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不是一個媽的,但我父母對你,勝過親生子女,你剛嫁到我們家沒多久,因為你沒有正式工作,母親省吃簡用,給你辦理了合同製,3000多元,那是母親當時一年的工資。


    當時你孩子還小,合同製學習班,還是你妹替你去伊春學習的。你的每一次進步和提高沒有別人的付出。


    你還美滋滋地和別人說,你命好,你一有困難就有人幫忙。渡過難關。


    言外之意,別人幫你是你命好。而不是別人好。2009年,父母家的老房子拆遷,當時沒地方住,你相中了你家現在的菜店後麵,李某家的舞廳,你要買來當庫房,當時你沒有錢買,當時你嘴上是說,你買來一半你當庫房,一半給父母住,但父母的意思是,她們住的那半,要自己出錢買。


    舞廳整個共8萬元,當時都是父母拿的,你一分錢都沒掏,是你說算借父母的,以後有錢時還上父母4萬。


    還沒等你還父母錢,轉年這個舞廳又拆遷了,拆遷費15萬,你是把父母買舞廳的8萬元錢還了,可賺來的錢全歸了你。


    你不長心嗎?一分錢都沒出,轉手就賺了7萬。這個錢應該全都歸你嗎?


    這個事我根本都不想說,要不是撕破臉皮,這事到死我都不會說,我們打仗後,我和父親唯一說過一次,(也是我這輩子唯一說過的一次)父親說:“這事我都沒想過。”但是,因為兩家打仗,我想了。


    父母用你還的8萬元,買了現在住的房子,就沒什麽錢了,一天,我和小萍迴父母家,母親在床上哭呢,小萍問:“媽,你哭啥呀?”母親說:“相中17號樓的一個5樓,要交2萬5千元,沒有錢拿。”小萍說:“不要哭了,我給你拿2萬5千。”第2天,小萍送去兩萬五,爸媽買下了那套房子,後來,這房子賣出了7萬元,本錢是還了小萍,賺的錢都給了爸媽。


    哥哥,我們是怎麽做的,你又是怎麽做的?比一比!會說的不如會聽的。


    剛拆遷完,爸媽明明知道你們賺了錢,想要買個房,寧可自己在家哭,都不敢和你們提,嫂子,我的父母哪一點對不起你?


    對你的愛一點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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