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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下麵是藍新顏寫的書評。
人言可畏
半個世紀前,阮玲玉自殺,留下“人言可畏”。時至今日,“人言”繼續“可畏”。
流言殺人於無形,總會有受害者。譬如,袁秋華小說《同一屋簷下》裏《毀及悔》的主旨,仍是人言可畏,主角單純得像個孩子,都很倔強,一個不會挽留,一個不會迴頭,就這樣抱憾終身。婚姻如同綜合契約,從本質來說,就和做生意差不多,半斤對八兩,豪門對貴門,木門對柴門,要達成一個微妙的平衡,隻不過是各取所需。
或許純粹的愛情,難以融入世俗之中的生活。不融,則意味著現實的出格,意味著對世情常理的背離,意味著一波三折跌宕起伏。
以文會友向來都是中國的浪漫傳統,而以文結緣則更是一段佳話,像徐誌摩和陸小曼,像鬱達夫和王映霞,像魯迅和許廣平等等。這些人砸毀舊俗的枷鎖,才成就傳奇的愛情。為愛情而舍棄名聲,甚至犧牲事業,一般來說確實有些愚蠢,但還可以算作一種壯舉,況且能夠保全愛情,可以重新開始。但是為了現實利益而拋棄愛情,同樣是愚蠢的,卻沒有一點點悲壯的色彩,況且已經受損的,隻會繼續流失,沒有信任與尊重,隻有防患與猜疑,老來仍是孤魂。
起碼,我做不到。恕吾愚笨,想問一句,僅僅是為了責任而迴歸,值得嗎?相愛是不管在不在一起,都不會改變的。芸芸眾生當中,又有幾人能相遇一輩子都放不下的愛情?而在一起,並不能讓兩個原本不再相愛的人變得相愛,隻會讓兩個人越來越疏遠。
感情說到底,還是人心。責任綁架,情感勒索,糾纏死守一段空殼關係,身心也接受不了,情感也接受不了,隻會讓生活變得更糟糕。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但讓孩子看到婚姻最醜陋的模樣,讓他徹底對婚姻失去信心,更不相信愛情,到底是護他,還是害他呢?
一方下定決心要離開的話,誰也留不住誰,還不如就此放手,饒恕他人,也是放過自己,成全他人,也是讓自己自由,再次擁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主角克製,隱忍,出乎情,止於禮,但流言仍舊沒放過。作者懂得他們的羞憤,正因為不是,所以才羞恥,正因為不願,所以才憤怒,正因為侮辱,所以才抗爭。但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迴頭卻上不不岸,洗不白的汙蔑,將伴隨一生。主角就這樣在恥辱與命運的逼迫下,心如死水逆來順受地活下來了,並且依然那麽苟且偷安,逆來順受地繼續活下去。
這是個悲劇。
宿命感和無力感,處處體現在袁秋華的文學創作當中,成為她小說世界的基調和背景,給人無法超脫,也無處逃遁的悵惘與沉重。
可能與作者是女人相關。一個作家的私人生活,反而取代作品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尤其當這個作家還是一位女性,情感經曆更搏眼球,是件值得悲哀的事情。
