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歌直挺挺的躺在了沙發上,“那家夥又在搶我身體。”
佛之光對國師的神魂非常感興趣,“主銀,這個女人有大氣運,其實把她弄去我們的小世界裏滋養小世界也不錯。”
主要是這家夥也受不了這個國師鍥而不舍的騷擾了。
簡直瘋魔了一般,一下又一下的攻擊明歌,和她講理這是誰的身體也不行。
國師一直囉嗦的一句話就是,“我乃你的祖宗,我不過是借用一下你的身體,待我的魂源穩定了,便會把身體還你,你這小家夥為什麽要做無畏的抵抗。”
這什麽屁話,明歌才不會相信肉包子打狗還能迴來的事兒。
所以她繼續抵抗。
佛之光的建議明歌不是沒有想過,但國師身上有大氣運,算是這個位麵裏的女主。
她有點不太清楚,如果她把女主吞噬了,天道規則會不會有所察覺從而做出什麽措施。
這種直白的為自己身上攬仇恨值的事兒不是明歌的風格。
而且她也不相信自己一個活了多少輩子的人竟然會爭不過國師。
明歌還以為自己和國師的爭鬥會是一個長久的過程。
然而沒想到,更快就把這國師踢出去了。
把國師踢出身體是一次意外。
雷時銳帶著他養的那隻黑狗來明歌的房間裏,他見明歌又在翻白眼,立刻對身邊的大黑狗喊,“明歌,過去抱抱你親媽。”
他剛一喊明歌兩個字,和明歌又在打拉鋸戰的國師被明歌猛的一踹,神魂直接進入了黑狗的身體裏。
明歌驚訝的起身瞪著黑狗。
黑狗搖晃著尾巴朝明歌吐舌頭,末了低頭舔明歌的手指。
雷時銳問明歌,“怎麽了?”
明歌指著黑狗,“那家夥被我踹到了狗身體裏。”
雷時銳在自家黑狗身上打了個來迴,末了對明歌說,“你厲害。”
他想起自己曾經很多次也詛咒著把霸占著他身體的明歌踹到狗身體裏去。
但沒想到,這種事他沒做到,明歌卻做到了。
雷時銳對明歌的佩服真是如滔滔江水啊。
明歌修養了段時間,順便觀察了下雷時銳的那條和她重名的黑狗,發覺這狗沒有半點異常,她的精神力去感應黑狗的神識時候,略驚訝的發覺,黑狗的神識竟然把國師的神魂壓製的死死的。
這什麽緣故?一物降一物?
明歌想不通,不過她發覺國師沒了威脅後,就沒再搭理這件事。
她開始修煉宿主的功法,她打算著按照宿主的心願,把宿主的通靈師職業發揚光大。
得知明歌竟然放棄他給予的錦衣玉食,又要去四處流浪著當神棍坑蒙拐騙,雷時銳氣得伸手指著明歌半晌都說不出話。
“你不是想當廚子嗎?你不是想開餐廳嗎?你現在好不容易又迴到了自己的身體裏,怎麽腦子抽筋了啊你,竟然又要去當個神棍,你也不瞅瞅自己是個什麽年齡了,你以後不找男人了嗎,你不嫁人了嗎?你還是不是個女人啊你?”
明歌歪頭瞪著雷時銳,她覺得,雷時銳這家夥是喜歡上她了。
宿主會是什麽感覺?
膈應嗎?還是悲哀!
“當廚子是幫你學技能,想討好你爸就得先討好你爸的胃。開餐廳是給你個拚搏的機會,和我自己有什麽關係。再次重申,我不是什麽神棍,我是通靈師,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通靈師必須得處子之身,所以我沒打算找男人結婚生孩子。”
頓了頓,明歌又說,“雷時銳,你別總拿我是不是女人說事兒,女人千萬種,不是每一個都是你心目中的那樣子。”
雷時銳沒說話,他還在被明歌的話震驚著沒法反應。
所以明歌一開始在他身體裏瞎鼓搗那麽多,其實每一件事都是為他而做麽?
