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雞叔往事 部落前首富的故事
星係霸主之仙雲星係戰記 作者:幕後黑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天,雷權正在床上躺著看一本叫《人體》的書,蓮和熊碩則是身上一個,旁邊一個,三人互不幹擾,各爽各的。
蓮在看一本《蜜桃獵人》的漫畫,熊碩在吃自助餐,雷權嘴上沒有閑著,腦子裏也是在跟女媧一起安排新家的供能係統——一個更大的蒸汽發電兼供熱係統。
冬天近了,雷權得趕在這剩餘的一個多月時間裏把新家搞定,不然就隻能一家五口繼續擠在舊別墅的大炕上了,真煩!
畢竟冬天不比夏天,在小床上睡一晚上是真的很凍人的,得了傷寒或者感冒之類的氣候病就不好了。
部落人民近來也是行色匆匆,但他們比往年多一些笑容。
雷權的大宅院在部落逐漸升起,可是羨煞旁人,大家都恨不得自己是那個宅子的主人。
但人家一沒偷、二沒搶,還為部落開發了十幾塊新地皮,間接的還貢獻了很多新型實用技術。
更不要說雇人幹活都是吃喝給足,還要額外給肉給蛋。
除了少數自力更生的家庭,大多數人都直接或間接的承了雷權的好處,所以他的名聲從一開始的部落王老五到暴發戶再到現在的部落福音,那是經過了時間考驗的。
先不說雷氏出品的工具給部落帶來多少便利,單就說幾乎是公開的新型建築方式,就讓很多部落人看到了過冬的希望。
因為雷權的房子造的不僅結實又耐用,抗風防雨又能防止老鼠打洞,火炕+灶台也是很實用的抗寒神器。
參觀過小別墅的人不知凡幾,部落裏有幾個聰明人已經把自己家的房子也照著升級了。
部落前首富——養雞人——吉利肯是最早這麽幹的。
他給為雷權蓋別墅的其中3個工人一人一隻雞,然後他家房子就重新蓋了一遍。
吉利肯,又稱雞叔,是部落裏少有的聰明人,也是半個生物學家。
由於身體缺陷,先天條件不足,腦袋大、身體小,吉利肯的身體素質比部落人平均猛男的水平差了很大一節。
所以在年輕人都嗷嗷叫著要出部落幹怪獸的年紀,他開始想方設法的想著“不勞而獲”。
一開始他的想法是搞種植,因為他發現有很多植物長得又快又好,果實也可以用來填肚子。
於是他嚐試著在自家大院子裏“種”糧食,因為這樣就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捕獵了。
他成功了,發現了好幾種可種植的作物。
野心開始膨脹,他想要用這些作物的產出物來換取肉食。
他失敗了,理所當然。
可食性植物本來就比較好采集,在部落不值價,貴的時候跟肉食也隻是1:2到1:3的兌換比例,到了便宜的時候可能就跌到1:4-1:5了。
夠他一個人吃一年的東西,換成肉怕是兩個月都過不去。
好在靠種植的產出不錯,吉利肯不但能養活自己,還能給家裏提供點“伴食”,雖然沒有肉類或者蛋類這種“主食”頂餓,但是能填肚子。
他家是6口之家,爺爺奶奶一大把年紀了還天天出去搞吃的、穿的、用的,父母親也經常結伴出去狩獵,姐姐是部落的采集能手,能從大森林裏弄來各種植物種子、果實,還有一些草藥。
他的父親是個魔人而母親是個蠻人,也不知道兩個人是怎麽看對眼的,反正就是幹柴烈火的在一起了。
由於父母屬於異族結婚,後代的遺傳性狀有不確定性,所以吉利肯的姐姐就身體很棒,雖然不算高大,但體型十分勻稱。
而反觀吉利肯則是病瘦弱的代表,但他腦袋長的很大。
本來家裏人都覺得吉利肯這個“腫頭娃”長不大了,長大也養活不了自己,所以都是由著他胡來。
沒想到他不但安安穩穩長大了,還給這個小家反哺了一波。
後來家人們就開始支持吉利肯,反正也是順手的事,他們每次外出歸來,總會給他帶來一些動物幼崽或者植物種子。
腫頭娃從此走上一條小康之路。
他發現“種植”比出獵省勁又收益高,而種植草藥更是高附加值產業,而浪費一些穀物幹果之類的養殖一些小動物更是一個妥妥的“致富之路”,於是他在這條路上一去不迴頭。
當別人忙著搞傳統產業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搞農業和畜牧業了。
要不是自家土地太少,他早都帶著家人實現他“不勞而獲”的小目標了!
