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始於鍾情,終於人格
離婚後我嫁給了他兄弟 作者:我愛打灰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洛諳一怔,輕輕抬起頭,看著麵前的男人,不由問出一個更俗的問題:“禮哥,你當初為什麽喜歡我啊。”
從一開始,她就沒有信過時初禮說,和她結婚是因為她比較合適的說辭。
結婚那天,他信誓旦旦的說,她比較合適,他們倆比較合適,她要找個人結婚,他要成家,那再合適不過,但其實都是屁話。
隻不過那時候她是順水推舟,嫁給她是最好的結局, 也是最安全的選擇。
簡而言之,兩人當時都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到了現在,她便也知道麵前之人對自己的感情,應該從三年前就開始了吧。
什麽時候知道的呢?具體說不清,隱隱約約感覺的到,他對自己太好了。
但什麽時候確定他從三年前就喜歡上自己的心意,依舊是跨年那天。
跨年那天他準備了她一到二十七歲的生日禮物。
一到二十三歲的生日禮物,都是她在相應年齡段,喜歡的或者是最稀缺的東西,而從二十四歲起,那些禮物隻是他想送給她的。
二十四歲的生日禮物,他選了一根手鏈,現在都還戴在她的手上。
而當初拿到手的那一刻,她便知道,那條手鏈並不是他今年準備的,而是三年前。
這條手鏈,晚來了三年。
一個男人想送給一個女人一條手鏈,什麽心思不言而喻,而且還是送不出去的一條手鏈。
畢竟,送給自己兄弟的協議妻子一條手鏈?這像什麽話。
協議妻子也是妻子嘛。
二十五歲的生日禮物,是一支毛筆,那時候她很喜歡他的字,有時候兩人還會交流幾句,那個時候他應該就想送自己一支毛筆。
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則是一個包,這她有點不理解,不懂他怎麽會選一個包給她。
二十七歲的生日禮物是一盒巧克力,有些草率,因為,她二十七歲生日還沒過,不過快了,在三月。
“見色起意?”時初禮的手輕輕捋著女孩的發絲,嘴邊勾起一抹邪笑,漫不經心道。
洛諳一愣,伸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認真問呢,禮哥你正經一點。”
時初禮無奈:“我真給你一個見色起意的理由,你又不願意相信,我說點別的什麽,你可能更不信。”
洛諳有些懵,撓撓頭。
“那真的是見色起意?”
禮哥這麽膚淺的嗎?不過也是,她這麽花容月貌,身材也是杠杠的。
想到這裏洛諳自信的挺了挺胸脯,滿臉傲嬌。
時初禮噗嗤一聲又笑出了聲,半坐起身子,雙手捧著女孩的臉頰向前,輕輕含住粉嫩的唇瓣,細細研磨。
唇齒交纏卻沒有任何情欲,仿佛就是男人心愛的一件事,想要肌膚相貼的稀罕勁兒。
洛諳有些無語,迴應了幾下抽身出來道:“聊天聊的好好的嘛,不要動手動嘴的。”
時初禮歪著頭,曲起一隻腿放在女孩身側,胳膊搭在上麵整個人顯得有些慵懶,剛才親吻過後的嘴唇泛著一些粉意,讓他本就妖冶的麵孔更加勾人。
洛諳臉一紅,突然有點相信見色起意這個答案。
因為現在她的心,撲通撲通跳個不停,她控製不住哇。
洛諳跪坐在藤椅上,基本整個人都窩在時初禮的懷裏,這時候感覺有些燥熱,輕輕往後就退了退。
時初禮看著女孩的動作,又湊上去親了親女孩的臉頰,眼神帶著些許侵略性,洛諳臉紅著想往後退,但這是自家老公又覺得不應該退,坐在那裏給男人親。
腦子裏已經亂成一團,壓根想不起剛才自己想問的問題。
“沒有什麽原因,在看到諳諳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是你。”時初禮突然的一句話,將洛諳從雲裏霧裏帶了出來。
洛諳眼神有些迷茫,抬起頭看著眼前的人:“那會不會是禮哥你見過的女孩太少了呀。”
愛情總是讓人家不自信,也總喜歡用自己的價值觀去揣摩另外一半。
時初禮輕笑了下,反問道:“你覺得呢?”
洛諳瞬間想給腦門來一下,她說的是什麽屁話,時初禮再不近女色,再潔身自好,他身邊真的會缺少優秀女性嗎?
