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我來還你公道
重生2014:我,刑偵之王 作者:胖又沒吃你家大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嗯”於大章立刻來了精神:
“詳細說說。”
根據他以往的經驗,越是這種看似不起眼的線索,越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我也記不清了。”劉金鬆撓了撓頭,苦惱地迴道:
“時間太久了,我也隻能記得個大概,而且當時學校裏這樣的事很多。”
1998年……於大章在腦中飛速搜索著當年的記憶。
那時候的自己剛剛七歲,對當時那個年代沒什麽具體印象。
不過後來隨著年齡增長,也接觸到一些九十年代末的事物。
其中就有香江的古惑仔係列。
不得不說,那個係列的電影確實好看,但也對國內的青少年影響很大。
其中就有相當多的年輕人模仿電影裏的人物。
浩南哥,山雞,大天二……
當時幾乎每個學校裏都有這麽幾個人物。
就算沒模仿古惑仔,也總有一些學生自發組織起一個小團體。
人數不會太多,一般控製在十人以下。
取名也多數是龍啊、虎啊之類的。
北方那就更絕了,直接拜把子,效仿桃園三結義。
這在九十年代末的校園並不是什麽新鮮事兒。
於大章雖然沒經曆過那個年代,但也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兒,而且也看過古惑仔係列。
“除了這個呢。”於大章又問道:
“還能想起點別的嗎”
李勇最後僅存的記憶中,隻有邵欣和劉金鬆兩個人的名字。
說明對他下手的人,很有可能是因為當年這件事才找上的李勇。
如果能確定下來,那這個案子就可以定性為“複仇”。
“沒了。”劉金鬆茫然地看著於大章:
“我實在是想不起來了。”
終究是年頭太長了……於大章也很無奈。
十六年,足以讓人忘掉很多東西。
劉金鬆能想起這些,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
歎了口氣,於大章站起身,又來到他的麵前。
“再來一根。”
一支華子再次放到劉金鬆的嘴上,於大章拿出打火機幫他點燃。
隨後他將剩下的香煙塞到了劉金鬆囚服的口袋裏。
似乎在這十六年的時光裏,從來沒人對他這樣好過,劉金鬆一時之間竟有些不知所措。
“警官,我……”他的聲音顫抖著,似乎是想說什麽。
於大章忽然抬起手,打斷道:
“是不是覺得很委屈”
委屈
劉金鬆聽到這兩個字後,整個人如遭雷擊,僵在了那裏。
委屈這個詞,他隻在心裏想過,卻從未對人說過,也說不出來。
在監獄找人訴苦,那也得有人聽才行。
哭鬧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監獄專治各種調皮搗蛋。
到了這裏。
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
服刑十六年,也讓他知道了凡事都要有理有據。
可人在裏麵,就算想去找證據也沒辦法。
他又不忍心再讓父母為自己奔勞。
所以他也隻能倔強地忍著,堅強地活著。
可就在剛剛,“委屈”這個詞居然從一個警察嘴裏說了出來。
而且還是對自己說的。
劉金鬆終於迴過神來,不敢置信地看著眼前這個胖警察:
“你……你能再說一遍嗎”
他的聲音都在顫抖,甚至連牙齒都在打架。
於大章拍了拍他的肩膀,歎息道:
“接下來就說說你的事,放心,如果你真受了委屈,我保證還你公道。”
他說這話也有些心虛。
公道……
如果真是冤案,十六年青春怎麽算
人生最好的年華都留在了監獄裏。
這個公道誰能給,又有誰能給得起!