再後來就是順風順水,就是膨脹,吉利肯開始想吃天鵝肉了。
要說以他的身家條件,在部落裏也不算癩蛤蟆了,但是合適年齡的姑娘們就是看不起他。
但這真不能怪這些姑娘,任誰也不願意跟一個個子才到半山腰、腦袋賽過野豬頭的q版男人成家吧。
由於吉利肯跟他養著用來下蛋、經濟價值更高的雞寶寶們外形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所以大家私下裏都戲稱吉利肯為“雞哥”。
隨著年齡增大,“雞哥”變成了“雞叔”。
他的愛好也開始變得非常專一——養雞!
要麽養雞掙錢,要麽掙錢養雞。
他不再糾結於形象和婚姻,而是經常光顧部落裏的幾個“小黑屋”。
那是一些異族的女人開的肉店,這些女人要麽生活所迫、要麽就是嫌棄自己的腰包太癟,反正隻要不是同族,基本沒可能懷孕,那就來個雙贏。
既方便了那些單身漢,也讓自己更充實,上下通吃,何樂而不為!
所以雷權代替他成為了部落王老五的那段時間,他並沒有覺得有什麽。
眾人大多愚鈍,舍本逐末、舍近求遠。
放著安全、舒適、富足的農家生活不過,非要跑去森林真人冒險玩命,值得嗎?
人們都拿著自己跟那個叫雷的家夥比較,其實挺可笑。
因為不論是自己還是雷,其實力或者說是思想高度,都不是這些普通人的認知能觸及到的。
一堆窮人,卻敢於肆無忌憚的嘲笑著千萬富翁,豈不知富翁盯著的——是他們每個人手裏的那點口糧。
吉利肯看的出來雷權的厲害,他評估了一下,自己從武力到智力到行動力,哪點都比不上雷權,更不要提什麽形象了。
所以想發財的人最好不要互相擋路。
那個雷沒有的自己有,他有的自己再學過來,還不用自己動手,隻要付出幾個雞就完事了,多爽。
就比如眼前這個新的大土石牆四合院,不但看著就結實,住著也舒服多了,等到過冬還能養活更多的小雞崽子,來年豈不是更發了?
至於別人的各種縱橫向對比、風言風語的就隨風去吧,啥事能有養雞快樂?
看著新家大炕上一大幫無所適從的小雞仔嘰嘰喳喳,吉利肯滿意的點點頭,看著蛋成批量變成雞,那種成就感太滿足了。
話說現在小雞仔數量有點多了,賣肉的小黑屋裏那個鷹身女妖挺不錯的,要不要給自己的小雞仔們找一個媽媽呢......?
身材矮小的吉利肯習慣性的晃了晃自己的大頭陷入了算計模式。
蓮在看一本《蜜桃獵人》的漫畫,熊碩在吃自助餐,雷權嘴上沒有閑著,腦子裏也是在跟女媧一起安排新家的供能係統——一個更大的蒸汽發電兼供熱係統。
冬天近了,雷權得趕在這剩餘的一個多月時間裏把新家搞定,不然就隻能一家五口繼續擠在舊別墅的大炕上了,真煩!
畢竟冬天不比夏天,在小床上睡一晚上是真的很凍人的,得了傷寒或者感冒之類的氣候病就不好了。
部落人民近來也是行色匆匆,但他們比往年多一些笑容。
雷權的大宅院在部落逐漸升起,可是羨煞旁人,大家都恨不得自己是那個宅子的主人。
但人家一沒偷、二沒搶,還為部落開發了十幾塊新地皮,間接的還貢獻了很多新型實用技術。
更不要說雇人幹活都是吃喝給足,還要額外給肉給蛋。
除了少數自力更生的家庭,大多數人都直接或間接的承了雷權的好處,所以他的名聲從一開始的部落王老五到暴發戶再到現在的部落福音,那是經過了時間考驗的。
先不說雷氏出品的工具給部落帶來多少便利,單就說幾乎是公開的新型建築方式,就讓很多部落人看到了過冬的希望。
因為雷權的房子造的不僅結實又耐用,抗風防雨又能防止老鼠打洞,火炕+灶台也是很實用的抗寒神器。
參觀過小別墅的人不知凡幾,部落裏有幾個聰明人已經把自己家的房子也照著升級了。
部落前首富——養雞人——吉利肯是最早這麽幹的。
他給為雷權蓋別墅的其中3個工人一人一隻雞,然後他家房子就重新蓋了一遍。
吉利肯,又稱雞叔,是部落裏少有的聰明人,也是半個生物學家。
由於身體缺陷,先天條件不足,腦袋大、身體小,吉利肯的身體素質比部落人平均猛男的水平差了很大一節。
所以在年輕人都嗷嗷叫著要出部落幹怪獸的年紀,他開始想方設法的想著“不勞而獲”。
一開始他的想法是搞種植,因為他發現有很多植物長得又快又好,果實也可以用來填肚子。
於是他嚐試著在自家大院子裏“種”糧食,因為這樣就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捕獵了。
