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灰飛煙滅
初兒情緣:封珩的守護之路 作者:唯美之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與此同時,客棧的大堂之內,孟潯之早已迴到了樓上,而孟萍卻是不見了蹤影。
此時,孟婉還在原來的位置上,除了那些想要討好她的人之外,還有孟家人。
“你怎麽說話的?十幾個黃金的簪子,封珩隨隨便便就送出去了?”
孟家人剛迴去,臉上都是震驚之色,而先前討好孟婉的那些人,更是對著封珩口無遮攔。
“對呀,我們都看到了,據說他一開始就找三小姐要十個金幣,現在又來找他要那麽多錢做什麽?我敢打賭,他是絕對不會還的。”
“然後發生了什麽?你不是在說那支簪子麽?”
“稍安勿躁,容我解釋一下,這家夥在向三小姐借了十個金幣後,就離開了,而且還將十個金幣還給了三小姐,一分錢都沒拿。”
“他不是居心叵測麽?為什麽要還給我?”有人不解,那些人撇了撇嘴,“估計是這家夥跑到外麵逛了一趟,嫌十兩黃金不夠,還嫌多,說不定還衝著三小姐來的。”
“什麽?”一人倒吸一口涼氣,“那個封珩,好像不是這樣的人啊,他是如何做到的?”
“嗬嗬,果然是人心隔肚皮,這家夥一定是對三小姐有什麽企圖,之前我們可是親眼所見,他將簪子交給了三小姐。”
“而且……”剛才開口的那人,臉上露出了一絲嘲諷之色,“這個窮鬼,居然用這麽貴重的東西煉製了一件極品玄玉!”
“玄玉?”韓立神色一動,有些意外的問道。
眾人皆是一怔,因為他們都清楚,這是一種非常堅固的材料,很難研磨成粉末,用來熬製藥劑,並且,它的能量並不多,隻能用來製作首飾。
由於質地堅韌,製作首飾十分困難,故而,用來製作首飾的首飾並不多見,或許是由於它的稀有程度,除了那些堅固的沒有任何用處的玄玉之外,其他的首飾都是價值連城。
這個封珩,居然把玄玉做的簪子給他了?不會吧?雖說是一根玉簪,可這玉簪可是用上好的黑玉煉製而成,少說也得十幾兩黃金,這家夥怎麽可能給得起?
“不錯,那塊玄玉,我們可是看在眼裏的!”男人嗤笑一聲,“這家夥,一看就不是個好東西,打三小姐的主意,還無緣無故的將一支價值不菲的簪子給取了出來,想必,這簪子,也是他用了一些見不得人的方法,才得到的。”
用不得光的招數,偷竊?打劫?
孟家人不敢置信,他們在一起這麽久,對封珩還是很熟悉的。
但是,人不可貌相,誰知道封珩會不會是什麽好事?
“難不成,他真的偷走了簪子?”
“或許,那個封珩一副窮光蛋的樣子,真的會把玄玉做的玉牌給他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封珩也真夠壞的,虧我們還以為他是個好人呢。”
“是啊……”
頓時,整個大殿裏的人,都是一副憤憤不平的樣子,而之前挑釁的那些人,則是一副幸災樂禍的表情,這一次,這個家夥,怕是要被踢出來了。
這家夥一副窮光蛋的樣子,要是把他扔了,我倒要看看,他以後還能不能混得下去……
眾人各自心中暗喜,孟婉卻不以為意,隻是在旁邊看著,心中暗暗佩服,這些人都這麽說了,那個封珩怕是要被攆走了。
到時候,她再出手!
孟婉嗤笑一聲,她可不會因為有人罵自己是潑婦罵街而心軟。
說完,她也不管周圍的人,直接上了樓。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孟家弟子從大殿中走了出來,聽到兩人的對話,頓時議論紛紛。
就在這時,門外忽然響起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緊接著,數道人影從外麵走了進來。
當先一人,一身黑色長袍,繡著金邊,在他的身邊,還站著一群下人,他們手中提著一個盒子,走進了客棧的大堂。
“你到底是誰?你不會不知道,我們已經拿下了他們的店鋪吧?”
