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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子歌的心海內,一團猩紅之氣彌漫四周,原本幹淨的心海籠上一層嗜血之欲。
子歌跪坐在其中,抱著頭,喃喃自語,往日那個意氣風發的他變得消沉和驚恐,一身素白色的衣裳在猩紅之氣的侵蝕下漸漸染成血色。
猩紅之氣纏繞在他的胸膛上,一旦被血色徹底占據了他的身體,也就意味著他徹底走火入魔!
溪水之中,墨靈焦急地圍繞著子歌飛來飛去,無論他是在子歌的耳邊大吼大叫,或是不停地扇他耳光,或是……可哪怕嗓子都吼啞了,手都打腫了,子歌還是那副樣子。眼看著猩紅之色馬上就要完全占據他的雙眼,連小胖子都放棄了的時候。
天外,一道淡綠色光團緩緩落入水中,進入到子歌的心海。
與此同時,子歌睜開的雙眼也慢慢合上。
小胖子墨靈揉了揉眼睛,驚愕道:“我靠!剛剛那個好像是昨晚土包子抱著的女孩的一魂一魄啊!難道……是哪位大佬竟然在暗中幫這土包子護道嗎?竟然將那女孩的一魂一魄牽引到這裏?”
墨靈一屁股坐在子歌頭上,摸著下巴,沉思道:“說不定,這土包子還能再挽救一下下。”
心海。
淡綠色光團漸漸散開,一魂一魄交融在一起,幻化人形,正是賴夢恬。
“墨子歌,你就是個廢物,你想報的仇報不了,你想保護的人你也保護你了,你是個廢物,你是個廢物……”子歌眼神空洞,不斷地重複著一句話。
賴夢恬穿過猩紅之氣——那是子歌的心魔而生,在沒有占據主人的身體之前,對其他人來說就是一團空氣——走到子歌的身邊,輕輕地將子歌擁入懷中。
“墨哥哥,是我。”
不斷自語的子歌猛然一頓,眼神的空洞與清明不斷交替,那是心魔在幹擾子歌的思緒。
賴夢恬慢慢跪了下來,將子歌抱住頭的雙手放下,捧住他的臉,一雙朱唇輕輕地吻上子歌的右眼。
唇分,子歌眼中的猩紅之色瞬息退散。
“夢恬,是你嗎?”子歌抓住賴夢恬的手。
“墨哥哥,是我,是夢恬。”賴夢恬眼中流下一行清淚。
子歌將賴夢恬擁入懷中,兩人沒有說話,這一刻,時光靜謐,柔情似水。
良久,賴夢恬輕輕掙脫子歌的懷抱,盡管她很留戀子歌的溫暖,但她知道自己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墨哥哥,你是不是還在怪你自己?”
“墨哥哥,你知道嗎?從我見你的第一眼,我就忘不掉你的身影了。目爺爺說你掉下懸崖死了,我不相信。直到那天在九聯閣看到墨哥哥,夢恬真的好開心好開心,即使你迴來可能是為了完成你和姐姐的婚約,夢恬還是很開心,因為墨哥哥還活著。”
“墨哥哥,不要傷心了好嗎?夢恬是一個懦弱的女孩,是墨哥哥你給了夢恬勇氣,夢恬為你做的一切,都甘之若飴。”
“墨哥哥,無論以後遇到什麽,一定要活下去,開開心心地活下去。”
賴夢恬最後在子歌的額頭上深深一吻,化作淡綠的光點,漸漸消逝。
“夢恬!”
溪水中,子歌再次睜開雙眼,從溪水中站了起來,那雙眼睛,還是和以前一樣幹淨。
他抬起頭,陽光下,穿著淡綠色長裙的女孩向他揮了揮手。
三千青絲暮成雪,香消玉殞夢已斷。
眼角滑落的淚水滴落下來,與湖水交融一體,隨波而逝。這一刻,他走出了自己的魔障。
猩紅之氣仍在體外,絲絲縷縷地纏繞著子歌,子歌踏空而行,武元力爆發。
“滾!”
猩紅之氣在一瞬間消融在天地之間,在最後一刻,子歌心底浮現出一個不甘的聲音:“我還會再迴來的!”
