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兩聲悶響。
兩顆腦袋在眾人麵前炸開,兩具無頭的屍體衝勢不減,朝前又跑了兩步,這才轟然倒下。
滿屋皆驚。
屋裏的林家族人,甭管是哪方人馬,全都經曆過大風大浪,在他們的眼裏,人員死傷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
對於他們而言,人的死態各異,爆頭的場麵雖不常見,但也都見識過,一場槍戰下來,總會有一兩個倒黴蛋被子彈爆了頭。
不過,用拳頭將對手爆頭的場麵,今天可是第一次見到,這還是人嗎,這份力量和速度,是人類應該擁有的嗎?
一招出手,滿屋皆驚。
李木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以虐殺震住對手,讓對方不敢輕舉妄動,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少殺,不殺!
為了盡快的立威,為了盡快的讓對手臣服,他隻能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用殘酷的行為威懾對手,用血腥的場麵磨滅對方的意誌。
這種事情,他曾經做過一次,在第一次試手的時候,他采取這種暴戾的手段,殺了四個流氓。
實話實說,那次出手並非是李木有意為之,那個時候,他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那是他的第一次出手,在自我保護的意識下,當然會選擇拚盡全力。
從那之後,他再也沒有把對手爆過頭,非是不能,而是不想,他並不喜歡這種殘忍的方式,不願意把自己變成一個嗜血的狂夫。
這是他第二次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他在用這種方式告訴林家人,你家姑爺不是吃軟飯的,我可不是林家大小姐的小男人。
李木慢慢朝老七走去,後者從驚懼中反應過來,一貓腰,從腳踝處掏出來一把手槍,舉槍準備朝李木射擊。
老三嚇得大叫:“老七,你竟敢帶槍參加族會,你想造反嗎?”
李木動了,未等老七扣動扳機,身邊的一個林家人被他扔了過去,老七隻覺得眼前一花,一個人手足亂舞的朝他撲過來。
“砰!”
槍聲響起,子彈正打在肉盾上,那個人慘叫一聲,將老七撲倒在地,周圍一片混亂,有想扶的,有想躲的,幾乎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族會上開槍,這是林家曆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老七不但違規帶槍,而且還開了槍,大家的心裏都是一個念頭,“今日,恐難善終!”
慘叫聲響起,李木不想再給老七開槍的機會,一切擋在他前麵的人,都是他的障礙,都是他的敵人。
小李哥出手了,將速度和力量發揮到極致,把能抓到的人全部殺死,然後一股腦的砸向老七。
老七苦不堪言,身上越來越重,活人,死人,半死不活的人,全都壓在他的身上,他都快窒息了。
慌亂中,手槍不知道掉在什麽地方,老七拚命的掙紮,想從人堆裏站起來,怎奈砸過來的人越來越多,老七的手腳漸漸無力,終於昏了過去。
“姑爺!”老三大叫道,“別殺了,求求你,別殺了!”
老三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雙手抱著頭,一臉無助的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李木收手了,將一個人拎在手裏,擋在身前,對其他人喊道:“還有誰帶槍了,痛快放在桌子上,如果被我搜到的話,活劈了你!”
沒有人響應,倒不是大家英勇不屈,而是除了老七混賬外,誰敢在族會上帶槍?
那麽做,未免太不把家主放在眼裏了,雖然大家並不怎麽尊重林婉,但麵子上的事情,還是需要說得過去的。
另外,林家的安保措施也不是鬧著玩的,進入會議樓需要經過兩道安檢門,別說是槍了,挖耳勺你都帶不進去。
但這個世界上,向來不缺少特例,隻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可能存在特權,老七就是一個特例。
他酷愛槍支,可以說是槍不離身,別人不敢帶槍,他就敢帶,別人不敢當眾羞辱大小姐,他就敢不把侄女當迴事。
老四一脈權勢日盛,老七作為老四一脈的領軍人物,普通族人誰敢去捋他的虎須,所以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老七把槍帶進了會場。
見沒有人響應,李木又威脅了兩遍,一名管事小心翼翼的說道:“姑爺,除了七爺外,沒有人敢帶槍。”
李木鬆了一口氣,將拎著的人扔在地上,那個人連滾帶爬的躲在一邊,趕緊離這個煞神遠一點。
“紅姐,把小婉送迴去休息,叫小坤帶人進來。”
紅嫂沒有理會他,她和林婉都是一樣的表情,嘴巴張得大大的,捏呆呆的瞅他發愣。
李木連說了兩遍,見後者始終沒有什麽反應,氣得使勁拍了一下桌子。
紅嫂這才反應過來,忙不迭的答應一聲,伸手去扶林婉。
林娘娘也終於從震驚中清醒過來,關切的問道:“老公,你沒事吧?”