因為怕東西遺失,所以孟家一位管家在住進這間客棧的時候,就提前預定好了。
那些討好孟婉的孟家弟子,看見他們,立刻喊道:“還不快走,要住就去別的客棧!”
“哈哈,我們是不會住在這裏的!”聽到孟家之人的話,黑衣人眉頭一挑,隨即笑道:“敢問孟家人?”
“哦?”孟家弟子聽到這話,臉上閃過一絲狐疑之色,仔細觀察了一下,發現自己確實沒有見過此人,這才開口道:“不錯,我們正是孟家人,不知幾位是?怎麽了?”
“在下寶月商行,在下胡風樓,管事!”黑衣人笑眯眯的開口,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讓大殿內的人為之一震。
“是嗎?這可是一個大商行啊!聽說有不少大勢力和世家都想要拉攏他!”
“不錯,寶月商行實力很強,聽說隻用了十幾年時間,就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商行變成了一個非常有名的頂級商會,此人就是這個商行的負責人?”
“寶月商行實力雄厚,聽說底蘊深厚,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假冒,此人隻怕真是寶月商行的管事,他怎麽跑到我們這兒來了?”
寶月商行,那可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商行,不僅僅是在平山城,就連整個離水城都有所耳聞,孟家的人自然是聽說了,但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更加的驚訝,寶月商行怎麽會突然找上門來?
先前說話的孟家人,此刻也是一臉懵逼,想起自己方才對他的態度,他便慌了神,生怕被寶月商會責罰,可當他看到胡風樓的胡管事,臉上還掛著笑容時,便放下心來。
“各位,那個,胡經理,您怎麽來了?”
這一次,這人沒有了之前的吊兒郎當,而是弓著身子,一臉的警惕。他也不想討好莫無忌,因為以他三品武者的修為,在莫無忌麵前根本就不算什麽。
討好?他心中暗暗祈禱,胡風樓千萬別怪他沒禮貌,否則,他一根手指頭,就能讓他灰飛煙滅。
此時,孟婉還在原來的位置上,除了那些想要討好她的人之外,還有孟家人。
“你怎麽說話的?十幾個黃金的簪子,封珩隨隨便便就送出去了?”
孟家人剛迴去,臉上都是震驚之色,而先前討好孟婉的那些人,更是對著封珩口無遮攔。
“對呀,我們都看到了,據說他一開始就找三小姐要十個金幣,現在又來找他要那麽多錢做什麽?我敢打賭,他是絕對不會還的。”
“然後發生了什麽?你不是在說那支簪子麽?”
“稍安勿躁,容我解釋一下,這家夥在向三小姐借了十個金幣後,就離開了,而且還將十個金幣還給了三小姐,一分錢都沒拿。”
“他不是居心叵測麽?為什麽要還給我?”有人不解,那些人撇了撇嘴,“估計是這家夥跑到外麵逛了一趟,嫌十兩黃金不夠,還嫌多,說不定還衝著三小姐來的。”
“什麽?”一人倒吸一口涼氣,“那個封珩,好像不是這樣的人啊,他是如何做到的?”
“嗬嗬,果然是人心隔肚皮,這家夥一定是對三小姐有什麽企圖,之前我們可是親眼所見,他將簪子交給了三小姐。”
“而且……”剛才開口的那人,臉上露出了一絲嘲諷之色,“這個窮鬼,居然用這麽貴重的東西煉製了一件極品玄玉!”
“玄玉?”韓立神色一動,有些意外的問道。
眾人皆是一怔,因為他們都清楚,這是一種非常堅固的材料,很難研磨成粉末,用來熬製藥劑,並且,它的能量並不多,隻能用來製作首飾。
由於質地堅韌,製作首飾十分困難,故而,用來製作首飾的首飾並不多見,或許是由於它的稀有程度,除了那些堅固的沒有任何用處的玄玉之外,其他的首飾都是價值連城。
這個封珩,居然把玄玉做的簪子給他了?不會吧?雖說是一根玉簪,可這玉簪可是用上好的黑玉煉製而成,少說也得十幾兩黃金,這家夥怎麽可能給得起?