子歌*著上半身,嘴邊噙著一抹自信的微笑,喃喃自語:“我活著一刻,你便存在一息。但隻要我活著,你就休想再出來。”
墨靈剛才被子歌突如其來的動作甩下水中,此時一溜煙地飛到半空,道:“土包子,可以啊!心魔在你麵前就是個渣渣啊!”
“對了,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麽辦?”
子歌緩緩落下,穿好衣服,將熟睡的小狐狸抱在懷裏,道:“我說過,我要尋一處世外桃源,讓夢恬永遠生活在那兒。雖然她的魂已滅,但我希望她的身體可以永恆。我要找一副棺木,能夠讓夢恬的身體永恆不朽,墨靈,你有什麽辦法嗎?”
“有!不過現成的棺木是沒有的了,你隻能自己動手造一副。我想想啊,你先告訴我,這裏是哪兒?是叫什麽英什麽城來著?”
“英遠城。”
“哦!對!英遠城,我記得應該是屬於中夏王都境內,對吧?”
“是啊。但你不會是想讓我去中夏王都……”
“嗬嗬。”墨靈翻了個白眼,打斷子歌的話,“就你這修為,百越郡還沒到估計就被人弄死在半路了!別打擾小爺思考!”
“中夏王都,百越郡,英遠城……想到了!我記得英遠城境下有一個【迷榖幻森】,裏麵有一種名為【恆木】的樹,用恆木做成的棺木,能夠保存身體數十萬年而不朽。怎麽樣,小爺厲害吧?”
“迷榖幻森?迷榖?”子歌注意到這兩個字,突然凝重道,“《山海經·五藏山經·南山經》載:南山經之首曰鵲山。其首曰招搖之山,臨於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狀如韭而青華,其名曰祝餘,食之不饑。有木焉,其狀如榖而黑理,其華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
墨靈一臉懵圈地盯著子歌,道:“你在念經嗎?都是些什麽鬼啊?”
子歌迴過神來,道:“算了,沒什麽。你是說要去迷榖幻森取恆木嗎?事不宜遲,出發吧。”
子歌將某個念頭深埋在腦海之中,經曆了賴家之事,他也變得更成熟了,知道哪些事情不屬於現在的他該去觸碰的。但未來,他一定會驅散曆史的迷霧,找尋到埋藏在時間長河下的真相。
……
烈日炎炎。
距離景文鎮數百裏遠的一條路上,塵土漫天,路旁的一家小酒肆裏,子歌喝著劣酒,桌上是幾個小菜,小狐狸正在狼吞虎咽。
酒肆中,除了子歌,便隻剩下開這酒肆的老板,一個彎腰駝背的老人。
“老人家,我能向您打聽個事兒嗎?”子歌問道。
正在算賬的老人露出一口掉的差不多的牙,道:“客官算是問對人了,這南來北往的,都在我這兒歇個腳喝杯酒,聽的東西多了,小老兒大事小事都知道一二,您隻管問。”
子歌笑了笑,道:“老人家,您聽說過迷榖幻森嗎?”
啪嗒——
老人手中的筆掉了下去,連忙擺手道:“不知道,不知道。”
子歌略有深意地望了望老人,走到老人麵前,取出一枚紫晶幣,放在櫃台上,道:“老人家不必驚慌,我就是打聽打聽。”
老人貪婪地看著眼前的紫晶幣,稍一猶豫,將紫晶幣推迴給子歌,歎了口氣,道:“少年郎啊,不是我不肯告訴你,我是不想你白白送了性命啊!”
“哦?這話從何說起?老人家不用擔心,我就是對那些神奇詭異的事情有些興趣,不會貿然進去的。”
見子歌如此執著,老人歎了口氣,道:“好吧,那小老兒就告訴你吧。”
“迷榖幻森啊,現在不叫這個名字了,大夥兒都管它叫【迷魂幻森】。迷魂迷魂,這一旦進了迷魂幻森,魂兒就迷失在裏麵,永遠都走不出來了啊!”
