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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文化教養不同,成長背景有異,生活習慣兩樣,婆媳相處中,宮喜鵲和袁秋華不免吵嘴賭氣,再加林林總總的不和合原因,宮喜鵲不等袁秋華的小孩滿半歲,就找個借口去舒誌強家吃飯,正式和他們組成一家人了。
袁秋華這才明白婆婆原來是,隻寵女兒不顧兒媳的,隻帶外孫不帶孫子的,謝碧桃的娘原來是被她們趕走的,導火索卻是婆母應事卻不辦事,直接造成了二嫂小女兒謝金蓮的死亡。中年喪夫已屬大不幸,再死女兒更加不幸,可她們沒有體恤不說,不曾憐憫不說,沒有雪中送炭不說,反倒雪上加霜,找茬借故將二嫂掃地出門。
而舒誌強家現在住的房子,種的田地,睡的床鋪,蓋的被褥,用的炊具,老祖屋婆母用的家具,包括大衣櫥,五屜櫃,謝英家的縫紉機,自行車,謝雄家的竹床,躺椅,統統都是從二嫂那裏搶過來的。
蒼天哎,大地喲,欺負孤兒寡母嗬,弱肉強食,狼要吃羊,總會找到理由,沒有商量的餘地。皇天哇,厚土哇,這是什麽行為?情義拋兩邊,利字擺心坎!
果不其然,宮喜鵲對袁秋華的兒子,她的孫子,從出生到六歲,沒有伸手帶一天,沒有幫著洗件衣,沒有領著睡一晚,就像沒有這個孫子一樣。2007年,宮喜鵲背謝嘉嬡的女兒出門玩耍,小外孫在她背上扭來擰去,她東一腳西一腳走不穩當,一個趔趄撲倒在地,摔斷了右胳膊,傷筋動骨一百天,幾千元的治療費用卻命令謝漢承擔。
幾年以來,謝漢夫妻不僅獨自承擔宮喜鵲和謝碧桃的費用,家裏所有的生活開銷,人情來往都壓在了身上,且宮喜鵲還要偷天換日地把兒子家的錢變成女婿家的,偷梁換柱地把兒子家的東西變成女婿家的,使家長裏短的矛盾衝突不斷升級,內在的緊張氣壓一觸即發。
俗話說,好漢難養三口,況且謝漢還要上養老娘,下撫侄女。隨著小孩的出生,袁秋華又要帶小孩,又要種田,忙死累活的拚命幹,仍舊是入不敷出,舊債未了又添新債,拉下一屁股的饑荒。而天大的饑荒,舒誌強一家人可以不管,宮喜鵲也可以不問,唯有謝漢小夫妻不可以推脫,唯有伸頭出去任人砍,割肉給人家,剝皮給人家。但所付出的一切,歸根到底,隻是說起來名聲好聽而已。
百善孝為先,養育之恩大於天,說理所當然也好,講天經地義也罷,養活兒女為防老,晚輩奉養長輩,自是無話可說。過去鐵打的事實,已足夠說明問題的嚴重程度了,宮喜鵲頒布的孝子賢媳之孝順任務,具體到實施內容,不僅須要養活老人,撫養侄女,還須要幫養舒誌強一家,誰個承擔得起呀?
且不說內弟一家,必須幫養姐夫一家,無論如何都有點違背世情義理了吧?關鍵是,承受人得有這個能力呀,主觀願望,還得有客觀條件來匹配唄!實力比孝道的說教更近人情,不顧實際能力的孝順,比背負不孝順的罪名,所承擔的生活懲罰更嚴厲。你不顧,或不知,並不代表懲罰不存在,也不證明懲前毖後的教訓不該吸取,更不該避免悲劇的再次發生。大孝大賢,高德聖人,誰不願做?有這個能力,自也無可非議,錢多得沒處花,怎麽花都花不完,這天高地厚的人情,這名與天齊的榮譽,傻瓜都曉得做好人得好名,樂善好施有好報,白癡都懂得助人為樂,布恩播德留餘香。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迴顧一下家史,對照大哥大嫂過去的付出與現在的得到,比較二哥二嫂從前的孝跡,與如今的下場,就不難發現,做宮喜鵲的孝子賢媳,無非就是皮肉剮幹了剮骨頭,骨頭砸開了煎油,死了還不如一條狗。
為了孝順一個人,而犧牲全家人的權益,或者說,不管付出多麽昂貴的代價,也要作個令母親滿意的孝子。對於謝漢這種無原則,無是非,無條件,無極限的孝順,袁秋華是極其怨恨的,反複追問:你還想一錯再錯麽?你得量力而行,量體裁衣,你得捫心自問一句,你有這個能力嗎?