“我沒事,你先迴去休息,這裏交給我了。”
林婉將紅嫂的手擋開,正襟端坐,朗聲道:“老公,我不走,既然有人帶槍參會,看來是想對我動手了,我現在就坐在這裏,我倒要看一看,誰想殺我!”
不少林家人心中感歎。
誰敢殺你呀,老七帶槍也沒有打算殺人,開槍是情急之下的衝動行為,再怎麽說,你是林家的家主,誰敢當眾害你。
知道大小姐在借題發揮,但誰讓人家抓住把柄了,族會上開槍,不管什麽理由,老七必死,老四估計也完了。
不少人偷偷打量著李木,目光中充滿了敬畏,很多人自歎好日子即將到頭了,有這位殺神在大小姐的身邊,大家還是乖乖收起歪心思吧!
紅嫂衝身邊的一個族人遞個眼神,後者起身跑了出去,片刻之後,林坤帶著大批武者湧進了會議廳。
剛進來的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嚇了一跳,大廳裏麵橫七豎八的躺著一地死人,不遠處還有一個京觀,這都是誰的手筆啊?
李木怕死,不知道對方有幾把槍,又怕時間拖久了,讓妻子陷入危境,因此下手時毫不留情,經他手的人,死狀各異,竟然沒有一個傷者。
這裏麵甚至有不少主脈族人,全都稀裏糊塗的成為了陪葬者。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別說他誰都不認識,不知道誰是自家人,誰是敵人。即便知道忠奸,也得殺,那種情況下已經殺紅眼了,管你是不是自己人。
林坤跑到李木身邊,大聲說道:“姐夫,弟兄們都來了,聽你吩咐!”
“搜身,除了小婉和紅姐外,所有人都給我仔細搜身!”
林坤一招手,主脈武者一擁而上,對活著的人開始搜身,包括老三、老四也不例外,全被仔仔細細的搜了一遍。
“姐夫,沒有發現什麽!”林坤對李木稟報道。
“嗯,把死人都抬出去,你們小心點,老七手裏有槍,別被他傷著。”
林坤答應一聲,吩咐手下人往外抬屍體,自己親自動手,從死人堆裏找到了那把手槍。
老七也被翻出來,林坤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麵,笑罵道:“喲,這個老小子還有氣,媽的,你竟敢開槍!”
說著,朝老七的身上使勁踢了兩腳,老三朝他喝止道:“小坤,那是你七叔,不得無禮!”
林坤不屑道:“三叔,你是不是老糊塗了,在族會上開槍,他已經不是我的七叔了。”
老三苦澀的搖了搖頭,對李木說道:“姑爺,七弟是一時糊塗,看在他為林家拚死拚活的份上,饒他一命吧!”
他知道,這件事情求林坤沒有用,求林婉也沒有用,李木才是大小姐他們的主心骨,隻要他肯放過老七,後者才能保住性命。
李木沒有理睬他,而是對林坤問道:“私自帶槍,意圖謀殺家主,這是什麽罪過?”
“殺無赦!”
“按族規,應該怎麽處置這個人?”
“按照族規,應該扔進降蟲池裏,遭受萬蟲噬身的酷刑!”
林婉的眼中閃過一絲不忍,老七畢竟是她的長輩,雖然罪無可恕,但這種刑罰太重了,她實在下不去這個手。
李木將老七踩在腳下,對眾人說道:“各位,老七畢竟對林家有功,萬蟲噬身的刑罰未免有些殘忍,我大發慈悲,送他一個痛快!”
說罷,單腿用力,眾人隻聽見哢嚓一聲,老七口噴鮮血,五髒六腑都被踩碎,全身抽搐了幾下,一動不動了。
“七弟!”老三悲叫一聲,人癱坐在地上。
老四閉上了眼睛,知道自己在劫難逃,他穩穩的坐在座位上,將腰杆努力的挺直起來。
失策呀,誰會想到,大小姐會在今天動手,誰會想到,老七竟然會開槍,誰會想到,這個男人會這麽強。
如今後悔也晚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能有個全屍,就算是不錯的結局了。
李木用眼睛瞄著他,從對方的位置和做派上,他已經猜出這個人是誰了,不過,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畢竟殺人需要一個理由。
“誰想打掉林家的未來家主,有種自己站出來!”