袁秋華的小說發行後,關於她的風言風語委實不少。當她的名字及獲獎信息公布在電視,報紙上的時候,熟悉她的人又羨慕又嫉妒。她失意落魄時,大家不是特別在意她的種種“昭彰劣跡”,現在她“得意洋洋”地升到半空,大家就沒法容忍她的“不端品行”了,要說她的壞話,也要說她朋友的壞話,主要說她那些“不規不矩”的勾當。一時間風聲鵲起,議論湯沸,但生活作風方麵的揭發,不再成為領導提拔人才的一個主要標準,因為是在推選幹部,而不是在選兒媳,隻要她業務能力強,而在經濟上沒有大問題,就ok。
人tm往往不妒嫉陌生人的飛黃騰達,偏偏隻嫉恨身邊人的時來運轉。尤其在模特圈與文化圈之中,原先並不以她為然的人,這迴服氣了,倒是原先肯定她的人,現在反而有些妒恨了,存心要唱對台戲似的,於是流言興起,把張三李四王五趙六所幹的壞事,統統栽贓到她一個人身上。他們都知道袁秋華時來運轉,就是這時來運轉把她變成活靶子人人瞄準,被豎起來站在戲台上做人偶,t場的戲台和文場的戲台,反反複複,明明暗暗,台上台下,場內場外的箭都射了過來。
袁秋華是個埋頭做學問的人,社交並不廣泛,朋友也不多,但反複被媒體曝光之後,就必要引起大眾的關注了,她在私生活上的浪漫風雅,風流逸聞,也就很快上市了。這絕不是她的過錯,沒有傳播這種事的習慣,是局外人無聊生是非,很有些人對這類事感興趣,尤其是發生在藝術家身上的花絮。
一般讀者對小說所述事實的興趣,大大超過對小說意象本身的探究,他們十分熱衷於考索小說中影指的真人真事,仿佛小說寫了生活中真實的人物,和真實的故事,才有它存在的價值。他們不懂藝術上的真實,並非是生活中的真人真事,而是借助虛構的人物和故事,來抒發作者真實的感觸。他們不在生活中找到小說所影射的真人真事,決不罷休。況且女作家未婚,我本人,是男作家,也未婚,兩人隔牆而居,同吃同行,貌似同居跡象,不婚卻不避嫌,不是很嚴蕭,不是很謹慎,不甚檢點,自然倍屬關注。關於她的,關於我的,關於我們的,流言蠻語,整天如綠頭蒼蠅似的嗡嗡在耳,搔擾得當事人不得安寧。有個別人,甚至當麵指責我們道德敗壞,玩弄感情,傷風敗俗。
聽後,不禁啞然失笑,市麵上流通的種種說法,未免過於牽強,妄加聯想。我清楚有些人曆來對打工者頗有非議,若是純學術的爭鳴,自然無可爭議,可惜不全是這樣。功是功,過是過,應一分為二,賞貶分明,出身歸出身,文章歸文章,不能因出身而否定其文章的成就。我明白袁秋華將外地人對當地人的所思所想,坦誠地抒發出來,義無反顧,難免招致一些人的曲解和忌諱。對於常人,這也難以苛責。私下裏議論便沒問題,但寫下來便成了罪證。
隻有肮髒的念頭,沒有肮髒的文學。文人老實地揭露人的劣性狀,未必就是存心汙毀祖宗和同胞,是否也要死死捂住頭上的癩疤?就象阿q那般不許人指點?社會明明存在偷雞摸狗,是否也要拿聖賢禮義來粉飾?實情明明是腐敗齷齪,是否也要對貪官汙吏進行歌功頌德?藝術家之所以是藝術家,全在於不是按他所希望看到的樣子來看事物,而是如實描寫事物的本來麵目。文人的可貴之處,就在於肯說真話,並不是愛寫社會的壞事,也不是愛揭人的醜惡,良知使然,不得不說,職責使然,不能不寫,寫壞事隻是希望不要重蹈覆轍,揭醜惡隻是希望改邪歸正而已。
文字後麵的血淚,豈是沒有心肝的人所能體味?對於不辯音律的耳朵來說,最美妙的音樂也是毫無意義的;對於不懂文學的心靈來讀,最真善美的作品也是詭辯遮醜的;對於不信愛情的眼光來看,最神聖的感情也是虛假偽裝的。
詩經三百篇,聖賢一言以敝之,思無邪!
