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林喬。


    沒錯,我的原名並不是什麽楊自守,那不過是我為了達成目的在路途上取的化名而已。


    十七年前,我還隻是一位平平無奇的作家,寫出的小說平淡無味沒有新意,以至於八年的作齡作品依舊無人問津。


    “你也老大不小了,是不是該找一份正經工作了?”父親生氣的臉扭曲成了麻花,他對我破口大罵也已經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家常便飯了。


    “你整天抱著這書這筆有什麽用?這麽久以來賺過一分錢嗎?隔壁家老王的孩子,早就已經月入八千了!可你呢?分文沒有還要倒貼……”


    是啊,別人家的孩子,總是比我優秀,父親總是拿他們與我作對比,我早已見怪不怪。.


    別人家的孩子,多麽絢麗的煙花?我這種下水道的蛆蟲,哪裏比得上他們?


    既然你那麽喜歡別人的孩子,怎麽不去當別人家的父親?


    真是見鬼。


    十八歲那年,我離家出走了。


    甚至連封信也沒留。


    父親沒有試圖找過我,十年了,杳無音訊。


    不過這樣也好,我根本不想麵對他,我根本不想與他有任何關聯,他的一舉一動讓我惡心。


    我在丹京城租了間十二平米的小屋,為了能夠付清房租,我在樓下餐廳裏找了一個服務生的工作,白天幹活,晚上繼續我的寫作。


    為了讓我的作品看上去更加生龍活虎,我開始借鑒大作家的文筆,不斷地閱讀他們的作品,不止地提升自己,白天閑暇下來的功夫,我都會用來讀書。


    餐廳來來往往的客人我數不清楚,更不認識,就算是經常光顧的迴頭客我甚至也認不出來,我沒必要記住他們的臉,他們就算住在這裏也八杆子打不著我。


    我隻要幹好我分內的事,拿錢走人。


    我一直這麽想,直到她的出現。


    她的長發很漂亮,就那樣慵懶地搭在她的肩上,順著一件黑色的禮服躺到她的後背。


    她一直在跟自己的夥伴抱怨著什麽,不過我不想聽,她太過於吵鬧,影響到了我的閱讀興致,讓我十分厭煩,但我必須招待她,這是我的工作。


    “你這本,不是那個凜海作家神貓的作品嗎?”


    她突然說的話著實驚訝到我了,誌同道合的朋友不多了。


    “你讀過這本書?”我略有好奇地問,將胳膊夾著的小說遞給了她。


    “沒錯,就是這本!”她高興得像個孩子,“我很喜歡這一本!”


    “這確實是本好書。”女孩的眼光與我一致,這讓我很開心,我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跟別人聊過書了。


    我被店長狠狠吐槽了一番,他讓我趕快工作,聘任我可不是光讓我來跟顧客閑聊的。


    我不得不終止這一段聊天,去給別的客人上菜。後來我嚐試再與那個女孩搭話, 可她一直在與同行的夥伴交流,我找不到機會與她交談。


    她們吃完飯就走了,除了與我道別,我再也沒說上一句話。


    本以為這不過是我這窮苦人生的一段插曲罷了,結果第二天我又看見了她,但是這迴她是自己來的,頭發也少了半截,是剪掉了麽?


    見到我她便滔滔不絕地跟我抱怨起來,為什麽工作要剪頭發啊,明明留了好久才留這麽長的!


    原來如此,她昨天就是在跟夥伴抱怨這個吧?


    通過與她的交談,我得知了她的名字,蘭夢雨,在丹京總署工作。平時沒什麽愛幹的事情,人生最大的愛好就是小說了。


    “你知道嗎?假如我也能修仙,我要一掌拍死所有的壞人!”


    “修仙?那是虛幻的吧。”


    蘭夢雨似乎很喜歡玄幻的小說,尤其是修仙異能這一方麵。在她知道我也是一位作家之後,不論如何也要欣賞一番我的作品,我拗不過她,隻好把隨身攜帶的部分草稿給她看。


    她看得很認真,表情很嚴肅,這不禁讓我有些害怕,她會喜歡嗎?