男人嘛,好麵子,虛榮作怪,都不曉得誰是誰了,兒子嘛,聽媽的,聽話順從,都習慣成自然了。袁秋華不管怎麽辯解,謝漢都認為她是不願孝順,不想養婆婆,要做個壞兒媳,她是自私自利,要薄待姐夫一家,不願幫襯不說,還要落井下石。
宮喜鵲和謝漢沒有分家,她是家長,家庭財產和收入都捏在手裏,不僅謝漢掙的錢要全額上交,袁秋華掙的錢也要如數上交,有費用,拿**去報銷,有支出,再去找她要錢,買鞋襪買毛巾買尿不濕也要得到她的批準,買油鹽買魚肉買感冒藥也要征求她的同意。
此前,謝漢夫妻倆賺來掙到的每一筆錢,統統交給宮喜鵲保管。年底結算時,她說欠賬伍千元,還說不包括過年買魚買肉買年貨的錢呢。謝漢做工的血汗錢,袁秋華的稿費與紅包,粗算起來沒有六萬,至少也不下四萬,除開人情來往和生活開銷,無論如何也不該沒有結餘呀!這些錢是怎樣花光的,又是如何用完的,又是誰用在了什麽地方,倆人是不能刨根問底的。錢財過手三分肥,宮喜鵲若是偷偷攢點私房錢,以備不時之需,也情有可原,鑒於她吃裏爬外的作派,毫無疑問是補助了舒誌強一家。
現在宮喜鵲跟二女婿一起吃住,名義上和謝漢沒有分家,實質上和分家沒有區別。
袁秋華跟謝漢商量道:你們母子倆,既然吃住可以分開,錢財也可以分開,他們請客,我們買單,被人賣了還幫人數賣身錢,不是傻瓜,也是蠢材。
謝漢便跑去對謝嘉嬡說:母親的贍養費,我會按月支付,不要你家花一分錢,你隻須照顧老人的日常起居就行。若有頭痛腦熱的,醫藥費我照掏,絕不拖欠,將來老人實在不行了,我們自然會攏前來料理後事。
宮喜鵲一聽,哭哭啼啼起來:姓袁的,忤逆不孝!不順從,也不聽從,更不服從,你又耳根軟怕老婆,當不了家也作不了主,老娘早晚得讓這個外姓人,活活氣死!前世造下什麽孽喲,老天爺要放出,這麽個惡冤家來折磨我!
謝嘉嬡則嚎嚎罵罵:你娶的什麽妻子呀,這樣無情無義,容不下我一家啊!我一家並沒有吃清閑飯菜喲,十幾年了,夫妻兩個節腸忍肚,勤巴苦作養活媽,非但沒有沾染半點便宜,相反倒黴透了,功勞不領情,苦功不認帳,看在媽和你的麵子上,我們不跟她一般計較罷了。
舒誌強說:這個壞弟媳,給臉不要臉,把不講理當實力,還要醜人多作怪,教唆你與媽分家,完全將婆婆當仇敵啦,不管媽的死活,不想出錢養老人,也不願出力持家。
宮喜鵲說:唉,崽不孝,就是媳不賢,弟不恭,就是妻不順。呸,直從這個黑心腸的是非精,嫁進門,就禍害得全家不得安寧。
謝漢頭腦簡單,沒主心骨,老婆麵前,是老婆說得有理,老娘麵前,又是老娘說得有理,姐姐一罵,姐夫一鬧,又變為姐姐罵得有理,姐夫鬧得有理,千錯萬錯都是妻子的錯。被他們一頓臭罵,一番貶損,一通訴苦,一陣煸動,又是求情,又是好話,他就放棄原來的主張,同意一切如舊。
謝漢迴家,反說袁秋華心胸狹窄,無肚量,不容人,鬧不團結:你沒來之前,大家融洽和睦,怎麽你來了,就多了是非糾纏?就搞得關係特別緊張呢?
