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來到了杯戶最後一座杯戶大橋。
毛利小五郎看著,站在護欄邊的小孩那懵懵懂懂,說不清所以然的樣子。簡直有種想要打人的衝動。
這時候,本堂瑛佑突然表露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我們站的地方也許是背對著煙花哦,如果我們站到對麵看的話,那麽我們就會看到煙花。然後,兇手的臉是麵朝燃放煙花的方向的。所以小弟弟自然就不可能看清兇手的樣子樓。
毛利小五郎覺得,本堂瑛佑說的話也有道理哎。畢竟,如果按照他的邏輯,兇手很有可能是在燃放煙花的時候,靠著煙花爆炸的聲音為掩護。將早就被殺害的洛克先生。直接扔到河裏。因為在煙花爆炸聲,和那炫彩斑斕的煙花散落的光點。將那些被堵在立交橋上麵的司機的視線給吸引住了。
自然,就不會發現兇手把裝入袋子內的洛克先生,給扔到河裏的動作。
柯南反駁,就算你說的對。那麽小弟弟也看不到對方手上的刺青啊。
李曉輝覺得本堂瑛佑說的有道理,如果借助煙花的餘光話。也是很有可能的。
小男孩堅持認為,自己就是在兇手上車的時候。看到對方手上的刺青了。
本堂瑛佑靈光一閃,迴答:“也許對方把紋著釘子圖案的手臂給伸出來呢。”
李曉輝覺得本堂瑛佑說的有道理。如果對方不把手臂伸出來的話,一個七八歲的小孩,而且還是半夢半醒的狀態。是不可能仔細看到對方的手臂。最起碼,我是做不到。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到什麽,表示既然那樣的話。刺青是在右手。既然是在右手話,如果兇手的車子停在我們平行的對麵欄杆。那麽我們根本看不到對方的右手。除非是左手。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起什麽,表示我們再迴去一趟不就好了!
站在橋上的小蘭,突然感覺一陣冷風吹過。她下意識的打了一個寒顫。趕緊表示那家刺青店的老板,貌似參加洛克先生的追悼演唱會了。
聽到這個消息,毛利小五郎心情瞬間失落了起來。
柯南看著毛利小五郎那失落的表情。趕緊安慰道:“說不定小蘭姐姐的手機,能有我們想要的線索哦。”
本堂瑛佑表示不可能吧。
但是,柯南卻用異樣的眼神。看著一臉無辜的他。
小蘭表示不會吧。柯南堅持表示我們看看不就知道了。
不信邪的小蘭自然拿出自己的智能手機,打開相冊看看是否有柯南說的內容!
果然,他們三個人的照片突然出現在自己的相冊裏了。
小蘭驚訝的心想“我從來沒有給這些照過東西啊。他是怎麽突然出現在我的手機裏麵的。”
隻有本堂瑛佑心裏清楚,那就是剛才拿起小蘭手機。假裝刪除那張咖啡壺宣傳照的舉動。實際上,他是把三個嫌疑人的照片給拍下來。
當時沒有人注意到這一點,出了柯南以外。
毛利小五郎看了看小蘭手機的照片後表示,有了照片事情就簡單多了。首先,那個爆炸頭的男子可以排除了。因為他的刺青是在左手。
接下來就是靠著車子且帶著墨鏡的男人,還有那個帶著鴨舌帽。一副痞子相的青年男子。
柯南認為,中間的男子最後懷疑啊。也是是對的。但是人家兇手不會專門租個車子!如果使用自己的車子,那麽洛克先生的血跡就有可能滴落到車子的後座上,或者後背箱子內。然後被警方順利的查到。然後把他一網打盡!
果然毛利小五郎,看著柯南萌萌的樣子。蹲下身體,訓斥道:“你覺得可能嗎!兇手會傻到極點,使用自己的車子來毀屍滅跡嗎!而且,你剛說右邊的男子沒有租車子嗎!看看他那兇狠的眼神。絕對更加具有殺害洛克先生的嫌疑啊!”
