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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大人的態度很明確,先保住自己才能救你這個縣令。否則一切免談。比如說你若是非要我強行保你,什麽都不管不顧就判你無罪,那咱們就別談了,夫人我也不救了。反正救迴來也是全家斬首抄家的結果。
“現在整個蜀地的百姓都在關注這個案子,任何一點包庇都可能會激起民憤,到時候可能等不到朝廷判罪,百姓們就會衝我家來把我撕了。”總督大人擺事實講道理。
“這我知道,我這不是正跟你商量嘛,您別急,總有辦法的。咱們現在的利益是一致的,都是要怎麽把這個棘手的案子給化解掉,咱們是一夥的。”其實在來的路上縣令就想好了很多談判的手段,或者換種好聽的說法可以叫做技巧。這就是曹縣令的聰明之處。雖然在綁架你夫人這件事上,咱倆是對立的,咱倆是敵人。但一旦你幫我,咱們就是夥伴而不是敵人了。咱們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把我這個縣令給解救了,我解救了,夫人才能跟著解救,就這麽簡單。
認清這個最大的現實就是,縣令跟總督是一夥的。
所以縣令並沒有一味的硬要總督大人不顧一切幫他,因為他知道這樣是沒用的。
總督不能為了救他把全家的性命都搭上,這不符合常理。
因此接下來縣令不停的跟總督大人重申,一定要用最安全的方法救他,這是首要基礎條件。
所以談判也漸入佳境。
這樣的談判才是有意義的,不隻是互相試探更不是互相攻擊,而是互相考慮怎麽配合怎麽合作。
至少在縣尊看來是這樣的,形勢向好在發展。
兩人的談判從早晨到中午,仍舊沒有結束。總督大人在看看時辰後,下令暫停,吃飯。
廚房很快就弄好了幾個精致的菜,酒菜上來後,縣令站起來道:“也許這是我們這輩子在一起的最後一頓酒,我感謝你,老劉,如果有機會,我會報答你的。”
縣令說的很誠懇,至少讓縣令自己都有些感動。飲盡杯中酒,縣令無限感慨。人生就是如此不可預料,一切都來的那麽的突然,所有的變故都以一種人力永遠無法控製的速度衝擊而來。無論你是願意還是不願意,無論你是有準備還是沒有準備。
而聽者總督大人沒說什麽,隻是也喝幹杯中酒。
氣氛有些冷清,兩人自顧自吃著菜喝著酒,管家在這個時候忽然從外麵迴來,給桌子上上菜的時候由平時絕不會做這種事的管家親自端了上來,管家幾不可見的握了握拳,不過這個細節被縣尊看見了。
以前縣令來的時候,也經常跟管家說話聊天。所以兩人是認識的,縣令對管家說:“人生在世沒有那麽簡單的,很多事情也不是像表麵上那樣簡單。不是身處其中的人是無法體會到其中的酸甜苦辣的。你對我有意見是應該的,但我也要說一句,對我這隻能是不得不為,身不由己罷了”
管家冷笑一聲道:“你隻是書讀少了罷了。”他說的並不重,他心裏想的是,如此狗屁不通的道理,不知你是怎麽好意思說出口的,而且還能說的如此振振有詞,簡直是放天大的厥詞!
