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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棲村在公社時期稱為生產大隊,下有12個生產小隊,改鎮撤社後,轉為“行政村”,建立村委會。
九十年代,隨著郊區城市化的步伐加快,鳳棲村的村民承包菜地,公共池塘,集體山林逐步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征用。土地不斷減少,不僅集體經濟受到挑戰,村民的生活保障也麵臨危機。村民和村領導都思考著,世世代代流傳的土地中沒征收的那部分,有沒有可能保存下來?怎麽樣才能給後代子孫留下寸方之地?
村裏想出的辦法是成立經濟聯社,將集體土地由家庭承包製,轉變為股份合作製,村的經濟組織稱“經濟聯社”,12個生產小隊改為“經濟社”。村民用承包地入股,加入經濟社,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在厘清股權和股金構成及來源的情況下,經濟聯社的資金,通過投放市場,參與經營,合資建房,廠房出租等形式,進一步將集體土地轉變為集體房產,再轉到對房產的經營與管理。投資所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年底以“按股分紅”的方法,發給村民。
在僅餘的土地,也即將被征收的情況下,鳳棲村變被動為主動,充分利用股份社資金和留用地的價值,從第一產業直接跳到以物業租賃為主的第三產業,向銀行借款辦起鳳棲飯店,綜合市場,磚瓦廠,沙石場等經營項目,還組織建築隊,裝修隊,內外承包工程。隨後的十多年間,他們進一步運用各種經營方式,采取合資建房,以地換房,租賃交易的形式,把村的集體土地與集體經濟資產轉變成房產。具體情況概況來說:一是以征地單位不用安排農村勞動力為條件,換取房產;二是吸引市場資金在村的留用地上建房後分成;三是以土地和時間換取租金和房產;四是村自籌資金在留用地建成房子後,出租或承包經營;五是以股份形式籌資建房產經營。
這樣,鳳棲村在集體經濟這一塊上完成了從“種稻”、“種菜”到“種樓”的過程。從1995年以來,隨著經濟發展,鳳棲村的集體經濟,年度總收入都在千萬元以上,成為縣內最富庶的村。村民拿到的股份“分紅”也在萬元以上,年關節日分到的“福利”也在萬元左右。
2000年5月,行政上撤銷鳳棲村村委會,設立新城區鳳棲街道辦事處。同時,由經濟聯社和12個經濟社,共同發起成為出資人,成立了鳳舞集團公司,統一經營原鳳棲村的集體經濟,及管理集體房產。
集團公司成立黨委會,並按章程召開股東代表大會,選舉集團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使鳳棲村原來集體經濟進入公司化經營。但這種特殊情況,就意味著集團公司,不僅僅是公司,還是社區委員會。
因為鳳棲村的村民是集團公司的股東,集團公司經營的又是鳳棲村原來的集體經濟的資產,並且股份經濟社和經濟聯社是集團公司的資產所有者及經營者,所以集團公司隻起中介,紐帶,組合的作用,甚至隻是用來撐腰壯膽擺闊的“門麵”。換句話說,即是換湯不換藥,新瓶裝老酒。在掛牌儀式上,王為民副縣長剛剪完彩,就揚手揮動著剪刀,笑哈哈的捅破了這層窗戶紙,“聽我的,沒錯吧!新年新氣象,時代變了嘍,長袍馬褂不時髦了耶,必須要著西裝,係領帶,穿皮鞋了嘛!”在場的所有人都感覺到他肚子裏咯咯笑成一團,得意洋洋的心裏嗬嗬樂開了花。王為民一直主抓新城區的建設,鳳棲村是他的駐點村,如今富可敵鎮,難道不是他的政績?當然他還想錦上添花,完美無暇。一年前便推行他的理論,“嗯,這都什麽年月了,還叫聯社多土啊,一聽便知出身哦,鄉巴佬唄,改叫公司嘛,好光鮮哈,好響亮哈,不要太時尚呀!噫,公司有大有小嗬,咱們就叫集團公司哦,大氣,夠闊,有派頭哩,實力,背景,頂呱呱咧!”
由於集團公司的建立,是在撤銷村委會,和將其行政職能轉入街道辦事處,在同時同步進行,村委會原有班子直接轉化為集團公司的領導班子。集團公司雖然是一個純經濟性組織,但它與村民關係極為密切,客觀上許多村務,村內矛盾,仍隻有集團公司出麵才能解決,使得公司又兼具行政功能。因此,集團公司內部設有行政辦公室和治保部,負責村務和社會治安。另外,集團公司還承擔著社區的社會福利,如街道建設,醫療,衛生,老人福利,學校,文體活動等方方麵麵的開支。
鳳棲村村民出租屋經營的最大特點,就在於“雙層經營”,一層是屋主,一層是村集體(鳳舞公司)。屋主是出租屋經營的主體,對自己的出租屋承擔各種各樣的責任,村集體主要從組織機構,物質保障和製度供給三個方麵參與經營,並進一步推行“旅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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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棲村在公社時期稱為生產大隊,下有12個生產小隊,改鎮撤社後,轉為“行政村”,建立村委會。
九十年代,隨著郊區城市化的步伐加快,鳳棲村的村民承包菜地,公共池塘,集體山林逐步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征用。土地不斷減少,不僅集體經濟受到挑戰,村民的生活保障也麵臨危機。村民和村領導都思考著,世世代代流傳的土地中沒征收的那部分,有沒有可能保存下來?怎麽樣才能給後代子孫留下寸方之地?
