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叫達卡的城市,前身其實是法蘭西殖民者兩三百年前在大草原狩獵後休息的一個村莊。隨著越來越多的貴族喜愛狩獵,來這裏玩的人越來越多,才慢慢發展成為了有一定規模的城市。隻是後來法蘭西人撤走了,城市逐漸沒落,隻是規模還在。
淩小三和楚歌兩人像情侶一樣手牽著手悠然地進了城,看他們此刻親密的狀況,知道的兩人是在逃難,不知道還以為他們在度蜜月呢。而事實是楚歌骨子裏就帶著浪漫的基因,她小鳥依人般整個人都依靠在淩小三的手臂上,默默地享受著片刻如情人般卿卿我我的甜蜜時間。如果可能的話,楚歌甚至希望今晚就在這座保留著法蘭西人浪漫主義風格的城市住下,和淩小三共度無比溫情的一晚。
他們不緊不慢地走到市中心,在一座哥德式教堂前麵停下來。現在還沒到中午時間,看著走進教堂的黑哥黑姐,楚歌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禮拜日。
她是教徒,於是跟淩小三提議進去做禮拜。淩小三忍不住笑著說:“我跟他素未謀麵,我禮拜他幹啥?何況他說的我聽不懂,我說的他更不明白,我看就沒這個必要了。”
“要是我去做禮拜,會有危險嗎?”楚歌問道。
淩小三搖頭說道:“去吧,沒事。渡船燒了,黑哥們的辦事效率跟阿三有得一拚,我看沒兩三天的功夫你的親家過不來,這兩天是安全的。”
聽了淩小三的分析,楚歌便像小媳婦得到丈夫應允可以進城一樣,高興地笑著跟他擺手道別,然後自己一人跟著人流走進了教堂。
與楚歌分開後,淩小三繼續在街道上閑逛,不一會兒便走到一家酒店門口。這酒店是當地最豪華的,看門的保安黑哥眼睛長到了頭頂,吊得很。看到淩小三風塵仆仆,衣服更是破破爛爛的,便要攔下不讓他進內。
可當保安看到遞到麵前的一張十元美刀,臉上厭惡的神情當場融化成無限的媚笑,點頭哈腰的主動要幫淩小三拿背上的背囊。可是他不知道背囊裏有一支折疊的ak47,淩小三當然是不會讓別人代勞的。
很快,淩小三開了一個房間,在裏麵洗了一個熱水澡,換上一套幹淨的衣服,又在剩下的幾張仿真麵具裏翻找一下,找出僅有的一張白人麵具戴上,才幹幹淨淨地走出了酒店。
他一邊打著電話,看似漫無目的地在街上亂逛,最後才施施然走進了一家兼賣法式麵包的咖啡店。
今天是禮拜天,虔誠的教徒此刻都去了禮拜,所以店內並沒有人,除了靠窗邊的一張桌子前坐著的白人男子。
白人男子本來是看著窗外的街景發呆,直到淩小三走了進來。他用銳利的眼睛跟淩小三對視了一下,便赫然發現淩小三眼中突然殺氣大盛。
麵對突然出現,還帶著濃烈殺氣的陌生人,白人男子反應奇快,突然挽起身旁的背囊,破窗而出,跳到街上發足狂跑。
淩小三馬上返身出門,猛追前麵的逃跑之人。
白人男子雖然長期鍛煉,體能保持得很好。無奈他的背囊看似分量不輕,影響了他奔跑的速度;再加上淩小三年輕,爆發力和耐力都非常有優勢。所以在跑出兩個路口之後,他們的距離已經縮得很短了。
無奈之下,白人男子隻好扔下心愛的背囊,一邊繼續快跑,一邊右手往西服內拔槍準備最後的拚命。
白人男子在接受任務準備出發時,就已經受到過上司警告,絕對不能讓淩小三接近自己身體三米範圍,否則隻剩下近身肉搏這唯一一條路。更慘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在肉搏戰中戰勝過他,無一例外全部被殺死。
因為從照片中看到死者的慘況,他們內部稱淩小三為野獸!
