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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在忙了兩個整天之後,就確定了一批不剔除和剔除的狀子。
按照這樣的流程下來的這兩類狀子,其實都經過了十一個人的手。
“這樣會不會存在漏的?”陳樂天忽然質疑自己。。
張禦史說:“陳大人,下官這麽跟你說。舉個例子。比如說二十六號狀子。這個狀子假如第一次被六號禦史拿到審閱後,他被分進了不剔除這個籃子裏。那麽六號就會做記錄,表示他審閱過六號了,並且放進了不剔除籃子。第二次,二十六號狀子又被八號禦史拿到了,同樣的流程八號禦史也會做記錄...以此類推,每個人的記錄單上,都會有他審閱過哪些狀子。放進哪個籃子裏,都是有記錄的。同樣的,被剔除籃子裏的,也同樣如此,如果二十號狀子被第一個人拿到審閱後覺得應該放進剔除籃子,然後放了進去,那麽第二個拿起這個狀子的人拿起來審閱後,如果也覺得該剔除,那麽就依然放迴剔除籃子,如果覺得不應該剔除,那麽就會放進異議小籃子裏。”
如此一來,當一個紙條放進不剔除的籃子裏或者剔除的籃子裏,其實並不能保證它們就會一直呆在裏麵。
它們每一份狀紙都會被十一個人每人都拿一遍,隻是順序是被打亂了而已。
這樣一來,最後結束後,不要剔除和必須剔除籃子裏的兩種狀子都必然是經過十個人全部同意的。因為在每個人的手上都有記錄,上麵有全部兩千份狀子的分類。
剔除的一列表,不要剔除的一列表。
多一個沒有少一個不會。
而另外有爭議的狀子,隻要狀子一放進小籃子裏,那麽就不能動了。不管這個狀子是隻經過兩個人的手就被放進小籃子還是經過八個人的手放進小籃子裏,這個籃子裏的都一定是有爭議的。
而另外兩個籃子裏的都是沒有爭議的。
這個法子大大的減少了他們等待的時間,唯一需要耗費一點時間的就是在籃子裏麵找自己沒有經手過的狀子。這需要找一段時間。因為可能到後來你抓一大把,結果發現都是你審閱記錄過的。
但是從一個大籃子裏到分成三份,這個範圍本來就小了很多,有疑問的基本上很快就全部放進了最小籃子裏。而一個狀子在剔除或不剔除籃子裏待的時間越長,那麽他繼續待在裏麵的可能性就越大。
拿到手,打開狀子,三句話一看,通順不通順其實並不是那麽的難分辨。
特別是通順的句子,很快就可以放迴不剔除籃子裏,然後自己記錄一下。
如此這般,陳樂天和十個禦史大人每天天一亮就在總理衙門最大的屋子裏的最大最長的桌子旁開始審閱,
這樣一連搞了四天,終於全部分類完畢。
但這隻是第一步。
對於最小籃子裏那些有爭議的狀子,陳樂天又想出了個好法子。
數了一下,有爭議的有四百多份。
陳樂天把這四百多份與大家一起又再次統計了一下。
具體的統計方法是這樣的。
比如說一一零三號狀詞是爭議狀子,那麽就讓大家把自己的統計拿出來。看這個狀子是有多少人認為要剔除,多少人認為不要剔除。
如果這個狀詞某一麵的票數是壓倒性的,比如說九個人認為應該剔除,一個人認為不應該剔除,那麽這個狀詞就繼續單獨拎出來,作為等待下一步繼續大家討論決定的狀子。
那麽如果這個狀詞是反過來的,九個人認為不應該剔除,一個人認為應該剔除,那麽就放到不剔除籃子裏麵,就認定他為不需剔除狀子。
如果是四六開及以下比例的,那就把它認定為要繼續討論的。
如此又花了兩天的時間,最後篩選下九十多份最有爭議的狀詞。
這九十多份狀詞陳樂天等人用了一天的時間去一份份討論到底該不該剔除。
因為之前花了大量的時間,以及眾人交叉審閱,以及小心翼翼的排除。這一係列的法子,其實陳樂天貫徹的是從未知來信裏學到的學識,那就是當在處理百姓告官府的狀詞時,我們的宗旨應該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就是說,一開始接到告狀的時候我們應該首先認為這件事有,然後去查。
這樣對於百姓來說,就更加的公平。
民告官,官被民告,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了官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這種狀子不同於兩個百姓打官司,百姓之間打官司是不需要也不存在偏向誰的,誰占理更多誰就贏這場官司。不偏不倚是最好的態度。但官府被告就不同,隻要有告,官府就要反思。
這是必然的。
未知來信裏表達的這個思想,陳樂天如今越來越認同。因為很顯然,陛下把安撫蜀地民心的這個重擔放到他和諸位禦史身上,就是因為陛下朝廷也是基於如此的考量。
而且這些禦史們也都能理解陳樂天的這個做法。
張禦史說:“陳大人如此謹慎,偏向於百姓的謹慎,我記得中丞大人在我們臨來蜀地前也如此交待過。中丞大人說,陛下的意思你們要明白,陛下希望你們能為民做主,別還是一副剛正不阿,非要把事情搞成什麽兩不偏袒,你不偏袒鄉親們偏袒誰?難道還能偏袒那些官吏嗎?咱們必須偏袒百姓,也隻能偏袒百姓!”