隨著於大章的話音落下,劉金鬆眼中泛起淚花,隨即一顆顆晶瑩滾落……
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忽然嚎啕大哭起來。
當年含冤入獄他沒哭。
一次次申訴無果他沒哭。
在獄中失去自由、痛苦煎熬他也沒哭。
這麽多年過去了,他甚至都忘記了哭泣是什麽滋味。
但是今天他哭了。
讓人哭泣的從來都不是絕望,而是希望。
於大章也沒勸,反而又坐迴到劉金鬆對麵。
馬健也停了下來,安靜地等著。
整個房間內彌漫著一種凝重而壓抑的氛圍。
哭聲持續了大概一分鍾,然後被劉金鬆強行止住。
“對不起……對不起……”
他胡亂地在臉上擦拭淚水,並聲音哽咽地道歉。
“說說吧。”於大章平靜地開口道:
“我想你已經找到了能自證清白的證據。”
看囚犯資料的時候他就已經想到了。
要是沒有找到證據,劉金鬆也不能一直在獄中申訴。
“沒錯。”
劉金鬆做了個深唿吸,讓自己的聲音恢複正常,然後緩緩說道:
“後來我知道了邵欣的具體死亡時間,而在那段時間裏,我正好在同學家玩遊戲機。”
“當晚我就是在同學家裏過夜的,那名同學和他的父母都可以為我證明。”
“所以說,邵欣遇害的那一晚,我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並且有著確鑿無疑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劉金鬆足足說了半個多小時。
他將這些年所收集到的證據,和當年的細節都說了一遍。
這迴不止是於大章聽明白了。
就連負責記錄的馬健,也將這起案子的前因後果弄清了。
當年警方之所以將劉金鬆定為主要嫌疑人,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和邵欣有曖昧關係。
之後經過dna檢測,留在邵欣體內的男性體液,正是劉金鬆的。
這在當年就是鐵證。
而劉金鬆給出的解釋是,他在這之前被人打暈過。
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躺在了一處廢棄的廠房裏。
他懷疑有人在他昏迷時,采集了他的體液。
對於這種事實不清楚的描述,警方沒有采納,並在抓捕當晚對劉金鬆進行了突審。
那年劉金鬆才18歲,心智不是很成熟。
所以嘛……
麵對審問,說了一些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話。
等判決下來了,劉金鬆也反應過來了,但也晚了。
這之後就是漫長的十六年。
雖然劉金鬆一直沒放棄申訴,可惜沒有任何結果。
有些案子就是這樣。
就算期間有人發現了疑點,可一旦深究下去,便不可避免地要去得罪某些人。
因為倘若真的成功翻案,那麽當初經辦過這起案件的人都要倒黴。
這就是人情世故最可怕的地方。
維護了同事之間的關係,就沒有公平公正可言。
個人情感淩駕於法律之上,正義還如何伸張。
“詳細說說。”
根據他以往的經驗,越是這種看似不起眼的線索,越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我也記不清了。”劉金鬆撓了撓頭,苦惱地迴道:
“時間太久了,我也隻能記得個大概,而且當時學校裏這樣的事很多。”
1998年……於大章在腦中飛速搜索著當年的記憶。
那時候的自己剛剛七歲,對當時那個年代沒什麽具體印象。
不過後來隨著年齡增長,也接觸到一些九十年代末的事物。
其中就有香江的古惑仔係列。
不得不說,那個係列的電影確實好看,但也對國內的青少年影響很大。
其中就有相當多的年輕人模仿電影裏的人物。
浩南哥,山雞,大天二……
當時幾乎每個學校裏都有這麽幾個人物。
就算沒模仿古惑仔,也總有一些學生自發組織起一個小團體。
人數不會太多,一般控製在十人以下。
取名也多數是龍啊、虎啊之類的。
北方那就更絕了,直接拜把子,效仿桃園三結義。
這在九十年代末的校園並不是什麽新鮮事兒。
於大章雖然沒經曆過那個年代,但也聽說過很多類似的事兒,而且也看過古惑仔係列。
“除了這個呢。”於大章又問道:
“還能想起點別的嗎”
李勇最後僅存的記憶中,隻有邵欣和劉金鬆兩個人的名字。
說明對他下手的人,很有可能是因為當年這件事才找上的李勇。
如果能確定下來,那這個案子就可以定性為“複仇”。
“沒了。”劉金鬆茫然地看著於大章:
“我實在是想不起來了。”
終究是年頭太長了……於大章也很無奈。
十六年,足以讓人忘掉很多東西。
劉金鬆能想起這些,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
