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鬥嘴
結婚當天我拒絕了臨時加彩禮之後 作者:吃的是什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劉德華還以為陳旭會生氣,結果看到陳旭的反應後,直接愣住了。
陳旭的心理素質這麽好的嗎?這哪像個學生啦?
劉德華讓陳旭先去一邊的休息處坐一下,然後馬上有秘書小姐端來了咖啡和點心。
陳旭喝了口咖啡,出乎意料的甜,陳旭喝了一口就放下了。
不會以為自己在老家吃不起糖吧。
陳旭樂嗬嗬的想道。
劉德華似乎在那邊和林夕溝通,估計說通了林夕,最後還是帶著陳旭去看起了那首《青花瓷》。
從創作理念,靈感,手法等方麵,劉德華詳細和陳旭進行了溝通,林夕在一邊聽著,陳旭隻當他不存在。
“切,可笑。”林夕看陳旭侃侃而談,都不搭理自己,十分不爽。
然後陳旭根本就不搭理他,隻當聽不到。
倒是劉德華勸解道:“每首歌都有自己獨特的靈感和理念,陳旭這也是自有自的方法啊,你看,陳旭的這首歌不就非常好嗎?”
劉德華自然非常欣賞《青花瓷》這首歌,還把它作為主打歌;但之前負責主打歌的林夕自然就不爽了。
“哼,我看也就是一般。”林夕嘴上絲毫不肯認慫。
又聊了一會,劉德華主動拉著林夕和陳旭出去吃飯,林夕本不想去,但還是架不住劉德華硬拉著他去。
“今天帶你吃點簡單的,以後咱再去其他大餐廳吃。”
劉德華笑嘻嘻的指著前麵的餐廳說道。
陳旭看著前麵的“華嫂冰室”的招牌,不由好奇的看向了劉德華。
劉德華一看陳旭的眼神就知道他的意思,“別誤會,這家餐廳和我沒關係,名字隻是碰巧。”
陳旭也覺得是碰巧,劉德華是華仔,華嫂就算是開餐廳也得開個大酒樓什麽的,才能對應天王嫂的身份啊。
話說現在的劉德華好像還沒曝光戀情,現在還有沒所謂的華嫂呢。
劉德華似乎已經是這裏的常客,老板都認識了,就算是有食客認出來,劉德華也隻是大方的過去打個招唿,然後自顧自去自己的小包間吃飯了。
陳旭不知道吃什麽好,劉德華給他建議道:“芝士鹹牛肉蛋仔包、鮮油奶多、凍奶茶和菠蘿包,這些都是這裏的招牌,你閉著眼睛點,絕對沒問題。?”
天王都這麽說,陳旭也就從善如流,四樣都點了。
口味偏甜,但是還可以接受,比工作室裏的那杯咖啡淡多了。
陳旭都吃完了還沒夠,他本身臉皮就厚,於是又點了一份蛋仔包。
吃了大半份蛋仔包就吃不下去的林夕見了,嘴裏不屑的說道:“哼,土包子...”
劉德華聞言變了臉色,但看看陳旭,竟然還是一副寵辱不驚的樣子。
劉德華放了心,對林夕使了使眼神,提醒他注意點。
結果林夕看到陳旭隻當沒聽到,心裏不由得來了火氣,“難道你是個啞巴?聽不到我說什麽?”
陳旭嘴角露出一個微笑,還是繼續吃飯。
林夕更加火大,知道陳旭這是故意忽視自己,“喂,小子,你聽不懂人話啊?”
這下就連劉德華都看向了陳旭,不知道他為什麽會這樣表現。
這麽年輕的人,按理說不應該這麽能沉得住氣啊。
陳旭看到劉德華的眼神,咽下嘴裏最後一口飯,“我懶得和他計較,我怕兩三句話惹火了他,他再氣的不幹了,影響你的新專輯。”
劉德華剛剛有了笑意,林夕就在一邊破口大罵了起來,“你小子倒是膽子大,有種你就來罵我一個試試,我再怎麽樣也不會撂挑子的...”
陳旭看看劉德華,看他確定的點點頭,於是也就放了心。
“好啊,剛剛有條狗從工作室就開始追著我咬,我這個人脾氣好,不想和狗一般見識,誰知道這狗還蹬鼻子上臉起來了...”
陳旭上來就罵林夕是狗,林夕立馬破了防,“你這個土包子,見識過什麽好東西,來這就跟鄉下狗進城了是吧,放心,我們這裏大便多的是。”
“那我怎麽好意思搶您的口糧,看您這體格,一天起碼能吃十斤,香港街道這麽幹淨,想必是您自己的功勞吧?”