他成功了,發現了好幾種可種植的作物。
野心開始膨脹,他想要用這些作物的產出物來換取肉食。
他失敗了,理所當然。
可食性植物本來就比較好采集,在部落不值價,貴的時候跟肉食也隻是1:2到1:3的兌換比例,到了便宜的時候可能就跌到1:4-1:5了。
夠他一個人吃一年的東西,換成肉怕是兩個月都過不去。
好在靠種植的產出不錯,吉利肯不但能養活自己,還能給家裏提供點“伴食”,雖然沒有肉類或者蛋類這種“主食”頂餓,但是能填肚子。
他家是6口之家,爺爺奶奶一大把年紀了還天天出去搞吃的、穿的、用的,父母親也經常結伴出去狩獵,姐姐是部落的采集能手,能從大森林裏弄來各種植物種子、果實,還有一些草藥。
他的父親是個魔人而母親是個蠻人,也不知道兩個人是怎麽看對眼的,反正就是幹柴烈火的在一起了。
由於父母屬於異族結婚,後代的遺傳性狀有不確定性,所以吉利肯的姐姐就身體很棒,雖然不算高大,但體型十分勻稱。
而反觀吉利肯則是病瘦弱的代表,但他腦袋長的很大。
本來家裏人都覺得吉利肯這個“腫頭娃”長不大了,長大也養活不了自己,所以都是由著他胡來。
沒想到他不但安安穩穩長大了,還給這個小家反哺了一波。
後來家人們就開始支持吉利肯,反正也是順手的事,他們每次外出歸來,總會給他帶來一些動物幼崽或者植物種子。
腫頭娃從此走上一條小康之路。
他發現“種植”比出獵省勁又收益高,而種植草藥更是高附加值產業,而浪費一些穀物幹果之類的養殖一些小動物更是一個妥妥的“致富之路”,於是他在這條路上一去不迴頭。
當別人忙著搞傳統產業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搞農業和畜牧業了。
要不是自家土地太少,他早都帶著家人實現他“不勞而獲”的小目標了!
再後來就是順風順水,就是膨脹,吉利肯開始想吃天鵝肉了。
要說以他的身家條件,在部落裏也不算癩蛤蟆了,但是合適年齡的姑娘們就是看不起他。
但這真不能怪這些姑娘,任誰也不願意跟一個個子才到半山腰、腦袋賽過野豬頭的q版男人成家吧。
由於吉利肯跟他養著用來下蛋、經濟價值更高的雞寶寶們外形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所以大家私下裏都戲稱吉利肯為“雞哥”。
隨著年齡增大,“雞哥”變成了“雞叔”。
他的愛好也開始變得非常專一——養雞!
要麽養雞掙錢,要麽掙錢養雞。
他不再糾結於形象和婚姻,而是經常光顧部落裏的幾個“小黑屋”。
那是一些異族的女人開的肉店,這些女人要麽生活所迫、要麽就是嫌棄自己的腰包太癟,反正隻要不是同族,基本沒可能懷孕,那就來個雙贏。
既方便了那些單身漢,也讓自己更充實,上下通吃,何樂而不為!
所以雷權代替他成為了部落王老五的那段時間,他並沒有覺得有什麽。
眾人大多愚鈍,舍本逐末、舍近求遠。
放著安全、舒適、富足的農家生活不過,非要跑去森林真人冒險玩命,值得嗎?
人們都拿著自己跟那個叫雷的家夥比較,其實挺可笑。
因為不論是自己還是雷,其實力或者說是思想高度,都不是這些普通人的認知能觸及到的。
一堆窮人,卻敢於肆無忌憚的嘲笑著千萬富翁,豈不知富翁盯著的——是他們每個人手裏的那點口糧。
吉利肯看的出來雷權的厲害,他評估了一下,自己從武力到智力到行動力,哪點都比不上雷權,更不要提什麽形象了。
所以想發財的人最好不要互相擋路。
那個雷沒有的自己有,他有的自己再學過來,還不用自己動手,隻要付出幾個雞就完事了,多爽。
就比如眼前這個新的大土石牆四合院,不但看著就結實,住著也舒服多了,等到過冬還能養活更多的小雞崽子,來年豈不是更發了?
至於別人的各種縱橫向對比、風言風語的就隨風去吧,啥事能有養雞快樂?
看著新家大炕上一大幫無所適從的小雞仔嘰嘰喳喳,吉利肯滿意的點點頭,看著蛋成批量變成雞,那種成就感太滿足了。
話說現在小雞仔數量有點多了,賣肉的小黑屋裏那個鷹身女妖挺不錯的,要不要給自己的小雞仔們找一個媽媽呢......?
身材矮小的吉利肯習慣性的晃了晃自己的大頭陷入了算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