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到公安局
八零:迫嫁糙漢懷上三胞胎 作者:閃爍星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到方芳的話,楚嬌嬌臉色煞白,大喊道:“你憑什麽血口噴人,我根本不認識他們。”
但保安和同學們並沒有輕易相信她的話,把她緊緊的圍住,不讓她走。
那邊的養父養母顯然已經發現了她。
可養父養母更在乎的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畢竟那才是他們家的根。
現在眼見自己的兒子受了傷被拉走,他們緊跟著自己兒子去了。
他們不斷的對拿對講機的那個保安解釋,“小夥子,我們真的是來找女兒的。是那個楚嬌嬌,是她通知我們來的。
我們來找女兒,有什麽錯?
我們沒錯的!”
小紅也被請過去問詢,去保衛處錄個口供。
楚嬌嬌沒走成,沒過多久,警察就趕到了。
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而且也不看看報案人是誰?
這可是直接公安局局長親自過問的案件。
來的也是非常有經驗的公安,他們直接就把楚嬌嬌以及報案人方芳帶上了車。
方芳同公安還說道,“吳叔叔,還有一個報案人在學校保衛處錄口供,我們去那先看看情況。”
方芳知道,這個事情,受害者是小紅,必須要小紅作為真正的報案人才更好。
吳晉他們自然是聽方芳的,便聽從方芳的指揮,把車往保衛處的辦公室開。
那個嬌嬌沒想到方芳連公安都認識,現在頓時已經嚇傻了。
但是她知道,她必須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認,否則她肯定撈不著好的。
此刻,她隻感覺到一股寒意從脊梁骨處升騰而起,神經瞬間緊繃得如同拉緊的弓弦一般。
明明已經到秋末了,今天的天還挺冷,可她的後背已經全部濕透了 。
一種難以言喻的心虛感如潮水般湧上心頭,讓她的心跳急劇加速,仿佛要衝破胸腔蹦出來似的。
她不禁暗想:難道我下一秒就要被關進那冰冷黑暗的監獄裏去了嗎?
可是,這一切到底和她又有什麽關係呢?
對!
同她有什麽幹係呢?
她那慌亂的眼神,頓時開始變得篤定起來。
她不過是一個無辜的旁觀者啊!
怎麽會莫名其妙地卷入這樣一場可怕的漩渦之中呢?
而且她是報答養父母讓他們來接女兒迴家,她一點錯都沒有。
想到這個,她唿吸都平穩了不少。
再說,她戶口本都遷迴了楚家,同那三個人根本都沒有什麽關係。
那三個就是惡霸,沒少欺負她。
對,那三個就是惡霸,從小就虐待她。
一會就這麽說!
她是弱者,她要博取同情。
到了保衛處,吳晉同方芳下了車往裏麵走去。
她早就見到了等到哪裏的小紅,以及保衛隊隊長田建國。
吳晉見到田建國,兩人本就認識,很快就對完了信息。
公安局肯定更適合處理這三個窮兇極惡的人。
而且他們有監牢,更方便一些。
方芳同小紅說了大概。小紅也知道這個事情,肯定是那個楚嬌嬌唆使的。否則楚家人現在不會來弄她。
畢竟還等著她幫就楚家生意呢。
這個楚嬌嬌,可也真不把楚家的生意放在心上啊。
不知道她是真的傻,還是真的笨。
案件自然而然的就轉給了公安同誌。
小紅跟著公安同誌出去,要隨車去警局。
這次警局來了兩輛車,可後麵那輛車都坐滿人了。
吳晉打開第一輛車的後車門,讓她上車。
方芳知道她不願意同楚嬌嬌在一塊,便也擠了上去,坐到中間,然後小紅坐她另一側。
上車之後,車內很安靜,沒有人說話。
吳晉順便問了嘴方芳,“小芳,你有沒有功課,有功課你不用跟我們過去。”
方芳道,“沒事,吳叔,我沒什麽課,等我那邊處理完了再迴來,來得及。”
一個小姑娘,麵對四個人,她怎麽也得幫小紅撐場子。
等晚點,她再給猴子打電話,讓猴子過去陪小紅,她再迴學校去上下午的課,來得及。
楚嬌嬌剛剛還自我安慰,覺得感覺挺良好的。
