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一生的真愛
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士兵愛上了美貌的公主,可是公主並不喜歡他。士兵為了向公主證明真心,決定在公主的窗外靜靜守護一百天。於是士兵開始了這段不計後果的守護。烈日炎炎,大地似乎都要融化,士兵卻隻是注視著公主的窗子,而公主的窗子卻緊閉著;狂風暴雨,世界好像都已動搖,士兵仍舊隻是注視著公主的窗子,而那窗子還是緊閉著。士兵每晚看著窗子裏燈光亮起,他就那樣堅定的站在黑暗裏;看到窗子裏的燈光消失,他依然堅定的站在黑暗裏。時間在等待中最沒有意義可言,因為等待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九十九日的等待慢慢過去了,士兵沒有一絲放棄的打算,而公主的窗子也是沒有一絲要打開的跡象。
第一百日黃昏時分,那緊閉的窗子豁然開了,公主探出頭來,開心的向士兵揮手。公主被感動了,她愛上了這個真心守護她一百日的士兵。可是士兵卻不再開心,不再堅守,他迴過頭,大踏步地走開了。公主急忙跑下樓,奔到士兵麵前,問他為什麽要離開。士兵說我守護你一百日是為了證明我是真心愛你的,而決定離開你是為了一個男人的尊嚴。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大多數人或許會認同士兵的做法和他最終給出的解釋。可是在我看來,尊嚴隻是他的借口,他撒了一個很容易被世人理解的謊。當一個男人墜入愛河之時,強烈的感情會使他忘記一切,她會成為他的唯一,尊嚴為何物,還有誰會去在乎。
金庸筆下有一段真實生動的描述。在《天龍八部》中,落魄的遊坦之在南院大王府邸見到身為郡主的阿紫時,強烈的愛使他跪倒在阿紫腳邊,難以自拔地親吻她的腳掌。雖然有些猥瑣,但卻合乎常理。此後改名為莊聚賢的遊坦之一向是阿紫卑微的愛慕者,在阿紫麵前,他甚至忘記了“男人”這個詞,還談什麽尊嚴!
至於士兵為什麽要離開,我想最主要原因應當是:心冷了,愛死了。一百日的等待無異於一百日的折磨,這種折磨勝過有史以來任何一種酷刑。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但同時也證明,士兵的愛還是不夠真不夠深。
還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日佛祖的弟子阿難對佛祖說: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子。
佛祖問阿難:你有多喜歡這女子
阿難說: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隻求她從橋上經過。
佛祖又問阿難:會有多喜歡可是一見鍾情便傾心一世可是不問迴報而付出等待阿難,某日等那女子從橋上經過,那也便隻是經過了,可是你已化身成了石橋,注定隻能與風雨廝守。這一切你都明白,仍舊隻為那場遇見而甘受造化之苦阿難,你究竟有多喜歡那從橋上經過的女子,令你舍身棄道,甘受情劫之苦
阿難沒再多言,隻求佛祖成全。
在阿難麵前,士兵是否還說的出他那套謊言。他為了博得公主芳心孤獨守候一百日,而阿難隻為那女子能從橋上走過便甘受五百年的風吹日曬雨淋,何為真愛何為深愛,不言而喻。
如果愛就要深愛,愛的太淺還不如不愛。《阿甘正傳》中的阿甘便用一生證明了他的深愛。他一輩子心裏隻裝著一個女人––珍妮。他用一生去實現了珍妮對她說的那句話“跑啊,福瑞斯,快跑啊”。他就一向跑阿跑,跑過了高中,跑過了大學,跑過了越戰,跑過了阿拉巴馬洲,跑出了一個傳奇的人生。他曾對珍妮說過“我雖然不聰明,但我明白什麽是愛。”我想正是因為阿甘這深深的愛才讓珍妮最終選擇迴到他身邊,才讓珍妮明白了阿甘才是她人生最可靠的歸宿。
倉央嘉措有首詩:
曾慮多情損凡行,
入山又恐別傾城。
世上安的雙全法,
不負如來不負卿。
我不禁要感歎“六世啊,你貪心了!”