柯南認為,中間那位戴著墨鏡的大哥哥不是具有最少10年的駕齡嗎。然後...
毛利小五郎下意識的迴答:“頂多對方喜歡開進口車到處跑來跑去而已。不對...”
想到什麽的毛利小五郎突然站起身子,用右手托起下巴。進入了思考狀態。進口車的駕駛座位是左邊,而我們通常駕駛的車子是右邊。這樣計算的話,在駕駛座位的另一邊。那麽在很暗的燈光下是很有可能看不清對方的具體位置!
小男孩的父親覺得,對方可能在那天開著租賃公司的車子啊。而且進口車每輛車都不便宜啊。
毛利小五郎提出質疑。解釋道:“不!如果對方習慣使用進口車的話,那麽如果在處理屍體時候。突然坐在左邊駕駛位置上,容易發生意外情況。所以...等等,小蘭拿過手機再讓我看看。”
小蘭不明所以,但是還是把手機交給了毛利小五郎查看。
毛利小五郎用手指了指那個帶著鴨舌帽的男子,表示我認為他的嫌疑非常大。他是叫什麽名字來著。
李曉輝趕緊提醒道:“他貌似叫做桐穀先生。”
毛利小五郎點點頭,表示了同意。
本堂瑛佑認為,我們直接讓警察把他們抓起來不就好了!
為了保險起見,毛利小五郎表示我們等等。因為我們沒有證據,所以可以讓警方先行把他請到警局“喝茶”。然後...
柯南突然大喊道:“我發現像錘子一樣的物品了。”
毛利小五郎看著柯南自信的樣子,疑問道:“柯南,你是不是發燒了!”
柯南指了指對岸的高檔公寓後,表示你看看那棟大樓是不是像錘子的手柄。
毛利小五郎問:“錘子是什麽呢?”
李曉輝表示有想桶狀物的,有可以翹起釘子形狀的類似於船型,有中間膨成半月形...那不是跟咖啡壺的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到什麽,用不可思議的語氣說道:“那不是跟咖啡壺的形狀一模一樣了!這麽說來,不就形成錘子了嗎。”
小蘭拿過手機,再次的看了看咖啡壺的宣傳廣告,果然如此。
小蘭對小弟弟問道:“你是不是看到的是像倒掛這的錘子嗎。”
小弟弟表示就是這樣。
緊接著,李曉輝說道:“既然這麽說的話,那麽當大樓中央兩側的燈光常亮時,他就像錘柄。在兇手在立交橋上麵的時候,正好宣傳咖啡壺的廣告車經過。而且咖啡壺的外表上都有霓虹燈,所以小弟弟自然看到的是錘子了。不過因為是倒映在河流上麵。所以小弟弟自然說不清楚了。”
那名男孩激動點點頭,表示就是這樣。
最後的問題就是,煙火是在他們背麵釋放的。如果是站在對麵,不就看不到那棟大樓了嗎。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起什麽,表示如果兇手是站在杯戶中央大橋上麵呢!
李曉輝覺得,如果犯人是從杯戶中央橋把洛克先生丟下的話。理論上來說也合理,這樣也就解釋了小孩為什麽看不清對方的臉型還有錘子的問題。
接著,毛利小五郎認為既然我們確定大概方位了。那麽我們就可以在附近找到對方丟棄的打火機。我想打火機上麵,應該有兇手的指紋才對。
李曉輝反問:“如果對方是帶著頭套呢!”
本堂瑛佑解釋道:“從對方離去架勢來看,對方應該是在掏出打火機的時候。是沒有戴著手套的。因為戴著手套是容易找不到褲袋內的打火機的。所以...”
