已經情根深種,放在這之前,韓立傑怎麽都不會相信,但是此刻,他是真的深信不疑了。
“兩位,你們在這推來推去的搞半天,這馬到底是誰送給誰的啊?”韓之琪老神在在的,語氣動作無時無刻不在融合她今天的形象。
張知北拍了拍腦門,笑道:“對,立傑,這是我送給韓小姐的見麵禮,你就別跟著瞎參合了。”
“別,張大兄弟,你別著急,我還沒說要呢。我覺得啊,我哥說得對。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都是朋友,就不要搞這麽隆重了,而且你這也忒大手筆了,我還是心領了就好,不瞞你說,我本人其實也不愛騎馬。”
這話軟中帶硬,其實已經說明韓之琪是有點排斥這種場合的。反正她今天打定的主意就是,這家夥不來招惹她還好,如果總想給她製造點什麽共同話題,那她就一定要在不知不覺間給他撒點釘子碰碰。
不過要說這張知北,金錢、權勢、學曆、才華、相貌,五行樣樣不缺,簡直就快要趕得上何可那個死忠了,對了,那小子叫楊什麽來著?這個時候,韓之琪還不忘發散一下自己的思維...
讓她意外的是,這個家夥依舊笑得無比燦爛,難不成自己什麽時候給他灌了迷魂湯了?!
隻聽他迴答道:“那行,聽你的,咱們先不說這個了,走,先試試感覺。”
韓之琪自然不好拒絕,按照“慣例”在伸手出去之前又揉了揉鼻子,豪放的扯開嗓門說道:“不礙事不礙事,大家都是兄弟,講那些話實在見外得很。”聲音之大,行為之豪爽,簡直叫人可惜了這是個女兒家。
張知北握著韓之琪纖細小手柔弱無骨,那份容易讓人沉醉的觸感這才讓他想起來韓立傑之前給自己看過的照片上那堪稱傾城傾國的佳人其實就是現在俏生生站在自己麵前這個假小子,以他的定力,竟也忍不住深深握住不想放手。
對於韓之琪今天粗糙的打扮,他心中反倒釋疑了,這就是那個姑娘沒錯,他瞬間肯定了想法,笑容變得越發醉人。
韓之琪不禁皺了皺自己粗壯的眉毛,想要把手抽迴來,卻發現對方握得很緊,她很爺們的說道:“大兄弟,我覺得你可以鬆手了。”
張知北這才不著痕跡的把手鬆開,“不好意思,失態了。”
韓立傑被晾在了一邊,不過看這局麵,他心裏已經樂得像一朵太陽花。看來張知北和他料想的一樣,並沒有受到韓之琪這些花招的影響,這個詭計多端的妹妹恐怕怎麽也沒想到,她的照片早已經被自己“賣”給了這個年輕人。
“騎馬運動在禾國有數千年的悠久曆史,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已經開始用馬匹駕車,殷商時期就設立了馬政。伴隨著社會文明的推進,馬匹作為人類的代步工具和戰爭用具的作用漸漸被取代,人們在追求更高質量更個性化的生活時,馬到成功,一馬當先這樣的人文精神被大家推陳致新,馬術運動便由此慢慢演變而來。
我小時候是在草原之地長大,說起來,我們張家遷到青都的時間,可比你們還晚了七八年。八歲那年我開始接觸賽馬,不過那時候條件可沒那麽好,家裏有些馬匹,但都是用來放牧然後買賣用,都是一般的品種。十二歲的成人禮,家中長輩專門送了一匹馬給我作為禮物,不過隻騎了一年,有一天出去放牧,遇到了草原狼,不僅被叼走了好幾隻羊,大人找到我的時候,那匹馬整個腹部都被扯開了一個大洞,那是我的第一匹馬,跟了我不到一年。
後來我們舉家遷到青都,十八歲那年,我爸又花八百萬從熒國給我買了一匹純血馬,雖然我很喜歡,但是總也找不到當初的那種感覺。”
這些話若是從別人嘴裏說出來,一定會讓人覺得這是炫耀,可是張知北就像是在講一個故事,語氣平淡,更顯得真誠。起碼,韓立傑聽得相當入神。
說罷,張知北拍了拍馬背對兩人說道:“怎麽樣韓小姐,有興趣試一試嗎?”
既來之,則安之!不就是騎個馬麽,還怕了你怎地!韓之琪帥氣的將帽簷擺正,擦了下鼻子說道:“試就試,那誰誰誰,把馬給我牽來!”