袁秋華說:你掙錢,大家花,他們當然高興啦,他們哄你開心,再吃你的,喝你的,陪你玩得快樂,大家自然親熱嘛。你娶了我,有了孩子,我母子也要花你的錢,也要吃你的,也要喝你的,他們當然緊張錢,也就是緊張你咧!
謝漢說:錢就掙這麽多,大家平均分,你何必爭多爭少?說出去不好聽!
袁秋華說:我母子,你侄女,外加你媽,這些人平均分,我沒意見。可他們一家五口也要按人數分,憑什麽?你是內弟,不是他們的爹!你一月掙一萬,養得活所有人,我也屁都不放一個,可你背債幾萬,還要借錢養活他們,圖什麽?
謝漢說:我是孩子的爹,你還是孩子的媽呢。現在缺錢用,你再把婚前打工的錢,拿點出來嘛,過渡一下唄。
袁秋華說:我正納悶,他們憋什麽壞主意?原來是算計我婚前打工的錢!結婚,你沒給彩禮,嫁妝是我的錢買,你爸病重,醫藥費是我的錢付,生孩,你拿不出手術費,還是我的錢結賬,對不對?你算一算,我還有沒有錢?
謝漢說:可他們都說你有筆巨款,留給你娘家倆侄女!要不然,你把結婚時戴的金首飾拿去賣了?
袁秋華說:我是打工仔,沒有當老板吧,他們說我打工能掙巨款,那他們夫妻倆都打了工哦,豈不是成千萬富翁了?你怎麽不叫他們拿錢出來養活你呢?
謝漢說:我能力有限,你舍不得賣金首飾,大家隻有過苦日子咧!
袁秋華說:金首飾,是我婚前買的,跟你,跟他們有何相關?
謝漢說:你人都是我的了,你的錢,也就是我的錢,你的首飾,也就是我的首飾。他們是我的親戚,也就是你的親戚。
袁秋華說:我隻嫁給你做妻子,我沒賣給你當奴隸!我的婚前財產,到我死都隻是我的個人財產,跟你,跟他們一文錢關係都沒有!
謝漢說:你我是夫妻,怎麽斷絕經濟關係?你和我們一起共同生活,怎能劃清界限?守財奴,吝嗇鬼,拿著金飯碗討飯,吃苦膽,自作自受。
雞同鴨講,話不投機,沒有共同願望,說不到一起。袁秋華見謝漢執迷不悟,屢教不改,她便言明:我醜話說在前,你有本事背債,你就該設法來還錢。這筆冤枉賬,我是絕不承認的,也不可能幫你還。從今往後,你掙的錢,分一半給我,孩子小沒人帶,我不能出去掙錢,這錢就算我娘仨的生活費。你的那一半,你想給誰,你就給誰,我不管。
謝漢說:隨便你怎麽搞,你有翻江計,我有倒海策,看誰玩得過誰!