好大的一頂帽子,卻是讓人挑不出來任何毛病,林婉的第一個孩子,可不就是林家的未來家主,人家孩他爹的話,一點問題都沒有。
現在沒有人再敢質疑這段婚姻了,李木用拳頭告訴他們一個道理,我配做林家的女婿,我的孩子就是未來的林家家主。
很多人都是同一個想法,四爺完了,意圖謀殺未來家主,他的罪過不比七爺輕幾分,看姑爺的架勢,肯定不會放過他。
兩顆腦袋在眾人麵前炸開,兩具無頭的屍體衝勢不減,朝前又跑了兩步,這才轟然倒下。
滿屋皆驚。
屋裏的林家族人,甭管是哪方人馬,全都經曆過大風大浪,在他們的眼裏,人員死傷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
對於他們而言,人的死態各異,爆頭的場麵雖不常見,但也都見識過,一場槍戰下來,總會有一兩個倒黴蛋被子彈爆了頭。
不過,用拳頭將對手爆頭的場麵,今天可是第一次見到,這還是人嗎,這份力量和速度,是人類應該擁有的嗎?
一招出手,滿屋皆驚。
李木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以虐殺震住對手,讓對方不敢輕舉妄動,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少殺,不殺!
為了盡快的立威,為了盡快的讓對手臣服,他隻能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用殘酷的行為威懾對手,用血腥的場麵磨滅對方的意誌。
這種事情,他曾經做過一次,在第一次試手的時候,他采取這種暴戾的手段,殺了四個流氓。
實話實說,那次出手並非是李木有意為之,那個時候,他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那是他的第一次出手,在自我保護的意識下,當然會選擇拚盡全力。
從那之後,他再也沒有把對手爆過頭,非是不能,而是不想,他並不喜歡這種殘忍的方式,不願意把自己變成一個嗜血的狂夫。
這是他第二次采取這種極端的手段,他在用這種方式告訴林家人,你家姑爺不是吃軟飯的,我可不是林家大小姐的小男人。
李木慢慢朝老七走去,後者從驚懼中反應過來,一貓腰,從腳踝處掏出來一把手槍,舉槍準備朝李木射擊。
老三嚇得大叫:“老七,你竟敢帶槍參加族會,你想造反嗎?”
李木動了,未等老七扣動扳機,身邊的一個林家人被他扔了過去,老七隻覺得眼前一花,一個人手足亂舞的朝他撲過來。
“砰!”
槍聲響起,子彈正打在肉盾上,那個人慘叫一聲,將老七撲倒在地,周圍一片混亂,有想扶的,有想躲的,幾乎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族會上開槍,這是林家曆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情,老七不但違規帶槍,而且還開了槍,大家的心裏都是一個念頭,“今日,恐難善終!”
慘叫聲響起,李木不想再給老七開槍的機會,一切擋在他前麵的人,都是他的障礙,都是他的敵人。
小李哥出手了,將速度和力量發揮到極致,把能抓到的人全部殺死,然後一股腦的砸向老七。
老七苦不堪言,身上越來越重,活人,死人,半死不活的人,全都壓在他的身上,他都快窒息了。
慌亂中,手槍不知道掉在什麽地方,老七拚命的掙紮,想從人堆裏站起來,怎奈砸過來的人越來越多,老七的手腳漸漸無力,終於昏了過去。
“姑爺!”老三大叫道,“別殺了,求求你,別殺了!”
老三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雙手抱著頭,一臉無助的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
李木收手了,將一個人拎在手裏,擋在身前,對其他人喊道:“還有誰帶槍了,痛快放在桌子上,如果被我搜到的話,活劈了你!”
沒有人響應,倒不是大家英勇不屈,而是除了老七混賬外,誰敢在族會上帶槍?
那麽做,未免太不把家主放在眼裏了,雖然大家並不怎麽尊重林婉,但麵子上的事情,還是需要說得過去的。
另外,林家的安保措施也不是鬧著玩的,進入會議樓需要經過兩道安檢門,別說是槍了,挖耳勺你都帶不進去。
但這個世界上,向來不缺少特例,隻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可能存在特權,老七就是一個特例。
他酷愛槍支,可以說是槍不離身,別人不敢帶槍,他就敢帶,別人不敢當眾羞辱大小姐,他就敢不把侄女當迴事。
老四一脈權勢日盛,老七作為老四一脈的領軍人物,普通族人誰敢去捋他的虎須,所以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老七把槍帶進了會場。
見沒有人響應,李木又威脅了兩遍,一名管事小心翼翼的說道:“姑爺,除了七爺外,沒有人敢帶槍。”
李木鬆了一口氣,將拎著的人扔在地上,那個人連滾帶爬的躲在一邊,趕緊離這個煞神遠一點。
“紅姐,把小婉送迴去休息,叫小坤帶人進來。”
紅嫂沒有理會他,她和林婉都是一樣的表情,嘴巴張得大大的,捏呆呆的瞅他發愣。
李木連說了兩遍,見後者始終沒有什麽反應,氣得使勁拍了一下桌子。
紅嫂這才反應過來,忙不迭的答應一聲,伸手去扶林婉。
林娘娘也終於從震驚中清醒過來,關切的問道:“老公,你沒事吧?”
