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視我還是那個沒長大的孩子。


    可是,我可不這樣認為,如今我都十五歲了,如果在普通人家早就出嫁了,是二哥疼惜我,不喜我早嫁,況且我也不想嫁。


    我覺得世間的男子都配不上我,隻有公瑾哥哥這樣英勇的男兒郎才匹配。


    可是他已經有了妻室,我自是不會給人做妾的,即使是喜歡的人,亦會如此。


    我們在密林裏打了很多野味烤著吃,公瑾看著我吃的香甜,不僅“哈哈”大笑,還說我吃相難看。


    我甚是不服氣,為什麽隻許他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男人就可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而女子卻不行,我偏不信邪,處處學著男子作風,學他們走路,吃飯,說話,甚至還學他們的嗓音。


    其實他們也不是別人,就是我的大哥,二哥,三哥,四哥,還有公瑾哥哥。


    我學他們不是為了別的,隻是因為出去不會被認為是女子,被這些男人輕視,又避免給他們帶來麻煩,這樣他們也樂的輕鬆自在。


    可是如今我已經長大了,他們又開始不喜我在學男子做派,學他們各種模樣,嫌我太丟人,沒有女子家的嬌羞,涵養。


    我甚是不服氣,女子怎麽了,女子照樣能上戰場。以前他們上戰場雖然也帶著我,但是我隻能在營帳裏,不許我出去。


    後來我偷偷跑出去,還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迴來,隻因受了點小傷,擦破點皮,這迴可不得了,再也不讓我隨軍,隻許我在這密林裏撒撒野,帶著我這百十多號的女子兵。


    這天我們迴去很晚,他送我迴了房間,好似安了心,便去了二哥那裏……


    可能是白日狩獵太累了,我迴去躺下便睡著了,這晚的夢很美,很甜,再也不是噩夢連連。


    自那晚之後二哥便讓我在公瑾帳下,我知道定是公瑾哥哥說了不少好話,二哥才勉為其難,放任我去軍營,隻是二哥有一個條件,不許我離開公瑾半步,違令便讓我迴吳郡。


    其實隻要我去了軍營,哪還管得了那麽多,隻要好好巴結公瑾,大錯不犯,小錯在他身邊哼哼幾句,撒撒嬌,使使小女兒家神態,再說幾句我錯了,想他也不會大老遠去向二哥告我的狀。


    第二天一大早,公瑾便來我院裏,從榻上將我揪了起來,我還在朦朦朧朧中,一聽是去軍營,二話沒說,興高采烈的去洗漱,換好他拿給我的甲胄。


    我從房間裏出來,他炯炯盯著我半晌,眼角笑意恆生,他雙手背在身後,圍著我轉了一圈,從上到下,仔細看了又看,挑挑眉,一根手指戳了戳我兜鏊。


    他雖和我開玩笑,隻是輕輕戳了一下,我借力向他示弱,向後退了一步,抬了抬兜鏊,揉揉額頭,低眉順目,甚是順從,憨笑道:“公瑾哥哥這一下,香兒惶恐萬分,惶恐萬分……”


    我雙眼瞧著腳尖,雙腳甚是不老實的抬著腳跟,一下,兩下,三下,我不停的數著數。


    公瑾看著我的樣子搖搖頭,甚是無奈道:“還真是個孩子。”


    我突然停住腳上的動作,促著眉,甚是不解的糾正道:“我已經十五歲了,不是小孩子了。”


    公瑾自是知道辯不過我,於是附和我,“是,香兒妹妹不是小孩子了,”他抬手撫了撫我兜鏊上紅色流蘇,一點點把四散淩亂的流蘇捋順在兜鏊後,他甚輕柔,甚親昵,他緩慢的動作,緩慢的說著,仿佛我是他手裏的啊貓,啊狗,甚是親昵,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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