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我防的就是同行
重生2014:我,刑偵之王 作者:胖又沒吃你家大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疏忽了特殊服務的事,就不會去深究此地為何會形成這樣的風氣。
正因如此。
他們不會懷疑同行有問題。
而且要在此地辦案,他們一定會先去當地派出所了解情況。
並讓派出所民警配合辦案。
鞭長莫及,如果有突發情況,他們聯係支隊肯定來不及。
所以派出所才是他們的第一選擇。
一想到有可能是被同行下黑手,於大章感到後背陣陣發涼。
應該不至於吧……他在心裏安慰著自己。
此時的張森已經換了一套衣服,從側麵看已經很像一個老年人。
但他還在對著鏡子化妝。
不知道他往臉上塗了什麽,原本健康有光澤的膚色此刻也暗淡下來。
於大章扭頭看了一眼,估摸著張森一時半會兒也結束不了。
這樣也好,趁著還有點時間,正好將案情梳理一遍。
這一路下來,他也沒有沉下心仔細分析過。
挪動了一下身體,於大章又換了一個更舒服的姿勢靠在床頭上。
還是得從周子喆那裏開始。
一個五歲的孩子一天一夜能走多遠?
這個誰也說不準,因為變量太多。
所以隻能估算出個大概。
先以成年人為例。
一個正常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六到八公裏每小時,走得快些的話,可以到十公裏每小時。
在這個基礎上,將速度減半,而且還是以最低速度來減。
也就是三公裏每小時。
考慮到長時間行走會超出人的身體極限,尤其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更是如此。
所以,再減半。
這時候就是一點五公裏每小時。
他們父子的供詞有個相同處:周子喆當年在工地門口昏倒。
這說明周子喆中途沒怎麽休息,一直在透支身體。
還有,周子喆說的一天一夜其實並不是二十四小時。
他是半夜溜出去的,大概是淩晨一點左右。
然後在第二天下午工地要下工的時候昏倒在門口,那時候大約是下午六點。
這麽算下來,他實際的行走時間大約是十七個小時。
兩者相乘,二十五點五公裏。
之前於大章一直在手機上看電子地圖,他並不是在看導航,而是在測直線距離。
工業園區附近有三座山。
西邊那座山,直線距離五十二公裏,太遠。
周子喆累死也走不了這麽遠。
南邊那座山,直線距離八公裏,太近。
這個距離周子喆不至於走十七小時,更不會昏倒。
排除法。
隻有挨著奉林鎮的這座山最符合,直線距離十九公裏。
算上途中繞點路,以周子喆的步行速度,是可以走到工業園區的。
為什麽要測直線距離?
很簡單,因為十六年前兩地還沒通公路。
連工業園區都是一片工地,可想而知奉林鎮是什麽樣子。
後來修建的公路也繞了很大一個圈,不然於大章他們也不會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才到鎮上。
據周子喆迴憶說,他是朝著一個方向不停地走。
怕失去方向,他每走一段路就會找一個參照物來作為目標。
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能想到這個辦法已經算是智商在線了。
毫無疑問,那兩名失聯的警員也是這麽測算的。
而且他們要更仔細,甚至用上了反向模擬。
所以,此時的於大章已經確定,那兩名警員一定來過奉林鎮。
接下來範圍就小多了,導致他們失聯的地方隻剩兩個。
1,奉林鎮。
2,水手營子村。
而水手營子村是奉林鎮的下轄村,範圍要更小。
肯定又有小夥伴疑惑了。
既然範圍都縮小到鎮了,為什麽不叫大隊人馬過來排查?
證據呢!
以上所有都是於大章的個人推斷。
沒證據說個毛!
如果分局的刑警都這麽辦案,憑推斷就讓局裏出動警力,那還不亂套了。
人和槍,哪怕找到一樣,分局都能立刻出動全部警力過來支援。
毛都沒找到,光靠一張嘴說,誰會信?