“我沒事,你先迴去休息,這裏交給我了。”
林婉將紅嫂的手擋開,正襟端坐,朗聲道:“老公,我不走,既然有人帶槍參會,看來是想對我動手了,我現在就坐在這裏,我倒要看一看,誰想殺我!”
不少林家人心中感歎。
誰敢殺你呀,老七帶槍也沒有打算殺人,開槍是情急之下的衝動行為,再怎麽說,你是林家的家主,誰敢當眾害你。
知道大小姐在借題發揮,但誰讓人家抓住把柄了,族會上開槍,不管什麽理由,老七必死,老四估計也完了。
不少人偷偷打量著李木,目光中充滿了敬畏,很多人自歎好日子即將到頭了,有這位殺神在大小姐的身邊,大家還是乖乖收起歪心思吧!
紅嫂衝身邊的一個族人遞個眼神,後者起身跑了出去,片刻之後,林坤帶著大批武者湧進了會議廳。
剛進來的人,都被眼前的情景嚇了一跳,大廳裏麵橫七豎八的躺著一地死人,不遠處還有一個京觀,這都是誰的手筆啊?
李木怕死,不知道對方有幾把槍,又怕時間拖久了,讓妻子陷入危境,因此下手時毫不留情,經他手的人,死狀各異,竟然沒有一個傷者。
這裏麵甚至有不少主脈族人,全都稀裏糊塗的成為了陪葬者。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別說他誰都不認識,不知道誰是自家人,誰是敵人。即便知道忠奸,也得殺,那種情況下已經殺紅眼了,管你是不是自己人。
林坤跑到李木身邊,大聲說道:“姐夫,弟兄們都來了,聽你吩咐!”
“搜身,除了小婉和紅姐外,所有人都給我仔細搜身!”
林坤一招手,主脈武者一擁而上,對活著的人開始搜身,包括老三、老四也不例外,全被仔仔細細的搜了一遍。
“姐夫,沒有發現什麽!”林坤對李木稟報道。
“嗯,把死人都抬出去,你們小心點,老七手裏有槍,別被他傷著。”
林坤答應一聲,吩咐手下人往外抬屍體,自己親自動手,從死人堆裏找到了那把手槍。
老七也被翻出來,林坤把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麵,笑罵道:“喲,這個老小子還有氣,媽的,你竟敢開槍!”
說著,朝老七的身上使勁踢了兩腳,老三朝他喝止道:“小坤,那是你七叔,不得無禮!”
林坤不屑道:“三叔,你是不是老糊塗了,在族會上開槍,他已經不是我的七叔了。”
老三苦澀的搖了搖頭,對李木說道:“姑爺,七弟是一時糊塗,看在他為林家拚死拚活的份上,饒他一命吧!”
他知道,這件事情求林坤沒有用,求林婉也沒有用,李木才是大小姐他們的主心骨,隻要他肯放過老七,後者才能保住性命。
李木沒有理睬他,而是對林坤問道:“私自帶槍,意圖謀殺家主,這是什麽罪過?”
“殺無赦!”
“按族規,應該怎麽處置這個人?”
“按照族規,應該扔進降蟲池裏,遭受萬蟲噬身的酷刑!”
林婉的眼中閃過一絲不忍,老七畢竟是她的長輩,雖然罪無可恕,但這種刑罰太重了,她實在下不去這個手。
李木將老七踩在腳下,對眾人說道:“各位,老七畢竟對林家有功,萬蟲噬身的刑罰未免有些殘忍,我大發慈悲,送他一個痛快!”
說罷,單腿用力,眾人隻聽見哢嚓一聲,老七口噴鮮血,五髒六腑都被踩碎,全身抽搐了幾下,一動不動了。
“七弟!”老三悲叫一聲,人癱坐在地上。
老四閉上了眼睛,知道自己在劫難逃,他穩穩的坐在座位上,將腰杆努力的挺直起來。
失策呀,誰會想到,大小姐會在今天動手,誰會想到,老七竟然會開槍,誰會想到,這個男人會這麽強。
如今後悔也晚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能有個全屍,就算是不錯的結局了。
李木用眼睛瞄著他,從對方的位置和做派上,他已經猜出這個人是誰了,不過,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畢竟殺人需要一個理由。
“誰想打掉林家的未來家主,有種自己站出來!”
好大的一頂帽子,卻是讓人挑不出來任何毛病,林婉的第一個孩子,可不就是林家的未來家主,人家孩他爹的話,一點問題都沒有。
現在沒有人再敢質疑這段婚姻了,李木用拳頭告訴他們一個道理,我配做林家的女婿,我的孩子就是未來的林家家主。
很多人都是同一個想法,四爺完了,意圖謀殺未來家主,他的罪過不比七爺輕幾分,看姑爺的架勢,肯定不會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