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過於離譜而被記載於史書#】
【曆史上,想在史書上留下名字,無非兩種:功或過,也就是名留千古和遺臭萬年。
當然,還有第三種,比如李白一首《贈汪倫》而被我們記住的汪倫。
和因為蘇軾一句“懷民亦未寢”而被我們記住的張懷民。
而還有一種更離譜的方式,足夠倒黴,倒黴到小說都不敢如此編的地步。
“三年之喪,人子為父母持之,或父已前卒而祖父母亡,為長孫者亦持喪三年,為承重服,皆謂之曰丁憂。”
封建社會,按照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職期間凡遇父母、祖父母去世,要向吏部提出申請解職迴籍服喪三年(實為27個月),謂之丁憂。
王培鑄,清朝浙江紹興府人。
因其天資聰穎、喜愛讀書,父親王穡文聘請當地名師教授學業,指望他考中功名光宗耀祖。
他也不負眾望,二十一歲中秀才。
三十歲,通過鄉試,考中舉人。
三十一歲,參加會試,殿試二甲三十五名,賜進士出身。
未曾想,在發榜之日,母親去世,迴家丁憂守製。
按照禮法,丈夫不用為妻子服喪。
王家又是當地大戶,王培鑄的母親去世一年後,父親王穡文又續娶壽氏。
三十二歲,父親續娶壽氏,為王培鑄繼母。
三十四歲,親生母親守製期滿。
可繼母同年病逝,按照禮法,王培鑄需要繼續丁憂守製。
三十六歲,父親又續娶孫氏,亦為繼母。
繼母壽氏守製期即將結束,繼母孫氏病故,王培鑄又繼續丁憂守製。
三十九歲,繼母孫氏守製期即將結束。
王培鑄的大好前途即將來臨之際,他的父親又病逝,隻得繼續丁憂守製。
四十一歲,由祖母做主,過繼給叔叔王酉俊。
過繼給叔叔後,嬸嬸病逝,四十四歲,以嗣子身份繼續丁憂守製。
王家老太太,也就是王培鑄的祖母,她就是不信邪,逼著兒子王酉俊續弦,一年後王酉俊續娶木氏。
四十七歲,嗣母丁憂期滿,同年繼母木氏去世,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歲,繼母丁憂期滿,但嗣父去世,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二歲,在王酉俊的喪期還差一個月的時候,祖母杜氏去世,又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五歲,服闕,除孝。
五十六歲,嘉慶皇帝實在是看不下去,讓他立刻來京,由吏部引見,馬上授官。
根據《清稗類鈔》的記載,王培鑄由於長久丁憂於家,早已心灰意冷,拒絕了嘉慶好意。
選擇在家專心經商,育有三子。
八十二歲病逝。】
評論區:
〖總感覺有貓膩。〗
〖其實也沒啥貓膩,都是命,相關資料記載他是家族唯一男丁,不管是他親生父親還是繼父,都一直想多生幾個,所以不停的娶。〗
〖以前看過,因為他是獨子,家裏又太有錢,所以他父親才不斷續娶,想再生個兒子。〗
〖那獨子怎麽能過繼給叔叔,這不是讓長子斷絕子嗣了嗎?〗
〖一子挑兩家,因為他叔叔也沒兒子,又很有錢,他奶奶不想便宜了遠房親戚,才讓他過繼的。〗
〖也就是說,假設有政敵……隻需略施小計就可以讓對方一直不來上班是嗎?〗
〖也是看對方有沒有用,要是用處大還可以奪情。〗
〖我要當皇帝,就把這個取消了,學漢文帝說的:隻用守孝二十七天。〗
〖所以你不適合當皇帝,丁憂可是對付權臣和反對派的不二法寶,權臣離開朝堂二十七月,這能做多少事?〗
〖那要是支持者丁憂呢?〗
〖奪情啊!〗
〖那如果有人上奏說反對派於國有大用,請皇帝奪情,怎麽辦?〗
〖你是不是傻,假客套一次,權臣也要客套一次,一般都是三個迴合,第二個迴合你就同意他丁憂,然後再給上書請求奪情的人,安排一個不孝的罪名。〗
丁憂,也稱“丁艱”。
西漢時規定在朝廷供職人員丁憂三年,至東漢時,丁憂製度已盛行。
此後曆代均有規定,且官員需要丁憂,如果匿而不報,一經查出,將受到懲處。
但朝廷根據需要,不許在職官員丁憂守製,稱奪情,或有的守製未滿,而應朝廷之召出來應職者,稱起複。
明代律令規定,除了父母喪不必去官。
曆史上最為著名的“奪情”案例為張居正之事。
萬曆年間,張居正改革剛剛開始,父親去世,按理應當丁憂,但被奪情。
無數官員上書譴責張居正的不孝行為,結果被萬曆下令當眾痛打反對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殘疾。
雖是指責不孝,其實是想將張居正從中樞攆出去。
大明,萬曆五年初。
張府內。
院內的青磚地上,兩個身影被午後的暖陽拉的老長。
張居正手中湖筆懸在半空,墨汁滴落奏章猶自不覺。王世貞望著天幕,喉結滾動三次方開口。
“叔大當真不管身後名乎?”