“我聽說啊,迷魂幻森盡是幻境,可以說是一步一個幻境啊!還有恐怖的妖獸,吃人的花草,一旦你陷入幻境,它們就會趁機吃了你!少年郎,你知道就好,可千萬不要去那個迷魂幻森啊!”老人再三叮囑道。
“老人家,難道那些妖獸就不會陷入幻境嗎?”子歌追問。
“少年郎,你還是太嫩了啊!”老人笑了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些妖獸從一出生就生活在迷魂幻森,幻境就是它們的家,又怎麽可能會陷入幻境呢?”
“原來如此。”子歌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老人家,多謝您了。這枚紫晶幣,就當是我的答謝,您盡管收下。”
“小狐狸,咱們走了。”
還在海吃的小狐狸一聽,人性化地抹了抹嘴,飛快地竄上子歌的肩頭,一人一狐,漸行漸遠。
酒肆,老板看了看櫃台上的紫晶幣,拿在手裏把玩著,露出不符合他年齡的賤笑。
他將紫晶幣往上一拋,再落下時,便直接落到滿是塵土的地麵上。那個有些簡陋的小酒肆,消失在揚起的塵埃中。
過了約莫半天,一個駝背的小老頭被一個長相醜陋的人揪在手裏,出現在塵土飛揚的大路上。
“你說,你就在這裏看見過他?”
“沒錯,大人,就是這裏。半天前,我就是在這裏看到您說的那個墨子歌,走得特別匆忙。”小老頭一臉諂媚的樣子,正是方才的酒肆老板。
“墨子歌……哼!你逃不脫我的手掌心!”這人正是人稱“瘋狗”的程泓,竟一直在追殺子歌。
“嘿嘿!”小老頭猥瑣地搓了搓手指,“大人,您要的消息,小的已經給你了,不知道小的賞錢……”
“放心,少不了你的。”
程泓放下小老頭,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右手卻穿過小老頭的心髒,將那跳動的心髒,狠狠一握,心髒粉碎,鮮血淋漓。
小老頭死死地盯著程泓,無力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程泓冷漠道:“沒有人能從我的手上要東西,除了死亡!”
程泓沒有再看腳下的屍體一眼,飛快地向前跑去,追逐子歌。
直到程泓的身影徹底消失,那具屍體竟然站了起來,睜開眼睛,一臉奸笑。
“嘿嘿!小子,好好享受被人追殺的過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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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子歌的心海內,一團猩紅之氣彌漫四周,原本幹淨的心海籠上一層嗜血之欲。
子歌跪坐在其中,抱著頭,喃喃自語,往日那個意氣風發的他變得消沉和驚恐,一身素白色的衣裳在猩紅之氣的侵蝕下漸漸染成血色。
猩紅之氣纏繞在他的胸膛上,一旦被血色徹底占據了他的身體,也就意味著他徹底走火入魔!
溪水之中,墨靈焦急地圍繞著子歌飛來飛去,無論他是在子歌的耳邊大吼大叫,或是不停地扇他耳光,或是……可哪怕嗓子都吼啞了,手都打腫了,子歌還是那副樣子。眼看著猩紅之色馬上就要完全占據他的雙眼,連小胖子都放棄了的時候。
天外,一道淡綠色光團緩緩落入水中,進入到子歌的心海。
與此同時,子歌睜開的雙眼也慢慢合上。
小胖子墨靈揉了揉眼睛,驚愕道:“我靠!剛剛那個好像是昨晚土包子抱著的女孩的一魂一魄啊!難道……是哪位大佬竟然在暗中幫這土包子護道嗎?竟然將那女孩的一魂一魄牽引到這裏?”
墨靈一屁股坐在子歌頭上,摸著下巴,沉思道:“說不定,這土包子還能再挽救一下下。”
心海。
淡綠色光團漸漸散開,一魂一魄交融在一起,幻化人形,正是賴夢恬。
“墨子歌,你就是個廢物,你想報的仇報不了,你想保護的人你也保護你了,你是個廢物,你是個廢物……”子歌眼神空洞,不斷地重複著一句話。
賴夢恬穿過猩紅之氣——那是子歌的心魔而生,在沒有占據主人的身體之前,對其他人來說就是一團空氣——走到子歌的身邊,輕輕地將子歌擁入懷中。
“墨哥哥,是我。”
不斷自語的子歌猛然一頓,眼神的空洞與清明不斷交替,那是心魔在幹擾子歌的思緒。
賴夢恬慢慢跪了下來,將子歌抱住頭的雙手放下,捧住他的臉,一雙朱唇輕輕地吻上子歌的右眼。
唇分,子歌眼中的猩紅之色瞬息退散。
“夢恬,是你嗎?”子歌抓住賴夢恬的手。
“墨哥哥,是我,是夢恬。”賴夢恬眼中流下一行清淚。
子歌將賴夢恬擁入懷中,兩人沒有說話,這一刻,時光靜謐,柔情似水。
良久,賴夢恬輕輕掙脫子歌的懷抱,盡管她很留戀子歌的溫暖,但她知道自己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墨哥哥,你是不是還在怪你自己?”