話雖說得絕情,錢財上跟離婚沒什麽兩樣,但具體操作起來,仍跟過去沒什麽區別,因為錢捏在謝漢手中,他想交給娘就交給娘,他不想分一半給妻子,就不分一半給妻子。
丈夫跟妻子不是一條心,妻子再怎麽跟他哭鬧,都不管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設,女人除了精神獨立,更主要的還得經濟獨立。隻有經濟獨立了,女人才能改變依附男人生存的命運,擺脫舊式封建家庭的禁錮。
道理講不通,經濟又失控,情況無法改變,為孩子孝慮,袁秋華不能一走了之,也不能遠走高飛。縱使明確了經濟獨立對女人的重要,盡管婚前她是憑技能而經濟獨立的,孩子大了後,她仍然可以憑借技能而經濟獨立,但現在孩子子太小,她不得不忍辱負重地接受婆婆當家作主,管錢財管家事的生活狀態。
婆婆吃裏爬外,老公吃裏爬外,袁秋華幸虧有自己的事業寄托,也能掙一份養命錢,更幸虧有田地自己能耕種,糧食蔬菜能自給自足。若是單靠老公養,肯定活得像死魚一樣,毫厘不爽而又毫無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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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文化教養不同,成長背景有異,生活習慣兩樣,婆媳相處中,宮喜鵲和袁秋華不免吵嘴賭氣,再加林林總總的不和合原因,宮喜鵲不等袁秋華的小孩滿半歲,就找個借口去舒誌強家吃飯,正式和他們組成一家人了。
袁秋華這才明白婆婆原來是,隻寵女兒不顧兒媳的,隻帶外孫不帶孫子的,謝碧桃的娘原來是被她們趕走的,導火索卻是婆母應事卻不辦事,直接造成了二嫂小女兒謝金蓮的死亡。中年喪夫已屬大不幸,再死女兒更加不幸,可她們沒有體恤不說,不曾憐憫不說,沒有雪中送炭不說,反倒雪上加霜,找茬借故將二嫂掃地出門。
而舒誌強家現在住的房子,種的田地,睡的床鋪,蓋的被褥,用的炊具,老祖屋婆母用的家具,包括大衣櫥,五屜櫃,謝英家的縫紉機,自行車,謝雄家的竹床,躺椅,統統都是從二嫂那裏搶過來的。
蒼天哎,大地喲,欺負孤兒寡母嗬,弱肉強食,狼要吃羊,總會找到理由,沒有商量的餘地。皇天哇,厚土哇,這是什麽行為?情義拋兩邊,利字擺心坎!
果不其然,宮喜鵲對袁秋華的兒子,她的孫子,從出生到六歲,沒有伸手帶一天,沒有幫著洗件衣,沒有領著睡一晚,就像沒有這個孫子一樣。2007年,宮喜鵲背謝嘉嬡的女兒出門玩耍,小外孫在她背上扭來擰去,她東一腳西一腳走不穩當,一個趔趄撲倒在地,摔斷了右胳膊,傷筋動骨一百天,幾千元的治療費用卻命令謝漢承擔。
幾年以來,謝漢夫妻不僅獨自承擔宮喜鵲和謝碧桃的費用,家裏所有的生活開銷,人情來往都壓在了身上,且宮喜鵲還要偷天換日地把兒子家的錢變成女婿家的,偷梁換柱地把兒子家的東西變成女婿家的,使家長裏短的矛盾衝突不斷升級,內在的緊張氣壓一觸即發。
俗話說,好漢難養三口,況且謝漢還要上養老娘,下撫侄女。隨著小孩的出生,袁秋華又要帶小孩,又要種田,忙死累活的拚命幹,仍舊是入不敷出,舊債未了又添新債,拉下一屁股的饑荒。而天大的饑荒,舒誌強一家人可以不管,宮喜鵲也可以不問,唯有謝漢小夫妻不可以推脫,唯有伸頭出去任人砍,割肉給人家,剝皮給人家。但所付出的一切,歸根到底,隻是說起來名聲好聽而已。
百善孝為先,養育之恩大於天,說理所當然也好,講天經地義也罷,養活兒女為防老,晚輩奉養長輩,自是無話可說。過去鐵打的事實,已足夠說明問題的嚴重程度了,宮喜鵲頒布的孝子賢媳之孝順任務,具體到實施內容,不僅須要養活老人,撫養侄女,還須要幫養舒誌強一家,誰個承擔得起呀?
且不說內弟一家,必須幫養姐夫一家,無論如何都有點違背世情義理了吧?關鍵是,承受人得有這個能力呀,主觀願望,還得有客觀條件來匹配唄!實力比孝道的說教更近人情,不顧實際能力的孝順,比背負不孝順的罪名,所承擔的生活懲罰更嚴厲。你不顧,或不知,並不代表懲罰不存在,也不證明懲前毖後的教訓不該吸取,更不該避免悲劇的再次發生。大孝大賢,高德聖人,誰不願做?有這個能力,自也無可非議,錢多得沒處花,怎麽花都花不完,這天高地厚的人情,這名與天齊的榮譽,傻瓜都曉得做好人得好名,樂善好施有好報,白癡都懂得助人為樂,布恩播德留餘香。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迴顧一下家史,對照大哥大嫂過去的付出與現在的得到,比較二哥二嫂從前的孝跡,與如今的下場,就不難發現,做宮喜鵲的孝子賢媳,無非就是皮肉剮幹了剮骨頭,骨頭砸開了煎油,死了還不如一條狗。
為了孝順一個人,而犧牲全家人的權益,或者說,不管付出多麽昂貴的代價,也要作個令母親滿意的孝子。對於謝漢這種無原則,無是非,無條件,無極限的孝順,袁秋華是極其怨恨的,反複追問:你還想一錯再錯麽?你得量力而行,量體裁衣,你得捫心自問一句,你有這個能力嗎?