硯台裏倒映出張居正驟然繃緊的下頜。他忽地放下筆起身。
“即便不管身後名,也該為自己考慮考慮。”
張居正的好友兼政敵兼反對者王世貞,出言低聲勸解道。
王世貞手指無意識摩挲著腰間羊脂玉佩,那是當年張居正賀他升任山西按察使的贈禮。
“挖墳、掘墓,值得嗎?”
萬曆四年九月,張居正指使吏部奪王世貞俸祿,十月,張居正指使刑科都給事中彈劾王世貞,使王世貞迴籍聽用。
因臨近新年,王世貞返鄉的日子定在正月後。
又因天幕出現,見到後人所言:“張居正為大明續命,卻被挖墳掘墓”,便想來看看張居正。
“元美可知國庫還有多少錢?”
張居正突然抓住好友手腕,王世貞驚覺這雙批紅握印的手竟在顫抖:“南直隸大旱,黃河改道,九邊軍餉欠了三年!”
“元美,你呢,值得嗎?”
王世貞與張居正對視,義正言辭的說道:“你之妻弟,欺辱江陵知縣,我不過依照律法、秉公行事而已!”
“秉公行事”,張居正冷笑道:“好一個秉公行事。”
“是非曲直,你王元美難道不知道嗎?”
麵對張居正的質問,王世貞長歎一口氣,問道:“商君渭水畔立木,終落得個屍骨難全;王介甫‘三不足’之論,到底誤盡蒼生。”
“叔大要做商君?還是要做王介甫?”
張居正退後半步,站在桌案之前,抓起筆在紙上疾書,筆鋒幾乎劃破宣紙:“我非商君,亦非王半山,吾名張居正!”
墨跡突然暈開,原是眼角濁淚墜在‘清丈田畝’四字上。
清朝,乾隆晚年。
“李玉,去吏部問問,此人是否真實存在。”
若說狀元,乾隆還多少有些印象。
可這二甲三十五名,乾隆是一點印象都沒有。
或許是後人杜撰的,畢竟後人為了所謂的流量,什麽謠言都敢編。
“若是有,就奪……”
“算了,若是有,下道旨意,說朕想見他,讓他來一趟。”
乾隆對這人可太好奇了,說命好吧,家人一個接一個的死。
說命差吧,中了科舉、家裏有錢,八十二歲壽終正寢。
這恐怕讓後人的科學來解釋,都沒辦法解釋的通吧。
等他來了,讓天師府、喇嘛、佛教的……還有西洋人的宗教,一起研究一下。
【曆史上,想在史書上留下名字,無非兩種:功或過,也就是名留千古和遺臭萬年。
當然,還有第三種,比如李白一首《贈汪倫》而被我們記住的汪倫。
和因為蘇軾一句“懷民亦未寢”而被我們記住的張懷民。
而還有一種更離譜的方式,足夠倒黴,倒黴到小說都不敢如此編的地步。
“三年之喪,人子為父母持之,或父已前卒而祖父母亡,為長孫者亦持喪三年,為承重服,皆謂之曰丁憂。”
封建社會,按照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朝廷官員在職期間凡遇父母、祖父母去世,要向吏部提出申請解職迴籍服喪三年(實為27個月),謂之丁憂。
王培鑄,清朝浙江紹興府人。
因其天資聰穎、喜愛讀書,父親王穡文聘請當地名師教授學業,指望他考中功名光宗耀祖。
他也不負眾望,二十一歲中秀才。
三十歲,通過鄉試,考中舉人。
三十一歲,參加會試,殿試二甲三十五名,賜進士出身。
未曾想,在發榜之日,母親去世,迴家丁憂守製。
按照禮法,丈夫不用為妻子服喪。
王家又是當地大戶,王培鑄的母親去世一年後,父親王穡文又續娶壽氏。
三十二歲,父親續娶壽氏,為王培鑄繼母。
三十四歲,親生母親守製期滿。
可繼母同年病逝,按照禮法,王培鑄需要繼續丁憂守製。
三十六歲,父親又續娶孫氏,亦為繼母。
繼母壽氏守製期即將結束,繼母孫氏病故,王培鑄又繼續丁憂守製。
三十九歲,繼母孫氏守製期即將結束。
王培鑄的大好前途即將來臨之際,他的父親又病逝,隻得繼續丁憂守製。
四十一歲,由祖母做主,過繼給叔叔王酉俊。
過繼給叔叔後,嬸嬸病逝,四十四歲,以嗣子身份繼續丁憂守製。
王家老太太,也就是王培鑄的祖母,她就是不信邪,逼著兒子王酉俊續弦,一年後王酉俊續娶木氏。
四十七歲,嗣母丁憂期滿,同年繼母木氏去世,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歲,繼母丁憂期滿,但嗣父去世,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二歲,在王酉俊的喪期還差一個月的時候,祖母杜氏去世,又繼續丁憂守製。
五十五歲,服闕,除孝。
五十六歲,嘉慶皇帝實在是看不下去,讓他立刻來京,由吏部引見,馬上授官。