經過一整天的討論,在這九十份的狀詞裏,經過統一的商議,最終剔除了二十多份。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多份,一共有將近一百五十份狀子是不合格的剔除的。
陳樂天讓他們把這一百五十份狀子全部封存好,然後派了三個人,由其中一位禦史帶領著,一一到蜀地各地找到這一百五十個告狀的人。
陳樂天叮囑這位帶著陳樂天兩個侍衛做助手的禦史:“還請大人費心了,這一百五十個鄉親,咱們一定要把情況跟他們說清楚了,不是我們不收他們的告狀,而是他們寫的東西實在是不通,我們完全看不明白他們的冤屈在哪裏、他們受了什麽冤屈、要告什麽人。並且一定要清楚的告訴他們,如果還想告,可以重新寫狀子,隻要語句通順,隻要能清楚的表達出來事情,我們還是會收的,我們一定會處理的。”
這位禦史拱手道:“大人請放心,我一定把他們安撫好,無論他們是還想繼續告還是就此打住不告了,我都一定讓他們心服口服,絕不會讓他們的怒氣積壓在心上,大人放心吧。”
然後那位禦史就帶著陳樂天兩個武藝很好的侍衛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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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在忙了兩個整天之後,就確定了一批不剔除和剔除的狀子。
按照這樣的流程下來的這兩類狀子,其實都經過了十一個人的手。
“這樣會不會存在漏的?”陳樂天忽然質疑自己。。
張禦史說:“陳大人,下官這麽跟你說。舉個例子。比如說二十六號狀子。這個狀子假如第一次被六號禦史拿到審閱後,他被分進了不剔除這個籃子裏。那麽六號就會做記錄,表示他審閱過六號了,並且放進了不剔除籃子。第二次,二十六號狀子又被八號禦史拿到了,同樣的流程八號禦史也會做記錄...以此類推,每個人的記錄單上,都會有他審閱過哪些狀子。放進哪個籃子裏,都是有記錄的。同樣的,被剔除籃子裏的,也同樣如此,如果二十號狀子被第一個人拿到審閱後覺得應該放進剔除籃子,然後放了進去,那麽第二個拿起這個狀子的人拿起來審閱後,如果也覺得該剔除,那麽就依然放迴剔除籃子,如果覺得不應該剔除,那麽就會放進異議小籃子裏。”
如此一來,當一個紙條放進不剔除的籃子裏或者剔除的籃子裏,其實並不能保證它們就會一直呆在裏麵。
它們每一份狀紙都會被十一個人每人都拿一遍,隻是順序是被打亂了而已。
這樣一來,最後結束後,不要剔除和必須剔除籃子裏的兩種狀子都必然是經過十個人全部同意的。因為在每個人的手上都有記錄,上麵有全部兩千份狀子的分類。
剔除的一列表,不要剔除的一列表。
多一個沒有少一個不會。
而另外有爭議的狀子,隻要狀子一放進小籃子裏,那麽就不能動了。不管這個狀子是隻經過兩個人的手就被放進小籃子還是經過八個人的手放進小籃子裏,這個籃子裏的都一定是有爭議的。
而另外兩個籃子裏的都是沒有爭議的。
這個法子大大的減少了他們等待的時間,唯一需要耗費一點時間的就是在籃子裏麵找自己沒有經手過的狀子。這需要找一段時間。因為可能到後來你抓一大把,結果發現都是你審閱記錄過的。
但是從一個大籃子裏到分成三份,這個範圍本來就小了很多,有疑問的基本上很快就全部放進了最小籃子裏。而一個狀子在剔除或不剔除籃子裏待的時間越長,那麽他繼續待在裏麵的可能性就越大。
拿到手,打開狀子,三句話一看,通順不通順其實並不是那麽的難分辨。
特別是通順的句子,很快就可以放迴不剔除籃子裏,然後自己記錄一下。
如此這般,陳樂天和十個禦史大人每天天一亮就在總理衙門最大的屋子裏的最大最長的桌子旁開始審閱,
