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夕和杜若之間的關係,隻是比陌生人熟一點。他問什麽,她大多會迴。但是她從不主動提及自己的經曆。他不知道她家裏的情況,不知道她的朋友是什麽樣。


    就連她昨夜宿在何處,也不知道。


    他想多了解她一些。


    陳先夕扯了扯嘴角:“你家裏給你定親的那個人,是你喜歡的麽?”


    在腦子裏搜刮了一圈,杜若實在不知道咋迴。家裏的確曾經給她訂過親,但是後來毀約了。這算定還是沒定?


    她出生在西邊的一個小村子,又窮又破。


    村裏家家戶戶都有很多孩子,她家也不例外。她還在那個家的時候,家裏已經有十三個孩子了,她是第三個。


    家裏本來就窮,爹娘也沒什麽掙錢的本事,隨著弟弟妹妹的出生,就更窮了。


    她不懂已經這麽窮了,為什麽還要繼續生。


    哪有餘錢養活這麽多人。


    娘說:隻要有一個孩子出息了,以後其他人都能過上好日子了。


    她不懂。


    怎麽就能出息了?


    怎麽就算出息了。


    後來。


    她懂了一點。


    大姐被賣給了一個半隻腳踏進棺材的老頭子,家裏連著好些天都有肉吃了。


    爹娘很是開心,臉上的褶子看起來更深了。年紀小一些的弟弟妹妹臉上出現了多年不見的笑容,天真純善。


    她看著盤裏的肉,渾身發涼。


    一口肉都沒吃。


    明明肉已經被煮熟了,沒有一絲絲鮮紅,可她總覺得上麵血跡斑斑,觸目驚心。


    大姐嫁出去之後,沒有迴門。


    她偷偷的找過一次大姐。


    看見大姐的臉上,被烙上了老頭的名字,醜陋至極。大姐告訴她,離開這個家,永遠都不要迴來。永遠都不要。大姐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是腫的,一直在哭。


    眼淚打濕了衣裳。


    淒楚的像個厲鬼。


    大姐說:“我恨他們生了我,我好恨啊。”


    後來。


    大姐死了。


    跳井自殺了。


    那家人用大石頭封了井口,別說給大姐辦葬禮了,就連挖個坑讓她入土都不肯。


    老頭很快又娶了個年輕女子。


    爹娘生了大姐。


    養了她。


    毀了她。


    她內心很生氣,去問爹:“為什麽要把大姐嫁給一個壞人。”


    爹說:“不這麽做,你們能過上好日子?我辛辛苦苦都是為了誰。我容易麽?那家有錢又大方,是她作死,放著好日子不要,要尋死。”


    爹說:“我把她養那麽大,她給家裏掙過一文錢嗎?吃我的,喝我的,把她嫁出去補貼一下家用怎麽了?原想著讓她弄點錢出來,她倒好,直接自殺了。”


    爹說:“養了這麽一個賠錢貨,算我倒黴。”


    爹理直氣壯。


    一點都不像個間接殺人的劊子手。


    像為了兒女勞累的慈父。


    她不太知道,什麽是真正的好日子,可是如果要用大姐的命去換幾盤肉,她不稀罕!她寧可一輩子都不知道肉是什麽滋味。


    她討厭這個家。


    她覺得惡心。


    大姐嫁人的時候十三歲。


    死的時候,十三歲。


    不見人間繁花。


    不得良人。


    就在枯井中變成腐屍。


    連個墓都沒。


    這一年,大姐十三歲。


    二姐,十二歲。


    她,十一歲。


    然後。


    爹娘照樣生孩子。第二年,新生嬰兒的啼哭聲響徹天地,給爹娘帶來了新的希望。她看著那個用散發著臭味的布條裹著的孩子,心裏沒有一絲絲的波動。


    對有的家來說。


    新生兒的出生,是喜事。


    在她眼裏,是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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