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穎,在一家公司做管理工作。


    我和同事小汪關係不錯,她是個熱情開朗的女孩,今年25歲,進公司不到兩年,因為和我同在一個部門,平時接觸比較多,她經常找我聊天。


    小汪的家在離我們這兒二十多公裏的鄉下,父母都是農民,她還有一個弟弟,比她小三歲,去年剛結婚。


    小汪長得很漂亮,身材也不錯,在公司裏不乏追求者,但她一個都看不上,她說這些男人要麽是長相不行,要麽是經濟條件太差,總之沒有一個能入她的眼。


    我曾經勸過她,找對象不能光看長相和經濟條件,人品才是最重要的,長相和經濟條件都是次要的,隻要兩個人合得來,有共同語言,男人知道疼人、顧家就好。


    ,她說:“姐,我可不想委屈了自己,我長得又不差,為什麽要將就呢?我現在還年輕,有的是資本,慢慢挑唄,總能挑到一個滿意的。”


    我對小汪說:“你的年齡也不小了,差不多就行了,別到時候挑花了眼。”


    小汪說:“我才25歲,著什麽急呀,再說了,著急也找不到合適的呀。”


    小汪的話讓我無言以對,心想現在的年輕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做長輩的也不好說什麽,隻要她自己覺得滿意就好。


    一晃半年過去了,有一天,小汪興衝衝小汪卻不以為然地來找我,說她談了一個男朋友,是朋友介紹認識的,兩個人已經見過麵了,對方對她很滿意。


    我問小汪:“男方是做什麽的?家是哪裏的?”


    小汪說:“他在一家私企上班,是個管理人員,家在城裏,父母都有工作,家裏條件挺好的,有兩套房子,還有一輛二十多萬的車。”


    我叮囑小汪:“既然兩個人已經確定了關係,就好好相處,兩個人在一起,互相體諒、互相包容,不要耍小孩子脾氣。”


    小汪說:“放心吧姐,我知道該怎麽做。”


    看到小汪終於找到了心儀的男朋友,我也為她感到高興。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小汪經常來找我,和我分享她和男朋友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我能看得出來,她很享受這段戀情,每次說起她的男朋友,都是一臉的幸福。


    小汪的男朋友姓孫,我們就叫他小孫吧。


    兩個人相處了三個多月後,小汪來找我,她說小孫想和她結婚,讓她搬過去和他一起住,小汪拿不定主意,就來找我商量。


    我對小汪說:“結婚可是人生大事,不能太草率,你們兩個人認識的時間不長,還不夠了解,還是先處處再說吧,婚姻大事,一定要慎重。”


    小汪說:“我也想先處處,可是我男朋友說,他今年已經35歲了,年齡不小了,想早點結婚,他說隻要我搬過去和他一起住,兩個人先把婚結了,彩禮和三金都不會少我的。”


    我對小汪說:“彩禮和三金都不能少,這是應該的,但是結婚不能著急,先處處再說吧,如果你們兩個人真的合適,結婚是早晚的事,也不急於這一時呀。”


    小汪說:“我男朋友說,隻要我同意搬過去和他一起住,他就先給我十萬塊錢的彩禮,然後再給我買三金,讓我風光出嫁。”


    我說:“十萬塊錢的彩禮是不少,但是,我還是那句話,結婚不能著急,你們兩個人先處處再說吧。”


    小汪說:“那我迴去再考慮考慮吧。”


    又過了幾天,小汪來找我,說她已經考慮好了,決定搬過去和小孫一起住,還說小孫答應她,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給她十八萬八的彩禮,然後再給她買三金。


    我對小汪說:“既然你已經決定了,我也不好說什麽,希望你們兩個人在一起能夠幸福吧。”


    小汪說:“姐,你就放心吧,我知道該怎麽做。”


    小汪搬過去和小孫同居以後,來找我的次數明顯少了,偶爾來一次,也是急匆匆地就走,她說她每天下班以後,還要忙著給小孫做飯洗衣服,沒有時間閑聊。


    我對小汪說:“你現在是兩個人過日子了,不比一個人,忙點也是正常的,隻要你們兩個人在一起過得幸福就好。”


    小汪說:“嗯,我們挺好的。”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轉眼間,兩個人已經在一起相處了一年多,小汪也26歲了,雙方的父母都催著他們結婚。


    有一天,小汪來找我,她說她和男朋友商量好了,下個月十六號結婚,讓我到時候去喝喜酒。


    我笑著對小汪說:“恭喜你了,終於要修成正果了。”


    小汪說:“謝謝姐,到時候你可一定要來呀。”


    我答應小汪,到時候一定去參加她的婚禮。


    可是,還沒到結婚的日子,小汪就來找我,哭著說她不想結婚了。


    我吃了一驚,忙問小汪是怎麽迴事。


    小汪說:“我男朋友想先登記領證,然後再辦婚禮,可是我不想這麽倉促,想等婚禮辦完了以後再登記領證,兩個人磨合一段時間再說,可是我男朋友不同意,兩個人就吵了起來,我一氣之下,就說不登記領證了,婚禮也不辦了。”


    我對小汪說:“結婚可是人生大事,不能太任性,你男朋友說的也沒錯,先登記領證然後再辦婚禮,這是很正常的流程,你為什麽要拒絕呢?”


    小汪說:“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為什麽他就不能聽我的呢?再說了我還不想這麽早結婚。”


    我說:“你之前不是說你男朋友答應給你十八萬八的彩禮,還給你買三金嗎?如果你不登記領證,他要是反悔怎麽辦?”