想要不負如來不負卿,別人是萬萬做不到的。可是你真的做到了,住進布達拉宮,你是西藏的王;行走於拉薩街頭,你又是個快活郎。
可是,你終究沒能舍棄那段情,你也所以毀了你的修行,毀了你的生命。但我相信,你是滿足的,你是幸福的,麵見佛祖時,你能夠高傲的說“我體會了真愛,我修習了一生的佛法,遠不如修習一生的真愛。”
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士兵愛上了美貌的公主,可是公主並不喜歡他。士兵為了向公主證明真心,決定在公主的窗外靜靜守護一百天。於是士兵開始了這段不計後果的守護。烈日炎炎,大地似乎都要融化,士兵卻隻是注視著公主的窗子,而公主的窗子卻緊閉著;狂風暴雨,世界好像都已動搖,士兵仍舊隻是注視著公主的窗子,而那窗子還是緊閉著。士兵每晚看著窗子裏燈光亮起,他就那樣堅定的站在黑暗裏;看到窗子裏的燈光消失,他依然堅定的站在黑暗裏。時間在等待中最沒有意義可言,因為等待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九十九日的等待慢慢過去了,士兵沒有一絲放棄的打算,而公主的窗子也是沒有一絲要打開的跡象。
第一百日黃昏時分,那緊閉的窗子豁然開了,公主探出頭來,開心的向士兵揮手。公主被感動了,她愛上了這個真心守護她一百日的士兵。可是士兵卻不再開心,不再堅守,他迴過頭,大踏步地走開了。公主急忙跑下樓,奔到士兵麵前,問他為什麽要離開。士兵說我守護你一百日是為了證明我是真心愛你的,而決定離開你是為了一個男人的尊嚴。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大多數人或許會認同士兵的做法和他最終給出的解釋。可是在我看來,尊嚴隻是他的借口,他撒了一個很容易被世人理解的謊。當一個男人墜入愛河之時,強烈的感情會使他忘記一切,她會成為他的唯一,尊嚴為何物,還有誰會去在乎。
金庸筆下有一段真實生動的描述。在《天龍八部》中,落魄的遊坦之在南院大王府邸見到身為郡主的阿紫時,強烈的愛使他跪倒在阿紫腳邊,難以自拔地親吻她的腳掌。雖然有些猥瑣,但卻合乎常理。此後改名為莊聚賢的遊坦之一向是阿紫卑微的愛慕者,在阿紫麵前,他甚至忘記了“男人”這個詞,還談什麽尊嚴!
至於士兵為什麽要離開,我想最主要原因應當是:心冷了,愛死了。一百日的等待無異於一百日的折磨,這種折磨勝過有史以來任何一種酷刑。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但同時也證明,士兵的愛還是不夠真不夠深。
還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日佛祖的弟子阿難對佛祖說: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子。
佛祖問阿難:你有多喜歡這女子
阿難說: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隻求她從橋上經過。
佛祖又問阿難:會有多喜歡可是一見鍾情便傾心一世可是不問迴報而付出等待阿難,某日等那女子從橋上經過,那也便隻是經過了,可是你已化身成了石橋,注定隻能與風雨廝守。這一切你都明白,仍舊隻為那場遇見而甘受造化之苦阿難,你究竟有多喜歡那從橋上經過的女子,令你舍身棄道,甘受情劫之苦
阿難沒再多言,隻求佛祖成全。
在阿難麵前,士兵是否還說的出他那套謊言。他為了博得公主芳心孤獨守候一百日,而阿難隻為那女子能從橋上走過便甘受五百年的風吹日曬雨淋,何為真愛何為深愛,不言而喻。
如果愛就要深愛,愛的太淺還不如不愛。《阿甘正傳》中的阿甘便用一生證明了他的深愛。他一輩子心裏隻裝著一個女人––珍妮。他用一生去實現了珍妮對她說的那句話“跑啊,福瑞斯,快跑啊”。他就一向跑阿跑,跑過了高中,跑過了大學,跑過了越戰,跑過了阿拉巴馬洲,跑出了一個傳奇的人生。他曾對珍妮說過“我雖然不聰明,但我明白什麽是愛。”我想正是因為阿甘這深深的愛才讓珍妮最終選擇迴到他身邊,才讓珍妮明白了阿甘才是她人生最可靠的歸宿。
倉央嘉措有首詩:
曾慮多情損凡行,
入山又恐別傾城。
世上安的雙全法,
不負如來不負卿。
我不禁要感歎“六世啊,你貪心了!”
想要不負如來不負卿,別人是萬萬做不到的。可是你真的做到了,住進布達拉宮,你是西藏的王;行走於拉薩街頭,你又是個快活郎。
可是,你終究沒能舍棄那段情,你也所以毀了你的修行,毀了你的生命。但我相信,你是滿足的,你是幸福的,麵見佛祖時,你能夠高傲的說“我體會了真愛,我修習了一生的佛法,遠不如修習一生的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