縣令搖搖頭,沒說話,意思很明顯,跟讀書多少毫無關係。
總督大人並沒有像往常那樣去製止管家對縣令的無禮,往常縣令大人來的時候,跟管家說話時偶爾也會開開玩笑,每每這種時候總督大人都會出言製止,說你跟縣尊大人說話要有點規矩,別想說什麽就說什麽。縣尊大人則會笑著說沒事沒事。
但是今天,總督大人什麽都沒說。而管家也不再是跟縣尊大人開玩笑,而是很嚴肅的在說話。
說完之後管家就走了,他不想在這看到縣尊,否則他會有很強烈的上去把縣尊頭給擰下來的衝動。
所以這頓注定是兩人在一起的最後一頓酒很快就結束了。
兩人接著談判。
這一談就從中午談到午後,又從午後談到黃昏,再從黃昏談到天擦黑。
最後兩人終於達成一致。
“我盡我所能,讓陳樂天已經掌握的重大證據大而化中,中而化小。盡量把通匪案化解成在鐵頭幫的脅迫下不得不的行為。但這些都需要你的配合,可以說,我這邊是次要的,你跟陳樂天的對簿公堂才是最重要的。”總督如此說:“你若是不能把這個案情往這個上麵帶,那你就怪不得我了。”
縣令道:“這你放心,我肯定會努力的,這是為我自己,我當然會認真對待。關鍵就是你要通過對大宋律例的解讀把勾結一詞改成被迫,你我都很清楚,這兩個詞非常重要,勾結就鐵定是死罪,但如果是被迫那就有一線生機。”
縣令的方向很清晰。陳樂天狀告的是曹縣令跟土匪勾結共同謀取百姓的財富。這是從本質上主動的犯罪行為,是故意的主動的。是為了謀取百姓錢財,縣令找了個土匪,甚至可以說是養了一窩土匪替自己搶百姓的錢。這個罪名一旦坐實就大了。
但隻要不坐實這個罪名,就有很大的希望。
唯有如此,才能有希望。
一整天的談判就此結束。
兩人都有些疲倦了。
縣令站起來深吸一口氣,拱手道:“大人,下官這就告退了。公堂上見!”說罷,轉身往外走去。
“不送。”總督大人生平第一次沒有送縣令到門口,隻是淡淡的說了這兩個字。
這場別離就是真正的別離了。
是兩個昔日同窗好友幾十年的老朋友的緣分就此盡了。原本以為可以一輩子做知交好友,一起探討古今中外曆史教訓、一起揣摩古往今來聖賢之書的兩個人,就此分道揚鑣。
再見麵,就是陌路之人。不是陌生人,但更勝陌生人的兩個人了。
再見麵兩人就是在公堂上了,到時候一個是總督大人是主審官,另一個是被告人。
如果再往後看,兩人還有可能再見時一個是總督一個是囚犯。或者也有可能一個是總督一個仍舊是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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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大人的態度很明確,先保住自己才能救你這個縣令。否則一切免談。比如說你若是非要我強行保你,什麽都不管不顧就判你無罪,那咱們就別談了,夫人我也不救了。反正救迴來也是全家斬首抄家的結果。
“現在整個蜀地的百姓都在關注這個案子,任何一點包庇都可能會激起民憤,到時候可能等不到朝廷判罪,百姓們就會衝我家來把我撕了。”總督大人擺事實講道理。
“這我知道,我這不是正跟你商量嘛,您別急,總有辦法的。咱們現在的利益是一致的,都是要怎麽把這個棘手的案子給化解掉,咱們是一夥的。”其實在來的路上縣令就想好了很多談判的手段,或者換種好聽的說法可以叫做技巧。這就是曹縣令的聰明之處。雖然在綁架你夫人這件事上,咱倆是對立的,咱倆是敵人。但一旦你幫我,咱們就是夥伴而不是敵人了。咱們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把我這個縣令給解救了,我解救了,夫人才能跟著解救,就這麽簡單。
認清這個最大的現實就是,縣令跟總督是一夥的。
所以縣令並沒有一味的硬要總督大人不顧一切幫他,因為他知道這樣是沒用的。
總督不能為了救他把全家的性命都搭上,這不符合常理。
因此接下來縣令不停的跟總督大人重申,一定要用最安全的方法救他,這是首要基礎條件。
所以談判也漸入佳境。
這樣的談判才是有意義的,不隻是互相試探更不是互相攻擊,而是互相考慮怎麽配合怎麽合作。
至少在縣尊看來是這樣的,形勢向好在發展。
兩人的談判從早晨到中午,仍舊沒有結束。總督大人在看看時辰後,下令暫停,吃飯。
廚房很快就弄好了幾個精致的菜,酒菜上來後,縣令站起來道:“也許這是我們這輩子在一起的最後一頓酒,我感謝你,老劉,如果有機會,我會報答你的。”
縣令說的很誠懇,至少讓縣令自己都有些感動。飲盡杯中酒,縣令無限感慨。人生就是如此不可預料,一切都來的那麽的突然,所有的變故都以一種人力永遠無法控製的速度衝擊而來。無論你是願意還是不願意,無論你是有準備還是沒有準備。
而聽者總督大人沒說什麽,隻是也喝幹杯中酒。
氣氛有些冷清,兩人自顧自吃著菜喝著酒,管家在這個時候忽然從外麵迴來,給桌子上上菜的時候由平時絕不會做這種事的管家親自端了上來,管家幾不可見的握了握拳,不過這個細節被縣尊看見了。
以前縣令來的時候,也經常跟管家說話聊天。所以兩人是認識的,縣令對管家說:“人生在世沒有那麽簡單的,很多事情也不是像表麵上那樣簡單。不是身處其中的人是無法體會到其中的酸甜苦辣的。你對我有意見是應該的,但我也要說一句,對我這隻能是不得不為,身不由己罷了”
管家冷笑一聲道:“你隻是書讀少了罷了。”他說的並不重,他心裏想的是,如此狗屁不通的道理,不知你是怎麽好意思說出口的,而且還能說的如此振振有詞,簡直是放天大的厥詞!