小蘭突然想起了什麽,問道:“那麽你說兇手會不會參加洛克先生的追悼會呢。”
毛利小五郎想了想,認為也有可能把。但是,證據怎麽辦。
柯南神秘一笑,對毛利小五郎表示我有辦法。
毛利小五郎搖搖頭。用質疑的語氣問道:“你怎麽能做到。”
柯南反問道:“不試試怎麽知道呢。”
既然如此,毛利小五郎隻好帶著柯南他們前往洛克先生追悼演唱會現場了。
此時的演唱會廣場上麵是人山人海。站在中央的搖滾歌手,手持自己心愛的吉他。右手扶著話筒架子。對到場的歌迷說道:“今天是我們樂團...”
但是,一名帶著針織帽的男子。看了看他們的唱歌的樣子後,便用不屑的態度轉身離開了,演唱會現場。
當他到達演唱會大樓外麵的停車場時,看到了外麵又有好多美麗的煙花。
緊接著,那名男子看到穿著綠色羽絨服的小蘭,和一名小弟弟還有一個戴眼鏡的青年似乎是在做些什麽。
小蘭蹲在地上驚歎說道:“你怎麽在這地方放煙花啊。”
本堂瑛佑裹緊了身上黑色的衛衣表示,你在這裏的確不安全啊。
那名男子在看小蘭他們熱鬧的時候,突然暮暮警官接近了他的車子。
麵帶嚴肅表情的暮暮警官,走到了他的駕駛座附近。表示你能下車接受我的檢查嗎。因為有人舉報,說有個跟你長的很像的人,將洛克先生殺害。然後裝入包包內。丟到提無津河內。然後你能不能接受調查嗎。
坐在駕駛座位的男子,裹緊了身上的黑色羽絨衣。用詫異的語氣問道:“他有什麽證據,證明就是我殺害了洛克先生。”
暮暮警官解釋道:“因為對方是看到你的刺青了。而且,你開的是進口車。所以麻煩請你下車一下,配合我們的工作嗎!”
那麽,對方願意配合暮暮警官的要求嗎。後來發生了什麽...
毛利小五郎看著,站在護欄邊的小孩那懵懵懂懂,說不清所以然的樣子。簡直有種想要打人的衝動。
這時候,本堂瑛佑突然表露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我們站的地方也許是背對著煙花哦,如果我們站到對麵看的話,那麽我們就會看到煙花。然後,兇手的臉是麵朝燃放煙花的方向的。所以小弟弟自然就不可能看清兇手的樣子樓。
毛利小五郎覺得,本堂瑛佑說的話也有道理哎。畢竟,如果按照他的邏輯,兇手很有可能是在燃放煙花的時候,靠著煙花爆炸的聲音為掩護。將早就被殺害的洛克先生。直接扔到河裏。因為在煙花爆炸聲,和那炫彩斑斕的煙花散落的光點。將那些被堵在立交橋上麵的司機的視線給吸引住了。
自然,就不會發現兇手把裝入袋子內的洛克先生,給扔到河裏的動作。
柯南反駁,就算你說的對。那麽小弟弟也看不到對方手上的刺青啊。
李曉輝覺得本堂瑛佑說的有道理,如果借助煙花的餘光話。也是很有可能的。
小男孩堅持認為,自己就是在兇手上車的時候。看到對方手上的刺青了。
本堂瑛佑靈光一閃,迴答:“也許對方把紋著釘子圖案的手臂給伸出來呢。”
李曉輝覺得本堂瑛佑說的有道理。如果對方不把手臂伸出來的話,一個七八歲的小孩,而且還是半夢半醒的狀態。是不可能仔細看到對方的手臂。最起碼,我是做不到。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到什麽,表示既然那樣的話。刺青是在右手。既然是在右手話,如果兇手的車子停在我們平行的對麵欄杆。那麽我們根本看不到對方的右手。除非是左手。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起什麽,表示我們再迴去一趟不就好了!
