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貪生怕死的妻子4
【快穿】渣渣洗白日常 作者:瓜田裏的守望猹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秀拿起紅頭繩,直接係在了頭發上,問秦母:“娘,好看不?”
“好看!”秦母笑著點點頭。
秦水生走了七年,張秀就守了七年活寡,秦母總覺得對不住她。
晚上秦母和秦父商量:“他爹,水生這一走不知道是生是死,這麽多年一點音信都沒有。秀兒還年輕,難道真的讓她就這麽守著我們兩個老不死的?”
秦父沉默地洗著腳,良久,他擦了擦腳對秦母說:“明兒你問問她吧,看她是怎麽個想頭。”
秦母點點頭,歎了口氣。
當年秦水生馬上就要離開,他們厚著臉皮把張秀娶進來,想讓秦水生嚐嚐當新郎官的滋味,因為時間緊急,連喜酒都沒擺,是他們秦家對不起張秀。
第二天,當秦母問張秀的時候,張秀一口迴絕了。
她拉著秦母的手說:“娘,從我嫁到這裏,你和爹就把我當親生女兒看待。我跟水生哥已經成親,不管他是生是死,我都是他的妻子。他不在,我就替他孝敬你們兩老。改嫁的事兒,您就別再提了!”
秦母看到張秀一臉認真的表情,低下頭抹了抹眼淚,說:“秀兒,我和老頭子就是你親爹娘,老大老二就是你親哥哥,我們一定會對你好的!”
張秀抱著秦母,拍了拍她的背無聲安慰。
秦家人都是普通人,原劇情裏秦父秦母被折磨地奄奄一息都沒有鬆口,這輩子有她在,絕對不會讓他們被敵寇欺辱。
她隻盼著青龍寨的事情爆出來後不會把老兩口嚇到。
青龍寨的事情不能撂開手,但是有秦父秦母在,張秀不能長時間的離開家裏。想了想,她進山找了一根人參,然後吃完晚飯後放在了桌子上。
“我的老天爺,這人參老值錢了吧!”秦父看著桌子上的人參,想要摸摸卻不敢伸手,隻眼巴巴地瞧著。
秦母趕緊把門窗都關好,唯恐被人瞧見。
張秀輕聲說:“爹娘,明兒你們去鎮上讓大哥瞧瞧,能賣就賣了吧,也能給家裏頭添點收益。”
秦母咬咬牙:“行,明兒我和你爹就去!”
張秀趁機說:“你們好久沒見柱子了,趁著這個時候,多和他親近一下,我在家等你們迴來。”
柱子是秦金生的兒子,今年四歲。
秦父秦母對視一眼,雙雙點頭。
第二天一早,兩位老人就出發了。
張秀仍舊背著筐往山裏走。
如果一直待在家,保不齊有人會來找她,村裏人要是知道她去了山裏,就不會來秦家敲門了。
至於晚上,村裏人知道秦父秦母出門,秦家就張秀一個人在,識相的都不會過來。
而且秦家就在山腳下,距離村裏頭其他人家和田地都有一定距離,平常除了一些上山撿果子的小孩子,不太有人會過來。
青龍寨。
傅秋笙很頭疼。
他看著縮著脖子像鵪鶉的曹貴和毛三妹,忍不住歎了口氣:“所以,我就離開五天,咱們青龍寨就換了大當家了?”
曹貴和毛三妹對視一眼,毛三妹小聲嗶嗶:“大當家真的很厲害,我們所有人加起來都打不過她……”
曹貴跟著點點頭,表示認同。
傅秋笙是個聰明人,聰明人往往想的多。他沒見過張秀,怕她是其他勢力的馬前卒,想要吞並青龍寨。但是他轉念一想,人家都已經成了青龍寨的大當家了,要真是其他寨子的人,估計在她進寨子的時候就衝進來把曹貴綁了吧。
想的頭痛,傅秋笙正打算去庫房算算賬放鬆一下,張秀進來了。
“大當家!”毛三妹精神一振,再次看到張秀她還挺高興。
張秀走之前指點了她幾招,她如今能和曹貴打成平手了,而且同性別的總是更加親近些,所以毛三妹是青龍寨裏對張秀認同感最高的。
張秀笑著對毛三妹點點頭。
曹貴耷拉著腦袋,小聲問好:“大當家!”