一部《紅樓夢》雅俗共賞,雅者從中看到雅之雅,俗者從中看到俗之俗,但現實的問題是,俗者看過不能雅,雅者看過不會俗。無非就是這個樣子。見微知著,風言風語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人心是一麵鏡子,無非是一個對文學認知的態度問題。事態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人的心,心大世界才大,心明亮世界才明亮,心邪,眼底盡收假醜惡,則這世界無所不邪,心正,眼中隻見真善美,則這世界無所邪。其二,環境問題,無非是對作家成長的環境問題。如果由稍微有些文化素質的人評判,沒人會有此高論,如果在北京,也不會沸沸揚揚發生這種議論。
言情小說涉及愛恨情仇,乍讀倒似作者的親身經曆,或真情告白。造成這種錯覺,憑證就是作者以第一人稱寫作,隱晦地借用了若幹作者的發現,頗似自傳體,然而筆下塑造的是典型環境裏的典型人物,並不是作者的個體寫真。憑我的眼光來賞析,自然明白袁秋華寫的是小說,不是人物傳記,也不是新聞報道。作者是作者,人物是人物,龍是龍,馬是馬,怎能混談?作者寫“我”,也寫“非我”,寫皇上者就是皇上,寫奴才者就是奴才,寫土匪者就是土匪,寫小偷者就是小偷,寫娼妓者就是娼妓,豈不荒唐?小說隻能當小說看,它免不了虛構,想象,編造,概括,綜合創造。其文須虛實相半,乃文人遊戲三昧之筆,不必問其有無也。難道寫殺人犯,作者最好也去殺人?難道寫失足女,作者還得去賣身麽?
魯迅先生寫阿q,魯迅就是阿q麽?先生寫阿q,並不等於就是倡導阿q的精神,也不等於就是要大家把阿q當榜樣來學習。至於是不是真有這迴事,有沒有借題發揮,讀者就不必認真挖掘罷,更不必對號入座,辛苦勞神大可不必。至於文中種種細節敘述,小說家言而己,賈語村言罷了,姑妄寫之,姑妄看之,祈求別有用心者,切勿追究事由也罷。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愚謬的考證之風,不足取也。否則,被人賣掉,別人還要笑話,璧則猶是也,而馬齒加長矣。省省心吧。
生活是創作的唯一源泉,筆墨緊隨時代。創作無疑是一種純粹的個人行為,是作者表達對社會及其生活的一種方式,自身的一些觀點,經驗,閱曆,體會又深藏文本之中。但文學也有邏輯的規範,主題的約束,存在決定意識,題材與作者的生活有關,內容與作者的親身經曆有關,人物是作者的影子,或化身。然而藝術固然可以自由飛翔,合理地聯想與想象,按自己之所得傳述,但不能主觀隨意地無中生有。
流言與事實,稍加碰撞,就可燃爆醜聞,我們百口莫辯,隻能寧用沉默,不理流言。人口封不住,我們拿議論沒辦法,有些生活細節不是不能澄清,而是沒法澄清,根本就沒人相信,隻會白白辱沒了人格,白白丟失了臉麵。偏見深重,無端蒙冤,牽強附會,故意栽贓,俗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願別人超過自己,平平穩穩占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吃吃喝混日子,是是非非毀才子。非議不止,還想他人吃官司,唯恐天下不亂,唯恐他人不遭殃,唯恐顯不出他的惡毒來!
人言可畏啊!輿論的壓力,往往超乎人的想象,它能將一個人壓得喘不過氣來,甚至嚴重影響到人的正常生活。
對所有問詢者,考證者,刺探者,不平者來說,我們的辯駁,或解釋,一句都不信,依然議論不休,猜測著,懷疑著。我們沉默著,躲閃著,知道一切又隱忍一切,並不一定是大徹大悟,也不一定是大智若愚,反而是一種無力訴說的心境。麵對惡意的傷害,辯駁是愚蠢的,麵對無意的傷害,解釋是多餘的,還有什麽可說的呢?
沒有世間的喧囂和繁華,人心的涼薄和寒暖,又怎能襯出文學那原本蒼白的樸素與落寞?