    我寫的小說講述的是兩個敵對的陣營用異能互相對抗的故事,一方為正義,一方為邪惡,二者不可相容各自為戰,守護各自心中的信念。


    這樣偏向男生的小說,文筆還如此一般,我擔心她會和先前的讀者一樣唾棄它。


    令我驚訝的是,她沒有嫌棄我寫的小說,反而是帶著燦爛如星的笑容誇讚我的故事,還讓我明天把全書帶來給她。


    “我沒寫完……”


    “那你更新一章,我就看一章!”


    我無奈地答應了,現在想來,當時更多的,其實應該是開心吧?


    第一次被人認可,感覺真不錯。


    從那一天開始,她每天都會來這裏吃午餐,每天都將我的小說仔仔細細地閱讀一遍,然後認真地說出感想與建議,催促我加速更新。


    或許是從未被人如此關注過吧,一股微妙的感覺在心底油然而生。


    每天期盼她的出現,期待她讀完小說作出的評價,期望她那張嚴肅讀書歡樂大笑的樣子。


    大概一個月後,我們在一起了。


    除了工作的時間,她無時不刻地陪在我的身邊,鼓勵我,支持我,欣賞我的小說,作出負責詳細的評價,關心我生活中的一舉一動,我對她的愛越來越深。


    我靈感枯竭的時候,她便會把自己的想法分享與我,大多被我采用寫進了小說,這不僅僅隻是我對她想法的認同。


    “寫一把劍吧,一把可以維護正義,斬斷一切的劍!”她眉飛色舞地說,“它鋒利無比,隨時隨地會出現,守護正義,消滅邪惡!”


    看得出來,她很想要這樣一把劍。


    “為什麽是黑色的呢?”我好笑地問。


    “不覺得諷刺嗎?守護正義的劍不是光鮮亮麗的!”


    於是,這把名為“萬破”的劍,誕生了。


    就這樣,我們攜手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四季節,一個又一個春節。她從不在乎我的過去,不問我的家人,不問與我無關的一切。


    她隻在乎我。


    我也同樣在乎她。


    為了給她一個家、我開始了夜以繼日的工作,同時兼職四五份工作,每天寫作的時間隻有不到一個小時,睡覺也不過五小時。我瘋了般地賺錢,我要買一座房子,獨屬於我們的房子。


    她升職了,如願以償穿上了藍色的禮服。


    那一晚,我給她買了個超級大的蛋糕慶祝,也正是那晚,她的一切都給了我。


    我一定要娶她,等我買下市中心的房子,我就向她求婚!


    我要讓她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二十六歲時,我全款買下了一座一百多萬的房子。同時,我買下一個小戒指,我要在今晚,向她求婚。


    我準備了寫著我們名字的房產證,褲袋裏藏著要戴上她手指的戒指,桌上放著她最愛吃的甜品蛋糕,萬事俱備,就等她迴來。


    “你一定會開心地流淚吧!”我興奮地徹夜未眠。


    可是她沒迴來,不論是發信息還是打電話,都沒有迴複。


    也許隻是工作太忙了吧,沒關係,這份驚喜遲早會送在她手上。


    然而,我天真的想法被三天後的死亡通知書徹徹底底粉碎了。


    她在一場任務中,犧牲了。


    天塌了。


    我的心也死透了。


    我輕輕拿起她冰凍徹骨的沾滿鮮血的手,為她戴上我準備好的戒指,在她幹癟的嘴唇上留下自己的吻,離開了停屍房。


    在總署大鬧一番的我被控製起來,我的咆哮無力且悲哀,眼淚無法克製地滴落。


    “你們不是守護嗎?為什麽連一個女生都守護不住?你們有什麽用?有什麽用?你們都應該去死,你們都該死!”


    他們打暈了我,等我醒來時,我正躺在自己買的嶄新的房子裏,死亡通知書擺在我的枕邊,我再次哭出了聲。


    為什麽,受傷的隻有我?


    好不容易有了這樣簡單的美好,上天卻又奪了去?


    我活得好苦。


    好苦。


    我萬念俱灰站在樓頂的邊緣,俯視著腳下燈光璀璨的城市,瞳孔中最後的高光消逝。


    沒有了阿蘭,我活著毫無意義。


    我跳了下去,在一輛轎車上摔得粉身碎骨。


    可我卻沒死?


    憑什麽?


    奪走了我的一切,卻連死也不能讓我如願?