白人男子現在終於感受到野獸的恐怖,他本來一向對自己的體能有絕對的自信,十公裏的配速曾經非常接近三分十五秒,這已經是業餘長跑選手夢寐以求的記錄了!所以他曾經想過,如果被野獸追擊,自己是可以輕鬆甩掉對方的。
可惜理想豐滿現實殘酷,他還沒跑出兩百米,野獸就追上來了。更恐怖的是,照這情況發展下去,不出五秒,對方就能進入三米攻擊區。所以他現在隻剩下拚命一條路,拚贏了不但能活下去,還能獲得豐厚的報酬;輸掉,死!
白人男子伸手進懷,解開槍套上的按扣,快速拔出了格洛克26袖珍手槍。他正待轉身射擊,卻突然感到雙腿被人家用手緊緊地箍住,整個人一下子失去平衡,直接來了個狗啃屎,啪的一下摔在了地麵,連手槍也因為撞擊地麵而脫手飛出。
淩小三看到白人男子要掏槍,便猛地縱身向前飛撲,把對手絆倒。接著沒等敵人反應過來,他再次腰腹用力,躬身彈起,空中抽出三棱軍刺,一刀插進了敵人的後心。
‘唰’
一聲讓人興奮的破革之聲響起,三棱軍刺又狠又準刺穿了白人男子的心髒。
“啊~”
白人男子慘叫一聲,口中便噴出了一口老血。
他是一名有經驗的狙擊手,殺人無數,在這種情況下,自然知道自己很快就會死去。可是在他心中還有兩個問題沒解決,於是深吸了一口氣,用盡氣力扭過頭用華語問:“你,是淩小三?”
“對,不過易容了。”對於一個將死之人,淩小三可以很老實地迴答他所有問題。
“嘿嘿,死得不冤。咳咳,”白人男子又咳出了兩口血,然後快速地繼續問道:“你是怎麽知道我在咖啡店裏的?”
對於這個問題,淩小三沒有選擇迴答,握著三棱軍刺的手用力一擰,便把白人男子的心髒絞碎,把他送走了。
然後淩小三慢慢摘下白人男子藏在耳中的耳麥一腳踩碎,這才拿出衛星電話在屍體沒有合上,但已經失去了生命光彩的眼睛前揚了揚,才快步離開。
淩小三和楚歌兩人像情侶一樣手牽著手悠然地進了城,看他們此刻親密的狀況,知道的兩人是在逃難,不知道還以為他們在度蜜月呢。而事實是楚歌骨子裏就帶著浪漫的基因,她小鳥依人般整個人都依靠在淩小三的手臂上,默默地享受著片刻如情人般卿卿我我的甜蜜時間。如果可能的話,楚歌甚至希望今晚就在這座保留著法蘭西人浪漫主義風格的城市住下,和淩小三共度無比溫情的一晚。
他們不緊不慢地走到市中心,在一座哥德式教堂前麵停下來。現在還沒到中午時間,看著走進教堂的黑哥黑姐,楚歌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禮拜日。
她是教徒,於是跟淩小三提議進去做禮拜。淩小三忍不住笑著說:“我跟他素未謀麵,我禮拜他幹啥?何況他說的我聽不懂,我說的他更不明白,我看就沒這個必要了。”
“要是我去做禮拜,會有危險嗎?”楚歌問道。
淩小三搖頭說道:“去吧,沒事。渡船燒了,黑哥們的辦事效率跟阿三有得一拚,我看沒兩三天的功夫你的親家過不來,這兩天是安全的。”
聽了淩小三的分析,楚歌便像小媳婦得到丈夫應允可以進城一樣,高興地笑著跟他擺手道別,然後自己一人跟著人流走進了教堂。
與楚歌分開後,淩小三繼續在街道上閑逛,不一會兒便走到一家酒店門口。這酒店是當地最豪華的,看門的保安黑哥眼睛長到了頭頂,吊得很。看到淩小三風塵仆仆,衣服更是破破爛爛的,便要攔下不讓他進內。
可當保安看到遞到麵前的一張十元美刀,臉上厭惡的神情當場融化成無限的媚笑,點頭哈腰的主動要幫淩小三拿背上的背囊。可是他不知道背囊裏有一支折疊的ak47,淩小三當然是不會讓別人代勞的。