林夕自詡一介文人,向來是文縐縐的罵人的,哪見過陳旭這種市井俚語罵人的。
而且他平時交往的都是極有身份的人,平時頂多罵一句“豎子”,此時陳旭竟然用那麽髒的話罵自己,林夕氣急敗壞,一著急,直接用英語開罵。
什麽婊子,下三濫,屁眼之類的詞齊飛,陳旭對著劉德華笑了笑,發現他一臉尷尬。
好容易等林夕噴完,陳旭挖了挖耳朵,“還以為能聽點什麽不一樣的呢,結果沒想到聽到的是你主子的語言。”
林夕馬上急了眼,剛歇了半口氣的身子又哆嗦了起來。
“你是一個無賴;一個惡棍;一個吃剩飯的家夥;一個下賤的,驕傲的,淺薄的,叫花子一樣的,隻有三身衣服,全部家私算起來不過一百鎊的,卑鄙齷齪的,穿毛絨襪子的奴才;一個沒有膽量的,靠著官府勢力壓人的奴才;一個婊子生的,顧影自憐的,奴顏婢膝的,裝腔作勢的混賬東西;全部家私都在一隻箱子裏的下流坯...”
這段話是陳旭用英語罵出來的,劉德華不明所以,林夕倒是慢慢瞪大了眼睛。
“你用《李爾王》裏的句子罵我?”
“《李爾王》?”劉德華這才明白了過來。
好家夥,用文學名著罵人?要不是林夕也是文化人,一般人被罵了都不知道怎麽迴事呢。
林夕看著陳旭,知道自己不能再輕視陳旭了,這絕對不是一個愣頭青。
“人而無儀,不死何為!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吆,這還記得老祖宗的話呢,我還以為你跪舔你的主子,把這些東西都忘掉了呢。”
林夕氣的直瞪眼,結果就聽到陳旭又念了一首詩來。
“百煉千錘一根針,一顛一倒布上行,眼睛長在屁股上,隻認衣冠不認人。”
這是陳旭在迴擊自己剛才看不起他,林夕心裏憤恨,又有些羞愧,剛在想怎麽迴擊,就看到陳旭又說話了。
“瞧您這把年紀,還和我一個學生計較,我才上大一呢,這樣吧,我也不和您比了,算您贏了,林夕,贏了我這麽一個小孩,你好棒棒喔...”
陳旭一邊說一邊用雙手像小孩子一樣鼓著掌,要多氣人有多氣人。
劉德華覺得陳旭最後的話賤的要命,之前所有話的殺傷力也不如現在這一句。
林夕不由自主的一愣。
對啊,我都40多歲的人了,我和一個小孩計較這些幹什麽呢。
林夕羞愧難當,反擊的話也說不出來,隻好氣衝衝的站起來走了。
陳旭的心理素質這麽好的嗎?這哪像個學生啦?
劉德華讓陳旭先去一邊的休息處坐一下,然後馬上有秘書小姐端來了咖啡和點心。
陳旭喝了口咖啡,出乎意料的甜,陳旭喝了一口就放下了。
不會以為自己在老家吃不起糖吧。
陳旭樂嗬嗬的想道。
劉德華似乎在那邊和林夕溝通,估計說通了林夕,最後還是帶著陳旭去看起了那首《青花瓷》。
從創作理念,靈感,手法等方麵,劉德華詳細和陳旭進行了溝通,林夕在一邊聽著,陳旭隻當他不存在。
“切,可笑。”林夕看陳旭侃侃而談,都不搭理自己,十分不爽。
然後陳旭根本就不搭理他,隻當聽不到。
倒是劉德華勸解道:“每首歌都有自己獨特的靈感和理念,陳旭這也是自有自的方法啊,你看,陳旭的這首歌不就非常好嗎?”
劉德華自然非常欣賞《青花瓷》這首歌,還把它作為主打歌;但之前負責主打歌的林夕自然就不爽了。
“哼,我看也就是一般。”林夕嘴上絲毫不肯認慫。
又聊了一會,劉德華主動拉著林夕和陳旭出去吃飯,林夕本不想去,但還是架不住劉德華硬拉著他去。
“今天帶你吃點簡單的,以後咱再去其他大餐廳吃。”
劉德華笑嘻嘻的指著前麵的餐廳說道。
陳旭看著前麵的“華嫂冰室”的招牌,不由好奇的看向了劉德華。
劉德華一看陳旭的眼神就知道他的意思,“別誤會,這家餐廳和我沒關係,名字隻是碰巧。”
陳旭也覺得是碰巧,劉德華是華仔,華嫂就算是開餐廳也得開個大酒樓什麽的,才能對應天王嫂的身份啊。
話說現在的劉德華好像還沒曝光戀情,現在還有沒所謂的華嫂呢。
劉德華似乎已經是這裏的常客,老板都認識了,就算是有食客認出來,劉德華也隻是大方的過去打個招唿,然後自顧自去自己的小包間吃飯了。
陳旭不知道吃什麽好,劉德華給他建議道:“芝士鹹牛肉蛋仔包、鮮油奶多、凍奶茶和菠蘿包,這些都是這裏的招牌,你閉著眼睛點,絕對沒問題。?”