曹貴好不容易瞧上一個女人,結果張秀已經成親了,如今他正失戀著,麵對搶了他的位子傷了他的心的張秀,那是渾身都不自在。
傅秋笙看著弱不禁風的張秀,微微挑眉。
他懷疑曹貴和毛三妹是在驢他。
就這樣柔柔弱弱的女人,能把曹貴和毛三妹打趴下?
不過他心思深,腦子轉了好幾道彎,麵上卻不動聲色,他笑著對著張秀拱手道:“我是傅秋笙,見過大當家!”
張秀一眼就看出傅秋笙的防備和疑慮,不過她沒放在心上,隻是讓曹貴把寨子裏的幾個主要頭目叫過來,打算開個會。
如今的青龍寨,張秀是大當家,曹貴是二當家,傅秋笙是三當家,毛三妹是四當家,李三原先勉強算是五當家,隻是他不講武德對張秀動了槍,被張秀胖揍了一頓,如今還躺在床上起不來。
曹貴和毛三妹手底下各有兩個小頭目,每個小頭目又管著一百來號人。
傅秋笙一直以來負責的都是“軍師”的角色,又兼著賬房和采買,手底下也有五十來號人。
李三做的是“斥候”的活,他的手下有五十幾個人,都是打探消息的好手。
加上土匪們的親屬,整個青龍寨有五百多人,真真是一個大寨子了。
也怪不得附近幾個勢力都不敢輕易得罪青龍寨。
不過能把青龍寨管的井井有條,以曹貴的腦子肯定是做不到的,出大力的應該是傅秋笙和李三。
傅秋笙因為自身經曆,給寨子定下“三不搶”的規矩,這讓附近村子的百姓對青龍寨的敵意沒有那麽深。再加上傅秋笙讀過書,做過賬房,知道許多道理,深諳人性,所以能快速剔除掉不穩定的因素,維護好青龍寨的穩定。
李三是曹貴的“毒唯”,努力維護著曹貴的威嚴和形象,堪稱青龍寨第一狗腿。而且他做過乞丐,懂得看人眼色,行事又比較謹慎,打探消息又有一手,所以常常替曹貴掃尾。
張秀就是看中李三的本事,所以留下了他的命。
這些有的是張秀通過觀察自己得出的,有的是牛大告訴她的。
哦,牛大牛大如今已經是張秀的“親衛”了,整日裏挎著大刀跟在張秀身後當背景板。
“好看!”秦母笑著點點頭。
秦水生走了七年,張秀就守了七年活寡,秦母總覺得對不住她。
晚上秦母和秦父商量:“他爹,水生這一走不知道是生是死,這麽多年一點音信都沒有。秀兒還年輕,難道真的讓她就這麽守著我們兩個老不死的?”
秦父沉默地洗著腳,良久,他擦了擦腳對秦母說:“明兒你問問她吧,看她是怎麽個想頭。”
秦母點點頭,歎了口氣。
當年秦水生馬上就要離開,他們厚著臉皮把張秀娶進來,想讓秦水生嚐嚐當新郎官的滋味,因為時間緊急,連喜酒都沒擺,是他們秦家對不起張秀。
第二天,當秦母問張秀的時候,張秀一口迴絕了。
她拉著秦母的手說:“娘,從我嫁到這裏,你和爹就把我當親生女兒看待。我跟水生哥已經成親,不管他是生是死,我都是他的妻子。他不在,我就替他孝敬你們兩老。改嫁的事兒,您就別再提了!”
秦母看到張秀一臉認真的表情,低下頭抹了抹眼淚,說:“秀兒,我和老頭子就是你親爹娘,老大老二就是你親哥哥,我們一定會對你好的!”
張秀抱著秦母,拍了拍她的背無聲安慰。
秦家人都是普通人,原劇情裏秦父秦母被折磨地奄奄一息都沒有鬆口,這輩子有她在,絕對不會讓他們被敵寇欺辱。
她隻盼著青龍寨的事情爆出來後不會把老兩口嚇到。
青龍寨的事情不能撂開手,但是有秦父秦母在,張秀不能長時間的離開家裏。想了想,她進山找了一根人參,然後吃完晚飯後放在了桌子上。
“我的老天爺,這人參老值錢了吧!”秦父看著桌子上的人參,想要摸摸卻不敢伸手,隻眼巴巴地瞧著。
秦母趕緊把門窗都關好,唯恐被人瞧見。
張秀輕聲說:“爹娘,明兒你們去鎮上讓大哥瞧瞧,能賣就賣了吧,也能給家裏頭添點收益。”
秦母咬咬牙:“行,明兒我和你爹就去!”
