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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野梅,又趕做出四、五套了?多厲害。”方海豔媽媽滿臉笑,一個勁地誇獎方野梅。傍晚卻在她家豬圈外聽到她教訓方海豔:


    “別跟方野梅小妖一起混,你聽不到那些閑言嗎?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是個不正經無教養的女孩……”


    “媽……”


    方野梅壓製著怒火跑迴家,正碰著方小原。


    “我給你看一樣好東西!”


    “我……”


    “來!”


    方小原把方野梅拉迴家,攤在她桌上的是一大疊書,高中課本,也有幾本是名著。


    “說實話,我不喜歡這些東西,看到就頭疼,但你喜歡,我舅舅家還有很多……”


    “知我者,莫若小原也!”剛才方海豔媽媽帶給方野梅的不愉快很快便煙消雲散了。


    “要有報酬的!”


    “好!你想要什麽!”


    “就當一迴我的聽眾。”小原接著認真地說,“陪我呆會兒吧。”


    “我總覺得我們這樣子活著很沒勁,總像缺少了點什麽,我喜歡的東西總是得不到。”


    “你是說一個男孩。”


    “不僅僅如此,方野梅,說實話,你很厲害,如果我是你,早不知消沉到哪裏了,那麽多謠言。”小原那一副哭喪的樣子把方野梅逗樂了。


    “這就是你一直不敢說出自己喜歡的人的原因?”


    “是的。我寧可這樣,也不要平白無故地讓人取笑。”


    “但是,一代又一代的人就必需這麽下去?”


    “反正我是不敢的。”


    她們正談著,樓下四、五副喇叭般大嗓門傳來。


    別以為農村民風淳樸,他們由於農閑時無所事事便到處挖人隱私,用以增加生活的樂趣,他們不會覺得那是不尊重人。他們會無緣無故地毫無選擇嘲笑新人新事。他們也從不考慮是不是真實,反正,他們隻圖在談論別人時來個痛快。


    而男女之間那點事,雖然大家喜歡用道德去捆綁,卻又總對這事兒充滿好奇。大凡有個人出格一點,那便會成為他們的談資。


    “方野梅真是騷透了,你看她,就不像個女孩……”


    “有人說她見到男孩看了她一眼,就說是愛她呢?還不知羞恥地搭訕。”


    “據說張達待她挺好的哪!”


    “也不照照鏡子,量量身。”


    “她呀,就怕沒人要似的。”


    “真沒見過這麽賤的女孩。”


    “喂,我家兒子說她寫信給張達呢!這麽近寫什麽信呢?就稀罕她有幾個文化!”


    “哈哈哈……”


    “就是唄,就愛賣弄。”


    “白白她媽媽花了那麽多錢給她讀書。”


    “就是!辦什麽俱樂部呢?”


    “呃,那俱樂部不過是一群男男女女廝混在一起罷了。唉,把咱村小夥子們、姑娘們都帶壞了。”


    “還扭著屁股跳舞……”


    “男男女女摟摟抱抱,也不知難為情。”


    方野梅緊緊地咬住嘴唇,手輕輕地顫抖起來,她用心抑製感情,試圖使自己冷靜下來。小原愣愣地、尷尬地站著,用手去拉方野梅,害怕會發生什麽。


    方野梅笑了笑:


    “沒關係的,我走了,送一下我,好嗎?”


    “你們的聲音好大啊!三千裏外也聽得到!”


    方野梅看了看在場的婦女——小原媽也在內,微笑著大大方方地走了。


    迴到家,她蒙著臉痛快地哭了,然後站起來,照著鏡子,仿佛裏麵真的是一個“魔鬼”,她睜大眼,吹毛求疵地審視著鏡裏的女孩。“還是到極樂世界去吧!”“不,不能去!”要知道方野梅的身材和容貌其實正是現在大城市比較欣賞的一類:不那麽白皙卻健康有生氣,不那麽高大個,卻動作敏捷。可農村人不這麽看啊。


    她給自己編了許多故事安慰自己:從前有一座山,山裏存放著一顆玉帝賜予人類的寶石,可為了不讓她受到磨損,不得不用一層泥包裹著。好幾個尋寶人過去了,過往人更是多不可數,他們誰也沒發現她。直到有一天,一個礦工找著了它,去了它的外層,它就閃閃發光了……


    “我要送給自己一朵鮮花,我要做自己的礦工,我要尋找自己身上的閃光點。”


    從這時候起,方野梅有了這樣的念頭,爬過一座又一座的山,到外麵的世界去!這樣,她無心再管俱樂部的事了。有了這樣的念頭,她也更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了。


    野梅喜歡跟女生們交往,雖然總會遇到像方水花這樣的女性,但她選擇理解。


    至少她們沒有攻擊人,至少她們的做法從某些方麵來看也是在考驗感情……


    她們的圈子那麽小,她們被傳統的道德束縛著,她們那麽保守……那不怪她們……


    但是,來自長輩的看法還是左右了他們的感情。


    “方野梅這女孩不正經,少惹些好。”


    “我們家的媳婦可要賢慧的。”


    “看人家碧圓多好,斯文、賢慧,規規矩矩的。昨天還送了盒《西洋參》給你爸呢。方野梅做得到嗎?”


    張達莫名其妙地總要聽父母這些拐彎抹角的教訓話。


    是的,碧圓是個漂亮女孩,父親是鄉幹部,她穿的秀秀氣氣的。


    不久……2002年的春節過後,學生們陸陸續續上學之後,張達有了份意想不到的好工作:到某機關單位去編寫文案。


    “孩子,這可是份好工作,得去呀!”父母還有劉康毅伯伯(碧圓爸)都望著他。


    “人家劉伯可是花了些精力給找的這工作。”


    “主要是離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在家裏種田多沒出息。”


    “如今外麵的生活變得快,憑你的才能一定能幹出大事業。”不愧是鄉幹部。


    張達有了這份工作之後,突然不敢去找野梅了。


    接受這份工作意味著他跟碧圓的關係確定下來了,再去找野梅,那就不管是從情理上還是感情上都絕不容許了,除非他拒絕這份工作。


    可是,這麽好的工作他能拒絕嗎?這麽誘人的一份工作他何曾想過?……若不是以碧圓男友的身份,哪落得到他頭上?


    所以,接受這份工作之後,他不敢也不能再對野梅有一點點想法了。


    這事兒來得突然,卻也是必然。


    野梅知道的時候,竟然沒有一絲兒怨恨和難過。


    站在張達的立場,她也覺得這是絕佳的機會,不容錯過。


    她可不想看到一個因此而悶悶不樂的張達。


    與此同時,另外一個畫麵時常在她浮現,對,進城去,趁著年輕,到外麵的世界看看,去闖一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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