很快,淩小三開了一個房間,在裏麵洗了一個熱水澡,換上一套幹淨的衣服,又在剩下的幾張仿真麵具裏翻找一下,找出僅有的一張白人麵具戴上,才幹幹淨淨地走出了酒店。
他一邊打著電話,看似漫無目的地在街上亂逛,最後才施施然走進了一家兼賣法式麵包的咖啡店。
今天是禮拜天,虔誠的教徒此刻都去了禮拜,所以店內並沒有人,除了靠窗邊的一張桌子前坐著的白人男子。
白人男子本來是看著窗外的街景發呆,直到淩小三走了進來。他用銳利的眼睛跟淩小三對視了一下,便赫然發現淩小三眼中突然殺氣大盛。
麵對突然出現,還帶著濃烈殺氣的陌生人,白人男子反應奇快,突然挽起身旁的背囊,破窗而出,跳到街上發足狂跑。
淩小三馬上返身出門,猛追前麵的逃跑之人。
白人男子雖然長期鍛煉,體能保持得很好。無奈他的背囊看似分量不輕,影響了他奔跑的速度;再加上淩小三年輕,爆發力和耐力都非常有優勢。所以在跑出兩個路口之後,他們的距離已經縮得很短了。
無奈之下,白人男子隻好扔下心愛的背囊,一邊繼續快跑,一邊右手往西服內拔槍準備最後的拚命。
白人男子在接受任務準備出發時,就已經受到過上司警告,絕對不能讓淩小三接近自己身體三米範圍,否則隻剩下近身肉搏這唯一一條路。更慘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在肉搏戰中戰勝過他,無一例外全部被殺死。
因為從照片中看到死者的慘況,他們內部稱淩小三為野獸!
白人男子現在終於感受到野獸的恐怖,他本來一向對自己的體能有絕對的自信,十公裏的配速曾經非常接近三分十五秒,這已經是業餘長跑選手夢寐以求的記錄了!所以他曾經想過,如果被野獸追擊,自己是可以輕鬆甩掉對方的。
可惜理想豐滿現實殘酷,他還沒跑出兩百米,野獸就追上來了。更恐怖的是,照這情況發展下去,不出五秒,對方就能進入三米攻擊區。所以他現在隻剩下拚命一條路,拚贏了不但能活下去,還能獲得豐厚的報酬;輸掉,死!
白人男子伸手進懷,解開槍套上的按扣,快速拔出了格洛克26袖珍手槍。他正待轉身射擊,卻突然感到雙腿被人家用手緊緊地箍住,整個人一下子失去平衡,直接來了個狗啃屎,啪的一下摔在了地麵,連手槍也因為撞擊地麵而脫手飛出。
淩小三看到白人男子要掏槍,便猛地縱身向前飛撲,把對手絆倒。接著沒等敵人反應過來,他再次腰腹用力,躬身彈起,空中抽出三棱軍刺,一刀插進了敵人的後心。
‘唰’
一聲讓人興奮的破革之聲響起,三棱軍刺又狠又準刺穿了白人男子的心髒。
“啊~”
白人男子慘叫一聲,口中便噴出了一口老血。
他是一名有經驗的狙擊手,殺人無數,在這種情況下,自然知道自己很快就會死去。可是在他心中還有兩個問題沒解決,於是深吸了一口氣,用盡氣力扭過頭用華語問:“你,是淩小三?”
“對,不過易容了。”對於一個將死之人,淩小三可以很老實地迴答他所有問題。
“嘿嘿,死得不冤。咳咳,”白人男子又咳出了兩口血,然後快速地繼續問道:“你是怎麽知道我在咖啡店裏的?”
對於這個問題,淩小三沒有選擇迴答,握著三棱軍刺的手用力一擰,便把白人男子的心髒絞碎,把他送走了。
然後淩小三慢慢摘下白人男子藏在耳中的耳麥一腳踩碎,這才拿出衛星電話在屍體沒有合上,但已經失去了生命光彩的眼睛前揚了揚,才快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