生活中的袁秋華樂觀開朗,比男子還豪爽,還俠義。但她小說裏的人物卻柔軟弱小,哪怕是驕傲的,然而那驕傲也是小女人式的,更像是她們在自己脆弱夢境,與沉重現實間苦心經營的一道堤防。她們對人生的打量,既帶著濃厚的虛無之感,同樣也充滿著惶惑不安的不可置信和懷疑。她筆下那些打工者的人生觀念和價值觀念,並不是沒有問題,但需要生活曆練,慢慢來改進,這就是成長的蛻變之痛。或許那隻是弱勢的群體,麵對巨大的不可把握的外部世界的本能反應,如同受驚的鼴鼠,隻想退縮在狹小的洞穴中,守住最後一點的安穩!家庭,工作,能力,才是實際可靠的,也是符合生活和社會需求的,恐怕這也正是她們的人生態度吧!
小說創作不是超越性的,而隻是對生活真實的白描,沒有人生意義的完成,也沒有思想境界的升華,有的隻是沉重的宿命和現實的無力,然而連那宿命與無力都隻是徒顯著時間的白雲蒼狗。悲劇之所以成為悲劇,在於旁觀者的在場及介入,而每個人的遭遇與往事,都隻是“如魚飲水,冷暖自知”。關注度的缺乏,被漠視的角落,將人生原本的悲劇含義也消解得一幹二淨,餘下的隻有一片顧影自憐的蒼涼。
袁秋華的作品似乎流露著女性關懷,但那更像是一種同為女性的情感本能。她顯然有要替那些“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女性同胞們,充當社會代言人的野心。對自己筆下的,那些無疑處於弱勢者地位的外地人,她表露出來的,與其說是同情與悲憫,不如說更像是同類命運者的同病相憐。她的姿態,並不是先覺者對後進者的居高臨下,而是一種在對等,平等,誠信的基礎上,開展對話和溝通,又刻意保持著某種若即若離,遊蕩於故事的視線之外,不動聲色地冷眼旁觀著一出出世俗人生的悲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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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下麵是藍新顏寫的書評。
人言可畏
半個世紀前,阮玲玉自殺,留下“人言可畏”。時至今日,“人言”繼續“可畏”。
流言殺人於無形,總會有受害者。譬如,袁秋華小說《同一屋簷下》裏《毀及悔》的主旨,仍是人言可畏,主角單純得像個孩子,都很倔強,一個不會挽留,一個不會迴頭,就這樣抱憾終身。婚姻如同綜合契約,從本質來說,就和做生意差不多,半斤對八兩,豪門對貴門,木門對柴門,要達成一個微妙的平衡,隻不過是各取所需。
或許純粹的愛情,難以融入世俗之中的生活。不融,則意味著現實的出格,意味著對世情常理的背離,意味著一波三折跌宕起伏。
以文會友向來都是中國的浪漫傳統,而以文結緣則更是一段佳話,像徐誌摩和陸小曼,像鬱達夫和王映霞,像魯迅和許廣平等等。這些人砸毀舊俗的枷鎖,才成就傳奇的愛情。為愛情而舍棄名聲,甚至犧牲事業,一般來說確實有些愚蠢,但還可以算作一種壯舉,況且能夠保全愛情,可以重新開始。但是為了現實利益而拋棄愛情,同樣是愚蠢的,卻沒有一點點悲壯的色彩,況且已經受損的,隻會繼續流失,沒有信任與尊重,隻有防患與猜疑,老來仍是孤魂。
起碼,我做不到。恕吾愚笨,想問一句,僅僅是為了責任而迴歸,值得嗎?相愛是不管在不在一起,都不會改變的。芸芸眾生當中,又有幾人能相遇一輩子都放不下的愛情?而在一起,並不能讓兩個原本不再相愛的人變得相愛,隻會讓兩個人越來越疏遠。
感情說到底,還是人心。責任綁架,情感勒索,糾纏死守一段空殼關係,身心也接受不了,情感也接受不了,隻會讓生活變得更糟糕。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但讓孩子看到婚姻最醜陋的模樣,讓他徹底對婚姻失去信心,更不相信愛情,到底是護他,還是害他呢?