現在頓時又有不好預感了。
這個人同公安這麽熟,對她也有點不利。
到了公安局,她便要求,要給家裏打電話。
看著她年輕,穿著也齊整,也是個北城姑娘。
公安便同意了讓她給家裏人打電話。
方芳是覺得讓她打個電話,並沒有多大點事。
畢竟這個事,到底楚家人是否有參與其中,也得讓人來了看看。
楚嬌嬌打完電話,心裏才踏實一點。
現在她不能與她的養父母立場一致,相當於她是單獨奮鬥,心裏還是不免有點發虛。
公安的人來了,給他們錄口供。
楚嬌嬌按照想好的說辭,聲淚俱下地講述自己是如何被抱錯,然後被養父母一家不喜,後來以為那個護士犯事落網,主動交代了她的罪行以求減刑,最後她才被楚家認迴。
她強調自己隻是想讓養父母來帶走女兒。
因為他們也很想念自己的親生女兒,楚悠然一次也沒迴去看望過她的親生父母,她的親生父母自然很是掛念。
公安都例行公事的做了記錄。
這年頭公安的辦公的辦公室比較緊張,問筆錄是在大廳問的,方芳也聽到楚嬌嬌的話了。
那三個人如果要指控此事是楚嬌嬌主謀的,也得有明確的物證才行。
否則按照現在楚嬌嬌的說法,確實她沒觸犯法律。
就算是這三人口頭指控,沒有證據,法官也會認為那三個人是為了減刑,包庇他們的親生兒子,才汙蔑的楚嬌嬌。
楚嬌嬌確實也不會那麽蠢笨,自己承認此事。
她陪著小紅在那坐著,低聲道,“按楚嬌嬌這麽說,她很有可能過一會就能離開公安局。
我最多讓公安同誌扣留她時間長一點,最多也不能超過24小時。”
小紅在修車店住了半年,多少是知道方家的背景的。
此時有人幫忙教訓楚嬌嬌,她怎麽可能仁慈放過。
“那就拜托芳姐幫忙讓她在裏麵受點教訓吧。”
這個事對公安來說不難辦。
畢竟另外那三人,為了撇清自己的主要責任,定會咬死這個事是楚嬌嬌慫恿策劃,他們三個是從犯。
主犯和從犯,又加上有傷人意圖,判刑可是相差很大的。
尤其是涉及到在公開場合,再扣上公共安全的罪名。
這些利害關係同條款,方芳會請公安同誌跟那三人講清楚的。
現在就看那三人手裏,是否有物證了。
但保安和同學們並沒有輕易相信她的話,把她緊緊的圍住,不讓她走。
那邊的養父養母顯然已經發現了她。
可養父養母更在乎的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畢竟那才是他們家的根。
現在眼見自己的兒子受了傷被拉走,他們緊跟著自己兒子去了。
他們不斷的對拿對講機的那個保安解釋,“小夥子,我們真的是來找女兒的。是那個楚嬌嬌,是她通知我們來的。
我們來找女兒,有什麽錯?
我們沒錯的!”
小紅也被請過去問詢,去保衛處錄個口供。
楚嬌嬌沒走成,沒過多久,警察就趕到了。
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而且也不看看報案人是誰?
這可是直接公安局局長親自過問的案件。
來的也是非常有經驗的公安,他們直接就把楚嬌嬌以及報案人方芳帶上了車。
方芳同公安還說道,“吳叔叔,還有一個報案人在學校保衛處錄口供,我們去那先看看情況。”
方芳知道,這個事情,受害者是小紅,必須要小紅作為真正的報案人才更好。
吳晉他們自然是聽方芳的,便聽從方芳的指揮,把車往保衛處的辦公室開。
那個嬌嬌沒想到方芳連公安都認識,現在頓時已經嚇傻了。
但是她知道,她必須得所有的事情都不認,否則她肯定撈不著好的。
此刻,她隻感覺到一股寒意從脊梁骨處升騰而起,神經瞬間緊繃得如同拉緊的弓弦一般。
明明已經到秋末了,今天的天還挺冷,可她的後背已經全部濕透了 。
一種難以言喻的心虛感如潮水般湧上心頭,讓她的心跳急劇加速,仿佛要衝破胸腔蹦出來似的。
她不禁暗想:難道我下一秒就要被關進那冰冷黑暗的監獄裏去了嗎?
可是,這一切到底和她又有什麽關係呢?
對!
同她有什麽幹係呢?
她那慌亂的眼神,頓時開始變得篤定起來。
她不過是一個無辜的旁觀者啊!
怎麽會莫名其妙地卷入這樣一場可怕的漩渦之中呢?
