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浦東新區,某處偏僻的一條街道上都是屍體,一座寫著春麗福利院的大院門外,沙包堆成的掩體有一人多高。


    按說這樣的防守措施,喪屍應該衝不進去,可是大院裏麵,卻是死屍狼藉,冷清蕭瑟,秋風卷著枯葉,不斷在地上打轉,卻看不見一個活人。


    “啊!”


    就在此時,空氣中隱約傳來一聲慘叫,聽聲音似乎從正麵這座六層的大樓後傳過來的。


    “快快,快跑!”


    下一刻,就見有三人從樓後逃了過來,而在三人身後不遠處則是黑壓壓的一群喪屍,像馬蜂一樣,緊緊追著三個人不放。


    逃跑的三個人,一男二女,兩個女人一老一少,老的六十多歲,步履蹣跚,一條腿似乎受了傷,年輕的二十來歲,攙著老婦人正在逃命。


    男人三十多歲,一臉的滄桑,下巴上長著參差不齊的胡茬子,穿著一身軍裝,拿著一隻手槍,不斷地迴頭點射,掩護著兩個女人逃走。


    但追在他們身後的至少有三五十隻喪屍,隻憑借男人手中的手槍,要想逃出生天,可以說是難上加難。


    因為老婦人腿上有傷,根本逃不快,眼瞅著後麵的喪屍追得越來越近,男人忍不住朝女孩叫道:“曉萱,你快逃!”


    宋曉萱聲音發抖:“我……我不能丟下我奶奶。”


    老婦人把女孩猛地一推,自己一個踉蹌倒在地上,哭喊道:“曉萱,你快自己逃,奶奶被咬了,逃出去,也是一死!”


    “哢!”


    宋曉萱下意識就想要去攙扶奶奶,就在這個時候,男人手中的槍突然卡殼了。


    失去了火力的壓製,七八隻喪屍猛地撲了上來,直接按住老婦人又撕又咬,看到這一幕,宋曉萱一聲尖叫,魂飛魄散,像個木頭人似的,一動不能動了。


    男人一看,頓時趕緊檢查手槍,見到越來越多的喪屍撲上來,不禁急得大叫:“曉萱,快逃啊!”


    但此刻的宋曉萱,隻是呆呆看著自己的奶奶,兩行清淚順著白皙的臉頰流了下來,仿佛根本沒有聽到男人的喊叫。


    “閃開!”就在這時,一隻喪屍發現了呆立在那的宋曉萱,猛地撲了過來。


    男人一見,也不顧檢查手槍了,將手槍往腰間一插,伸手拔出腰間的一柄匕首,合身撞在了喪屍身上,把喪屍摁在了地麵上,狠狠一刀插入喪屍頭顱。


    殺死喪屍之後,男人站起來一推宋曉萱,大聲怒吼:“快逃啊!”


    宋曉萱木呆呆的,似乎對周圍的一切視而不見,被一推之下踉蹌兩步,又定定站住了。


    看到大量的喪屍近在咫尺,就連趴在地上啃食老婦人的喪屍也抬起頭來,男人瘋了一樣,一把抓住宋曉萱的手腕,拚了命的往前衝。


    眼瞅著兩人就要衝出大門,側麵確突然又冒出一波喪屍,將兩人再次給逼迴了院落內,男人一見不好,隻好拉著宋曉萱朝著側麵的一座小樓跑去。


    ……


    “需要幫忙嗎?”


    就在兩人一路踉蹌跑到小樓門口,突然從樓內走出一個身穿迷彩服的男人,看向兩人嘴裏露出一抹溫暖的微笑。


    突然看到一個活人,哪怕之前呆呆傻傻的宋曉萱都是一愣,那個身穿軍裝的男人更是心中一喜,連忙道:“快,快點幫忙!”


    這個男人不是別人,正是秦重,他開車一路朝著浦東而來,路過這裏,聽到裏麵似有人的慘叫,好奇之下就停車走了進來。


    剛在小樓搜索了下,沒見到人影,確在樓上目睹了剛才了的一切,當看到兩人在樓下東突西跑,就下了樓,想要看看能不能幫下忙。


    “有武器嗎?”


    男人一把將宋曉萱推進了小樓的門內,轉過身準備和秦重一起應敵,但隨即想到自己手槍似乎出了問題,空手肯定無法和這些喪屍作戰,連忙詢問起秦重。


    秦重聳聳肩,將肩頭的八一式遞了過去,男人一看就是老手,拿過八一式,都沒有猶豫,立刻轉換成了單發模式,一槍一個,槍槍爆頭!


    看到男人的槍法,秦重不禁有些咋舌,他也打過槍,雖然自己成為進化者後,體質大增,不懼步槍開槍時候的後坐力。


    但想要和這個男人這樣,一槍一個,槍槍爆頭,還是很有難度的!


    看到男人一人一槍,居然壓製了上百隻喪屍的進攻,秦重興起,拿出一支九五式自動步槍,也開始點射。


    相比較八一式,他還是喜歡九五式,畢竟相較八一式,九五式重量輕、槍身短,便於攜帶和操作,後坐力也較小,射擊時更加穩定,對秦重這樣的新手來說更好一些。


    “砰砰砰!”


    “砰砰砰!”


    兩個人緊密配合,槍聲不斷,雖然秦重槍法遠遠不及這個男人,但畢竟他是進化者,打了一會,也將命中率提高了不少。


    畢竟,這些喪屍密密麻麻的,想準確擊中頭部有些難度,但打中還是比較容易的。


    十幾分鍾後,當最後一個喪屍被秦重一槍打爆,兩個人沒有形象地癱倒在地。


    雖然隻有十幾分鍾,但在這種高壓下的持續開槍,體力的損耗是一方麵,心裏的承受才是最大的負擔。


    兩人對視了一眼,都是哈哈大笑了起來,笑著笑著,那個男人伸出一隻手,說道:“感謝救命之恩,我叫王博深,華國中尉。”


    秦重聽到之後微微一怔,不過隨即就釋然,從這個王博深的射擊準確性和身上的軍裝,秦重早猜到他可能是個真正的軍人。


    而不是像自己,雖然身穿著特警的迷彩服,實際和警察這個偉大職業沒有一毛關係。


    在華國,槍支是管製物品,平民老百姓是接觸不到的,像他這樣,每一槍都爆頭,可見一定經過了大量的真槍實彈的訓練,放在老百姓中那是不可能的。


    “秦重,普通老百姓一名!”秦重撓撓頭,也伸出一隻手和王博深握在了一起。


    王博深握住秦重的一隻手,並沒有立馬放開,反而眼神深邃地問道:“你可不普通,沒見哪個老百姓身上有這樣的武器裝備……”


    說著話,他的眼神落在秦重手中的九五式自動步槍,秦重眉頭一挑,臉色略微嚴肅,瞳孔收縮,調侃道:“怎麽?中尉同誌,你是要告我私藏槍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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