一方下定決心要離開的話,誰也留不住誰,還不如就此放手,饒恕他人,也是放過自己,成全他人,也是讓自己自由,再次擁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主角克製,隱忍,出乎情,止於禮,但流言仍舊沒放過。作者懂得他們的羞憤,正因為不是,所以才羞恥,正因為不願,所以才憤怒,正因為侮辱,所以才抗爭。但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迴頭卻上不不岸,洗不白的汙蔑,將伴隨一生。主角就這樣在恥辱與命運的逼迫下,心如死水逆來順受地活下來了,並且依然那麽苟且偷安,逆來順受地繼續活下去。
這是個悲劇。
宿命感和無力感,處處體現在袁秋華的文學創作當中,成為她小說世界的基調和背景,給人無法超脫,也無處逃遁的悵惘與沉重。
可能與作者是女人相關。一個作家的私人生活,反而取代作品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尤其當這個作家還是一位女性,情感經曆更搏眼球,是件值得悲哀的事情。
袁秋華的小說發行後,關於她的風言風語委實不少。當她的名字及獲獎信息公布在電視,報紙上的時候,熟悉她的人又羨慕又嫉妒。她失意落魄時,大家不是特別在意她的種種“昭彰劣跡”,現在她“得意洋洋”地升到半空,大家就沒法容忍她的“不端品行”了,要說她的壞話,也要說她朋友的壞話,主要說她那些“不規不矩”的勾當。一時間風聲鵲起,議論湯沸,但生活作風方麵的揭發,不再成為領導提拔人才的一個主要標準,因為是在推選幹部,而不是在選兒媳,隻要她業務能力強,而在經濟上沒有大問題,就ok。
人tm往往不妒嫉陌生人的飛黃騰達,偏偏隻嫉恨身邊人的時來運轉。尤其在模特圈與文化圈之中,原先並不以她為然的人,這迴服氣了,倒是原先肯定她的人,現在反而有些妒恨了,存心要唱對台戲似的,於是流言興起,把張三李四王五趙六所幹的壞事,統統栽贓到她一個人身上。他們都知道袁秋華時來運轉,就是這時來運轉把她變成活靶子人人瞄準,被豎起來站在戲台上做人偶,t場的戲台和文場的戲台,反反複複,明明暗暗,台上台下,場內場外的箭都射了過來。
袁秋華是個埋頭做學問的人,社交並不廣泛,朋友也不多,但反複被媒體曝光之後,就必要引起大眾的關注了,她在私生活上的浪漫風雅,風流逸聞,也就很快上市了。這絕不是她的過錯,沒有傳播這種事的習慣,是局外人無聊生是非,很有些人對這類事感興趣,尤其是發生在藝術家身上的花絮。
一般讀者對小說所述事實的興趣,大大超過對小說意象本身的探究,他們十分熱衷於考索小說中影指的真人真事,仿佛小說寫了生活中真實的人物,和真實的故事,才有它存在的價值。他們不懂藝術上的真實,並非是生活中的真人真事,而是借助虛構的人物和故事,來抒發作者真實的感觸。他們不在生活中找到小說所影射的真人真事,決不罷休。況且女作家未婚,我本人,是男作家,也未婚,兩人隔牆而居,同吃同行,貌似同居跡象,不婚卻不避嫌,不是很嚴蕭,不是很謹慎,不甚檢點,自然倍屬關注。關於她的,關於我的,關於我們的,流言蠻語,整天如綠頭蒼蠅似的嗡嗡在耳,搔擾得當事人不得安寧。有個別人,甚至當麵指責我們道德敗壞,玩弄感情,傷風敗俗。
