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姐對我很好,臨走的時候我還請她吃了飯,酒過三巡後,紅姐還給我拿了一萬塊當學費,讓我以後好好讀書,或許讀完大學後,我就能改變命運了,不用淪落紅塵,命途多舛。


    當時很感動,一下子就跟紅姐抱在了一起,後來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抱著抱著,不知道怎麽就抱床上去了。


    不過這一次不是因為錢,心裏負擔沒那麽大。


    紅姐入這行是因為男朋友負債,當時戀愛腦幫這個渣男還債,義無反顧,後來錢還清了,渣男還把她綠了,從此隻為錢不為情,墮入紅塵撈金,啥都不稀罕。


    慢慢的,她就做成了這行的龍頭大姐級別,這些年買了房子買了車,但再也沒有談過戀愛,甚至結婚的念頭都沒有。


    幹她們這行的,並沒有跟網絡上說的那麽簡單,不是撈夠了上岸找個老實人嫁了就行。


    她們揮金如土,消費高,已經習慣了,老實人她們根本看不上,就那三五千的工資,還不夠她們一個包。


    可有錢的又看不上她們,而且她們周旋於男人之中,見慣了這些惡心的交易,要不是對男人厭惡,就是有點愛無能,就是無法再愛上男人。


    紅姐對我還是比較滿意的,就我這個天賦,整個東海無人能及。


    雖然不想再談愛了,可人不是鐵做的,終歸有需求。


    紅姐這種老手,很多男人根本無法滿足她,隻有我可以。


    她知道我要走,所以吃了頓飽的,就怕以後沒得吃了。


    臨走的時候,她還送了個戒指給我,戒指是一對的,一個她戴著,這個本來是送給前男友的,可惜那個渣男綠了她,還說她的錢髒,這種戒指戴在手上更髒。


    我不嫌棄,拿了就戴在了手上,兩人激吻了一陣後,我便離開了這個地方。


    迴到家裏後,我用賺來的錢把我爸的手術費給一一結清了,所幸的是,我爸也慢慢好了起來,隻是不能再下地幹活,生活重擔一下子壓在了我媽的頭上。


    我拿著紅姐給的錢上了大學,期間我不但要自己打工賺生活費和接下來的學費,甚至還要幫補一下家裏,因為不想我媽太辛苦。


    接下來的大學生活雖然苦逼了一點,但也還算充實,不過二牛就很慘,他沒有跟我一樣上了大學,而是跳河自殺了。


    我去當了男模後,他繼續留在廠裏打螺絲,後麵不止跟女組長亂搞,還同時勾搭了幾個女的。


    本來廠裏的生活就亂,有很多臨時夫妻,二牛染了病,迴來就跳河死了,連我最後一麵也沒見。


    他想少走彎路,沒想到是少走幾十年,直接投胎去了。


    但笑梗不笑人,二牛真男人!隻是運氣不太好,人折了。


    如果運氣不好的那個是我,跳河的就是我季伯長。


    後麵每逢清明的時候,我都會去拜祭他,順便給他燒個東北雨姐。


    大學的時候,我沒有再交過女朋友,總感覺自己又窮又髒,誰都配不上,而且太忙了,又要忙學業,又要兼職,甚至還要為了獎學金努力。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根本無法幾頭顧,所以隻能放棄戀愛的想法。


    可有時候緣分來的時候,擋都擋不住。


    她叫李媛媛,是大二學姐,但卻是個雙馬尾小蘿莉,身高一米五五,喜歡穿洛麗塔的衣服。


    我跟她相識在一個比較有趣的社團,現在的大學應該也有,但叫玄學社,但那個時候管得沒那麽嚴,叫靈異社。


    所謂的靈異社,就是大家一起研究和探討一些鬼鬼怪怪的事情。


    我從小對這方麵也是比較感興趣,而且我們村子關於這些也少不了,前後有山,左右有墳,小時候天一黑,電視也不看,就在樹下聽老人們講鬼故事。


    長大後,也愛在番茄看點恐怖的靈異文,越嚇人越喜歡看。


    關鍵是這個靈異社也不收入會費,隻要講一件發生在身上,或者聽說過的鬼故事,那就可以入會了,這對於貧窮的我來說,簡直就是誘惑力爆滿。


    李媛媛膽子特別小,可就迷這些,每次有什麽活動的時候,都嚇個半死,可越是這樣,她越是喜歡。


    靈異社每個月都會自發起一次活動,關於靈異的活動。


    而也是這次活動,讓我跟李媛媛好上了。


    那天晚上,社長找了一個亂墳,然後打算讓大家在這裏請筆仙。


    這事一聽就很刺激,大家當即就答應了下來,那天整個社團的成員都來了,大概有十三個人,包括我在內。


    我們圍成了一個圈,然後按照網上的教程,找來一張紙和一張筆,十三個人握住筆,再將筆放到紙上。


    這個亂墳聽說是古代的,現在已經沒人續上了,很多墳成了荒墳,這裏離市區很遠,基本上沒人來,晚上更是陰風陣陣,恐怖至極。


    那月色照在每個人的臉上,幾乎都是慘白的,而且總感覺不止有十三個人,圍成一個圈的時候,有很多其他的“人”也圍了上來,有點瘮人。


    這時候其實已經有人打退堂鼓了,建議迴去算了,這筆仙本來就是非常邪門的遊戲,不然不會在網上這麽火,還在這種地方請筆仙,感覺有點茅坑裏打燈籠,找死!


    靈異社的社長叫唐文晶,是個戴著眼鏡的斯文女孩,紮著個高馬尾,臉上非常平靜,沒有一絲驚恐,仿佛根本就不懼怕所謂的阿飄。


    不過唐文晶也沒有勉強其他人,說如果害怕的,可以先走,她絕不強留,好不容易才找到這個地方,她可不想放棄。


    如果真的在這裏請到了筆仙,那估計她們的社團得火爆到不成樣,而且發到網上論壇上去,那得火成啥樣?


    那個年代沒有禁止靈異等東西,這玩意還是挺有噱頭,挺吃香的,現在才不讓搞這種東西,連電視電影都不能演,演出來最後都要是精神病,要不就是做夢。


    唐文晶沒走,其他人也不敢走,而且這地方,要麽一起走,要麽一起留,讓你一個人撤,誰敢啊?


    所以一來二去,就都留下了。


    我當時其實也有點害怕,但勝在人多,所以總感覺不會出什麽事。


    隻不過唐文晶的邏輯有點問題,確實如果請筆仙成功了,會讓靈異社爆火,會讓她在論壇上紅。


    可是,如果真有筆仙,我們能活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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