“墨哥哥,你知道嗎?從我見你的第一眼,我就忘不掉你的身影了。目爺爺說你掉下懸崖死了,我不相信。直到那天在九聯閣看到墨哥哥,夢恬真的好開心好開心,即使你迴來可能是為了完成你和姐姐的婚約,夢恬還是很開心,因為墨哥哥還活著。”
“墨哥哥,不要傷心了好嗎?夢恬是一個懦弱的女孩,是墨哥哥你給了夢恬勇氣,夢恬為你做的一切,都甘之若飴。”
“墨哥哥,無論以後遇到什麽,一定要活下去,開開心心地活下去。”
賴夢恬最後在子歌的額頭上深深一吻,化作淡綠的光點,漸漸消逝。
“夢恬!”
溪水中,子歌再次睜開雙眼,從溪水中站了起來,那雙眼睛,還是和以前一樣幹淨。
他抬起頭,陽光下,穿著淡綠色長裙的女孩向他揮了揮手。
三千青絲暮成雪,香消玉殞夢已斷。
眼角滑落的淚水滴落下來,與湖水交融一體,隨波而逝。這一刻,他走出了自己的魔障。
猩紅之氣仍在體外,絲絲縷縷地纏繞著子歌,子歌踏空而行,武元力爆發。
“滾!”
猩紅之氣在一瞬間消融在天地之間,在最後一刻,子歌心底浮現出一個不甘的聲音:“我還會再迴來的!”
子歌*著上半身,嘴邊噙著一抹自信的微笑,喃喃自語:“我活著一刻,你便存在一息。但隻要我活著,你就休想再出來。”
墨靈剛才被子歌突如其來的動作甩下水中,此時一溜煙地飛到半空,道:“土包子,可以啊!心魔在你麵前就是個渣渣啊!”
“對了,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麽辦?”
子歌緩緩落下,穿好衣服,將熟睡的小狐狸抱在懷裏,道:“我說過,我要尋一處世外桃源,讓夢恬永遠生活在那兒。雖然她的魂已滅,但我希望她的身體可以永恆。我要找一副棺木,能夠讓夢恬的身體永恆不朽,墨靈,你有什麽辦法嗎?”
“有!不過現成的棺木是沒有的了,你隻能自己動手造一副。我想想啊,你先告訴我,這裏是哪兒?是叫什麽英什麽城來著?”
“英遠城。”
“哦!對!英遠城,我記得應該是屬於中夏王都境內,對吧?”
“是啊。但你不會是想讓我去中夏王都……”
“嗬嗬。”墨靈翻了個白眼,打斷子歌的話,“就你這修為,百越郡還沒到估計就被人弄死在半路了!別打擾小爺思考!”
“中夏王都,百越郡,英遠城……想到了!我記得英遠城境下有一個【迷榖幻森】,裏麵有一種名為【恆木】的樹,用恆木做成的棺木,能夠保存身體數十萬年而不朽。怎麽樣,小爺厲害吧?”
“迷榖幻森?迷榖?”子歌注意到這兩個字,突然凝重道,“《山海經·五藏山經·南山經》載:南山經之首曰鵲山。其首曰招搖之山,臨於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狀如韭而青華,其名曰祝餘,食之不饑。有木焉,其狀如榖而黑理,其華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
墨靈一臉懵圈地盯著子歌,道:“你在念經嗎?都是些什麽鬼啊?”