縣令搖搖頭,沒說話,意思很明顯,跟讀書多少毫無關係。
總督大人並沒有像往常那樣去製止管家對縣令的無禮,往常縣令大人來的時候,跟管家說話時偶爾也會開開玩笑,每每這種時候總督大人都會出言製止,說你跟縣尊大人說話要有點規矩,別想說什麽就說什麽。縣尊大人則會笑著說沒事沒事。
但是今天,總督大人什麽都沒說。而管家也不再是跟縣尊大人開玩笑,而是很嚴肅的在說話。
說完之後管家就走了,他不想在這看到縣尊,否則他會有很強烈的上去把縣尊頭給擰下來的衝動。
所以這頓注定是兩人在一起的最後一頓酒很快就結束了。
兩人接著談判。
這一談就從中午談到午後,又從午後談到黃昏,再從黃昏談到天擦黑。
最後兩人終於達成一致。
“我盡我所能,讓陳樂天已經掌握的重大證據大而化中,中而化小。盡量把通匪案化解成在鐵頭幫的脅迫下不得不的行為。但這些都需要你的配合,可以說,我這邊是次要的,你跟陳樂天的對簿公堂才是最重要的。”總督如此說:“你若是不能把這個案情往這個上麵帶,那你就怪不得我了。”
縣令道:“這你放心,我肯定會努力的,這是為我自己,我當然會認真對待。關鍵就是你要通過對大宋律例的解讀把勾結一詞改成被迫,你我都很清楚,這兩個詞非常重要,勾結就鐵定是死罪,但如果是被迫那就有一線生機。”
縣令的方向很清晰。陳樂天狀告的是曹縣令跟土匪勾結共同謀取百姓的財富。這是從本質上主動的犯罪行為,是故意的主動的。是為了謀取百姓錢財,縣令找了個土匪,甚至可以說是養了一窩土匪替自己搶百姓的錢。這個罪名一旦坐實就大了。
但隻要不坐實這個罪名,就有很大的希望。
唯有如此,才能有希望。
一整天的談判就此結束。
兩人都有些疲倦了。
縣令站起來深吸一口氣,拱手道:“大人,下官這就告退了。公堂上見!”說罷,轉身往外走去。
“不送。”總督大人生平第一次沒有送縣令到門口,隻是淡淡的說了這兩個字。
這場別離就是真正的別離了。
是兩個昔日同窗好友幾十年的老朋友的緣分就此盡了。原本以為可以一輩子做知交好友,一起探討古今中外曆史教訓、一起揣摩古往今來聖賢之書的兩個人,就此分道揚鑣。
再見麵,就是陌路之人。不是陌生人,但更勝陌生人的兩個人了。
再見麵兩人就是在公堂上了,到時候一個是總督大人是主審官,另一個是被告人。
如果再往後看,兩人還有可能再見時一個是總督一個是囚犯。或者也有可能一個是總督一個仍舊是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