她在大學的時候,光靠著一點外表好看,身邊各種優秀的異性都會蜂擁而至,更不用說頭頂帶著光環的時初禮。
“我不知道該怎麽樣說諳諳會覺得安心一點,但我們做一個假設,如果當時第一眼見到諳諳,我確定我喜歡你,但是如果長久接觸下來,我們兩人不是很合適的話,我想我也不會主動追求。”
洛諳看著男人認真的眼神,勾起唇角,雙手壓在他的大腿上將自己的身體撐起來:“哦?禮哥追求過我啊。”
時初禮被問的一怔,隨即也笑開:“那從頭再來一遍?”說著他的手已經捏上了洛諳腰側以作威脅。
洛諳連忙笑著打哈哈:“哪能啊,要追求也是我追求禮哥啊。”
洛諳很沒骨氣的撒嬌,順勢轉了個身後背靠在男人懷裏,時初禮伸手將她攬住。
“那如果禮哥,萬一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呢,你怎麽僅憑一眼,就能斷定我這個人的人品呢?”洛諳仰頭問身後的人。
這是她最不理解一見鍾情行為的地方。
“我會看麵相。”
“啊?”洛諳驚訝,等驚訝完才反應過來時初禮在逗她,氣的她隻能抓過環著她腰的手繼續啃。
大壞蛋。
時初禮在洛諳身後心情卻很好。
剛才說的話,一部分是真的,但大部分都是假的,隻不過為了哄女孩開心罷了。
真的是他的確一見鍾情,假的是他說經過考察以後才會選擇是否追求。
愛情本就飄渺,他在見到她的那一刻,便知道,就是她了。
什麽人品,什麽合不合適,都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
無論相處多久,他對她都勢在必得。
人品可能不行?他有的是法子治。
不合適?怎麽會不合適。
不過比較慶幸的是,諳諳的確符合時家選兒媳的標準,這的確是他相處過後才得出的結論。
她永遠不知道,在那三年裏,對她越了解,對她的喜歡越多一分那種感覺,是多麽美妙。
而且的確如她所言,拋開一見鍾情,深入了解之後,才是純純的愛意。
愛上一個人或許很容易,但愛的長久,才算本事,才算兩個人的本事。
始於鍾情,終於人格。
從一開始,她就沒有信過時初禮說,和她結婚是因為她比較合適的說辭。
結婚那天,他信誓旦旦的說,她比較合適,他們倆比較合適,她要找個人結婚,他要成家,那再合適不過,但其實都是屁話。
隻不過那時候她是順水推舟,嫁給她是最好的結局, 也是最安全的選擇。
簡而言之,兩人當時都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到了現在,她便也知道麵前之人對自己的感情,應該從三年前就開始了吧。
什麽時候知道的呢?具體說不清,隱隱約約感覺的到,他對自己太好了。
但什麽時候確定他從三年前就喜歡上自己的心意,依舊是跨年那天。
跨年那天他準備了她一到二十七歲的生日禮物。
一到二十三歲的生日禮物,都是她在相應年齡段,喜歡的或者是最稀缺的東西,而從二十四歲起,那些禮物隻是他想送給她的。
二十四歲的生日禮物,他選了一根手鏈,現在都還戴在她的手上。
而當初拿到手的那一刻,她便知道,那條手鏈並不是他今年準備的,而是三年前。
這條手鏈,晚來了三年。
一個男人想送給一個女人一條手鏈,什麽心思不言而喻,而且還是送不出去的一條手鏈。
畢竟,送給自己兄弟的協議妻子一條手鏈?這像什麽話。
協議妻子也是妻子嘛。
二十五歲的生日禮物,是一支毛筆,那時候她很喜歡他的字,有時候兩人還會交流幾句,那個時候他應該就想送自己一支毛筆。
二十六歲的生日禮物,則是一個包,這她有點不理解,不懂他怎麽會選一個包給她。
二十七歲的生日禮物是一盒巧克力,有些草率,因為,她二十七歲生日還沒過,不過快了,在三月。
“見色起意?”時初禮的手輕輕捋著女孩的發絲,嘴邊勾起一抹邪笑,漫不經心道。
洛諳一愣,伸手拍了一下他的手:“認真問呢,禮哥你正經一點。”
時初禮無奈:“我真給你一個見色起意的理由,你又不願意相信,我說點別的什麽,你可能更不信。”
洛諳有些懵,撓撓頭。
“那真的是見色起意?”