而且她是報答養父母讓他們來接女兒迴家,她一點錯都沒有。
想到這個,她唿吸都平穩了不少。
再說,她戶口本都遷迴了楚家,同那三個人根本都沒有什麽關係。
那三個就是惡霸,沒少欺負她。
對,那三個就是惡霸,從小就虐待她。
一會就這麽說!
她是弱者,她要博取同情。
到了保衛處,吳晉同方芳下了車往裏麵走去。
她早就見到了等到哪裏的小紅,以及保衛隊隊長田建國。
吳晉見到田建國,兩人本就認識,很快就對完了信息。
公安局肯定更適合處理這三個窮兇極惡的人。
而且他們有監牢,更方便一些。
方芳同小紅說了大概。小紅也知道這個事情,肯定是那個楚嬌嬌唆使的。否則楚家人現在不會來弄她。
畢竟還等著她幫就楚家生意呢。
這個楚嬌嬌,可也真不把楚家的生意放在心上啊。
不知道她是真的傻,還是真的笨。
案件自然而然的就轉給了公安同誌。
小紅跟著公安同誌出去,要隨車去警局。
這次警局來了兩輛車,可後麵那輛車都坐滿人了。
吳晉打開第一輛車的後車門,讓她上車。
方芳知道她不願意同楚嬌嬌在一塊,便也擠了上去,坐到中間,然後小紅坐她另一側。
上車之後,車內很安靜,沒有人說話。
吳晉順便問了嘴方芳,“小芳,你有沒有功課,有功課你不用跟我們過去。”
方芳道,“沒事,吳叔,我沒什麽課,等我那邊處理完了再迴來,來得及。”
一個小姑娘,麵對四個人,她怎麽也得幫小紅撐場子。
等晚點,她再給猴子打電話,讓猴子過去陪小紅,她再迴學校去上下午的課,來得及。
楚嬌嬌剛剛還自我安慰,覺得感覺挺良好的。
現在頓時又有不好預感了。
這個人同公安這麽熟,對她也有點不利。
到了公安局,她便要求,要給家裏打電話。
看著她年輕,穿著也齊整,也是個北城姑娘。
公安便同意了讓她給家裏人打電話。
方芳是覺得讓她打個電話,並沒有多大點事。
畢竟這個事,到底楚家人是否有參與其中,也得讓人來了看看。
楚嬌嬌打完電話,心裏才踏實一點。
現在她不能與她的養父母立場一致,相當於她是單獨奮鬥,心裏還是不免有點發虛。
公安的人來了,給他們錄口供。
楚嬌嬌按照想好的說辭,聲淚俱下地講述自己是如何被抱錯,然後被養父母一家不喜,後來以為那個護士犯事落網,主動交代了她的罪行以求減刑,最後她才被楚家認迴。
她強調自己隻是想讓養父母來帶走女兒。
因為他們也很想念自己的親生女兒,楚悠然一次也沒迴去看望過她的親生父母,她的親生父母自然很是掛念。
公安都例行公事的做了記錄。
這年頭公安的辦公的辦公室比較緊張,問筆錄是在大廳問的,方芳也聽到楚嬌嬌的話了。
那三個人如果要指控此事是楚嬌嬌主謀的,也得有明確的物證才行。
否則按照現在楚嬌嬌的說法,確實她沒觸犯法律。
就算是這三人口頭指控,沒有證據,法官也會認為那三個人是為了減刑,包庇他們的親生兒子,才汙蔑的楚嬌嬌。
楚嬌嬌確實也不會那麽蠢笨,自己承認此事。
她陪著小紅在那坐著,低聲道,“按楚嬌嬌這麽說,她很有可能過一會就能離開公安局。
我最多讓公安同誌扣留她時間長一點,最多也不能超過24小時。”
小紅在修車店住了半年,多少是知道方家的背景的。
此時有人幫忙教訓楚嬌嬌,她怎麽可能仁慈放過。
“那就拜托芳姐幫忙讓她在裏麵受點教訓吧。”
這個事對公安來說不難辦。
畢竟另外那三人,為了撇清自己的主要責任,定會咬死這個事是楚嬌嬌慫恿策劃,他們三個是從犯。
主犯和從犯,又加上有傷人意圖,判刑可是相差很大的。
尤其是涉及到在公開場合,再扣上公共安全的罪名。
這些利害關係同條款,方芳會請公安同誌跟那三人講清楚的。
現在就看那三人手裏,是否有物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