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是陳家打來的。


    陳采苓的母親在電話裏哭訴:“采苓!你弟弟瘋魔了啊,他拒絕了裏斯特大律師,非要指定慕紫做他的辯護律師!我們怎麽勸他都不聽!這可怎麽辦?怎麽辦啊?!”


    陳北岸是個成年人,他想要誰為自己辯護,家人根本無權幹涉。


    聯想到陳北岸前一天負氣認罪的舉動,他的父母隻當陳北岸是在自暴自棄,故意找一個沒有指望的年輕女孩當辯護律師!


    陳采苓木愣愣舉著手機,電話那頭說什麽已經聽不大清了,她直盯著慕紫,脫口問道:“為什麽?”


    大家都愣住,不明白陳采苓為何這樣問。


    陳采苓已經有些語無倫次:“我弟弟……怎麽會,為什麽……為什麽他指定必須是你?”


    “怎麽了?”司徒衍關心的問妻子,“誰打來的電話。”


    陳采苓道:“我媽媽,她說北岸指定要慕紫做他的辯護律師!”


    “紫紫?”司徒衍震驚,扭頭去看慕紫,“為什麽?”


    為什麽必須是慕紫?!


    每個人都震驚,目光齊齊落在吃早餐的慕紫身上。


    ——拒絕身經百戰的裏斯特大律師,而去選擇一個剛通過司法考核不久的學生,陳北岸當真是想把牢底坐穿麽?!


    “這不可能!”寧月薇失態的喊出聲,眸底流瀉出獰色。


    她的手指緊緊捏著湯勺,指關節發白,臉上是遮掩不住的震驚與憎恨,直到觸及四周的目光,才勉強控製住自己的情緒。


    “我的意思是……她才十七歲,根本沒有資格出庭辯護。”寧月薇扯了下嘴角,笑容很難看。


    她不能接受慕紫出庭!


    上次就是如此,必敗的官司在慕紫麵前莫名其妙就出現轉機,不管慕紫是運氣好,還是真有實力,寧月薇都不能給慕紫任何揚名立威的機會!一絲也不能!


    這應該是她的機會,是她寧月薇在司徒家立足的機會!不是慕紫的!


    若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一次,於她而言簡直是莫大的愚弄!


    寧月薇接受不了!


    她迫切的盯著慕紫,另一隻手在桌下攥成拳,緊緊攥著。


    慕紫慢條斯理喝著燕麥粥,用湯勺挑裏麵的葡萄幹吃,緩緩說道:“可以的,我上周剛滿十八歲,而且,明駿律所已經給我開了一張初級律師推薦函。”


    按照華亞國的相關規定,律師出庭必須滿足至少三個條件:年滿十八歲;通過司法考核;出具律所執業證明及推薦函。


    當然,這些隻是最低最低最低的要求!出庭門檻而已。


    寧月薇臉色煞白:“你不能……”


    “我當然能。”慕紫打斷她的話,語調不緊不慢,“《民法》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所以……隻要我願意,我當然能為陳北岸先生出庭辯護。”


    慕紫說完,衝寧月薇柔柔笑了下:“至於為什麽選擇我,也許陳北岸先生覺得我比較便宜吧。”


    寧月薇的身體,微微發抖。


    她頭一次覺得慕紫的笑容,如此惡毒!


    慕紫當然不會自貶身價,她是在諷刺寧月薇的要價:總統千金的名分,豪華盛大的婚禮,還有價值連城的嫁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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