歎了口氣,於大章站起身,又來到他的麵前。
“再來一根。”
一支華子再次放到劉金鬆的嘴上,於大章拿出打火機幫他點燃。
隨後他將剩下的香煙塞到了劉金鬆囚服的口袋裏。
似乎在這十六年的時光裏,從來沒人對他這樣好過,劉金鬆一時之間竟有些不知所措。
“警官,我……”他的聲音顫抖著,似乎是想說什麽。
於大章忽然抬起手,打斷道:
“是不是覺得很委屈”
委屈
劉金鬆聽到這兩個字後,整個人如遭雷擊,僵在了那裏。
委屈這個詞,他隻在心裏想過,卻從未對人說過,也說不出來。
在監獄找人訴苦,那也得有人聽才行。
哭鬧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監獄專治各種調皮搗蛋。
到了這裏。
是龍你得盤著,是虎你得臥著。
服刑十六年,也讓他知道了凡事都要有理有據。
可人在裏麵,就算想去找證據也沒辦法。
他又不忍心再讓父母為自己奔勞。
所以他也隻能倔強地忍著,堅強地活著。
可就在剛剛,“委屈”這個詞居然從一個警察嘴裏說了出來。
而且還是對自己說的。
劉金鬆終於迴過神來,不敢置信地看著眼前這個胖警察:
“你……你能再說一遍嗎”
他的聲音都在顫抖,甚至連牙齒都在打架。
於大章拍了拍他的肩膀,歎息道:
“接下來就說說你的事,放心,如果你真受了委屈,我保證還你公道。”
他說這話也有些心虛。
公道……
如果真是冤案,十六年青春怎麽算
人生最好的年華都留在了監獄裏。
這個公道誰能給,又有誰能給得起!
隨著於大章的話音落下,劉金鬆眼中泛起淚花,隨即一顆顆晶瑩滾落……
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老爺們,忽然嚎啕大哭起來。
當年含冤入獄他沒哭。
一次次申訴無果他沒哭。
在獄中失去自由、痛苦煎熬他也沒哭。
這麽多年過去了,他甚至都忘記了哭泣是什麽滋味。
但是今天他哭了。
讓人哭泣的從來都不是絕望,而是希望。
於大章也沒勸,反而又坐迴到劉金鬆對麵。
馬健也停了下來,安靜地等著。
整個房間內彌漫著一種凝重而壓抑的氛圍。
哭聲持續了大概一分鍾,然後被劉金鬆強行止住。
“對不起……對不起……”
他胡亂地在臉上擦拭淚水,並聲音哽咽地道歉。
“說說吧。”於大章平靜地開口道:
“我想你已經找到了能自證清白的證據。”
看囚犯資料的時候他就已經想到了。
要是沒有找到證據,劉金鬆也不能一直在獄中申訴。
“沒錯。”
劉金鬆做了個深唿吸,讓自己的聲音恢複正常,然後緩緩說道:
“後來我知道了邵欣的具體死亡時間,而在那段時間裏,我正好在同學家玩遊戲機。”
“當晚我就是在同學家裏過夜的,那名同學和他的父母都可以為我證明。”
“所以說,邵欣遇害的那一晚,我根本就沒有出現在案發現場。”
“並且有著確鑿無疑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劉金鬆足足說了半個多小時。
他將這些年所收集到的證據,和當年的細節都說了一遍。
這迴不止是於大章聽明白了。
就連負責記錄的馬健,也將這起案子的前因後果弄清了。
當年警方之所以將劉金鬆定為主要嫌疑人,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和邵欣有曖昧關係。
之後經過dna檢測,留在邵欣體內的男性體液,正是劉金鬆的。
這在當年就是鐵證。
而劉金鬆給出的解釋是,他在這之前被人打暈過。
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躺在了一處廢棄的廠房裏。
他懷疑有人在他昏迷時,采集了他的體液。
對於這種事實不清楚的描述,警方沒有采納,並在抓捕當晚對劉金鬆進行了突審。
那年劉金鬆才18歲,心智不是很成熟。
所以嘛……
麵對審問,說了一些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話。
等判決下來了,劉金鬆也反應過來了,但也晚了。
這之後就是漫長的十六年。
雖然劉金鬆一直沒放棄申訴,可惜沒有任何結果。
有些案子就是這樣。
就算期間有人發現了疑點,可一旦深究下去,便不可避免地要去得罪某些人。
因為倘若真的成功翻案,那麽當初經辦過這起案件的人都要倒黴。
這就是人情世故最可怕的地方。
維護了同事之間的關係,就沒有公平公正可言。
個人情感淩駕於法律之上,正義還如何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