禮哥這麽膚淺的嗎?不過也是,她這麽花容月貌,身材也是杠杠的。
想到這裏洛諳自信的挺了挺胸脯,滿臉傲嬌。
時初禮噗嗤一聲又笑出了聲,半坐起身子,雙手捧著女孩的臉頰向前,輕輕含住粉嫩的唇瓣,細細研磨。
唇齒交纏卻沒有任何情欲,仿佛就是男人心愛的一件事,想要肌膚相貼的稀罕勁兒。
洛諳有些無語,迴應了幾下抽身出來道:“聊天聊的好好的嘛,不要動手動嘴的。”
時初禮歪著頭,曲起一隻腿放在女孩身側,胳膊搭在上麵整個人顯得有些慵懶,剛才親吻過後的嘴唇泛著一些粉意,讓他本就妖冶的麵孔更加勾人。
洛諳臉一紅,突然有點相信見色起意這個答案。
因為現在她的心,撲通撲通跳個不停,她控製不住哇。
洛諳跪坐在藤椅上,基本整個人都窩在時初禮的懷裏,這時候感覺有些燥熱,輕輕往後就退了退。
時初禮看著女孩的動作,又湊上去親了親女孩的臉頰,眼神帶著些許侵略性,洛諳臉紅著想往後退,但這是自家老公又覺得不應該退,坐在那裏給男人親。
腦子裏已經亂成一團,壓根想不起剛才自己想問的問題。
“沒有什麽原因,在看到諳諳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是你。”時初禮突然的一句話,將洛諳從雲裏霧裏帶了出來。
洛諳眼神有些迷茫,抬起頭看著眼前的人:“那會不會是禮哥你見過的女孩太少了呀。”
愛情總是讓人家不自信,也總喜歡用自己的價值觀去揣摩另外一半。
時初禮輕笑了下,反問道:“你覺得呢?”
洛諳瞬間想給腦門來一下,她說的是什麽屁話,時初禮再不近女色,再潔身自好,他身邊真的會缺少優秀女性嗎?
她在大學的時候,光靠著一點外表好看,身邊各種優秀的異性都會蜂擁而至,更不用說頭頂帶著光環的時初禮。
“我不知道該怎麽樣說諳諳會覺得安心一點,但我們做一個假設,如果當時第一眼見到諳諳,我確定我喜歡你,但是如果長久接觸下來,我們兩人不是很合適的話,我想我也不會主動追求。”
洛諳看著男人認真的眼神,勾起唇角,雙手壓在他的大腿上將自己的身體撐起來:“哦?禮哥追求過我啊。”
時初禮被問的一怔,隨即也笑開:“那從頭再來一遍?”說著他的手已經捏上了洛諳腰側以作威脅。
洛諳連忙笑著打哈哈:“哪能啊,要追求也是我追求禮哥啊。”
洛諳很沒骨氣的撒嬌,順勢轉了個身後背靠在男人懷裏,時初禮伸手將她攬住。
“那如果禮哥,萬一我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呢,你怎麽僅憑一眼,就能斷定我這個人的人品呢?”洛諳仰頭問身後的人。
這是她最不理解一見鍾情行為的地方。
“我會看麵相。”
“啊?”洛諳驚訝,等驚訝完才反應過來時初禮在逗她,氣的她隻能抓過環著她腰的手繼續啃。
大壞蛋。
時初禮在洛諳身後心情卻很好。
剛才說的話,一部分是真的,但大部分都是假的,隻不過為了哄女孩開心罷了。
真的是他的確一見鍾情,假的是他說經過考察以後才會選擇是否追求。
愛情本就飄渺,他在見到她的那一刻,便知道,就是她了。
什麽人品,什麽合不合適,都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
無論相處多久,他對她都勢在必得。
人品可能不行?他有的是法子治。
不合適?怎麽會不合適。
不過比較慶幸的是,諳諳的確符合時家選兒媳的標準,這的確是他相處過後才得出的結論。
她永遠不知道,在那三年裏,對她越了解,對她的喜歡越多一分那種感覺,是多麽美妙。
而且的確如她所言,拋開一見鍾情,深入了解之後,才是純純的愛意。
愛上一個人或許很容易,但愛的長久,才算本事,才算兩個人的本事。
始於鍾情,終於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