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就能出人頭地嗎?


    八歲那年,在一個風雨交加、電閃雷鳴的夜晚,打破胎中迷,覺醒前世的記憶的方霄傑,幻想著能憑借前世的諸多經驗,再加上一點鍥而不舍的努力,總有一天會成為人上人。


    然而,次日晨曦未現,山洪如同脫韁野馬,無情地吞噬了整個村落。


    在滔滔濁浪之中,方霄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活下來的,醒過來後就裹挾在一支漫長的逃難隊伍之中。


    舉目無親。


    在接下來的兩年流徙裏,方霄傑目睹了人間疾苦,餓殍遍野,易子而食,山林猛獸掠食,官兵驅逐災民、富家子弟以射殺流民為樂......


    最後為了活下去,他迫不得已賣身給淩家為奴。


    八年奴隸生活,猶如深淵暗無天日。


    在這個沒有法律秩序,強者為尊的世界,決定你能否成功的,不是勤勞和天賦。


    而是出身。


    從作出賣身為奴的決心開始,方霄傑的命運大抵是已經注定了,一日為奴,終身為奴。


    沒有主家的準許,家奴是不得離開淩府,將來接納一個主家玩膩的侍女,生下孩子繼續當家奴。


    他的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是淩家的奴仆。


    雖覺醒了前世的記憶,但沒有金手指,這慘過緬北的人生,讓方霄傑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人間悲劇。


    終於明白天道酬勤就是一個笑話。


    “啤酒燒烤小飲料,ktv足浴,手機空調大沙發......都是遙不可及的夢中之物!當年要不是聽說淩家的家奴也有機會接觸修煉之法,我也不會下定決心為奴!”


    “有人生在羅馬,有人生來就是牛馬!這操蛋的命運!”


    方霄傑忍不住心裏歎氣,同時手腳麻利地將炒熟的黃豆粉和肉粉、雞蛋,以及各種精細的飼料攪拌在一起,然後給一匹通體如墨,異常高壯的駿馬吃。


    這是淩家三小姐淩竹薇的愛馬,名為‘追風’。


    趁著‘追風’在吃食的功夫,方霄傑雙腳分開,膝蓋微彎,擺臂,重心下沉,仿佛騎在馬上。


    這是馬步樁,淩家奴仆都可以學習的基礎站樁之一,能夠鍛煉腿部力量,增強下盤穩定性。


    方霄傑一邊站樁,一邊看著馬廄裏‘追風’的動靜,待到‘追風’安靜站立著,不再舔舐馬食槽的精糧,這才起身拉起韁繩,將‘追風’牽至一旁。


    他看著馬食槽剩餘了不少精糧,不由舔了舔舌頭。


    “三小姐的馬喂好了沒?淩霄傑聽到沒有,小姐要用馬,趕緊把馬牽出來!”


    忽然,院門傳來一聲大喝,打斷了他大快朵頤的想法。


    連忙把韁繩拉起,隻是‘追風’剛吃得飽飽的,有些不情不願,走得格外的慢。


    將韁繩遞給院外的一位身材秀美的婢女。


    淩霄傑認得她,是三小姐的貼身侍女之一。


    哦,對了,賣身給淩家為奴後,姓也得隨主家。


    “臭氣熏天的下等人!”


    婢女一手捂著鼻子,一手接過韁繩,臉上厭惡之色顯露無疑,大聲嗬斥道:“磨磨蹭蹭,下次給我快點,要是耽誤小姐用馬,用鞭子抽死你!”


    剛進淩府時,淩霄傑沒少挨過鞭子,深知鞭子抽在後背上有多痛。


    他隻得彎腰賠罪,等到婢女消失在視線裏,朝地上我呸了一句,“等你被主家玩膩的時候,別找老子接盤,不然看老子怎麽幹死你!”


    迴到院子。


    淩霄傑一時氣憤難消,化為食欲,拿來一個勺子,不假思索地舀起馬食槽裏被吃剩的精糧,就往嘴裏送。


    快要吃完時。


    “咣當!”


    院子的木門被推開,伴隨著“砰”的一聲,一具白布裹著的軀體扔了進來。


    “嘖!嘖!淩霄傑你這小子還真不嫌髒,又吃牲畜吃剩的東西,真惡心!”


    “我說你能不能出息一點,偷偷留出一點馬糧自己吃,誰看得出來,非要作賤自己。”


    兩個身著同樣仆役服飾的男子站在門口,身形頗為壯碩,不由分說便衝吃相極為不雅的馬夫一陣數落。


    淩霄傑充耳不聞,自顧自的舔食著殘羹冷飯。


    流徙的兩年時間裏,什麽樹皮樹根、蟲子蜈蚣等稀奇古怪和惡心的東西都吃過。


    區區馬食算得了什麽?


    更何況,淩家的馬吃得比人還好,每餐都有大量的雞蛋、肉粉供應,簡直就是營養大餐。


    有很多奴仆都暗中克扣馬糧,但是淩霄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


    就怕這頭牲畜哪天吃得不夠盡興,鬧起脾氣來,那叫一個難搞。


    “這頭牲畜平常吃得真多,這次給我留下不少精糧,也算是有良心了,但還是支撐不了劇烈的鍛煉,不像淩家核心子弟頓頓都有充足的肉食,有時還能食用燕窩,鹿茸,人參等大補之物。”


    咽下最後一口,大約吃了五分飽,淩霄傑心裏嘀咕了一下,作為奴仆每日吃得都是窩頭,偶爾才能沾點葷腥,營養是完全跟不上。


    修煉一途,哪怕天賦再出眾,要是飲食不佳導致身體氣血不充沛,強行鍛煉反而容易把自己練廢。


    “這次又是那個倒黴蛋死了?”


