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出這支箭的,是隱沒在人群中的一個土匪,見自己射中,頓時高興得手舞足蹈:“哈哈,我中了!”


    “射得好!”眾同夥紛紛賀喜,緊接著,這支東拚西湊的弓箭隊,亂箭齊發,一下子就把蕭麥射成了半個刺蝟,胸口、左臂、腰間、腿上盡是羽箭,“哈哈,射瞎子真好玩兒!”


    “媽的!”


    蕭麥瞬間火冒三丈。


    他一直在做單挑的準備,思考怎麽把紅袍怪挑落馬下。


    萬沒想到嘍囉兵會暗箭傷人。


    他們完全不守江湖道義,毫無廉恥之心,見你是瞎子就往死裏欺負你。


    “我就弄你怎麽了?有種你弄迴來啊!哈哈哈——”


    偷襲成功,眾嘍囉欣喜若狂。


    可他們沒想到,蕭麥真的會弄迴來。


    他抓住箭羽,一把拔出,頓時鮮血迸濺。


    蕭麥卻不管不顧,他心中怒火激蕩,撥動紅鬃馬,一個箭步衝上去。


    弓箭隊隻見一個龐然大物衝過來,根本反應不及,隻得四散而逃,可他們怎麽可能跑得過紅鬃馬?


    紅鬃馬一頭上去,就撞翻了五六個人,再連續死亡踩踏,砸得幾個弓箭手,連內髒都吐了出來。同時,蕭麥在馬上左劈右砍,長槍所過之處,無不鮮血迸濺。


    沒辦法,騎兵對步兵的優勢,就是這麽大,尤其是蕭麥這種,馬術超絕,“天生神力”的騎兵,對付沒有長兵器保護的弓箭手,那完全是黃鼠狼殺雞,得心應手。


    紅袍怪精心培養的十二個弓箭手,一個照麵,就被蕭麥和紅鬃馬劈死了九個,另外兩個要逃跑時,被蕭麥從身後追上,長槍一捅,直接一串二,被蕭麥當糖葫蘆一樣舉了起來。隻剩最後一個,也是最先射箭的那個,早已嚇得魂飛魄散,隻恨剛才為何手賤?


    瞎子想跟大王單挑,就讓他單挑去,自己幹嘛摻和進去,現在惹上了煞神可如何是好?萬般無奈之下,隻得雙膝撲通跪地:“大俠饒——”


    命字還沒說出口,蕭麥就一把將他從地上提溜起來,放在馬背上,掄起拳頭,一拳、一拳,一拳——殷紅的鮮血,像噴泉一樣,從他嘴裏噴濺而出。


    蕭麥隻砸得他胸骨盡碎,五髒成糜,方才像丟垃圾一樣,隨手扔在地上。


    “殲匪人數:12。”


    之後,蕭麥才舉著兩具屍體,重新迴到原位置,發現除紅袍怪之外,無論儀仗隊、鼓樂隊,還是嘍囉兵,全部後退了幾步,看向蕭麥的眼神,再無任何輕視,剩下的隻有畏懼。


    “太快了,實在是太快了!”


    所有見到這一幕的土匪,都無不驚訝於騎兵屠殺步兵的效率,並生出了一個可怕的念頭:“他一個人,就能把我們全殺光!”


    事實上,連蕭麥自己都是這麽想的,他發現自己都低估了自己。


    500點血肉強化,帶來的是數倍於常人的力量和體力;紅鬃馬本身就無限體力。


    兩相結合,完全就是關公再世,霸王重生,打正規軍自然會很疲軟;打一群烏合之眾,根本手到擒來。


    “再敢搗亂,我把你們全宰了!”


    見此情形,土匪們剛剛還很高昂的士氣,頃刻間崩潰,勝負再次係於紅袍怪一身;眾鏢師則精神大振,原本還瑟瑟縮縮的他們,揮著兵器,就把越線的土匪們往外趕。


    張小姐和青衣丫鬟,見到這血腥的一幕,固然有些驚嚇,但更多的是激動:“能贏!”