    我恨。


    我好恨。


    有個陌生的男人等在我的旁邊,見到我醒來,他便向我走了過來。


    我不害怕他。失去一切的我,現在什麽也不怕,反而,他應該害怕我才是。


    雖然不知道身邊為何有一把彎刃,但我毫不猶豫地抓起它刺向陌生的男人,可他不僅躲開了我三次攻擊,甚至反手將我打倒在地,用身體把我壓在下方,陰笑著嘲笑我的無能,而我卻毫無辦法。


    我好恨,我什麽也做不到,如同刀板上的羊肉,任人宰割。


    可他沒對我做出其他事,反而問我要不要成為“死亡”?


    “如果成為使徒的話,說不定可以救迴你的小嬌妻哦。”


    瘋子,這個人一定是瘋子,竟然說這種話,人死怎麽可能複生?


    但是轉念一想,本該碎成肉泥的我不也奇跡地生還了嗎?


    難道他真的會?能夠讓人複活?”


    他自稱死亡的使徒,知道可以讓人複活的辦法,並且可以告訴我,但前提是我要加入他。


    反正我什麽也沒有了,不如孤獨一擲。


    我變了,在成為使徒之後。我驚奇地發現,不僅我的力量得到大幅提升,我還得到了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能力,可以瞬移,打破牆壁……就好像,擁有了異能!


    從他的口中我得知了“欲望”,也明白了複活阿蘭的辦法,那便是“萬欲之幻想”。從今往後他不會幹擾我的任何行動,但我要殺人,與世界為敵。


    無所謂,反正這個世界對我充滿了惡意,那群人皆該死。


    我聽從了他的意見,改名為“楊自守”,加入了“守護”的陣營,隻有在這裏,我才能打聽到更多關於“欲望”的信息。


    我一定要再見到她。


    新生的試煉簡直簡單得不像人樣,不過是把我們關進一扇門後的世界裏收集水晶而已,幻弱得我一隻手就應付過來,但我必須隱藏實力,不可以讓他們察覺到異常。


    這樣的試煉也能算試煉嗎?質量太低下了,這不是手到擒來?


    我輕輕鬆鬆穿上了黑色的禮服,混進了這個隊伍。


    想得到“欲望”的更多情報,我現在的等級還太低。我需要花費的時間來升級,等我達到二級時我已經三十二歲了,不過我不在乎,為了救迴她,這還遠遠不夠。


    又花費三年成為了丹京總署的第二次責人,終於可以自由地處理情報的我開始瘋狂地收集任何提及“欲望”的情報,可惜我的運氣並不好,八年來隻進入過三座欲望的遺跡,裏麵並沒有“萬欲之幻想”。


    那又如何?我不在乎,我會繼續找下去!


    上天不負有心人,四十四歲那年,我找到了第四座遺跡,根據情報,裏麵極有可能是“萬欲之幻想”的隱藏地。


    而丹京的第一負責人也因為蘇寧城而脫不開身,我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此次遺跡任務的第一負責人!


    萬事俱備了!


    與“傲慢”的合作真是讓人舒爽,他們辦事還真是效率。


    南安竟然有人要來支援?我絕對不能讓他們來妨礙我,我要讓他們半路就全軍覆沒,是時候使用“死亡”的權能了。


    他們竟然大部分都活下來了?這怎麽可能!他們不應該隻有三級二級的實力嗎?不應該突破我布置的防線……


    我安排他們住在營地的邊緣,再派一頭幻來襲擊他們!這頭的實力可是接近一級,他們絕對會全軍覆沒!


    他們竟然活下來了?那個叫江一川的,究竟是什麽來頭?還有那兩個孩子,他們的實力為何這般強大?看來我還得耍點手段,在你們尋找遺跡的時候,用沙坑吞沒你們!


    效果還真是顯著,再借助權能造出一些喪屍,最後能來到我麵前的就隻剩下兩個人了,江一川與李筱雪,是吧?對付他們我綽綽有餘了。


    我得到了“萬欲之幻想”,這真的存在!它真的可以複活阿蘭!我的付出終於結果了!


    “貪欲”需要付出代價,要真正複活阿蘭,必須獻祭這裏所有的人!我要去殺光營地裏的所有人,但是眼下,我要解決這倆家夥……


    我要一把合適的武器。


    我以一隻手臂為代價召喚出了“萬破”,這把結合了我與阿蘭心血的正義之劍!我將用它,斬滅你們以“守護”為借口的邪惡!


    我已經迴不去了。


    我一定要再見到你。


    無論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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