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止一次的覺得,狗都比她過的好。


    她已經十三歲了。


    按照對爹的了解,爹一定會把他賣了換錢。所以她格外留心爹娘的動靜。有一次甚至聽見,爹和娘商量,要把她賣的遠一點,然後攛掇著她逃跑,再繼續把她賣到別的地方。


    這樣就能掙好幾份錢。


    從小她就很討厭那個家。討厭爹娘給的一切。她感覺不到任何幸福,隻覺得每天都像在地獄。而在那一刻,她的討厭到了極點。


    這還是人麽。


    與畜生何異?


    不。


    她應該問,比得上畜生麽???


    !-!!-!!-!


    漸漸的,有人來議親。


    爹沒同意。


    拒絕別人的理由都是,她還小,現在還不想讓她嫁人,舍不得她離家。


    聽起來多像一個慈父啊。


    實際呢。


    是錢沒談攏。


    嫌對方給的少。


    她聽見爹和娘在悄悄盤算著,來的人出的價一個比一個高,比嫁大姐二姐賺的多多了。可是爹覺得她生的更好看,理應索要更多。並且爹希望,拿著嫁她(賣她)的錢給弟弟娶媳婦。


    這一年。


    爹對她好了起來。


    讓娘給她買了新衣裳。


    讓她多出門。


    找人教她打扮。


    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家有個好看的姑娘,到了待嫁的年齡。


    她覺得,爹直接出門去喊,我要賣女兒了,誰都可以出錢,價高者得。


    是不是效果更好一點?


    她越來越叛逆了。


    有時候甚至想拉著他們一起去死。


    一了百了。


    為什麽這種人渣要不斷的生孩子?他們有什麽資格為人父母?他們配麽?


    律法隻讓子女盡孝,不孝便要受罰,還要被戳著脊梁骨罵。


    為什麽父母不慈不用受罰?


    為什麽毆打女兒不用坐牢?


    為什麽?


    !-!!-!!-!


    誰求他們生孩子了?


    他們一手釀造了所有的苦難。


    把孩子推入人間地域。


    還得意洋洋。


    挾恩求報。


    動不動就說:“沒有我,哪來的你?”


    動不動就說:“我生了你,難道還有錯了?”


    動不動就說:“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這麽大,總不能白養你。拿你換點錢,不應該麽?”


    他們不覺得自己有錯。


    他們覺得自己對極了。


    不誇張的說,有些十惡不赦的人,比不上他們萬分之一的可怕。


    有些壞人,起碼知道自己壞。


    他們不知道。


    他們覺得自己可善良了。


    娘會告訴她:“對你弟弟好點,以後就靠著你幾個弟弟撐起咋們這個家。”


    爹會告訴她:“你整天哭喪著臉給誰看?我們供你吃穿,你還有什麽不滿足的?”


    爹喜歡男孩。


    爹覺得,女孩總歸是要嫁人的。


    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


    沒什麽大用了。


    兒子不一樣。


    兒子會一直留在他身邊,等他老了,還能守在床前照顧他吃喝拉撒。


    兒子生的孩子,會隨他姓,把他的姓氏和血脈繼承下去。


    他盼著兒子能掙大錢。


    盼著兒子能當大官。


    光耀門楣。


    想的特別美。


    她做工的酒館裏,有時候會來一些江湖人。某天,有客人在店裏吵的不可開交,罵來罵去的。鄰桌的老人隨口說了一句:“太吵了。”然後吵架的人一個個暈倒。


    老人這才滿意的喝小酒。


    他心情似乎不錯。


    晃著酒杯。


    哼著小曲。


    一壺酒喝了不到一半,他注意到她:“你這姑娘倒生了一幅好樣貌。不如跟了我,我帶你離開這裏。”她壯著膽子走近:“你教我一樣本領,我就跟你。”


    老頭:“什麽本領?”


    她:“殺人。”


    老頭:“你想殺誰?”


    店裏人多,她怕被別人聽了去,所以沒說話,而是用指尖沾了酒,迅速的在桌上寫了三個字:我爹娘。寫的時候,帶著一絲索債的痛快。然後抹去酒痕。


    老人:“……好狠。”


    她轉身就去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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