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夜先生的手機定位已經有一些時間沒有移動了,他現在所處的位置是在......”


    聽到夜熙現在在警察局,沈沁月內心沒有多大的觸動。


    難不成這個男人還敢報警抓她?


    她所在意的是,這個桀驁不馴的男人竟敢趁著她洗澡的時候溜出去!


    真的是反了天了!


    “送我過去!”


    沈沁月掛斷了電話,隨手拿了一件外套披上就往向外麵走去。


    ......


    “姓名!”


    “劉......劉二狗!”


    “年齡!”


    “25......”


    “......”


    劉二狗已經不知道這是他第幾次進警察局記筆錄了。


    進來的時候,在門口值班的警察還和他“熱情地”打了一個招唿,都快混成老熟人了。


    “你叫劉二狗是吧。”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都是我們這裏的常客了,而且上個月剛在這裏待了幾天。”


    “怎麽?”


    “現在又惦記上警察局的夥食了?”


    給劉二狗記筆錄的警察也快無語了,又是他這個貨。


    三天兩頭就來進來照顧一下他們的“生意”,不想記住他都難,等於說這偌大的警察局就是為他一個人開的唄!


    而劉二狗早就汗流浹背了,半個小時前他還說著要狠狠地揍夜熙一頓,現在卻直接進局子了。


    “你說說,這大半夜的,你們這些人為什麽要跟蹤人家女孩子?”


    夜熙在旁邊翹著二郎腿看戲,就差來把瓜子了。


    而鬱欣則是神情凝重,甚至心裏還有一絲擔心,也不知道這些能不能讓某些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被警察連續逼問,劉二狗還是像往常一樣一個字都沒有蹦出來。


    因為隻要他們被抓,他們的顧少很快就會得到消息。


    隻要拖延一些時間,等顧少打通了關係,自然有人會幫他們解圍,而他們最壞的結果也就是被關幾天。


    而要是說了一些不該說的,可就不是這麽簡單了。


    在警察局被關幾天倒是沒什麽,可要是出去之後被顧皓找上才是最可怕的。


    ......


    果不其然,過了大概10分鍾的時間,又有一個穿著警察製服的人從外麵走了進來。


    但和裏麵這些警察不同的是,他身上穿的著是三級警督以上的白色襯衫。


    顯然,這個人在警察局的地位不低,是有權勢的人。


    “副局長!”


    看到這位進來後,當場的警察都站了起來與他打招唿。


    “嗯!”


    “時間不早了,你們先迴去休息吧。”


    “這件事我來審問!”


    這位副局長有模有樣地做出一副關心手下的樣子,實際是來“賺外快”了!


    來警察局撈一次人就有幾十萬,這種事情他不止做過一次了,早就爐火純青。


    而劉二狗和他的同夥看到這位“老熟人”進來後,眼睛都有光了。


    因為隻要這位副局長出現,就說明他們的主子已經知道了他們在警察局的消息。


    而不管怎麽樣,他們最終也自會安然無恙。


    其實,顧皓也不是很想撈他們出來。


    因為他清楚地知道這些人隻是一群拿錢辦事的家夥罷了,對於他來說根本沒有一絲感情可言。


    可奈何他們在自己手下做事多年,知道了太多關於他做的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不想撈也得撈啊。


    他也曾經想過製造出一些意外,讓這樣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家夥永遠消失。


    這種人隻看重錢,根本不在乎在誰的手下做事。


    隻要有足夠的利益,或者真到了那種生死攸關的時候,不排除他們會把自己供出來。


    可這樣做的風險太大,隻要有一條漏網之魚,他都會很麻煩。


    所以,他隻能一直養著他們,他們在明麵上幫他做事,他在後麵操控!


    這位副局長招唿了一聲,果然這些警察很痛快地就出去了。


    原本時間就已經很晚了,他們也是到了該換班迴去休息的時候,奈何在他們換班之前遇到了劉二狗這破事。


    而警察局的規定是,哪怕有人在他們換班前一分鍾報案,他們也要把這件事處理一下完成才能下班。


    而這時候突然出現的副局長就是他們的救星,讓他們早點擺脫了。


    接下來,這位副局長有模有樣地審問了起來。


    在錢到他口袋的那一刻,這就是一場沒有意義的審問。


    說白了,就是做給那些報警的人看的。


    舉個例子,像這種尾隨他人、對其圖謀不軌、未造成實際損傷的案件,已經可以直接判刑了,關個半年不是問題。


    而要是你給某人塞了錢,原本要坐半年的刑罰,就直接變成了拘留。


    要是你塞了足夠多的錢,做一做表麵樣子,你前腳剛走,這些人後腳就可能直接被放了出來,一點事也沒有。


    這些不影響他們仕途的案件,他們一般不會管,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要是還能賺點外快,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這僅限於那些心術不正、內心肮髒的人,大部分警察還是很有正義感的。


    經過了一番虛假的審問,最後這位副局長看向了夜熙和鬱欣,說道:


    “基於他們這些人雖有滋事的嫌疑,但未對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傷。”


    “所以我們給予對他們半個月的拘留,兩位怎麽看?”


    拘留半個月?


    夜熙聽到了這句話想笑,懷疑這人tm到底懂不懂法?


    “我有意見!”


    夜熙雙手插兜站了起來,脫口而出道:


    “根據《華夏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蓄意滋事未構成犯罪的,一般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


    “但,在他們蓄意滋事的過程中,攜帶大量鈍器及尖銳物體欲對當事人進行報複。”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蓄意滋事,而是蓄意謀殺,已經觸犯了刑法範疇!”


    ?“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蓄意謀殺罪的處罰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算情節最輕的,也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夜熙說的那是朗朗上口,一點都不帶停頓的,比高中背課文的時候都簡單。


    “而這位所謂的副局長,竟然隻判了蓄意滋事的罪名,我想知道你懂不懂法?”


    “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國家公職人員犯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徇私枉法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些罪名加起來,我想知道這位副局長要被判幾年。”


    “而你的那些錢還有沒有福氣花呢?”


    在這位副局長與劉二狗的審問環節中,夜熙早就看出了不對勁。


    一是:他看得出這個劉二狗絲毫驚慌之色,與先前那個年輕警察審問的時候完全就是兩個態度。


    二是:一個堂堂的警察局副局長這麽晚了還會特地來審問一件小事,屬實蹊蹺。


    至於夜熙說的那些,全是真的。


    但實際劉二狗等人的事件並沒有那麽嚴重,他是故意那樣說的而已,他就是要看看這個所謂的副局長的反應!


    一個不懂法的人還能當上副局長?真的是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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