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林方月的第一步小說。


    她的第一部自傳體小說。


    說實話,她太了解自己那著實有限的能力了。剛才她又看了兩章自己的小說,實在是太爛了。可是好不容易寫了一萬多字,堅持了好幾天,她又不想放棄。還是堅持寫下去吧。管它有沒有讀者呢,全當是練手了。


    她想以後的每一章她也可以用她記憶裏的人名當章節的名稱。她想看看她記憶裏的那些人,曾經先後出現她生命裏的那些人,會以怎樣的姿態出現在她的小說裏。


    生活本來就像一部小說嘛,每個人都是自己這部小說的主角。可是沒有一個個配角的出現,也不足以支撐起一部好小說。


    此刻的林方月,正趴跪著坐在臥室的大床上。這功夫,她腦海裏閃現的就是他,那個她不曾見過一麵卻深深藏在她心靈深處的男人——許萬江。


    那時,林方月剛剛軍校畢業後被分配到一個叫土門的邊防派出所。那裏臨近朝鮮,是個朝族大媽聚集的小地方。


    那是個仲夏夜的傍晚,正在床上整理床鋪的林方月的手機突然響了。上麵顯示著一個陌生的號碼。林方月想都沒想利落的接起電話,蠻橫的口氣問到“你是誰啊?”


    “你不認識我。我們以前在一個學習班學習過。”電話那頭的陌生男人弱弱的迴答。


    “不認識給我打什麽電話啊!”林方月依舊霸道的說。語氣裏夾雜著滿滿的不耐煩。


    “可是我認識你啊。”男人憨憨的說。


    “你叫什麽名字啊?”林方月被男人無辜的語氣卸掉了威風。語氣柔和了下來。


    “我叫許萬江。”


    “你怎麽知道我的電話的?”林方月問。


    “問了好幾個戰友才打聽到的。”


    時隔十多年了。林方月也不確切兩個人最初的那通電話的全部內容了。但是她記得,那天他在電話裏稱她“丫頭。”


    他說“丫頭,在學習班的時候我就喜歡你了。”


    “那麽多女生都比我漂亮,你幹嘛喜歡我?”林方月不解的問。她知道自己那時候在學習班的十多個女兵裏是最矮小最黑的,那時候她還理了個短短的毛寸頭。她覺得,那麽不起眼的自己,沒理由被別人喜歡啊。


    “我喜歡你,因為你跟別的女生不一樣,你安安靜靜的。你有一次上黑板上寫字,你的字很好看。我還記得你臉上有些小雀斑,還有一些白頭發,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很可愛。”


    如今的林方月迴想起那個叫許萬江的男人,心裏滿滿的都是遺憾。她怎麽就錯過了他?


    “丫頭,你知道我在幹什麽麽?”


    “不知道,你在幹嘛?”


    “我正坐在草地上看星星,今晚的星星真好看。”林方月好懷念那些個和他打電話聊天的日子。


    她喜歡電話裏他憨憨的磁性的男低音。喜歡聽他叫她丫頭。


    “你在幹嘛?”林方月還記得那個晴朗的夏日午後,吃過午飯的她又和他打起了電話。她問他在幹嘛?


    “我在看《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他在那頭迴答。


    “什麽,你竟然看這種書?哈哈。”她在電話裏取笑他。


    “丫頭你真壞,你不知道,我雖然都25了,可是有好多事兒我還不知道。”


    林方月迴想起這個憨憨的傻乎乎的男人,內心裏是怎樣的懷念和遺憾?她們的緣分那麽淺,他隻在她的生命中出現了幾天。她甚至都無緣見他一麵。她隻是聽他在電話裏說,他帶的那些軍訓女學員都說他長得很帥。他個子有一米八多。


    多少年後,當她無意中發現一本薄薄的日記,裏麵記錄的就是他們認識那幾天的故事。故事裏她親昵的稱唿他“傻大個兒。”


    “而到底誰才是真的傻?”林方月知道,那個真正傻的人,是她自己。有的時候迴憶起那段塵封的往事,她也會帶著一點怨氣叩問命運,“既然已經讓傻大個兒出現在我的生活裏,幹嘛還要再另外塞給我一個男人?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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