這樣一連搞了四天,終於全部分類完畢。
但這隻是第一步。
對於最小籃子裏那些有爭議的狀子,陳樂天又想出了個好法子。
數了一下,有爭議的有四百多份。
陳樂天把這四百多份與大家一起又再次統計了一下。
具體的統計方法是這樣的。
比如說一一零三號狀詞是爭議狀子,那麽就讓大家把自己的統計拿出來。看這個狀子是有多少人認為要剔除,多少人認為不要剔除。
如果這個狀詞某一麵的票數是壓倒性的,比如說九個人認為應該剔除,一個人認為不應該剔除,那麽這個狀詞就繼續單獨拎出來,作為等待下一步繼續大家討論決定的狀子。
那麽如果這個狀詞是反過來的,九個人認為不應該剔除,一個人認為應該剔除,那麽就放到不剔除籃子裏麵,就認定他為不需剔除狀子。
如果是四六開及以下比例的,那就把它認定為要繼續討論的。
如此又花了兩天的時間,最後篩選下九十多份最有爭議的狀詞。
這九十多份狀詞陳樂天等人用了一天的時間去一份份討論到底該不該剔除。
因為之前花了大量的時間,以及眾人交叉審閱,以及小心翼翼的排除。這一係列的法子,其實陳樂天貫徹的是從未知來信裏學到的學識,那就是當在處理百姓告官府的狀詞時,我們的宗旨應該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就是說,一開始接到告狀的時候我們應該首先認為這件事有,然後去查。
這樣對於百姓來說,就更加的公平。
民告官,官被民告,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了官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這種狀子不同於兩個百姓打官司,百姓之間打官司是不需要也不存在偏向誰的,誰占理更多誰就贏這場官司。不偏不倚是最好的態度。但官府被告就不同,隻要有告,官府就要反思。
這是必然的。
未知來信裏表達的這個思想,陳樂天如今越來越認同。因為很顯然,陛下把安撫蜀地民心的這個重擔放到他和諸位禦史身上,就是因為陛下朝廷也是基於如此的考量。
而且這些禦史們也都能理解陳樂天的這個做法。
張禦史說:“陳大人如此謹慎,偏向於百姓的謹慎,我記得中丞大人在我們臨來蜀地前也如此交待過。中丞大人說,陛下的意思你們要明白,陛下希望你們能為民做主,別還是一副剛正不阿,非要把事情搞成什麽兩不偏袒,你不偏袒鄉親們偏袒誰?難道還能偏袒那些官吏嗎?咱們必須偏袒百姓,也隻能偏袒百姓!”
經過一整天的討論,在這九十份的狀詞裏,經過統一的商議,最終剔除了二十多份。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多份,一共有將近一百五十份狀子是不合格的剔除的。
陳樂天讓他們把這一百五十份狀子全部封存好,然後派了三個人,由其中一位禦史帶領著,一一到蜀地各地找到這一百五十個告狀的人。
陳樂天叮囑這位帶著陳樂天兩個侍衛做助手的禦史:“還請大人費心了,這一百五十個鄉親,咱們一定要把情況跟他們說清楚了,不是我們不收他們的告狀,而是他們寫的東西實在是不通,我們完全看不明白他們的冤屈在哪裏、他們受了什麽冤屈、要告什麽人。並且一定要清楚的告訴他們,如果還想告,可以重新寫狀子,隻要語句通順,隻要能清楚的表達出來事情,我們還是會收的,我們一定會處理的。”
這位禦史拱手道:“大人請放心,我一定把他們安撫好,無論他們是還想繼續告還是就此打住不告了,我都一定讓他們心服口服,絕不會讓他們的怒氣積壓在心上,大人放心吧。”
然後那位禦史就帶著陳樂天兩個武藝很好的侍衛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