天王都這麽說,陳旭也就從善如流,四樣都點了。
口味偏甜,但是還可以接受,比工作室裏的那杯咖啡淡多了。
陳旭都吃完了還沒夠,他本身臉皮就厚,於是又點了一份蛋仔包。
吃了大半份蛋仔包就吃不下去的林夕見了,嘴裏不屑的說道:“哼,土包子...”
劉德華聞言變了臉色,但看看陳旭,竟然還是一副寵辱不驚的樣子。
劉德華放了心,對林夕使了使眼神,提醒他注意點。
結果林夕看到陳旭隻當沒聽到,心裏不由得來了火氣,“難道你是個啞巴?聽不到我說什麽?”
陳旭嘴角露出一個微笑,還是繼續吃飯。
林夕更加火大,知道陳旭這是故意忽視自己,“喂,小子,你聽不懂人話啊?”
這下就連劉德華都看向了陳旭,不知道他為什麽會這樣表現。
這麽年輕的人,按理說不應該這麽能沉得住氣啊。
陳旭看到劉德華的眼神,咽下嘴裏最後一口飯,“我懶得和他計較,我怕兩三句話惹火了他,他再氣的不幹了,影響你的新專輯。”
劉德華剛剛有了笑意,林夕就在一邊破口大罵了起來,“你小子倒是膽子大,有種你就來罵我一個試試,我再怎麽樣也不會撂挑子的...”
陳旭看看劉德華,看他確定的點點頭,於是也就放了心。
“好啊,剛剛有條狗從工作室就開始追著我咬,我這個人脾氣好,不想和狗一般見識,誰知道這狗還蹬鼻子上臉起來了...”
陳旭上來就罵林夕是狗,林夕立馬破了防,“你這個土包子,見識過什麽好東西,來這就跟鄉下狗進城了是吧,放心,我們這裏大便多的是。”
“那我怎麽好意思搶您的口糧,看您這體格,一天起碼能吃十斤,香港街道這麽幹淨,想必是您自己的功勞吧?”
林夕自詡一介文人,向來是文縐縐的罵人的,哪見過陳旭這種市井俚語罵人的。
而且他平時交往的都是極有身份的人,平時頂多罵一句“豎子”,此時陳旭竟然用那麽髒的話罵自己,林夕氣急敗壞,一著急,直接用英語開罵。
什麽婊子,下三濫,屁眼之類的詞齊飛,陳旭對著劉德華笑了笑,發現他一臉尷尬。
好容易等林夕噴完,陳旭挖了挖耳朵,“還以為能聽點什麽不一樣的呢,結果沒想到聽到的是你主子的語言。”
林夕馬上急了眼,剛歇了半口氣的身子又哆嗦了起來。
“你是一個無賴;一個惡棍;一個吃剩飯的家夥;一個下賤的,驕傲的,淺薄的,叫花子一樣的,隻有三身衣服,全部家私算起來不過一百鎊的,卑鄙齷齪的,穿毛絨襪子的奴才;一個沒有膽量的,靠著官府勢力壓人的奴才;一個婊子生的,顧影自憐的,奴顏婢膝的,裝腔作勢的混賬東西;全部家私都在一隻箱子裏的下流坯...”
這段話是陳旭用英語罵出來的,劉德華不明所以,林夕倒是慢慢瞪大了眼睛。
“你用《李爾王》裏的句子罵我?”
“《李爾王》?”劉德華這才明白了過來。
好家夥,用文學名著罵人?要不是林夕也是文化人,一般人被罵了都不知道怎麽迴事呢。
林夕看著陳旭,知道自己不能再輕視陳旭了,這絕對不是一個愣頭青。
“人而無儀,不死何為!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吆,這還記得老祖宗的話呢,我還以為你跪舔你的主子,把這些東西都忘掉了呢。”
林夕氣的直瞪眼,結果就聽到陳旭又念了一首詩來。
“百煉千錘一根針,一顛一倒布上行,眼睛長在屁股上,隻認衣冠不認人。”
這是陳旭在迴擊自己剛才看不起他,林夕心裏憤恨,又有些羞愧,剛在想怎麽迴擊,就看到陳旭又說話了。
“瞧您這把年紀,還和我一個學生計較,我才上大一呢,這樣吧,我也不和您比了,算您贏了,林夕,贏了我這麽一個小孩,你好棒棒喔...”
陳旭一邊說一邊用雙手像小孩子一樣鼓著掌,要多氣人有多氣人。
劉德華覺得陳旭最後的話賤的要命,之前所有話的殺傷力也不如現在這一句。
林夕不由自主的一愣。
對啊,我都40多歲的人了,我和一個小孩計較這些幹什麽呢。
林夕羞愧難當,反擊的話也說不出來,隻好氣衝衝的站起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