聽後,不禁啞然失笑,市麵上流通的種種說法,未免過於牽強,妄加聯想。我清楚有些人曆來對打工者頗有非議,若是純學術的爭鳴,自然無可爭議,可惜不全是這樣。功是功,過是過,應一分為二,賞貶分明,出身歸出身,文章歸文章,不能因出身而否定其文章的成就。我明白袁秋華將外地人對當地人的所思所想,坦誠地抒發出來,義無反顧,難免招致一些人的曲解和忌諱。對於常人,這也難以苛責。私下裏議論便沒問題,但寫下來便成了罪證。
隻有肮髒的念頭,沒有肮髒的文學。文人老實地揭露人的劣性狀,未必就是存心汙毀祖宗和同胞,是否也要死死捂住頭上的癩疤?就象阿q那般不許人指點?社會明明存在偷雞摸狗,是否也要拿聖賢禮義來粉飾?實情明明是腐敗齷齪,是否也要對貪官汙吏進行歌功頌德?藝術家之所以是藝術家,全在於不是按他所希望看到的樣子來看事物,而是如實描寫事物的本來麵目。文人的可貴之處,就在於肯說真話,並不是愛寫社會的壞事,也不是愛揭人的醜惡,良知使然,不得不說,職責使然,不能不寫,寫壞事隻是希望不要重蹈覆轍,揭醜惡隻是希望改邪歸正而已。
文字後麵的血淚,豈是沒有心肝的人所能體味?對於不辯音律的耳朵來說,最美妙的音樂也是毫無意義的;對於不懂文學的心靈來讀,最真善美的作品也是詭辯遮醜的;對於不信愛情的眼光來看,最神聖的感情也是虛假偽裝的。
詩經三百篇,聖賢一言以敝之,思無邪!
一部《紅樓夢》雅俗共賞,雅者從中看到雅之雅,俗者從中看到俗之俗,但現實的問題是,俗者看過不能雅,雅者看過不會俗。無非就是這個樣子。見微知著,風言風語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人心是一麵鏡子,無非是一個對文學認知的態度問題。事態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人的心,心大世界才大,心明亮世界才明亮,心邪,眼底盡收假醜惡,則這世界無所不邪,心正,眼中隻見真善美,則這世界無所邪。其二,環境問題,無非是對作家成長的環境問題。如果由稍微有些文化素質的人評判,沒人會有此高論,如果在北京,也不會沸沸揚揚發生這種議論。
言情小說涉及愛恨情仇,乍讀倒似作者的親身經曆,或真情告白。造成這種錯覺,憑證就是作者以第一人稱寫作,隱晦地借用了若幹作者的發現,頗似自傳體,然而筆下塑造的是典型環境裏的典型人物,並不是作者的個體寫真。憑我的眼光來賞析,自然明白袁秋華寫的是小說,不是人物傳記,也不是新聞報道。作者是作者,人物是人物,龍是龍,馬是馬,怎能混談?作者寫“我”,也寫“非我”,寫皇上者就是皇上,寫奴才者就是奴才,寫土匪者就是土匪,寫小偷者就是小偷,寫娼妓者就是娼妓,豈不荒唐?小說隻能當小說看,它免不了虛構,想象,編造,概括,綜合創造。其文須虛實相半,乃文人遊戲三昧之筆,不必問其有無也。難道寫殺人犯,作者最好也去殺人?難道寫失足女,作者還得去賣身麽?