站在橋上的小蘭,突然感覺一陣冷風吹過。她下意識的打了一個寒顫。趕緊表示那家刺青店的老板,貌似參加洛克先生的追悼演唱會了。
聽到這個消息,毛利小五郎心情瞬間失落了起來。
柯南看著毛利小五郎那失落的表情。趕緊安慰道:“說不定小蘭姐姐的手機,能有我們想要的線索哦。”
本堂瑛佑表示不可能吧。
但是,柯南卻用異樣的眼神。看著一臉無辜的他。
小蘭表示不會吧。柯南堅持表示我們看看不就知道了。
不信邪的小蘭自然拿出自己的智能手機,打開相冊看看是否有柯南說的內容!
果然,他們三個人的照片突然出現在自己的相冊裏了。
小蘭驚訝的心想“我從來沒有給這些照過東西啊。他是怎麽突然出現在我的手機裏麵的。”
隻有本堂瑛佑心裏清楚,那就是剛才拿起小蘭手機。假裝刪除那張咖啡壺宣傳照的舉動。實際上,他是把三個嫌疑人的照片給拍下來。
當時沒有人注意到這一點,出了柯南以外。
毛利小五郎看了看小蘭手機的照片後表示,有了照片事情就簡單多了。首先,那個爆炸頭的男子可以排除了。因為他的刺青是在左手。
接下來就是靠著車子且帶著墨鏡的男人,還有那個帶著鴨舌帽。一副痞子相的青年男子。
柯南認為,中間的男子最後懷疑啊。也是是對的。但是人家兇手不會專門租個車子!如果使用自己的車子,那麽洛克先生的血跡就有可能滴落到車子的後座上,或者後背箱子內。然後被警方順利的查到。然後把他一網打盡!
果然毛利小五郎,看著柯南萌萌的樣子。蹲下身體,訓斥道:“你覺得可能嗎!兇手會傻到極點,使用自己的車子來毀屍滅跡嗎!而且,你剛說右邊的男子沒有租車子嗎!看看他那兇狠的眼神。絕對更加具有殺害洛克先生的嫌疑啊!”
柯南認為,中間那位戴著墨鏡的大哥哥不是具有最少10年的駕齡嗎。然後...
毛利小五郎下意識的迴答:“頂多對方喜歡開進口車到處跑來跑去而已。不對...”
想到什麽的毛利小五郎突然站起身子,用右手托起下巴。進入了思考狀態。進口車的駕駛座位是左邊,而我們通常駕駛的車子是右邊。這樣計算的話,在駕駛座位的另一邊。那麽在很暗的燈光下是很有可能看不清對方的具體位置!
小男孩的父親覺得,對方可能在那天開著租賃公司的車子啊。而且進口車每輛車都不便宜啊。
毛利小五郎提出質疑。解釋道:“不!如果對方習慣使用進口車的話,那麽如果在處理屍體時候。突然坐在左邊駕駛位置上,容易發生意外情況。所以...等等,小蘭拿過手機再讓我看看。”
小蘭不明所以,但是還是把手機交給了毛利小五郎查看。
毛利小五郎用手指了指那個帶著鴨舌帽的男子,表示我認為他的嫌疑非常大。他是叫什麽名字來著。
李曉輝趕緊提醒道:“他貌似叫做桐穀先生。”
毛利小五郎點點頭,表示了同意。
本堂瑛佑認為,我們直接讓警察把他們抓起來不就好了!
為了保險起見,毛利小五郎表示我們等等。因為我們沒有證據,所以可以讓警方先行把他請到警局“喝茶”。然後...
柯南突然大喊道:“我發現像錘子一樣的物品了。”
毛利小五郎看著柯南自信的樣子,疑問道:“柯南,你是不是發燒了!”
柯南指了指對岸的高檔公寓後,表示你看看那棟大樓是不是像錘子的手柄。
毛利小五郎問:“錘子是什麽呢?”
