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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導?


    經這麽一提點,馮龍腦海中隱約有了點猜想,但不明確,他又將劉明案的報告,和之前審問秦悠悠的報告,捏在手裏反複的看了起來。


    到底有什麽地方,被他們遺漏了?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十點至十一點之間。


    死者死因是注射乙二醇過量死亡。


    劉明在網上的發帖時間是九點三十二分。


    “據我所知,你們店裏有隻貓,當天晚上跑了出去,我問了其他人,時間正好是十點十分左右,差不多用了一個小時才找迴來。”


    “他剛進去辦公室不久,就聽到了開窗戶的聲音。”


    “李律師是個很認真的人,他做事的時候,都不允許別人打擾。”


    這些對話,反複的在馮龍的腦海中迴蕩,他眉頭緊鎖,大腦急速的飛轉著,再有一點,他就可以識破兇手的作案手法了。


    是什麽呢?


    劉明體內檢測出麻醉劑的成分,但在秦悠悠的地窖裏隻找到了乙醚,她沒有必要用兩種藥分別去對付兩個人。


    作案手法看似相同,但其實千差萬別。


    馮龍猛地睜開了眼睛,說道:“我們的確被兇手誤導了,因為秦悠悠根本就不是殺手劉明的兇手。”


    馮龍看向何旭與葉柳,二人臉上並沒有太過於吃驚的表情,估計他們也想到了這點。


    何旭點頭,說道:“兇手一直在用‘時間線’牽著我們走。”


    葉柳接道:“沒錯,真正的兇手就是李鴻波。”


    據李鴻波所說,二十七日晚上,他與李翊吵架之後,就去了公司,時間是八點四十左右,據呂勵說,李鴻波進辦公室不久,就開了窗戶,發出奇怪的聲音,那麽假設這個時間,大概九點左右,他從窗戶外爬了下去。


    之後,李鴻波立即去了劉明家裏,可能假裝送外賣或者其他,騙劉明開門,因此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在劉明開門的一瞬間,兇手將麻醉藥注射到劉明的身體內。


    有一點,一直很奇怪,但沒有多想,劉明既然刪掉了之前的帖子,(兇手是名女性),那為什麽又要重新再發一條。


    兇手沒有必要多此一舉的替他刪掉帖子,那麽刪掉帖子的就是劉明本人。


    所以,拍到兇手拋屍的畫麵,讓他感到了害怕,兇手床上對方的衣服和還未整理完畢的行李就是證據,他想搬離住所。


    所以他是不會發帖子的,那麽這條帖子就是兇手所發,為了迷惑警方,秦悠悠就是兇手。


    發帖時間是九點三十二分,監控幾乎是在同時拍到李鴻波和秦悠悠的,也就是十點二十一分,雨正大的時間,所以這是秦悠悠剛到,而李鴻波已經殺完人離開的時間。


    李鴻波先將劉明麻醉,然後在網上發條帖子,(我拍到了兇手的臉)以假裝秦悠悠是看了這條帖子後才想去殺人,但實際上,秦悠悠可能更早的知道了關於視頻的事,所以才設計讓貓跑出店裏,爭取到殺人的時間。


    等到十點多的時候,兇手才將乙二醇注射到已經昏迷的死者體內,然後迅速離開。


    等秦悠悠到的時候,劉明已經死了。


    何旭突然想到,之前審問秦悠悠的時候,當他說道劉明死之前發過一個帖子的時候,秦悠悠那驚訝的語氣和表情。


    原來是這樣。


    如果是這樣,那一切都說的通了。


    可是如果是這樣,那李鴻波究竟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他已經是一名出色的律師,社會地位和金錢都有,完全沒有必要去策劃兩起謀殺案,而且最後還是以酒駕的方式殺掉秦悠悠。


    馮龍拋出了一個問題,“李鴻波與秦悠悠認識?”


    在他們之前的觀念中,這兩個人完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所以從未假設過他們認識,唯一的聯係就是,秦悠悠與李翊是同班同學。


    何旭搖頭道:“在之前對秦悠悠和李鴻波的社會關係調查中,沒有任何可以證明他們認識的證據。”


    “這一點,隻有當事人知道了。”馮龍做了個決定,“去將李鴻波帶迴警局,再次審問。”


    ······


    一個小時後,李鴻波已經坐在了北郊分局的審訊室內。


    李鴻波還身穿病號服,頭上依然打著繃帶,神色憔悴。


    這次審問的有三個人,馮龍何旭進行主審,葉柳記錄。


    李鴻波坐在審訊室內,一點都不驚慌,相反還衝著進來的馮龍打招唿道:“這麽快,我們又見麵了。”


    幾人在李鴻波的對麵坐下。


    “是啊,這麽快。”馮龍對著李鴻波,然後眼睛環望了整個房子,感歎道:“兩天前,秦悠悠就在這裏待了一天一夜,出去後就被撞身亡了。”


    李鴻波遺憾道:“是我的錯。”


    正在負責記錄的葉柳,聽聞此話抬頭看了李鴻波一眼,對方的表情沒有變化。


    還真的挺淡定的。


    馮龍道:“知道為什麽會將你帶來警局嗎?”


    李鴻波笑道:“肯定不是因為車禍的事情。”


    “這張照片。”馮龍道:“你的辦公室在三樓,我們卻在一二樓的護欄裏分別發現了你的指紋。”


    馮龍將照片和指紋對比結果舉起,好讓對方看得更清楚些。


    李鴻波表情一滯,隨後又淡淡的笑道:“指紋嗎?是這樣,前幾天我站在窗戶邊看文件,不小心掉了下去,我怕走大門的時候被別人撿走,因此就從窗戶上爬下去撿了。”


    “哪天?幾點?”


    “二十八日早晨,六點鍾左右。”


    馮龍盯著李鴻波說道:“沒有人證。”


    “沒有。”


    他們都知道,按照李鴻波的時間線,二十七日晚上一直在公司加班,沒有迴去,第二天早晨發生的事情,肯定沒有人證。


    馮龍拿起另一張照片說道:“這張照片中的人,是你。”


    不是疑問句,而是肯定句。


    “我之前說過,這是一個巧合,世界之大,有相似的人並不奇怪。”李鴻波解釋道:“而且,二十七日晚上我一直在辦公室,你們不是已經向我同事求證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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