根據《清稗類鈔》的記載,王培鑄由於長久丁憂於家,早已心灰意冷,拒絕了嘉慶好意。
選擇在家專心經商,育有三子。
八十二歲病逝。】
評論區:
〖總感覺有貓膩。〗
〖其實也沒啥貓膩,都是命,相關資料記載他是家族唯一男丁,不管是他親生父親還是繼父,都一直想多生幾個,所以不停的娶。〗
〖以前看過,因為他是獨子,家裏又太有錢,所以他父親才不斷續娶,想再生個兒子。〗
〖那獨子怎麽能過繼給叔叔,這不是讓長子斷絕子嗣了嗎?〗
〖一子挑兩家,因為他叔叔也沒兒子,又很有錢,他奶奶不想便宜了遠房親戚,才讓他過繼的。〗
〖也就是說,假設有政敵……隻需略施小計就可以讓對方一直不來上班是嗎?〗
〖也是看對方有沒有用,要是用處大還可以奪情。〗
〖我要當皇帝,就把這個取消了,學漢文帝說的:隻用守孝二十七天。〗
〖所以你不適合當皇帝,丁憂可是對付權臣和反對派的不二法寶,權臣離開朝堂二十七月,這能做多少事?〗
〖那要是支持者丁憂呢?〗
〖奪情啊!〗
〖那如果有人上奏說反對派於國有大用,請皇帝奪情,怎麽辦?〗
〖你是不是傻,假客套一次,權臣也要客套一次,一般都是三個迴合,第二個迴合你就同意他丁憂,然後再給上書請求奪情的人,安排一個不孝的罪名。〗
丁憂,也稱“丁艱”。
西漢時規定在朝廷供職人員丁憂三年,至東漢時,丁憂製度已盛行。
此後曆代均有規定,且官員需要丁憂,如果匿而不報,一經查出,將受到懲處。
但朝廷根據需要,不許在職官員丁憂守製,稱奪情,或有的守製未滿,而應朝廷之召出來應職者,稱起複。
明代律令規定,除了父母喪不必去官。
曆史上最為著名的“奪情”案例為張居正之事。
萬曆年間,張居正改革剛剛開始,父親去世,按理應當丁憂,但被奪情。
無數官員上書譴責張居正的不孝行為,結果被萬曆下令當眾痛打反對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殘疾。
雖是指責不孝,其實是想將張居正從中樞攆出去。
大明,萬曆五年初。
張府內。
院內的青磚地上,兩個身影被午後的暖陽拉的老長。
張居正手中湖筆懸在半空,墨汁滴落奏章猶自不覺。王世貞望著天幕,喉結滾動三次方開口。
“叔大當真不管身後名乎?”
硯台裏倒映出張居正驟然繃緊的下頜。他忽地放下筆起身。
“即便不管身後名,也該為自己考慮考慮。”
張居正的好友兼政敵兼反對者王世貞,出言低聲勸解道。
王世貞手指無意識摩挲著腰間羊脂玉佩,那是當年張居正賀他升任山西按察使的贈禮。
“挖墳、掘墓,值得嗎?”
萬曆四年九月,張居正指使吏部奪王世貞俸祿,十月,張居正指使刑科都給事中彈劾王世貞,使王世貞迴籍聽用。
因臨近新年,王世貞返鄉的日子定在正月後。
又因天幕出現,見到後人所言:“張居正為大明續命,卻被挖墳掘墓”,便想來看看張居正。
“元美可知國庫還有多少錢?”
張居正突然抓住好友手腕,王世貞驚覺這雙批紅握印的手竟在顫抖:“南直隸大旱,黃河改道,九邊軍餉欠了三年!”
“元美,你呢,值得嗎?”
王世貞與張居正對視,義正言辭的說道:“你之妻弟,欺辱江陵知縣,我不過依照律法、秉公行事而已!”
“秉公行事”,張居正冷笑道:“好一個秉公行事。”
“是非曲直,你王元美難道不知道嗎?”
麵對張居正的質問,王世貞長歎一口氣,問道:“商君渭水畔立木,終落得個屍骨難全;王介甫‘三不足’之論,到底誤盡蒼生。”
“叔大要做商君?還是要做王介甫?”
張居正退後半步,站在桌案之前,抓起筆在紙上疾書,筆鋒幾乎劃破宣紙:“我非商君,亦非王半山,吾名張居正!”
墨跡突然暈開,原是眼角濁淚墜在‘清丈田畝’四字上。
清朝,乾隆晚年。
“李玉,去吏部問問,此人是否真實存在。”
若說狀元,乾隆還多少有些印象。
可這二甲三十五名,乾隆是一點印象都沒有。
或許是後人杜撰的,畢竟後人為了所謂的流量,什麽謠言都敢編。
“若是有,就奪……”
“算了,若是有,下道旨意,說朕想見他,讓他來一趟。”
乾隆對這人可太好奇了,說命好吧,家人一個接一個的死。
說命差吧,中了科舉、家裏有錢,八十二歲壽終正寢。
這恐怕讓後人的科學來解釋,都沒辦法解釋的通吧。
等他來了,讓天師府、喇嘛、佛教的……還有西洋人的宗教,一起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