“不錯,那塊玄玉,我們可是看在眼裏的!”男人嗤笑一聲,“這家夥,一看就不是個好東西,打三小姐的主意,還無緣無故的將一支價值不菲的簪子給取了出來,想必,這簪子,也是他用了一些見不得人的方法,才得到的。”
用不得光的招數,偷竊?打劫?
孟家人不敢置信,他們在一起這麽久,對封珩還是很熟悉的。
但是,人不可貌相,誰知道封珩會不會是什麽好事?
“難不成,他真的偷走了簪子?”
“或許,那個封珩一副窮光蛋的樣子,真的會把玄玉做的玉牌給他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封珩也真夠壞的,虧我們還以為他是個好人呢。”
“是啊……”
頓時,整個大殿裏的人,都是一副憤憤不平的樣子,而之前挑釁的那些人,則是一副幸災樂禍的表情,這一次,這個家夥,怕是要被踢出來了。
這家夥一副窮光蛋的樣子,要是把他扔了,我倒要看看,他以後還能不能混得下去……
眾人各自心中暗喜,孟婉卻不以為意,隻是在旁邊看著,心中暗暗佩服,這些人都這麽說了,那個封珩怕是要被攆走了。
到時候,她再出手!
孟婉嗤笑一聲,她可不會因為有人罵自己是潑婦罵街而心軟。
說完,她也不管周圍的人,直接上了樓。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孟家弟子從大殿中走了出來,聽到兩人的對話,頓時議論紛紛。
就在這時,門外忽然響起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緊接著,數道人影從外麵走了進來。
當先一人,一身黑色長袍,繡著金邊,在他的身邊,還站著一群下人,他們手中提著一個盒子,走進了客棧的大堂。
“你到底是誰?你不會不知道,我們已經拿下了他們的店鋪吧?”
因為怕東西遺失,所以孟家一位管家在住進這間客棧的時候,就提前預定好了。
那些討好孟婉的孟家弟子,看見他們,立刻喊道:“還不快走,要住就去別的客棧!”
“哈哈,我們是不會住在這裏的!”聽到孟家之人的話,黑衣人眉頭一挑,隨即笑道:“敢問孟家人?”
“哦?”孟家弟子聽到這話,臉上閃過一絲狐疑之色,仔細觀察了一下,發現自己確實沒有見過此人,這才開口道:“不錯,我們正是孟家人,不知幾位是?怎麽了?”
“在下寶月商行,在下胡風樓,管事!”黑衣人笑眯眯的開口,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讓大殿內的人為之一震。
“是嗎?這可是一個大商行啊!聽說有不少大勢力和世家都想要拉攏他!”
“不錯,寶月商行實力很強,聽說隻用了十幾年時間,就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商行變成了一個非常有名的頂級商會,此人就是這個商行的負責人?”
“寶月商行實力雄厚,聽說底蘊深厚,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假冒,此人隻怕真是寶月商行的管事,他怎麽跑到我們這兒來了?”
寶月商行,那可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商行,不僅僅是在平山城,就連整個離水城都有所耳聞,孟家的人自然是聽說了,但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更加的驚訝,寶月商行怎麽會突然找上門來?
先前說話的孟家人,此刻也是一臉懵逼,想起自己方才對他的態度,他便慌了神,生怕被寶月商會責罰,可當他看到胡風樓的胡管事,臉上還掛著笑容時,便放下心來。
“各位,那個,胡經理,您怎麽來了?”
這一次,這人沒有了之前的吊兒郎當,而是弓著身子,一臉的警惕。他也不想討好莫無忌,因為以他三品武者的修為,在莫無忌麵前根本就不算什麽。
討好?他心中暗暗祈禱,胡風樓千萬別怪他沒禮貌,否則,他一根手指頭,就能讓他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