明歌歎了口氣,“雷時銳,你能不能別這樣瞪著我,眼睛都要凸出來了,你有話就說。”
“為什麽必須得處子之身?身邊沒個人同走,一個人禹禹獨行多孤單。”
雷時銳說的其實更像是他自己。
他習慣了那段和明歌共用身體的日子,習慣了和每個每天鬥嘴吵架,後來一個人的時候,便覺得這日子不僅無聊而且還漫長。
“不覺得。”明歌說,“為喜歡的事情付出努力,我隻會快樂。”
雷時銳張了張口,心底隻覺得慌慌的,一點都不想明歌走,可卻不知道怎麽說話來挽留。
還是明歌繼續說,“這段時間多謝你收留,以後要是有緣咱們再見。”
雷時銳從恍惚中驚醒,他望著眉眼平靜的明歌,一腔慌促突然又變成了荒涼難過。
他都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麽了,“明歌,不能不走嗎?我們可以一起開餐廳,你可以一直住在這裏,想修煉你那什麽就修煉,你一個女孩子,你說你走南闖北的多難。”
“別看不起我。”明歌說,“得了,知道你看不起女人,懶得和你扯,我得收拾東西走人了,這段時間感謝你的照顧,以後有什麽需要可以和我打電話。”
雷時銳留著明歌吃了一頓晚餐。
他以為,以後見麵的時間還會很多。
他總是能說服明歌的。
可是沒想到,這一別就是永遠。
明歌的電話永遠都沒有打通過,他後來得到她消息,還是在新聞裏。
某個地區發生了地震,她作為誌願者和她的同伴們一起去倒塌的學校裏救那些被埋在教室裏的學生。
她身體小進入了碎裂的樓板裏把受傷的孩子推了出去,可她自己卻因為沒來得及逃出而被繼續倒塌的樓房壓在了裏麵。
救援隊挖出她屍體的時候,已經沒了唿吸。
新聞裏放了一張她笑容滿麵的黑白照片,他盯著那張照片有那麽一瞬間天旋地轉著什麽思緒都沒了。
雷時銳一生未娶,雷老爺子說他是雷家的奇葩,雷時銳覺得他的確是個奇葩。
前半生糊糊塗塗,後半生倒是清清楚楚,可過的太清楚了,讓他覺得活著實在是一種煎熬。
他認領了南宮明歌的屍首,他死之前把自己所有的產業捐獻。
唯一的要求就是死後與南宮明歌合墓。
生不同衾,死同穴!
南宮明歌會不會氣得指著他的鼻子罵他不要臉。
要是能罵他就好了。
他幻想著那畫麵,含笑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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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這個位麵完了,明天是新的位麵
佛之光對國師的神魂非常感興趣,“主銀,這個女人有大氣運,其實把她弄去我們的小世界裏滋養小世界也不錯。”
主要是這家夥也受不了這個國師鍥而不舍的騷擾了。
簡直瘋魔了一般,一下又一下的攻擊明歌,和她講理這是誰的身體也不行。
國師一直囉嗦的一句話就是,“我乃你的祖宗,我不過是借用一下你的身體,待我的魂源穩定了,便會把身體還你,你這小家夥為什麽要做無畏的抵抗。”
這什麽屁話,明歌才不會相信肉包子打狗還能迴來的事兒。
所以她繼續抵抗。
佛之光的建議明歌不是沒有想過,但國師身上有大氣運,算是這個位麵裏的女主。
她有點不太清楚,如果她把女主吞噬了,天道規則會不會有所察覺從而做出什麽措施。
這種直白的為自己身上攬仇恨值的事兒不是明歌的風格。
而且她也不相信自己一個活了多少輩子的人竟然會爭不過國師。
明歌還以為自己和國師的爭鬥會是一個長久的過程。
然而沒想到,更快就把這國師踢出去了。
把國師踢出身體是一次意外。
雷時銳帶著他養的那隻黑狗來明歌的房間裏,他見明歌又在翻白眼,立刻對身邊的大黑狗喊,“明歌,過去抱抱你親媽。”
他剛一喊明歌兩個字,和明歌又在打拉鋸戰的國師被明歌猛的一踹,神魂直接進入了黑狗的身體裏。
明歌驚訝的起身瞪著黑狗。
黑狗搖晃著尾巴朝明歌吐舌頭,末了低頭舔明歌的手指。
雷時銳問明歌,“怎麽了?”
明歌指著黑狗,“那家夥被我踹到了狗身體裏。”
雷時銳在自家黑狗身上打了個來迴,末了對明歌說,“你厲害。”
他想起自己曾經很多次也詛咒著把霸占著他身體的明歌踹到狗身體裏去。
但沒想到,這種事他沒做到,明歌卻做到了。
雷時銳對明歌的佩服真是如滔滔江水啊。
明歌修養了段時間,順便觀察了下雷時銳的那條和她重名的黑狗,發覺這狗沒有半點異常,她的精神力去感應黑狗的神識時候,略驚訝的發覺,黑狗的神識竟然把國師的神魂壓製的死死的。
這什麽緣故?一物降一物?