子歌迴過神來,道:“算了,沒什麽。你是說要去迷榖幻森取恆木嗎?事不宜遲,出發吧。”
子歌將某個念頭深埋在腦海之中,經曆了賴家之事,他也變得更成熟了,知道哪些事情不屬於現在的他該去觸碰的。但未來,他一定會驅散曆史的迷霧,找尋到埋藏在時間長河下的真相。
……
烈日炎炎。
距離景文鎮數百裏遠的一條路上,塵土漫天,路旁的一家小酒肆裏,子歌喝著劣酒,桌上是幾個小菜,小狐狸正在狼吞虎咽。
酒肆中,除了子歌,便隻剩下開這酒肆的老板,一個彎腰駝背的老人。
“老人家,我能向您打聽個事兒嗎?”子歌問道。
正在算賬的老人露出一口掉的差不多的牙,道:“客官算是問對人了,這南來北往的,都在我這兒歇個腳喝杯酒,聽的東西多了,小老兒大事小事都知道一二,您隻管問。”
子歌笑了笑,道:“老人家,您聽說過迷榖幻森嗎?”
啪嗒——
老人手中的筆掉了下去,連忙擺手道:“不知道,不知道。”
子歌略有深意地望了望老人,走到老人麵前,取出一枚紫晶幣,放在櫃台上,道:“老人家不必驚慌,我就是打聽打聽。”
老人貪婪地看著眼前的紫晶幣,稍一猶豫,將紫晶幣推迴給子歌,歎了口氣,道:“少年郎啊,不是我不肯告訴你,我是不想你白白送了性命啊!”
“哦?這話從何說起?老人家不用擔心,我就是對那些神奇詭異的事情有些興趣,不會貿然進去的。”
見子歌如此執著,老人歎了口氣,道:“好吧,那小老兒就告訴你吧。”
“迷榖幻森啊,現在不叫這個名字了,大夥兒都管它叫【迷魂幻森】。迷魂迷魂,這一旦進了迷魂幻森,魂兒就迷失在裏麵,永遠都走不出來了啊!”
“我聽說啊,迷魂幻森盡是幻境,可以說是一步一個幻境啊!還有恐怖的妖獸,吃人的花草,一旦你陷入幻境,它們就會趁機吃了你!少年郎,你知道就好,可千萬不要去那個迷魂幻森啊!”老人再三叮囑道。
“老人家,難道那些妖獸就不會陷入幻境嗎?”子歌追問。
“少年郎,你還是太嫩了啊!”老人笑了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些妖獸從一出生就生活在迷魂幻森,幻境就是它們的家,又怎麽可能會陷入幻境呢?”
“原來如此。”子歌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老人家,多謝您了。這枚紫晶幣,就當是我的答謝,您盡管收下。”
“小狐狸,咱們走了。”
還在海吃的小狐狸一聽,人性化地抹了抹嘴,飛快地竄上子歌的肩頭,一人一狐,漸行漸遠。
酒肆,老板看了看櫃台上的紫晶幣,拿在手裏把玩著,露出不符合他年齡的賤笑。
他將紫晶幣往上一拋,再落下時,便直接落到滿是塵土的地麵上。那個有些簡陋的小酒肆,消失在揚起的塵埃中。
過了約莫半天,一個駝背的小老頭被一個長相醜陋的人揪在手裏,出現在塵土飛揚的大路上。
“你說,你就在這裏看見過他?”
“沒錯,大人,就是這裏。半天前,我就是在這裏看到您說的那個墨子歌,走得特別匆忙。”小老頭一臉諂媚的樣子,正是方才的酒肆老板。
“墨子歌……哼!你逃不脫我的手掌心!”這人正是人稱“瘋狗”的程泓,竟一直在追殺子歌。
“嘿嘿!”小老頭猥瑣地搓了搓手指,“大人,您要的消息,小的已經給你了,不知道小的賞錢……”
“放心,少不了你的。”
程泓放下小老頭,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右手卻穿過小老頭的心髒,將那跳動的心髒,狠狠一握,心髒粉碎,鮮血淋漓。
小老頭死死地盯著程泓,無力地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程泓冷漠道:“沒有人能從我的手上要東西,除了死亡!”
程泓沒有再看腳下的屍體一眼,飛快地向前跑去,追逐子歌。
直到程泓的身影徹底消失,那具屍體竟然站了起來,睜開眼睛,一臉奸笑。
“嘿嘿!小子,好好享受被人追殺的過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