男人嘛,好麵子,虛榮作怪,都不曉得誰是誰了,兒子嘛,聽媽的,聽話順從,都習慣成自然了。袁秋華不管怎麽辯解,謝漢都認為她是不願孝順,不想養婆婆,要做個壞兒媳,她是自私自利,要薄待姐夫一家,不願幫襯不說,還要落井下石。
宮喜鵲和謝漢沒有分家,她是家長,家庭財產和收入都捏在手裏,不僅謝漢掙的錢要全額上交,袁秋華掙的錢也要如數上交,有費用,拿**去報銷,有支出,再去找她要錢,買鞋襪買毛巾買尿不濕也要得到她的批準,買油鹽買魚肉買感冒藥也要征求她的同意。
此前,謝漢夫妻倆賺來掙到的每一筆錢,統統交給宮喜鵲保管。年底結算時,她說欠賬伍千元,還說不包括過年買魚買肉買年貨的錢呢。謝漢做工的血汗錢,袁秋華的稿費與紅包,粗算起來沒有六萬,至少也不下四萬,除開人情來往和生活開銷,無論如何也不該沒有結餘呀!這些錢是怎樣花光的,又是如何用完的,又是誰用在了什麽地方,倆人是不能刨根問底的。錢財過手三分肥,宮喜鵲若是偷偷攢點私房錢,以備不時之需,也情有可原,鑒於她吃裏爬外的作派,毫無疑問是補助了舒誌強一家。
現在宮喜鵲跟二女婿一起吃住,名義上和謝漢沒有分家,實質上和分家沒有區別。
袁秋華跟謝漢商量道:你們母子倆,既然吃住可以分開,錢財也可以分開,他們請客,我們買單,被人賣了還幫人數賣身錢,不是傻瓜,也是蠢材。
謝漢便跑去對謝嘉嬡說:母親的贍養費,我會按月支付,不要你家花一分錢,你隻須照顧老人的日常起居就行。若有頭痛腦熱的,醫藥費我照掏,絕不拖欠,將來老人實在不行了,我們自然會攏前來料理後事。
宮喜鵲一聽,哭哭啼啼起來:姓袁的,忤逆不孝!不順從,也不聽從,更不服從,你又耳根軟怕老婆,當不了家也作不了主,老娘早晚得讓這個外姓人,活活氣死!前世造下什麽孽喲,老天爺要放出,這麽個惡冤家來折磨我!
謝嘉嬡則嚎嚎罵罵:你娶的什麽妻子呀,這樣無情無義,容不下我一家啊!我一家並沒有吃清閑飯菜喲,十幾年了,夫妻兩個節腸忍肚,勤巴苦作養活媽,非但沒有沾染半點便宜,相反倒黴透了,功勞不領情,苦功不認帳,看在媽和你的麵子上,我們不跟她一般計較罷了。
舒誌強說:這個壞弟媳,給臉不要臉,把不講理當實力,還要醜人多作怪,教唆你與媽分家,完全將婆婆當仇敵啦,不管媽的死活,不想出錢養老人,也不願出力持家。
宮喜鵲說:唉,崽不孝,就是媳不賢,弟不恭,就是妻不順。呸,直從這個黑心腸的是非精,嫁進門,就禍害得全家不得安寧。
謝漢頭腦簡單,沒主心骨,老婆麵前,是老婆說得有理,老娘麵前,又是老娘說得有理,姐姐一罵,姐夫一鬧,又變為姐姐罵得有理,姐夫鬧得有理,千錯萬錯都是妻子的錯。被他們一頓臭罵,一番貶損,一通訴苦,一陣煸動,又是求情,又是好話,他就放棄原來的主張,同意一切如舊。
謝漢迴家,反說袁秋華心胸狹窄,無肚量,不容人,鬧不團結:你沒來之前,大家融洽和睦,怎麽你來了,就多了是非糾纏?就搞得關係特別緊張呢?