事實上韓之琪根本就沒學過騎馬,甚至連韓立傑,也是在認識了張知北之後,為了迎合他的興趣愛好現學的,張知北自然不知道。
之所以韓之琪沒有拒絕,她腦子轉得飛快,以前聽過看過不少新聞和例子有人騎馬操作不當,從馬上摔下來後住院的,雖然這招狠了點,不過她想著隻要能徹底擺脫這檔子事兒,那付出點代價也是值得的。這是她下意識做的決定。
韓立傑絲毫沒意識到問題所在,簡單的認為韓之琪如果願意像自己一樣配合一下張知北的興趣愛好,那是再好不過的事情,即便她這麽做可能會有些勉強,但是此刻這些已經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
青年人早已在旁邊備好了兩人的馬匹,當先牽著韓之琪那一匹走了過來,張知北介紹道:“這匹汗血寶馬是四年前我托了點關係從阿聯酋的一個拍賣會上拍下來的,也是花了不少功夫。純種汗血馬現在全世界現存不超過三千匹,韓小姐,你和它,可算得上是有緣了,這麽長時間,除了我試騎過一次之外,再也沒有人碰過它。”
這匹馬渾身呈銀白色,沒有一丁點的雜色,皮毛被人打理得光潔亮眼,就像披了一層銀色褂子,奪人眼球。四肢強健有力,濃密柔順的鬃毛自然披散,整個體型勻稱高大,最神奇的是那一雙眼睛,都知道馬眼睛不僅大,而且睫毛奇長,馬眼睛沒有眼白,整個眼球看起來就像是一對純淨的黑色玻璃球,煞是好看。
韓之琪身高有一米七二,站在這匹寶馬身前,竟也高不了多少,想必這幾年,張知北也必然是精心照料的。不過他洋洋灑灑說了這大半天,韓之琪卻並沒有怎麽表態,哪怕說一句讚譽。韓立傑獨自站在一旁,又怕張知北尷尬,除了用眼神示意韓之琪說兩句,剩下的也隻能幹著急。
張知北卻不在意,又接著說道:“寶馬配英雄,良玉配美人,今天良玉沒有,這匹寶馬如果韓小姐看得順眼,不妨當做咱們初次見麵的見麵禮,希望你不要嫌棄!”
一匹價值數百萬的汗血寶馬,而且是貨真價實的全球限量版,竟然叫他說送就送了,關鍵是他和韓之琪今天也不過是第一次見麵,如此大禮,別說她,就連韓立傑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不過,事情顯然在按他所希望的方向發展,他自然是樂見其成,他非常肯定,隻要韓之琪隻要肯點頭,兩家之間絕對就成了!
心中所想被他完美掩蓋,他反應足夠迅速,在張知北說完之後當即拒絕道:“知北兄,你是愛馬之人,這匹馬你來之不易,這幾年又耗費了不少心血,我先替舍妹感謝你的饋贈,但是這份大禮,我們著實有點受寵若驚啊。”
張知北笑道:“立傑啊,好馬我有一匹就夠了,再多也隻能算是收藏品,難免暴殄天物。如果韓小姐願意接受,也算是我給這馬兒找了一個好歸宿,免得花了兩三百萬下來,卻一輩子都隻能呆在馬房,那就真的是我的罪過了。”
“這...”韓立傑當下陷入“兩難”境地,一匹馬而已,真要買,他還買得起,真正讓他感到興奮的,是張知北的態度!若說張知北現在對韓之琪已經情根深種,放在這之前,韓立傑怎麽都不會相信,但是此刻,他是真的深信不疑了。
“兩位,你們在這推來推去的搞半天,這馬到底是誰送給誰的啊?”韓之琪老神在在的,語氣動作無時無刻不在融合她今天的形象。
張知北拍了拍腦門,笑道:“對,立傑,這是我送給韓小姐的見麵禮,你就別跟著瞎參合了。”
“別,張大兄弟,你別著急,我還沒說要呢。我覺得啊,我哥說得對。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都是朋友,就不要搞這麽隆重了,而且你這也忒大手筆了,我還是心領了就好,不瞞你說,我本人其實也不愛騎馬。”
這話軟中帶硬,其實已經說明韓之琪是有點排斥這種場合的。反正她今天打定的主意就是,這家夥不來招惹她還好,如果總想給她製造點什麽共同話題,那她就一定要在不知不覺間給他撒點釘子碰碰。
不過要說這張知北,金錢、權勢、學曆、才華、相貌,五行樣樣不缺,簡直就快要趕得上何可那個死忠了,對了,那小子叫楊什麽來著?這個時候,韓之琪還不忘發散一下自己的思維...
讓她意外的是,這個家夥依舊笑得無比燦爛,難不成自己什麽時候給他灌了迷魂湯了?!
隻聽他迴答道:“那行,聽你的,咱們先不說這個了,走,先試試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