    除了圍觀者之外,紅袍怪受到的驚駭也不輕,有點類似於,蕭麥發現紅袍怪竟能操縱雷電時的感覺,好像世界觀都被顛覆了。


    “怎麽可能呢!蕭麥受了這麽重的傷,為什麽還能打?”


    同樣感到世界觀被顛覆的,還有餘秀和方鏢頭,因為他們在看到蕭麥被射中第一箭時,就覺得這人已經廢了。


    因為最簡單的武學常識:兵器一旦刺入皮肉,就會產生劇烈的疼痛,使經脈收縮閉合,真氣無法流轉。


    這種閉合,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哪怕是先天無痛感的人也不能擺脫。所以,一旦受傷,任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會瞬間變成廢人。


    餘秀和方鏢頭,就是因為之前被雷拳揍得太疼,才被幾個嘍囉輕鬆五花大綁;蕭麥卻在被射成半個刺蝟的情況下,越戰越勇。


    “隻有一種解釋:蕭麥是真的不會一點武功,純純的天生神力!”


    紅袍怪想明白緣由後,先怒後笑:“難怪敢冒頭領死,難怪有兩把刷子。”


    蕭麥針鋒相對:“管好你的手下,咱倆之間的單挑,誰敢搗亂誰先死!”


    說罷,蕭麥奮力揮出長槍,要把兩具屍首扔出去,以震懾眾人,誰知在他的奮力揮舞下,長槍竟因承受不住,砰的一聲斷做兩截,兩具屍首嘰裏咕嚕地掉在地上。


    見此情形,一個鏢師眼疾手快,將一杆烏黑的大槍遞給蕭麥:“少俠,這是我們方鏢頭的大槍!”


    “多謝!”蕭麥接過長槍,頓覺手感比先前那柄強了好幾倍,且長度也更長,估摸至少有三米多。


    畢竟,這是方鏢頭的專用兵器,青衣丫鬟遞過來的則是一柄普通的紅纓槍。


    然而,饒是這麽好的槍,蕭麥把玩之後,便使勁往地上一摔,槍尖立即沒入了地麵,示意不用。


    “啊?不用槍!”方鏢頭正為自己的槍,能用來誅殺紅袍怪而沾沾自喜,誰知蕭麥竟把槍給丟了,這令他大惑不解,“馬上廝殺,不用長兵?”


    “哦!”方鏢頭恍然大悟,“確實不該用長兵!紅袍怪鎧甲堅固,自己的長槍無法破甲,就等於燒火棍。”


    於是,他大聲喊道:“給少俠一對蒜頭!”


    挾持方鏢頭的土匪,因被戰況震懾,所以也不敢阻止他下命令。


    一名鏢師得令,就把自己的蒜頭交給了蕭麥。


    所謂“蒜頭”,其實是一種錘,由一根1.5米長的木杆,嵌套一個鵝蛋大小的銅錘組成。因銅錘的造型酷似大蒜,故得名蒜頭錘,是戰場上的破甲利器。


    往往一錘下去,鎧甲沒事兒,人卻沒了。


    蕭麥接過蒜頭錘,試了試手感,覺得這東西很神奇,拿在手裏,有種既輕便又沉重的感覺:“多謝,就用這個,砸爛紅袍怪的腦袋。”


    “少俠威武!”遞蒜頭錘的鏢師,見狀立即大喊了一聲。衛護迎親隊伍的鏢師、雜役,也紛紛大喊:“少俠威武!少俠威武!”


    紅袍怪的副將見狀,忍不住揮動長戈,衝到首領跟前,示意要帶領眾人一擁而上,殺殺蕭麥的氣焰。


    至於單挑,抱歉,沒那個膽子。


    紅袍怪卻用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將副將斥退。


    好飯不怕晚,他這會兒並不急著打。


    因為紅袍怪看到,蕭麥身上的箭傷,一直在外流血,越晚開戰,流血越多,再過一會兒,說不定根本不用打,蕭麥自己就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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