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裏的籃球框終於裝好了,也裝上了籃球網。


    小夥伴們在平整地籃球場上嬉鬧,玩起了幼兒園又或者在學校裏的“抓人遊戲”。一個負責扮演抓,其餘扮演逃的一方,逃的還能暫停“木”著站在原地,等待逃的一方救援。小夥們逐漸地熟絡,單位大院對於各自家庭底細熟悉有別於其他小區。


    就在我扮演抓的時候,由於速度太快,不小心把一個小夥伴突然“木”後直接推倒。小夥伴他叫阿西,和我住在同一棟樓301,他有哥哥和姐姐。


    阿西的手掌由於被推倒支撐在地方,被磨損了皮。我想扶起他,但他直接站起來,把我推倒。帶著些疼痛的語氣,聲音顫抖地對我說:“怎麽樣?你是想打架嗎?”


    “我不是故意地,速度太快,刹不住車!”我抱歉地迴答。


    接著就開始用粗言穢語地向我咆哮,“你這個2奶仔(就是第二個母親生的),有娘生沒爹教,你媽媽那麽肥,你爸爸那麽老,也活不久了!最好不要和你玩!”


    周圍的小夥伴聽完後也指指點點,但他們可能當時不知道是什麽意思,是從他們家裏人聽來的。我像是一個傷疤被揭穿在眾人麵前,怎樣去遮掩,都無法掩蓋這是**裸的事實。他們都能經常見到我和我父母親出入。


    我不知道怎樣迴到了家,悶悶不樂地提前很早迴到了。


    但我清楚記得,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失眠。原來小孩子的世界也會帶有歧視,大人們的世界也摻雜著異樣的目光看待一個出生在這般環境的人。可笑的是,他們的家長會和我父母親打招唿,有時還有些刻意的阿諛奉承,因為我父親是最早一批出來當教練的人,是一名老師傅。


    就這樣,我比一般小孩子比較早成熟,懂得要處處去忍讓,默默承受一切的冷漠與背後嘲諷。無論前一刻玩得多好的小夥伴,我離開後,就有人告訴新夥伴關於我的背景,不是我的多疑,而是我真真切切地聽到,也感受到了看向我背後複雜的目光。


    我是什麽洪水猛獸嗎?那麽招人厭惡地看著我。


    懂事的孩子,總是乖的讓人心疼。懂事的孩子,往往十分在意別人的感受。讓別人覺得舒服,是他們討好外界的唯一方式。


    比如我,從小就會察言觀色。在合適的時間,永遠都隻做合適的事,壓製自己的欲望,順應大人的想法。


    可隻有我們自己知道,善解人意的背後是自卑,是怕別人不樂意,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隱忍,所以我們變得小心翼翼,不敢提自己的要求,生怕多說一句別人就不高興了。


    懂事是一種毒,一旦形成了這個印象,它就會綁架你堅持下去。因為一個熊孩子隻要做一件暖心的事,就會讓人交口稱讚。


    而一個懂事的孩子做了一件出格的事,會讓父母大失所望,前功盡棄。所以有時候必須頂著“懂事”的光環堅持到底,不斷地忍讓。


    是的,和外甥搶玩具,我必須讓他,和同齡的小孩相比,我的心思細膩柔軟,處事謹慎小心。


    但本應天真無邪、無憂無慮的年紀,卻活的少年老成、謹小慎微。


    懂事的孩子有這個年紀不應該有的成熟與穩重,代價往往是犧牲任性的權利與天真的童心。


    不知不覺地,我就成了這樣一個人。


    隨著夥伴的遠離,時間也在慢慢地流逝,我上小學了。學前班的成績不理想,原學校不打算留我讀了,另一方麵是我不是它那所職工子女,也不符合資格。


    就這樣進了一所新辦的公立學校,讀了一年級,我是一(3)班的小學生。


    來到陌生的環境,其它同學也不熟悉的是身世,逐漸地和幾個在順路上學的同學熟絡了起來。但他們知道我母親經常接送我,有時會給我零花錢買東西吃。我也會討好地請同學吃零食,在班級裏,個人感覺自己的人氣還是挺高的。


    在嚐到用零食和小玩具拉近同學距離時,對錢的欲望也是迷迷糊糊。在我懂事以來,大概是5-6歲的那樣子,我每年春節收到的紅包不夠一千元,都由我父親兜底湊夠一千給我。在90年代,一千元還是挺多的,但之前我母親就會通過打撲克耍賴把我的紅包錢騙光。後麵二姐帶我去工商銀行開了我自己的錢折,把紅包錢存了進去。


    平時我沒錢花了,我會直接問我父親拿錢,不到5塊錢總會有的。但是問我母親,總是說你經常要買這樣經常買那樣,我雖然懂事討好所有人,但是對自己的父母,可能在一年級的時候就產生了叛逆的心理。我覺得我來到這個世界上是多餘的,隻會被別人嘲笑。於是,我在我母親的手袋裏拿了100塊錢,和小夥伴們去買玩具和零食。第四套的人民幣,百元大鈔,應該夠四個人花。記得我拿100塊去買一兩塊錢東西的時候,小賣部阿姨刻意辨別了真偽,還問我這錢不是偷來的吧?我搖了搖頭,“這是我春節的紅包錢!”


    每天的衣服都是我母親洗的,藏錢在校服裏肯定是不妥的,藏在書包裏也不行,母親有時會為我收拾書包。找散後的錢很多,鼓鼓的,後來,我找了一個地方藏起來,就在3樓到4樓轉角處有個大花瓶,那時也沒有小區服務員天天搞衛生,我就把錢藏在花瓶的後麵,知道的隻有我一個小夥伴,後麵也不見了部分錢,但是他不承認,我也無可奈何,如果是路過的人拿的話,肯定不會隻拿一部分。


    終於,在討好大院裏小夥伴進情中,被小夥伴揭發。迴到家更是少不了一頓教育,就更激發我的叛逆心理。陸續偷了4次零花錢,每次偷的麵值越來越少,到了第4次,寫了保證書作了檢討才不再想去偷家裏的錢。或許就是這樣,敗家子的名聲傳出去了,去別人家不見東西總會想到是我偷的,後麵會詳細寫一章。


    或許我這個人就這樣自製力差,不知道怎麽認識到錯是什麽,總是固執不知悔改,導致今天我這樣如此境地,家都快散了。我想和看這書的朋友說的是,好好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對於未知的事務保持一定的敬畏,不是一副初生牛犢不怕虎,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


    另外說的是,想告誡即將成為父母或者已經生兒育女的朋友,要教育孩子培養正確的消費觀,不是錯了就是一頓打罵。我大媽家的舅舅,教育孩子要買什麽,必須通過家務來賺取零花錢,雖然我很不厚道地把他洗碗拖地賺零花錢買來的煙花燒掉了,但是事隔近20年,我還記得那煙花是我表哥通過勞動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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