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遇安是六月十八日淩晨兩點,因為我說想找人在大理一起拍照,然後就聊起來了,他提到了他現在住的地方。遇安是個喜歡寫文字的人,還是個攝影師,長發抽煙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廖俊濤,長發簡單的樣子又充滿了文藝氣息的帥氣,於是我決定跟他住在同一個民宿。計劃待7-10天。


    我問遇安:你交過女朋友嗎?遇安說:你看我像是涉世未深,幹淨得如同一張白紙的人嗎?


    6月19日,遇安來公交車站接我,然後帶我去吃了餛飩,帶我去環了洱海才村碼頭-s灣這最美的一段,帶我去湖邊踩水,還給我拍了很多好看的照片。


    6.19淩晨:晚上被吵醒之後,聽到了遇安的哼唧聲,然後他醒了,說做了夢,聊了幾句,他去外麵充了電,然後上了洗手間,這邊隔音效果很差,我聽到了他的喘息聲,懷疑他是在自己解決?其實不是,他隻是上廁所而已。


    他沒有越界,我也不敢越界,怕破壞了目前難得的平靜。


    19日,雖然遇安去做拍攝了,但是一直有微信在交流,他拍攝完就和朋友去了很遠的快到喜洲的位置捕魚,直到很晚才迴來。但是路上他有喊我看夕陽。


    最近一直在聽廖俊濤的《水印》和一首叫《自洽》的歌,其實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自洽了,我知道我從我決定離開那一刻開始我心態就變了。20日清晨我端坐在床邊聯係朋友,打算跟她們一起走的時候,遇安感覺到了,但是他前一天騎了四五十公裏,第二天根本又無暇顧及我,但是我又想出去走走。


    20日晚上我酒吧迴來淩晨才到家,到家時看到洗好的衣服遇安晾好了,已經幹了,新的衣架子到了,飯桌上擺了倆個很好看的玻璃酒杯,其中一個倒了酒,會想到倆個人如果像前一天晚上一樣坐在榻榻米坐墊上,一起喝酒碰杯好像也不錯。我本來還想著如果他在家,可以好好相處,然而他出去喝酒了。


    然而遇安一晚未歸,直到五點多我打算起床出門看日出的時候遇安才迴來,在那個過程中他有給我發關於酒的圖片,我內心絲毫不為所動,21號他還問了:昨晚去酒吧了?我說是的。那種細膩的心思好像不用言說就能懂彼此。如果沒有那個瑣碎的俗事,剛好我也在這邊有朋友,有工作,有電動車,我們應該也許能成為彼此不錯的愛人。可是我的心態早在21號晚上經過了長久的內心掙紮之後,確定同她們一起去,又遇到了新的一波人之後,已經變了。


    21號上午看到遇安迴來的時候,他問我:看完日出要迴來補覺嗎?我甚至連迴複都充滿了不在意感。可能是厭倦了。


    21日下午在確定買好了去大理的高鐵票之後,我想起之前答應過遇安要給他染頭發,剛好想著下午我要迴來,可以染。但是他說他把我的東西收拾了一下,下午要去捕魚。他問我為什麽要問他下午在不在家,我知道是時候該說了。我給他發了:我明天上午打算跟著我的同事去最後環一下洱海,晚上就跟著她們去麗江了。所以我的行李明天就帶走了。這幾天打擾你了,給你添麻煩了。然後非常感謝你幫我拍的那組照片。


    他好像也沒有想到我會離開得這麽早,我也沒有想到時間剛好卡在了我第一天交了四天的住宿費,剛好不多也不少。


    我說:我也是這倆天決定的,我跟她們一起旅遊的這倆天感覺挺好的,我覺得我可以跟著她們走。抱歉哈。


    他說他先去捕魚,迴來就染發。


    我迴到家時,我的箱子收拾進了櫃子裏,鞋子放在衣架子下麵擺放整齊了,我一時間有些恍惚,感覺有那麽一絲家的感覺。


    可惜迴來的路上電動車沒電了,於是他去了朋友家充電耽擱了,


    他好像考慮過同我一道吃最後一頓飯。


    然而我又等不及所以就隻能先去找朋友一起吃飯了。


    而他在迴來的路上不小心刮了別人的車子,屁大點地方賠了一千,我隻是歎氣,我更不知該如何去安慰和相處了。甚至可能因為遇見的新的朋友還不錯,居然覺得他總是處理不好事情,牽動了我的情緒,感覺有一絲煩。大概理解了男人變心之後討厭女人的想法。愛的時候很認真,厭惡也不留餘地。


    今天迴來的稍微早點,十一點半,我問他在家嗎?他說在。我下車迴家時很忐忑,好像四天已經幾乎習慣了這個地方,現在卻馬上又要離開了。情緒很複雜。我走到三樓就遠遠看見房間是亮的,窗簾沒有拉,我透過窗戶看到他坐在榻榻米那裏看著我(估計聽到我的聲音知道我迴來了)。他坐在那裏,對視的那一刻感覺眼神中透露著可憐,好像一隻受傷的狗在等待主人的安撫。我進門了,我隻是收拾我出門前胡亂擺放在床上的東西,並沒有說過多的話語,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麽。然後就睡覺了。幸好我很快就睡著了,這樣就沒有太尷尬。


    但是我淩晨三點時突然感受到他在朝我靠近,聽到了他的哼唧聲,我本來半睡的意識突然驚醒,本來呆滯的平躺的身體,在思索幾分鍾之後,朝向了反側,背離他了。但是我還是驚醒了。


    22日上午我依舊起得很早,慢吞吞的收拾行李,他說你可以再睡會,太早了。我說不好意思讓她們等我。他說:不是朋友嗎?不用那麽卑微。可惜我好像習慣了卑微,又驕傲又放縱又卑微。他說:那你還不如在這邊散散心。這句話我一開始沒聽清,再問時他便隻是說沒什麽。


    就算我同他一起,交了住宿的錢,我好像依舊卑微。遇安養了倆隻貓,一隻黑白色胖貓,一隻黑色瘦貓,倆隻貓不熟,經常幹架,而且老是半夜發出各種各樣的聲音,而且還在我一不留神間咬斷了我的數據線。可是我不經意間不小心碰到了飛奔過來的貓,他卻說我剛剛差點踩死它。我隻能說對不起,我不記得這趟旅程說了多少的對不起和不好意思。事實上我可能不如住青旅。所以,我還不夠卑微麽。


    人應該對所有的得到與失去是有預感的,遇安對我的感覺總是非常清晰,好像一個字都不用說,他就能看出我的想法。明明在刷抖音,卻能看出我在發呆。


    從我第三天說要和姐妹一起去旅遊時,你應該能意識到我的離去,如同一股炊煙。我來去自如,而你一言不發。你說要我幫忙染個頭發,可惜這幾天都天晴,承諾好的事情始終沒有兌現,可能就要離去了。


    在風裏,我聽到了迴聲。


    是的,我突然覺得我是不是應該離開了。


    而這恰好是個合適的契機。


    因為越界後的我們無法找到合適的方式相處。


    遇見遇安這件事讓我想起了蕭軍與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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