    小汪說:“他不敢,彩禮和三金都已經給我了,彩禮給了我十萬,三金也買了,剩下的八萬八,他說結婚的時候再給我。”


    我對小汪說:“既然彩禮和三金都已經給你了,你還有什麽不放心的?還是聽你男朋友的,先把婚結了吧,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互相體諒、互相包容,不要耍小孩子脾氣。”


    小汪說:“那我再考慮考慮吧。”


    讓小汪沒想到的是,她拒絕登記領證以後,小孫真的後悔了,向她索要彩禮和三金。


    小汪說:“他給我打了好幾次電話,讓我把彩禮和三金退給他,我不同意,他就威脅我說,如果不退給他,就去法院起訴我。”


    我對小汪說:“既然你們兩個人已經鬧到這個地步了,這門婚事也就不用結了,還是把彩禮和三金退給人家吧,省得麻煩。”


    小汪說:“彩禮我可以退給他,但是三金我不能退,三金是我花錢買的,憑什麽退給他呀?”


    我說:“三金是你男朋友花錢給你買的,當然應該退給人家了,如果你不退,他要是去法院起訴你,到時候法院還是會判決你退還的,還是退了吧,省得麻煩。”


    小汪說:“那我再考慮考慮吧。”


    讓小汪沒想到的是,小孫真的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退還彩禮和三金。


    法庭上,小孫說:“我和小汪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相處了三個多月以後,小汪就搬過來和我一起住了,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相處了一年多,我提出登記領證結婚,可是小汪不同意,還向我索要寶馬車,我答應她,結婚的時候給她買一輛二十多萬的寶馬車,可是她還是不同意登記領證,我沒辦法,隻好提出分手,讓她退還彩禮和三金,可是她卻不同意,沒辦法,我隻好把她告上法庭。”


    小汪說:“我和我男朋友相處了三個多月以後,就搬過來和他一起住了,他答應我結婚的時候給我十八萬八的彩禮,然後再給我買三金,可是卻隻給了我十萬塊錢的彩禮,剩下的八萬八說結婚的時候再給我,三金也買了,可是他卻一直不提登記領證的事,我催了他好幾次,他一直拖著不辦,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提出不登記領證了,婚禮也不辦了,可是他卻要我退還彩禮和三金,我不同意,三金是我花錢買的,憑什麽退給他呀?”


    法官說:“彩禮和三金都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兩個人沒有登記領證結婚,男方是有權要求女方退還的,至於你說的寶馬車,男方並沒有承諾過給你買寶馬車,所以不能作為不退還彩禮和三金的理由。”


    最後,法院判決小汪退還小孫十萬塊錢的彩禮和三金。


    小汪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拿到判決書的那天,小汪來找我,哭著說她不想退還彩禮和三金。


    我對小汪說:“既然法院已經判決了,你還是退了吧,省得麻煩。”


    小汪說:“可是我不甘心呀,我和他在一起相處了一年多,青春損失費他還沒給我呢。”


    我說:“什麽青春損失費?這種說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還是聽法院的吧,把彩禮和三金退給人家,兩個人好聚好散。”


    小汪說:“那我再考慮考慮吧。”


    讓小汪沒想到的是,小孫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法院的工作人員找到小汪,讓她退還彩禮和三金,如果不退還,法院將采取強製措施。


    沒辦法,小汪隻好把十萬塊錢的彩禮和三金退還給了小孫。


    退還彩禮和三金以後,小汪來找我,哭著說她很後悔,早知道是這個結果,她就聽我的話,先登記領證結婚了。


    我對小汪說:“事情已經過去了,就不要再想了,吃一塹長一智吧,以後找對象一定要慎重,不要再任性了。”


    小汪說:“嗯,我知道了。”


    這件事情過去以後,小汪辭去了工作,離開了這座城市,去了外地打工。


    前幾天,小汪給我打來電話,說她談了一個男朋友,兩個人相處得很好,已經見過雙方父母了,男方答應她,結婚的時候,給她二十萬塊錢的彩禮,然後再給她買一輛她心儀已久的小汽車作為新婚禮物。小汪的聲音裏滿是幸福和期待,她說自己終於找到了那個願意寵她、懂她的人。他們計劃著年底就舉辦婚禮,地點選在了一個風景如畫的海邊小鎮,那裏有著他們共同的迴憶和夢想。


    “我真的沒想到,生活可以這樣美好地重新開始。”小汪在電話裏感慨道,“以前在那座城市,每天忙忙碌碌,卻總覺得心裏空落落的。現在,雖然工作辛苦,但每天下班後有他等我,一起規劃未來,這種感覺真的很踏實。”


    她還告訴我,男朋友是個非常細心且有責任心的人,不僅在工作上努力上進,對她也是關懷備至。他們一起做飯、散步,周末會去周邊城市旅行,探索未知的世界,每一次的相處都讓他們的感情更加深厚。


    對於彩禮和小汽車,小汪表示這並不是她最看重的,更重要的是男方給予的尊重與承諾,以及兩人之間那份純粹的愛情。她相信,隻要兩個人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未來的日子一定會越過越好。


    “我很感激過去的一切經曆,因為它們讓我學會了如何更好地珍惜現在,也更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小汪最後說道,語氣中充滿了對未來的無限憧憬和堅定。


    聽到小汪的變化和幸福,我由衷地為她感到高興。生活總是在不經意間給予我們驚喜,隻要勇敢地邁出步伐,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在等待著我們。小汪的故事,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心中某個角落,提醒我無論遇到什麽困難,都要相信,轉角處或許就有新的希望和幸福在等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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