村裏想出的辦法是成立經濟聯社,將集體土地由家庭承包製,轉變為股份合作製,村的經濟組織稱“經濟聯社”,12個生產小隊改為“經濟社”。村民用承包地入股,加入經濟社,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在厘清股權和股金構成及來源的情況下,經濟聯社的資金,通過投放市場,參與經營,合資建房,廠房出租等形式,進一步將集體土地轉變為集體房產,再轉到對房產的經營與管理。投資所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年底以“按股分紅”的方法,發給村民。
在僅餘的土地,也即將被征收的情況下,鳳棲村變被動為主動,充分利用股份社資金和留用地的價值,從第一產業直接跳到以物業租賃為主的第三產業,向銀行借款辦起鳳棲飯店,綜合市場,磚瓦廠,沙石場等經營項目,還組織建築隊,裝修隊,內外承包工程。隨後的十多年間,他們進一步運用各種經營方式,采取合資建房,以地換房,租賃交易的形式,把村的集體土地與集體經濟資產轉變成房產。具體情況概況來說:一是以征地單位不用安排農村勞動力為條件,換取房產;二是吸引市場資金在村的留用地上建房後分成;三是以土地和時間換取租金和房產;四是村自籌資金在留用地建成房子後,出租或承包經營;五是以股份形式籌資建房產經營。
這樣,鳳棲村在集體經濟這一塊上完成了從“種稻”、“種菜”到“種樓”的過程。從1995年以來,隨著經濟發展,鳳棲村的集體經濟,年度總收入都在千萬元以上,成為縣內最富庶的村。村民拿到的股份“分紅”也在萬元以上,年關節日分到的“福利”也在萬元左右。
2000年5月,行政上撤銷鳳棲村村委會,設立新城區鳳棲街道辦事處。同時,由經濟聯社和12個經濟社,共同發起成為出資人,成立了鳳舞集團公司,統一經營原鳳棲村的集體經濟,及管理集體房產。
集團公司成立黨委會,並按章程召開股東代表大會,選舉集團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使鳳棲村原來集體經濟進入公司化經營。但這種特殊情況,就意味著集團公司,不僅僅是公司,還是社區委員會。
因為鳳棲村的村民是集團公司的股東,集團公司經營的又是鳳棲村原來的集體經濟的資產,並且股份經濟社和經濟聯社是集團公司的資產所有者及經營者,所以集團公司隻起中介,紐帶,組合的作用,甚至隻是用來撐腰壯膽擺闊的“門麵”。換句話說,即是換湯不換藥,新瓶裝老酒。在掛牌儀式上,王為民副縣長剛剪完彩,就揚手揮動著剪刀,笑哈哈的捅破了這層窗戶紙,“聽我的,沒錯吧!新年新氣象,時代變了嘍,長袍馬褂不時髦了耶,必須要著西裝,係領帶,穿皮鞋了嘛!”在場的所有人都感覺到他肚子裏咯咯笑成一團,得意洋洋的心裏嗬嗬樂開了花。王為民一直主抓新城區的建設,鳳棲村是他的駐點村,如今富可敵鎮,難道不是他的政績?當然他還想錦上添花,完美無暇。一年前便推行他的理論,“嗯,這都什麽年月了,還叫聯社多土啊,一聽便知出身哦,鄉巴佬唄,改叫公司嘛,好光鮮哈,好響亮哈,不要太時尚呀!噫,公司有大有小嗬,咱們就叫集團公司哦,大氣,夠闊,有派頭哩,實力,背景,頂呱呱咧!”
由於集團公司的建立,是在撤銷村委會,和將其行政職能轉入街道辦事處,在同時同步進行,村委會原有班子直接轉化為集團公司的領導班子。集團公司雖然是一個純經濟性組織,但它與村民關係極為密切,客觀上許多村務,村內矛盾,仍隻有集團公司出麵才能解決,使得公司又兼具行政功能。因此,集團公司內部設有行政辦公室和治保部,負責村務和社會治安。另外,集團公司還承擔著社區的社會福利,如街道建設,醫療,衛生,老人福利,學校,文體活動等方方麵麵的開支。
鳳棲村村民出租屋經營的最大特點,就在於“雙層經營”,一層是屋主,一層是村集體(鳳舞公司)。屋主是出租屋經營的主體,對自己的出租屋承擔各種各樣的責任,村集體主要從組織機構,物質保障和製度供給三個方麵參與經營,並進一步推行“旅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