魯迅先生寫阿q,魯迅就是阿q麽?先生寫阿q,並不等於就是倡導阿q的精神,也不等於就是要大家把阿q當榜樣來學習。至於是不是真有這迴事,有沒有借題發揮,讀者就不必認真挖掘罷,更不必對號入座,辛苦勞神大可不必。至於文中種種細節敘述,小說家言而己,賈語村言罷了,姑妄寫之,姑妄看之,祈求別有用心者,切勿追究事由也罷。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愚謬的考證之風,不足取也。否則,被人賣掉,別人還要笑話,璧則猶是也,而馬齒加長矣。省省心吧。
生活是創作的唯一源泉,筆墨緊隨時代。創作無疑是一種純粹的個人行為,是作者表達對社會及其生活的一種方式,自身的一些觀點,經驗,閱曆,體會又深藏文本之中。但文學也有邏輯的規範,主題的約束,存在決定意識,題材與作者的生活有關,內容與作者的親身經曆有關,人物是作者的影子,或化身。然而藝術固然可以自由飛翔,合理地聯想與想象,按自己之所得傳述,但不能主觀隨意地無中生有。
流言與事實,稍加碰撞,就可燃爆醜聞,我們百口莫辯,隻能寧用沉默,不理流言。人口封不住,我們拿議論沒辦法,有些生活細節不是不能澄清,而是沒法澄清,根本就沒人相信,隻會白白辱沒了人格,白白丟失了臉麵。偏見深重,無端蒙冤,牽強附會,故意栽贓,俗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願別人超過自己,平平穩穩占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吃吃喝混日子,是是非非毀才子。非議不止,還想他人吃官司,唯恐天下不亂,唯恐他人不遭殃,唯恐顯不出他的惡毒來!
人言可畏啊!輿論的壓力,往往超乎人的想象,它能將一個人壓得喘不過氣來,甚至嚴重影響到人的正常生活。
對所有問詢者,考證者,刺探者,不平者來說,我們的辯駁,或解釋,一句都不信,依然議論不休,猜測著,懷疑著。我們沉默著,躲閃著,知道一切又隱忍一切,並不一定是大徹大悟,也不一定是大智若愚,反而是一種無力訴說的心境。麵對惡意的傷害,辯駁是愚蠢的,麵對無意的傷害,解釋是多餘的,還有什麽可說的呢?
沒有世間的喧囂和繁華,人心的涼薄和寒暖,又怎能襯出文學那原本蒼白的樸素與落寞?
生活中的袁秋華樂觀開朗,比男子還豪爽,還俠義。但她小說裏的人物卻柔軟弱小,哪怕是驕傲的,然而那驕傲也是小女人式的,更像是她們在自己脆弱夢境,與沉重現實間苦心經營的一道堤防。她們對人生的打量,既帶著濃厚的虛無之感,同樣也充滿著惶惑不安的不可置信和懷疑。她筆下那些打工者的人生觀念和價值觀念,並不是沒有問題,但需要生活曆練,慢慢來改進,這就是成長的蛻變之痛。或許那隻是弱勢的群體,麵對巨大的不可把握的外部世界的本能反應,如同受驚的鼴鼠,隻想退縮在狹小的洞穴中,守住最後一點的安穩!家庭,工作,能力,才是實際可靠的,也是符合生活和社會需求的,恐怕這也正是她們的人生態度吧!
小說創作不是超越性的,而隻是對生活真實的白描,沒有人生意義的完成,也沒有思想境界的升華,有的隻是沉重的宿命和現實的無力,然而連那宿命與無力都隻是徒顯著時間的白雲蒼狗。悲劇之所以成為悲劇,在於旁觀者的在場及介入,而每個人的遭遇與往事,都隻是“如魚飲水,冷暖自知”。關注度的缺乏,被漠視的角落,將人生原本的悲劇含義也消解得一幹二淨,餘下的隻有一片顧影自憐的蒼涼。
袁秋華的作品似乎流露著女性關懷,但那更像是一種同為女性的情感本能。她顯然有要替那些“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女性同胞們,充當社會代言人的野心。對自己筆下的,那些無疑處於弱勢者地位的外地人,她表露出來的,與其說是同情與悲憫,不如說更像是同類命運者的同病相憐。她的姿態,並不是先覺者對後進者的居高臨下,而是一種在對等,平等,誠信的基礎上,開展對話和溝通,又刻意保持著某種若即若離,遊蕩於故事的視線之外,不動聲色地冷眼旁觀著一出出世俗人生的悲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