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帝都對此極度重視,並頒布了一係列鼓勵生育的政策和改善生育質量的社會福利措施,但依然沒有顯著成效。


    這同樣也是作為一名將軍的布拉德深為頭疼的地方,漫長的邊境線和草原狼寇的人海戰術,幾十年來讓他吃盡了苦頭。


    每年征兵季,沒有大批新生力量的補充,隻能依靠沃德族強大的身體素質轉化為戰力,來保持廣闊疆土的安寧和穩定,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與沃德斯曼帝國類似的,還有西麵相鄰的兩個國家,分別是沃德庫德帝國和沃德萊曼帝國。


    這兩個帝國一南一北盤踞在帝國西側,與沃德斯曼帝國構成一塊巨大的版圖,看起來就像一隻雄壯的巨熊。


    在兩千多年前,這塊巨大的版圖是元祖大陸第一大國,也是沃德斯曼等三個帝國的前身,沃德帝國,這也是沃德族的由來。


    但隨著連年的天災、人禍,國力不斷衰竭,皇室最終凋零,這個曾經的大陸第一大國被分裂成了十幾塊。


    又經過了近乎百年的征戰,互相吞並,才形成了如今這樣三國鼎立的局麵。


    但長期的戰爭,給沃德族帶來了巨大的傷害,不僅喪失了一半以上的人口和超過八成的財富,還有文化的凋零和政治上的頹勢。


    為了保持大國的地位,三個帝國痛定思痛,終於決定和談,並簽訂盟約,守望相助。


    三國皇室更是保留了沃德族的前綴,而把皇室的姓氏放到了後麵,作為國家的名稱。


    無論是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文化上,三大帝國都保持了密切的聯係,逐漸成為元祖大陸最為穩固的同盟國之一,陸續還有不少小國參與其中,得以庇護。