袁秋華說:你掙錢,大家花,他們當然高興啦,他們哄你開心,再吃你的,喝你的,陪你玩得快樂,大家自然親熱嘛。你娶了我,有了孩子,我母子也要花你的錢,也要吃你的,也要喝你的,他們當然緊張錢,也就是緊張你咧!
謝漢說:錢就掙這麽多,大家平均分,你何必爭多爭少?說出去不好聽!
袁秋華說:我母子,你侄女,外加你媽,這些人平均分,我沒意見。可他們一家五口也要按人數分,憑什麽?你是內弟,不是他們的爹!你一月掙一萬,養得活所有人,我也屁都不放一個,可你背債幾萬,還要借錢養活他們,圖什麽?
謝漢說:我是孩子的爹,你還是孩子的媽呢。現在缺錢用,你再把婚前打工的錢,拿點出來嘛,過渡一下唄。
袁秋華說:我正納悶,他們憋什麽壞主意?原來是算計我婚前打工的錢!結婚,你沒給彩禮,嫁妝是我的錢買,你爸病重,醫藥費是我的錢付,生孩,你拿不出手術費,還是我的錢結賬,對不對?你算一算,我還有沒有錢?
謝漢說:可他們都說你有筆巨款,留給你娘家倆侄女!要不然,你把結婚時戴的金首飾拿去賣了?
袁秋華說:我是打工仔,沒有當老板吧,他們說我打工能掙巨款,那他們夫妻倆都打了工哦,豈不是成千萬富翁了?你怎麽不叫他們拿錢出來養活你呢?
謝漢說:我能力有限,你舍不得賣金首飾,大家隻有過苦日子咧!
袁秋華說:金首飾,是我婚前買的,跟你,跟他們有何相關?
謝漢說:你人都是我的了,你的錢,也就是我的錢,你的首飾,也就是我的首飾。他們是我的親戚,也就是你的親戚。
袁秋華說:我隻嫁給你做妻子,我沒賣給你當奴隸!我的婚前財產,到我死都隻是我的個人財產,跟你,跟他們一文錢關係都沒有!
謝漢說:你我是夫妻,怎麽斷絕經濟關係?你和我們一起共同生活,怎能劃清界限?守財奴,吝嗇鬼,拿著金飯碗討飯,吃苦膽,自作自受。
雞同鴨講,話不投機,沒有共同願望,說不到一起。袁秋華見謝漢執迷不悟,屢教不改,她便言明:我醜話說在前,你有本事背債,你就該設法來還錢。這筆冤枉賬,我是絕不承認的,也不可能幫你還。從今往後,你掙的錢,分一半給我,孩子小沒人帶,我不能出去掙錢,這錢就算我娘仨的生活費。你的那一半,你想給誰,你就給誰,我不管。
謝漢說:隨便你怎麽搞,你有翻江計,我有倒海策,看誰玩得過誰!
話雖說得絕情,錢財上跟離婚沒什麽兩樣,但具體操作起來,仍跟過去沒什麽區別,因為錢捏在謝漢手中,他想交給娘就交給娘,他不想分一半給妻子,就不分一半給妻子。
丈夫跟妻子不是一條心,妻子再怎麽跟他哭鬧,都不管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設,女人除了精神獨立,更主要的還得經濟獨立。隻有經濟獨立了,女人才能改變依附男人生存的命運,擺脫舊式封建家庭的禁錮。
道理講不通,經濟又失控,情況無法改變,為孩子孝慮,袁秋華不能一走了之,也不能遠走高飛。縱使明確了經濟獨立對女人的重要,盡管婚前她是憑技能而經濟獨立的,孩子大了後,她仍然可以憑借技能而經濟獨立,但現在孩子子太小,她不得不忍辱負重地接受婆婆當家作主,管錢財管家事的生活狀態。
婆婆吃裏爬外,老公吃裏爬外,袁秋華幸虧有自己的事業寄托,也能掙一份養命錢,更幸虧有田地自己能耕種,糧食蔬菜能自給自足。若是單靠老公養,肯定活得像死魚一樣,毫厘不爽而又毫無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