明歌想不通,不過她發覺國師沒了威脅後,就沒再搭理這件事。
她開始修煉宿主的功法,她打算著按照宿主的心願,把宿主的通靈師職業發揚光大。
得知明歌竟然放棄他給予的錦衣玉食,又要去四處流浪著當神棍坑蒙拐騙,雷時銳氣得伸手指著明歌半晌都說不出話。
“你不是想當廚子嗎?你不是想開餐廳嗎?你現在好不容易又迴到了自己的身體裏,怎麽腦子抽筋了啊你,竟然又要去當個神棍,你也不瞅瞅自己是個什麽年齡了,你以後不找男人了嗎,你不嫁人了嗎?你還是不是個女人啊你?”
明歌歪頭瞪著雷時銳,她覺得,雷時銳這家夥是喜歡上她了。
宿主會是什麽感覺?
膈應嗎?還是悲哀!
“當廚子是幫你學技能,想討好你爸就得先討好你爸的胃。開餐廳是給你個拚搏的機會,和我自己有什麽關係。再次重申,我不是什麽神棍,我是通靈師,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通靈師必須得處子之身,所以我沒打算找男人結婚生孩子。”
頓了頓,明歌又說,“雷時銳,你別總拿我是不是女人說事兒,女人千萬種,不是每一個都是你心目中的那樣子。”
雷時銳沒說話,他還在被明歌的話震驚著沒法反應。
所以明歌一開始在他身體裏瞎鼓搗那麽多,其實每一件事都是為他而做麽?
明歌歎了口氣,“雷時銳,你能不能別這樣瞪著我,眼睛都要凸出來了,你有話就說。”
“為什麽必須得處子之身?身邊沒個人同走,一個人禹禹獨行多孤單。”
雷時銳說的其實更像是他自己。
他習慣了那段和明歌共用身體的日子,習慣了和每個每天鬥嘴吵架,後來一個人的時候,便覺得這日子不僅無聊而且還漫長。
“不覺得。”明歌說,“為喜歡的事情付出努力,我隻會快樂。”
雷時銳張了張口,心底隻覺得慌慌的,一點都不想明歌走,可卻不知道怎麽說話來挽留。
還是明歌繼續說,“這段時間多謝你收留,以後要是有緣咱們再見。”
雷時銳從恍惚中驚醒,他望著眉眼平靜的明歌,一腔慌促突然又變成了荒涼難過。
他都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麽了,“明歌,不能不走嗎?我們可以一起開餐廳,你可以一直住在這裏,想修煉你那什麽就修煉,你一個女孩子,你說你走南闖北的多難。”
“別看不起我。”明歌說,“得了,知道你看不起女人,懶得和你扯,我得收拾東西走人了,這段時間感謝你的照顧,以後有什麽需要可以和我打電話。”
雷時銳留著明歌吃了一頓晚餐。
他以為,以後見麵的時間還會很多。
他總是能說服明歌的。
可是沒想到,這一別就是永遠。
明歌的電話永遠都沒有打通過,他後來得到她消息,還是在新聞裏。
某個地區發生了地震,她作為誌願者和她的同伴們一起去倒塌的學校裏救那些被埋在教室裏的學生。
她身體小進入了碎裂的樓板裏把受傷的孩子推了出去,可她自己卻因為沒來得及逃出而被繼續倒塌的樓房壓在了裏麵。
救援隊挖出她屍體的時候,已經沒了唿吸。
新聞裏放了一張她笑容滿麵的黑白照片,他盯著那張照片有那麽一瞬間天旋地轉著什麽思緒都沒了。
雷時銳一生未娶,雷老爺子說他是雷家的奇葩,雷時銳覺得他的確是個奇葩。
前半生糊糊塗塗,後半生倒是清清楚楚,可過的太清楚了,讓他覺得活著實在是一種煎熬。
他認領了南宮明歌的屍首,他死之前把自己所有的產業捐獻。
唯一的要求就是死後與南宮明歌合墓。
生不同衾,死同穴!
南宮明歌會不會氣得指著他的鼻子罵他不要臉。
要是能罵他就好了。
他幻想著那畫麵,含笑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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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這個位麵完了,明天是新的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