    當然,在其中占有主導地位的還是沃德斯曼帝國。


    因為在它的族群構成上,沃德族占據的比例最大,高達95%,而其他兩國分別隻有80%和70%。


    帝國西麵的鄰國都是同盟,無需太過於擔心,主要的敵人則來自於北麵和東麵。


    尤其是東麵的草原狼寇,盡管有高聳的山脈相隔,但靠近南方,依然能找出十幾個大小不一的缺口。


    不算平均十年一次的傾國之戰,每年的冬季,都是數以百萬計的狼寇犯邊的時候,這也是高坎城在此立城的主要原因。


    然後是製度。


    菲爾發現,盡管從表麵上看,沃德斯曼是一個典型的封建製帝國。


    但在內部機理上,卻與傳統封建分封式的帝國大不相同,其社會製度在經曆了漫長歲月的發展和蛻變後,相當的先進和完備,甚至已經有了君主立憲製的影子。


    以落馬鎮為例,漢普頓·斯圖爾特獲封為鎮領主。


    但這個鎮領主也隻是相當於鎮政府的最高長官,有點類似於菲爾前世的高級職業經理人或鎮長,高度的中央集權剝奪了他的諸多權利。


    他沒有菲爾的前世歐洲中世紀貴族那樣的特權,如稅收權、下轄領地的分封權,更沒有所謂的初夜權之類荒謬的律法,隻保留了一小部分財政權和人事權。


    在財政權上,漢普頓作為落馬鎮的管理者,有權對鎮裏公私產業進行合理規劃和管理。


    每年都要向其行政管轄所屬的高坎城匯報財政收入情況,並上繳稅款。


    而他自己,隻能從稅收中獲取百分之三,作為自己合法的收入。


    而稅收,則具體交給稅收官進行獨立統計和管理,所有的稅收官都是由皇室直屬的稅收機構任命和管理,隻需向皇帝陛下和上議會負責。


    不過作為一名領主,他還可以在獲得上級行政部門批準的前提下,截留每年稅收款項的15%-30%不等,用於領地內在行政、衛生、經濟方麵的發展建設。


    這也是他唯一可以做手腳的機會。


    在軍事權上,落馬鎮作為一個中等的鄉鎮,並不允許蓄養自己的領主衛隊或其他形式的正規軍隊。


    隻有治安隊存在,一般由鎮領主兼任治安官,算是鎮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人。


    武器裝備、平時的訓練和任務也是以維持當地治安和社會穩定為主,對人數也是有著詳細的規定,有點類似菲爾前世的警察。


    其經費是由鎮議會每年在稅收中以預算的形式撥款解決,從源頭上就可以輕易控製。


    稍微大一點的鎮子,還會設立單獨的治安官,采取分權的方式避免風險。


    隻有在邊境城市裏,才允許建立除治安隊、治安團之外的武裝力量,作為邊境軍隊的預備役,由該城市稅收培養。


    在人事權上,漢普頓領主可以自主組建屬於他自己的鎮政府管理團隊。


    組建的方式由三部分構成。


    鎮領主可以自主聘請外部小貴族、學者和職業行政官員,這部分占據約40%。


    還有40%,由當地的豪族組成,例如落馬鎮的實際治安官就是漢普頓的小舅子漢克。


    剩餘20%,則由上級管理機構或國家直接任命。


    這三部分之中,彼此肯定會有重複的部分,其比例也並不是十分嚴苛。


    但綜合考量之後,可以保證鎮領主在保持對鎮政府班子的順暢領導下,互相監督,避免某一部分獨大的情況出現。


    在司法權上,則完全是神殿的禁臠。


    凡是建立神殿的人口聚集區,無論鄉村、城鎮、大城市,其各級法官,均由當地各級的神殿任命。


    這也是神權與皇權之間的一種角力和妥協。


    盡管以上種種管理製度看似繁瑣,但卻是在這片大陸上演化發展了幾千年逐漸形成的,在避免了傳統貴族獨霸一地的情況下,還能實現較為高效的管理和運作職能。


    問題不可能沒有,任何政治製度的建立和構成,都是由人具體設計和實施,在這個過程中,總會有漏洞和特權出現。


    但瑕不掩瑜,不能因噎廢食。


    最後是貴族的傳承和經營。


    帝國實行文武並重兩套體係,其中偏重武貴族。


    貴族爵位從最低級的見習騎士、騎士、大騎士,然後是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和親王,共分九級。


    文貴族隻允許最高到子爵,而憑軍功獲封的,則最高到公爵,親王隻有皇室成員才有資格獲封。


    很神奇的是,這一點與菲爾前世相差不大。


    每一級的貴族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封賞,以菲爾的父親馬修為例。


    在馬修獲封騎士頭銜後,如果他選擇退役,則可以在小型鎮子上當一名領主,或在落馬鎮這樣的中型鎮子上,被委派或聘請為鎮政府中的一員。


    但馬修還是現役軍人,年輕且家世優渥,前程可以預期絕不僅僅是一位騎士。


    因此,他隻能獲得一份采邑作為補償,也就是落馬鎮公共土地中的一小塊作為私產。


    當他獲封大騎士頭銜時,也無非是田產的麵積更大一點。


    如果將來馬修想要賣掉這塊田產或變更為其他地點,則落馬鎮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


    以此類推,其他各級貴族,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歸宿,無論是自己應聘還是政府委派,或者在相應層級的城市裏當一名官員、議員甚至領主,或者繼續在軍隊服役,隻保留一份采邑作為合法的經濟補償。


    就例如凱瑟琳的父親拜恩·史密斯,退役後憑借著男爵的爵位和出身,在帝都成為一名區議會的議員,地位不低,而且清閑。


    當然,每一位貴族,同時隻能擔任一種正職,絕不會允許既當議員,又同時把控軍隊的情況出現。


    而且如果選擇在某地擔任地方官,還必須將家室定居於此地。


    同時,其個人資產不得參與此地的商業經營活動,可謂十分的嚴格。


    而文爵,則由無力獲得軍功的職業官員、學者獲得。


    初始可能隻是獲聘成為一名貴族的幕僚,然後在鄉鎮或小城市裏擔任官員。


    憑借常年累積的豐富經驗和高明的經營手段,獲得安身立命的根本,逐步上升,極少數優秀者,可以破例獲得皇帝陛下封賞的文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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