所以接下來還得找證據,而且還得是重要證據。
這個案子太大了,任何一點紕漏都不是於大章能夠承受起的。
他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在短時間內收集證據。
從出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一天,分局那邊也快挺不住了。
如果還找不到,就得上報給市局。
逐級調查,逐級上報,最後上報到省廳。
如果真到了最後一步,從支隊到市局都得被追究責任。
“好了。”張森的聲音響起。
於大章迴過神,看了過去。
原本的張森已經不見了,此時屋裏除了自己,還有一個滿頭銀發的老奶奶。
老奶奶頭上梳了一個整齊的髻,臉上的皺紋充滿了歲月的痕跡。
就連脖子和手的肌膚都經過了處理,冷不丁看過去,就像是風幹的蘋果皮。
“絕了,絕了啊,真的是太像了。”於大章忍不住誇讚道。
雖然以前見過好多次張森變裝,但還真沒有像今天這樣近距離觀察過。
真的是細節滿滿,完全找不出任何瑕疵來。
走近後,他又仔細看了看:
“森哥,你做警察都屈才了。”
“別貧了。”張森瞪了他一眼:
“快辦正事吧。”
這一眼給於大章弄得一愣,他居然在張森眼中看到了慈祥的味道。
就像是老奶奶在用眼神嚇唬自己的孫子。
神了!
於大章之前還在擔心會不會有破綻,現在他覺得自己真是多慮了。
不服高人有罪啊!
兩人商量了一下,如果一起出旅店,肯定會引起門口的中年婦女懷疑。
進來的時候是兩個大小夥子,出去的時候變成一男一女,一老一小了。
這麽奇葩的組合讓她不生疑都難。
所以最後兩人決定,於大章先離開,間隔五分鍾後,張森再從房間裏走出去。
即使這樣也引起了那個中年婦女的注意。
這老太太什麽時候進來的,咋一點印象都沒有。
還是自己一個人,這麽大歲數沒有家人跟著嗎?
她盯著張森佝僂的背影,越看越懵。
見鬼了!
奉林鎮派出所門口。
一個胖子攙扶著一個單手拄拐的老奶奶緩緩走來。
兩人的行走速度很慢,時不時還停頓一下。
老奶奶看起來有些吃力,臉色也不太好,嘴裏還在嘟囔著什麽。
“有必要這樣嗎,你連同行都不信?”
“我說過了,無論遇到什麽人,不管對方是什麽身份,都不能完全信任。”
“那也不至於試探同行吧。”
於大章低下頭,看起來是在擔心張森扮演的老奶奶摔倒,實則是在躲避周圍人的目光。
他用隻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說道:
“能讓那兩名警員主動暴露身份的,恐怕也隻有同行了。”
正因如此。
他們不會懷疑同行有問題。
而且要在此地辦案,他們一定會先去當地派出所了解情況。
並讓派出所民警配合辦案。
鞭長莫及,如果有突發情況,他們聯係支隊肯定來不及。
所以派出所才是他們的第一選擇。
一想到有可能是被同行下黑手,於大章感到後背陣陣發涼。
應該不至於吧……他在心裏安慰著自己。
此時的張森已經換了一套衣服,從側麵看已經很像一個老年人。
但他還在對著鏡子化妝。
不知道他往臉上塗了什麽,原本健康有光澤的膚色此刻也暗淡下來。
於大章扭頭看了一眼,估摸著張森一時半會兒也結束不了。
這樣也好,趁著還有點時間,正好將案情梳理一遍。
這一路下來,他也沒有沉下心仔細分析過。
挪動了一下身體,於大章又換了一個更舒服的姿勢靠在床頭上。
還是得從周子喆那裏開始。
一個五歲的孩子一天一夜能走多遠?
這個誰也說不準,因為變量太多。
所以隻能估算出個大概。
先以成年人為例。
一個正常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六到八公裏每小時,走得快些的話,可以到十公裏每小時。
在這個基礎上,將速度減半,而且還是以最低速度來減。
也就是三公裏每小時。
考慮到長時間行走會超出人的身體極限,尤其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更是如此。
所以,再減半。
這時候就是一點五公裏每小時。
他們父子的供詞有個相同處:周子喆當年在工地門口昏倒。
這說明周子喆中途沒怎麽休息,一直在透支身體。
還有,周子喆說的一天一夜其實並不是二十四小時。
他是半夜溜出去的,大概是淩晨一點左右。
然後在第二天下午工地要下工的時候昏倒在門口,那時候大約是下午六點。
這麽算下來,他實際的行走時間大約是十七個小時。
兩者相乘,二十五點五公裏。
之前於大章一直在手機上看電子地圖,他並不是在看導航,而是在測直線距離。
工業園區附近有三座山。
西邊那座山,直線距離五十二公裏,太遠。
周子喆累死也走不了這麽遠。
南邊那座山,直線距離八公裏,太近。
這個距離周子喆不至於走十七小時,更不會昏倒。
排除法。
隻有挨著奉林鎮的這座山最符合,直線距離十九公裏。
算上途中繞點路,以周子喆的步行速度,是可以走到工業園區的。
為什麽要測直線距離?
