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行之第二次在李念的麵前,拿出那個黑色放著三塊印章的盒子。


    這次,李念站在他身旁,同張仟佰閑聊著。


    “茲事體大,你有給邵侯寫過信麽?他承認有個侄子的存在麽?”


    張仟佰兩手置於身前,低頭歎口氣,搖搖頭才說:“下官品級太低,除了軍機要事,其他事項都不能使用官驛的快馬,就算給老師寫信,前後也需要一倆月時間才能打個來迴。眼下這局麵,鹽商的處境一日不如一日,找老師求證,根本不解決問題。”


    李念越聽眼睛眯得越緊,沒搞明白他這是什麽奇怪的解題思路:“所以你才想著,先自己抗住,之後再說?”


    張仟佰沉默了。


    李念一看,好家夥,他臉上沒有一點虛色,顯然是真就這麽想的。


    準備讓自貢這邊自己先抗住,他想辦法拖一天是一天。


    “這麽大的事情,你自己,再加上自貢這麽多鹽商,這是可以扛得下來的事情?”


    張仟佰深吸一口氣,“哎”一聲,倒是坦然,“我是為了保住老師。”他看著李念,誠懇問,“這件事,你們追查這麽久,難道不覺得奇怪麽?這是簡簡單單隻憑一個商會就行的事情麽?”


    李念看著他,無話可說。


    她早就覺得奇怪了。


    自從恢複記憶之後,她對鹽亂二字分外敏感,也是因為在長達幾千年的曆史中,大魏太平五年的鹽案,始終是個懸而未決,沒有定論的事情。


    它以鹽為開端,之後引起農民起義,所以後世提及時,都喜歡把兩件事合在一起講,大多都認為這是一次農民階級反抗封建統治的失敗。


    但若是單獨看過去,不論是集合鹽商,對妓子進行控製和殺戮,還是找到前朝太監為自己效力,甚至這憑空出現的黃金千兩,都不是一般人或者個別小組織能做到的。


    它是農民起義的導火索,但能夠組織起百姓來抗爭,這本身也不是一件小事。


    背後一定有一隻推手,推著所有的事情往前走。


    “寫好了。”沈行之輕聲道。


    他手裏還拿著大印,但李念卻沒迴頭。


    她低頭思量著全局,總覺得哪裏漏了什麽事情:“有沒有可能,這次背後的人,實際上是梁朝餘孽?”


    說完還自己特別道了一句:“我說的不是那種簡簡單單的餘孽,而是當年從宮內逃出去,帶走大量財物,不知蹤跡的梁國血脈?”


    屋內安靜很久,雨始終沒停。


    沈行之最終還是把“楚陽郡公”的大印擦幹淨,慢慢放迴盒子裏。


    他長出一口氣,扣上盒蓋。


    直覺天命弄人,造化弄人。


    那天後半夜,下了一整日的雨終於停了。


    雖然雲開月見,但自貢的夜霧實在是太大了,十米之外便是朦朧一片,看不清楚。


    沒多時,張仟佰家後院小門開了一條縫,裏麵探出個腦袋。


    他謹慎又沉默著張望片刻,等了半盞茶的時間,才悄悄從門內走出來。


    看身形,像是個精瘦的男人,懷裏不知道抱著什麽東西,勾著身子飛快跑進牆外的暗影裏。


    “你看,我說的吧。”李念咂嘴,“那張仟佰身邊跟著的那個孩子,肯定有大問題。”


    她和沈行之躲在街邊賣茶的攤位後。


    這茶攤清晨才營業,此時收整成一坨半人高的雜物堆,正好把他們倆擋得嚴嚴實實。


    她口中說的孩子,就是那個看起來瘦瘦小小,隻有十幾歲的男孩。


    張仟佰說他是五個月前逃難到這的。


    他看著那孩子聰明,似乎很有潛力,還識字會寫,就把他安排在自家當個灑掃的仆從,後麵縣丞缺位之後,就讓他臨時頂上。


    還稱讚說跑腿利索,人還激靈。


    “我長這麽大,就沒見過逃難的孩子能這麽幹淨,臉上手上都像那樣細皮嫩肉的,著實太嘲諷‘逃難’二字。”


    沈行之坐在一旁的石階上,他是知道李念五歲才被先帝找到,十歲才迴宮。


    但她不知道她以前過的日子裏,連逃難的人都常見,甚至還能知道他們應該是什麽模樣。


    “從他們出府,北息就跟著,既已確定,當迴去了。”


    他說完,李念沒迴答。


    她目光依舊望著路對麵的暗巷,仿佛沒聽到他的話一般貓著身子站起來,扯著鏈子道:“走,咱們跟過去。”


    李念壓低身子,隻邁出一步,便走不動了,她迴眸看著神情肅然的沈行之。


    夜色裏,他搖搖頭,冷聲道:“那種地方,不是你應該去的。”


    薄薄的霧氣裏,空無一人的街道仿佛是沉入夜晚的仙境。


    李念看著他認真的樣子,“噗”一下笑了:“沈行之,你可真會說笑。天下之大,都姓李,哪裏是我不應該去的?我如今在自家後院溜達,還得要人同意?”


    沈行之殮了往日和煦的氣息,垂眸道:“不行,太危險。”


    李念見他不為所動,坐在石階上半分要站起來的意思也沒有,索性也坐下,難得同他說些體己話。


    “我知道你是擔心我,但我有必要親自追上去看一看。”她道,“沈行之,我在宮牆內的時候,其實是很傻的。我居然覺得天下哪裏都和京城差不多,就算差一點,是個小村小鎮子,隻要在大魏的地界上,那都應該差不到哪裏去。”


    沈行之沒說話。


    李念揣著手,自說自話,嘴裏沒停:“那時候身邊沒有朋友,能說得上話的人,大多支支吾吾瞻前顧後,以至於我傻成這個樣子,不僅沒人告訴我我錯了,還有一幫子拍手叫好,力證我沒錯,說就是我想的這樣。”


    她深吸一口氣,抬起手臂,學著上輩子電視裏看來的抒情手勢,吟道:“我們大魏是什麽地方?是太平盛世啊!是百姓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銀子有房子的,巔峰的時代啊!”


    她“哈哈”笑了,笑著笑著,就笑不出來了。


    “你知道麽,哪怕我在雲山城住下之後,也依然覺得安全,安穩,目之所及皆是美好,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她哼一聲,話裏起了幾分憤懣之情,“我一度真的以為,那就是天下的樣子。”


    “可我來了青州,又見到什麽?夜晚舉著火把說生死無所謂,殺了就算的馬上悍匪,走在尋常大街上,忽然冒出來前赴後繼,不死不休的殺人刺客。”


    “見到人命真如草芥,他們真的可以百兩銀子買命,用完就殺掉。甚至明知是朝廷的囚車,還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於官道截殺……”李念搖搖頭,長出一口氣,“我認知裏的太平盛世,輝煌時代,還有那萬國來朝的巔峰,沒有一點能和現在對得上。”


    她蜷起雙腿,兩手環抱著膝蓋,慢慢道:“沈行之,人隻有親眼見到了,才能知道什麽是真實。”


    “我也隻有看到了,才知道我之後要走什麽路,能做什麽事。”她頭靠在膝蓋上,笑了,“我姓李,爹娘生我,絕不是讓我在這世間被人蒙蔽,然後躺在天下人的血和淚上瀟灑快活的。”


    “我其實真挺佩服梁朝那些皇族的,窩裏鬥就算了,直至最後民不聊生了,都還抓著金銀珠寶不放。他們心真大,地獄都裝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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