張秀趁機說:“你們好久沒見柱子了,趁著這個時候,多和他親近一下,我在家等你們迴來。”
柱子是秦金生的兒子,今年四歲。
秦父秦母對視一眼,雙雙點頭。
第二天一早,兩位老人就出發了。
張秀仍舊背著筐往山裏走。
如果一直待在家,保不齊有人會來找她,村裏人要是知道她去了山裏,就不會來秦家敲門了。
至於晚上,村裏人知道秦父秦母出門,秦家就張秀一個人在,識相的都不會過來。
而且秦家就在山腳下,距離村裏頭其他人家和田地都有一定距離,平常除了一些上山撿果子的小孩子,不太有人會過來。
青龍寨。
傅秋笙很頭疼。
他看著縮著脖子像鵪鶉的曹貴和毛三妹,忍不住歎了口氣:“所以,我就離開五天,咱們青龍寨就換了大當家了?”
曹貴和毛三妹對視一眼,毛三妹小聲嗶嗶:“大當家真的很厲害,我們所有人加起來都打不過她……”
曹貴跟著點點頭,表示認同。
傅秋笙是個聰明人,聰明人往往想的多。他沒見過張秀,怕她是其他勢力的馬前卒,想要吞並青龍寨。但是他轉念一想,人家都已經成了青龍寨的大當家了,要真是其他寨子的人,估計在她進寨子的時候就衝進來把曹貴綁了吧。
想的頭痛,傅秋笙正打算去庫房算算賬放鬆一下,張秀進來了。
“大當家!”毛三妹精神一振,再次看到張秀她還挺高興。
張秀走之前指點了她幾招,她如今能和曹貴打成平手了,而且同性別的總是更加親近些,所以毛三妹是青龍寨裏對張秀認同感最高的。
張秀笑著對毛三妹點點頭。
曹貴耷拉著腦袋,小聲問好:“大當家!”
曹貴好不容易瞧上一個女人,結果張秀已經成親了,如今他正失戀著,麵對搶了他的位子傷了他的心的張秀,那是渾身都不自在。
傅秋笙看著弱不禁風的張秀,微微挑眉。
他懷疑曹貴和毛三妹是在驢他。
就這樣柔柔弱弱的女人,能把曹貴和毛三妹打趴下?
不過他心思深,腦子轉了好幾道彎,麵上卻不動聲色,他笑著對著張秀拱手道:“我是傅秋笙,見過大當家!”
張秀一眼就看出傅秋笙的防備和疑慮,不過她沒放在心上,隻是讓曹貴把寨子裏的幾個主要頭目叫過來,打算開個會。
如今的青龍寨,張秀是大當家,曹貴是二當家,傅秋笙是三當家,毛三妹是四當家,李三原先勉強算是五當家,隻是他不講武德對張秀動了槍,被張秀胖揍了一頓,如今還躺在床上起不來。
曹貴和毛三妹手底下各有兩個小頭目,每個小頭目又管著一百來號人。
傅秋笙一直以來負責的都是“軍師”的角色,又兼著賬房和采買,手底下也有五十來號人。
李三做的是“斥候”的活,他的手下有五十幾個人,都是打探消息的好手。
加上土匪們的親屬,整個青龍寨有五百多人,真真是一個大寨子了。
也怪不得附近幾個勢力都不敢輕易得罪青龍寨。
不過能把青龍寨管的井井有條,以曹貴的腦子肯定是做不到的,出大力的應該是傅秋笙和李三。
傅秋笙因為自身經曆,給寨子定下“三不搶”的規矩,這讓附近村子的百姓對青龍寨的敵意沒有那麽深。再加上傅秋笙讀過書,做過賬房,知道許多道理,深諳人性,所以能快速剔除掉不穩定的因素,維護好青龍寨的穩定。
李三是曹貴的“毒唯”,努力維護著曹貴的威嚴和形象,堪稱青龍寨第一狗腿。而且他做過乞丐,懂得看人眼色,行事又比較謹慎,打探消息又有一手,所以常常替曹貴掃尾。
張秀就是看中李三的本事,所以留下了他的命。
這些有的是張秀通過觀察自己得出的,有的是牛大告訴她的。
哦,牛大牛大如今已經是張秀的“親衛”了,整日裏挎著大刀跟在張秀身後當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