很簡單,因為十六年前兩地還沒通公路。
連工業園區都是一片工地,可想而知奉林鎮是什麽樣子。
後來修建的公路也繞了很大一個圈,不然於大章他們也不會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才到鎮上。
據周子喆迴憶說,他是朝著一個方向不停地走。
怕失去方向,他每走一段路就會找一個參照物來作為目標。
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能想到這個辦法已經算是智商在線了。
毫無疑問,那兩名失聯的警員也是這麽測算的。
而且他們要更仔細,甚至用上了反向模擬。
所以,此時的於大章已經確定,那兩名警員一定來過奉林鎮。
接下來範圍就小多了,導致他們失聯的地方隻剩兩個。
1,奉林鎮。
2,水手營子村。
而水手營子村是奉林鎮的下轄村,範圍要更小。
肯定又有小夥伴疑惑了。
既然範圍都縮小到鎮了,為什麽不叫大隊人馬過來排查?
證據呢!
以上所有都是於大章的個人推斷。
沒證據說個毛!
如果分局的刑警都這麽辦案,憑推斷就讓局裏出動警力,那還不亂套了。
人和槍,哪怕找到一樣,分局都能立刻出動全部警力過來支援。
毛都沒找到,光靠一張嘴說,誰會信?
所以接下來還得找證據,而且還得是重要證據。
這個案子太大了,任何一點紕漏都不是於大章能夠承受起的。
他現在能做的就是盡量在短時間內收集證據。
從出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一天,分局那邊也快挺不住了。
如果還找不到,就得上報給市局。
逐級調查,逐級上報,最後上報到省廳。
如果真到了最後一步,從支隊到市局都得被追究責任。
“好了。”張森的聲音響起。
於大章迴過神,看了過去。
原本的張森已經不見了,此時屋裏除了自己,還有一個滿頭銀發的老奶奶。
老奶奶頭上梳了一個整齊的髻,臉上的皺紋充滿了歲月的痕跡。
就連脖子和手的肌膚都經過了處理,冷不丁看過去,就像是風幹的蘋果皮。
“絕了,絕了啊,真的是太像了。”於大章忍不住誇讚道。
雖然以前見過好多次張森變裝,但還真沒有像今天這樣近距離觀察過。
真的是細節滿滿,完全找不出任何瑕疵來。
走近後,他又仔細看了看:
“森哥,你做警察都屈才了。”
“別貧了。”張森瞪了他一眼:
“快辦正事吧。”
這一眼給於大章弄得一愣,他居然在張森眼中看到了慈祥的味道。
就像是老奶奶在用眼神嚇唬自己的孫子。
神了!
於大章之前還在擔心會不會有破綻,現在他覺得自己真是多慮了。
不服高人有罪啊!
兩人商量了一下,如果一起出旅店,肯定會引起門口的中年婦女懷疑。
進來的時候是兩個大小夥子,出去的時候變成一男一女,一老一小了。
這麽奇葩的組合讓她不生疑都難。
所以最後兩人決定,於大章先離開,間隔五分鍾後,張森再從房間裏走出去。
即使這樣也引起了那個中年婦女的注意。
這老太太什麽時候進來的,咋一點印象都沒有。
還是自己一個人,這麽大歲數沒有家人跟著嗎?
她盯著張森佝僂的背影,越看越懵。
見鬼了!
奉林鎮派出所門口。
一個胖子攙扶著一個單手拄拐的老奶奶緩緩走來。
兩人的行走速度很慢,時不時還停頓一下。
老奶奶看起來有些吃力,臉色也不太好,嘴裏還在嘟囔著什麽。
“有必要這樣嗎,你連同行都不信?”
“我說過了,無論遇到什麽人,不管對方是什麽身份,都不能完全信任。”
“那也不至於試探同行吧。”
於大章低下頭,看起來是在擔心張森扮演的老奶奶摔倒,實則是在躲避周圍人的目光。
他用隻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說道:
“能讓那兩名警員主動暴露身份的,恐怕也隻有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