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嬌買的糖你吃不吃?”


    林母走到臥室對正在構思如何開始今天的小說的林方月問。


    “啥糖啊?咱家還有糖麽?”


    “有,好像是巧克力糖吧。”林母模棱兩可的迴答道。


    接過母親拋過來的一袋子糖,看了看包裝上麵的字,原來是咖啡碳燒糖。她拿出一個,熟練的剝開糖紙,放在嘴裏。甜甜的濃鬱的咖啡的味道在嘴裏蔓延開來。


    咖啡糖在她嘴裏慢慢消融後,她又吃掉了一個母親找出來的沙琪瑪。聽著外麵滴答滴答的雨聲和沙沙的風聲,此刻的林方月,卻舒適的躺在被子裏,幸福的敲打著文字。她已經堅持三天每天碼字兩千了。她知道,她還會堅持下去的。這是她的熱愛。是她絕對可以堅持下去的事兒。


    人生真的很短。所以真的喜歡一件事情,一定要抓緊時間,利用好每分每秒堅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想到這兒,林方月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如果小小的她有一個愛好文學的媽媽,培養她從小記日記的習慣,那現在的她,會擁有好幾摞厚重的筆記了吧。那些童年發生的趣事也就被文字保存下來,不至於到現在弄的支離破碎。隻能迴憶起一些片段了。即便沒有一個愛好文學敦促她記日記的媽媽,家裏有一大書架的書籍也好啊。那樣,從小飽讀詩書的她定不會像現在一樣,隻能寫出一些不痛不癢不鹹不淡的尷尬文字。


    今天當她打開作家助手的消息,看見又多了一個推薦票的時候,她是開心滿足的。但是她自己打開自己的文章又看了一遍,又覺得寫的簡直太垃圾。沒有起伏的平鋪直敘,一點兒都不吸引人。這四個推薦票也是人家為了鼓勵她這個新手投的吧。


    幹嘛不寫寫精神病院裏發生的那些事兒呢?幹嘛不好好重溫一下你記憶中的學生時代呢?“林方月,你要知道,唯有真誠的故事,真正發生在你身上的故事,才能打動人。給人鼓舞或警醒。”林方月在心裏默默地提醒著自己。


    確實是夏天了,林方月蹬掉了蓋在身上的被子,露出黃色的籃球短褲和一雙白嫩的腿。當然,還有腿上那讓她自己都覺得討厭的分布不均的長長的腿毛。男人的腿毛讓人覺得正常甚至性感。但是女生的腿毛就讓人覺得有些……煞風景了。


    寫到腿毛,林方月不由的想起了米莎精神病院裏那個叫李夢影的病友。


    李夢影有雙大大的水汪汪的清澈無比的大眼睛。她的那一雙眼睛,是林方月長這麽大以來見過的最漂亮最迷人的眼睛。她還有一頭又長又直烏黑亮亮的秀發。她的其他五官也很漂亮,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略微長了些的兩顆門牙。但是喜歡她的人又怎麽會在意她這點小缺點呢?他們理所當然的可以把這兩顆略略有些長的小牙齒看成和小白兔的牙齒一樣可愛。可是那天看到李夢影那茂密細長的腿毛,她才覺得自己的腿毛是小巫見大巫。


    就連這樣的一個美女,不也和林方月一樣,曾經被幽禁在那個密集滿滿的都是女精神病人的地方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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