    抹了抹嘴,淩霄傑起身走出馬廄,漫不經心的問道。


    “二公子院裏的丫鬟,聽說是勾引二公子,被三夫人發現,被亂杖打死。”其中相貌看起來稍年輕的男子,又忍不住出聲問道:“我說你能不能注意下衛生,一身怪味比馬糞還臭。”


    以白布包裹,卻難其掩玲瓏有致的身段,淩霄傑蹲下打開白布,看見一張麵部扭曲猙獰的臉龐,依稀可見她生前也是一位花容月貌的少女。


    “和馬同吃同住,有點味道很正常。”


    重新裹好白布,淩霄傑麵色如常,“明日淩晨有送草料的車來,到時候會順路帶出城去,丟到亂葬崗。”


    淩府每年死的人太多了,做事分心犯錯被杖斃的、惹主子不開心被打死的、投井或者上吊自盡的、被少爺小姐玩虐死的......


    都司空見慣了。


    至於眼前的苦命人,是真的主動勾引二公子,幻想烏鴉變鳳凰,還是被二公子強迫,就耐人尋味了。


    養馬的區域靠近後門,所以府上有奴仆或護衛死了,大多都會送來這裏臨時停放。


    另一個男子看著比自己小了六歲的淩霄傑,開口說道:“二公子那邊還缺一名貼身奴仆,淩霄傑你要是有想法,我可以幫你引薦。”


    淩霄傑默不作聲。


    男子又道:“你我都是從那場流徙中存活下來,你的本領我知曉,做奴做仆的,隻有跟對了主子才有出頭之日,二公子出手大方,特別是對待下屬,不妨告訴你,我馬上就要突破至後天境界,再看看你自己,還是那般瘦弱不堪,明顯是營養不足,再加上過度鍛煉,你這樣根本進步不了!”


    “我還是喜歡養馬!”


    淩霄傑咧嘴笑道,露出一口很是整齊的大黃牙,“而且,身為淩家的家奴,為誰做事,做什麽事,最後不都是為淩家效力嘛。”


    “哼,不識好歹,我看你是吃馬食吃壞了腦子!”


    男子黑著臉怒罵道,他想不通這人在想些什麽,一個八歲的孩童能在那場十不存一的流徙中存活下來,其本領可想而知,在這裏養馬能有什麽前途?


    照料的還是三小姐的愛馬,而三小姐早晚都是要嫁人的。


    大家族的女子都是聯姻的工具。


    當然,除了那位天賦絕頂,十六歲就突破至先天境界的淩家大小姐。


    “給你機會不珍惜,你就在馬廄裏爛死吧!”


    男子深深看了眼傻愣愣的淩霄傑,然後轉頭就走。


    見兩人離去,淩霄傑搖了搖頭,關上了院門。


    淩家在雲陽城威名顯赫,當之無愧的霸主,府邸依山而建,占地數千畝,庭院林立,花園無數,需要用到奴仆的雜務繁多。


    當年初到淩府的方霄傑被安排到園藝和倒夜香的雜務上,但他通過一番了解和權衡後,最終把目光鎖定在養馬工作,用攢了三年的月錢孝敬給執掌馬廄事務的管家,才換來這份養馬的工作。


    又因做事認真牢靠,兩年前就獨自負責‘追風’的豢養。


    養馬不僅是個辛苦活,還是技術活。


    特別是‘追風’這種名馬,規矩更多,飲食挑剔,而且半夜三更還要起來添加草料,時常給馬梳毛、牽到馬場散步、按摩等。


    但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作為三小姐的愛馬,‘追風’擁有獨自的小院和馬廄,等於淩霄傑擁有獨立的居住小院。


    充足的修煉時間和上好的修煉環境,沒人打擾,逍遙得很。


    淩霄傑想不到淩府還有比這更好的勞役了。


    至於做二公子的貼身奴仆,所謂伴君如伴虎,爬得快,死的也快!


    奴仆宛如卑微螻蟻,越是遠離擁有生殺予奪大權的人,越容易存活。


    投效那位公子、小姐,不是當下考慮的事情,先突破至後天境界再說。


    將那具女屍搬到堆放草料的棚子,淩霄傑又啃了三個窩頭,方才感覺到飽意,走到院子中間,深唿吸一口氣,擺開一個拳架。


    開始演練拳法。


    他動若脫兔,靜如淵渟,如同密林深處猛虎悄無聲息地逼近獵物。


    四肢騰挪間,脊背似五張弓拉滿,蓄勢待發;出拳之時,如猛虎出柙,迅疾無倫,力道沉猛,空氣似被撕裂,發出細微的嘯聲。


    若精通武道的人在場,一眼就能看出淩霄傑的猛虎拳已然達到小成。


    兩個時辰後,淩霄傑緩緩收拳,癱軟在地上。


    他很久沒有這般酣暢淋漓的練拳了。


    在草料堆歇息了半個時辰,淩霄傑站起身,開始站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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