李曉輝表示有想桶狀物的,有可以翹起釘子形狀的類似於船型,有中間膨成半月形...那不是跟咖啡壺的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到什麽,用不可思議的語氣說道:“那不是跟咖啡壺的形狀一模一樣了!這麽說來,不就形成錘子了嗎。”
小蘭拿過手機,再次的看了看咖啡壺的宣傳廣告,果然如此。
小蘭對小弟弟問道:“你是不是看到的是像倒掛這的錘子嗎。”
小弟弟表示就是這樣。
緊接著,李曉輝說道:“既然這麽說的話,那麽當大樓中央兩側的燈光常亮時,他就像錘柄。在兇手在立交橋上麵的時候,正好宣傳咖啡壺的廣告車經過。而且咖啡壺的外表上都有霓虹燈,所以小弟弟自然看到的是錘子了。不過因為是倒映在河流上麵。所以小弟弟自然說不清楚了。”
那名男孩激動點點頭,表示就是這樣。
最後的問題就是,煙火是在他們背麵釋放的。如果是站在對麵,不就看不到那棟大樓了嗎。
毛利小五郎突然想起什麽,表示如果兇手是站在杯戶中央大橋上麵呢!
李曉輝覺得,如果犯人是從杯戶中央橋把洛克先生丟下的話。理論上來說也合理,這樣也就解釋了小孩為什麽看不清對方的臉型還有錘子的問題。
接著,毛利小五郎認為既然我們確定大概方位了。那麽我們就可以在附近找到對方丟棄的打火機。我想打火機上麵,應該有兇手的指紋才對。
李曉輝反問:“如果對方是帶著頭套呢!”
本堂瑛佑解釋道:“從對方離去架勢來看,對方應該是在掏出打火機的時候。是沒有戴著手套的。因為戴著手套是容易找不到褲袋內的打火機的。所以...”
小蘭突然想起了什麽,問道:“那麽你說兇手會不會參加洛克先生的追悼會呢。”
毛利小五郎想了想,認為也有可能把。但是,證據怎麽辦。
柯南神秘一笑,對毛利小五郎表示我有辦法。
毛利小五郎搖搖頭。用質疑的語氣問道:“你怎麽能做到。”
柯南反問道:“不試試怎麽知道呢。”
既然如此,毛利小五郎隻好帶著柯南他們前往洛克先生追悼演唱會現場了。
此時的演唱會廣場上麵是人山人海。站在中央的搖滾歌手,手持自己心愛的吉他。右手扶著話筒架子。對到場的歌迷說道:“今天是我們樂團...”
但是,一名帶著針織帽的男子。看了看他們的唱歌的樣子後,便用不屑的態度轉身離開了,演唱會現場。
當他到達演唱會大樓外麵的停車場時,看到了外麵又有好多美麗的煙花。
緊接著,那名男子看到穿著綠色羽絨服的小蘭,和一名小弟弟還有一個戴眼鏡的青年似乎是在做些什麽。
小蘭蹲在地上驚歎說道:“你怎麽在這地方放煙花啊。”
本堂瑛佑裹緊了身上黑色的衛衣表示,你在這裏的確不安全啊。
那名男子在看小蘭他們熱鬧的時候,突然暮暮警官接近了他的車子。
麵帶嚴肅表情的暮暮警官,走到了他的駕駛座附近。表示你能下車接受我的檢查嗎。因為有人舉報,說有個跟你長的很像的人,將洛克先生殺害。然後裝入包包內。丟到提無津河內。然後你能不能接受調查嗎。
坐在駕駛座位的男子,裹緊了身上的黑色羽絨衣。用詫異的語氣問道:“他有什麽證據,證明就是我殺害了洛克先生。”
暮暮警官解釋道:“因為對方是看到你的刺青了。而且,你開的是進口車。所以麻煩請你下車一下,配合我們的工作嗎!”
那麽,對方願意配合暮暮警官的要求嗎。後來發生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