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女人天生的第六感,也可能是如今明歌精神力比較高了的緣故,她覺得自己和男人對上半點能得手的可能性都沒有,甚至這個男人隱隱的給她一種非常危險的感覺。
男人身上的嗜殺之氣太重了,哪怕刻意收斂,可在靠近明歌的時候,還是會讓明歌渾身都反射性的處在戒備狀態。
眾目睽睽之下,男人真會非禮她嗎?明歌垂眉斂目,這個時代這麽混亂,就算男人走路的姿勢看起來非常規矩,可明歌也不敢放鬆警惕。
男人的手最終停在了明歌解開的那兩道扣子上,他節骨分明的手指幫明歌將扣子扣好,這才後退了一步站好說,“把頭發衣服整理一下。”
他的動作也罷,手也罷,甚至他臉上的表情都沒有半點猥/褻明歌的意思,再正經不過。
明歌剛剛匆匆忙忙,她解開的那兩個扣子並沒扣好,原來男人靠近她隻是為了扣扣子。
這個男人是和宿主認識嗎?又或許這隻是初次見麵?
聞言的明歌把槍順勢插在了腰上後,整理了一下自己淩亂的、滿身是土的衣服,並側身將正麵避開男人,用自己的雙手疏離著頭發,宿主的頭發燙了大波浪卷,本來應該是用頭花紮著的,隻是頭花被那兩土匪拉扯明歌的時候揪掉了,此刻的就算沒有鏡子也能猜到她頭發很亂,明歌找不到能替代的發圈,幹脆用手在前麵劈了個斜分,用手當了梳子大把抓著把頭發全都捋順披散在肩上。
男人身子挺直著站在原地,一直看到明歌整理好了,又見自己手下的兵也將那兩土匪的身上搜羅完畢歸隊了,這才轉身,“走吧。”
男人說話板正嚴謹,而且身上嗜殺之氣嚴重,根本不像是個會好心救人的人,明歌心底猜測,這個男人應該是認識宿主。
她垂頭跟在男人的後麵,男人的腳步停了停才又開始走的,他剛走了幾步,發覺明歌跟不上他的步伐,就轉身看了眼明歌赤著的雙腳,“爬我背上。”
他雖然語氣包括聲音都沒有變化,可明歌卻敏銳的覺得這男人有點不耐煩,應該是他剛剛就是讓明歌爬他背上呢,可明歌沒理解他話語裏的精髓,導致他還要再重申一遍,所以才不耐煩的。
而且他雖然這樣說著,可身體卻挺得筆直筆直。
他要是不說這四個字,明歌完全不能理解這男人是要她爬他背上走。
男人身高馬大,兩個人相差一個頭多呢,他還站的這麽直,明歌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爬到他的背上去。
腳後跟在被那兩土匪拖著走的時候磨破了,這山路又是草渣子又是石子蒺藜,明歌不想逞強,在短暫的猶豫之後,她雙手抓住男人的肩膀朝男人的背上爬去。
男人在這個時候彎腰,雙手扶著她的腰往上一送,下一刻抓住了她的兩條腿。
明歌穩穩的爬在了男人的背上。
哪怕背著一個明歌,男人的走路依舊是那種很正規的軍人步伐,一步一走非常穩當不說,他的身姿依舊是筆直的。
但是明歌爬在他背上就很累啊,得緊緊抓住這人的肩膀免得自己滑溜下去,還得讓自己的胸碰不到這人的背。
畢竟這如果屬於類似於民國的這種位麵裏,雖然對女人的束縛沒有那麽嚴格了,可男女之間還是有各種條條框框的要求。
那些士兵們目不斜視當什麽都沒有看到般默默的跟在了男人的身後,這個隊伍走路的時候都是沒有聲息,這得訓練很嚴格才能辦到的吧,從細節縱觀全局,男人應該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
走了沒多久到了鋪了石子路的大路上,路上停著一輛小卡車,一輛吉普車,男人將明歌放在吉普車的副駕駛位置的車門前,然後將車門打開讓明歌上了去,關好車門,他自己進入了駕駛位置。
那些士兵們則全在後麵的卡車裏。
山路不太好,而且就是繞出了山路,馬路上也是坑坑窪窪的,基本沒有平坦的路,車子顛簸著左搖右晃,座位上沒有什麽安全帶這種玩意,明歌不得不用手緊緊抓住車門上麵的扶手。
男人一直在專注的開車,沒有要和明歌搭話的意思,明歌便也沉默著,這會兒她其實挺慶幸男人什麽都沒問,不然她如今沒有融合宿主的記憶,對宿主現在的處境無從了解,男人一問,她分分秒秒就被戳穿了,畢竟這個男人一看就是那種很敏銳的存在
車子走了很久,兩天兩夜的時間,這期間除了給車子加油冷卻,或是遇到鎮子或者路經城裏時候買食物之外,車子一直都是行走的狀態。
這兩天兩夜都是男人在開車,有士兵大著膽子想要和男人換手開車呢,卻都被男人拒絕了。
明歌一開始挺害怕的,開車這種事兒就屬於必須要在高度清醒的狀態,隻要一個不注意,就是車毀人亡啊,她倒是很想和男人聊聊天分散一下注意力,或者幹脆自己上手來開車。
可是想到宿主還不知是個什麽性格呢,明歌果斷的繼續保持沉默。
沉默的她也是脊背直直的,一雙眼睛圓溜溜的認真嚴肅的瞅著前麵的路。
其實她是在修煉。
但男人瞟了幾眼明歌,以為她是驚嚇過度,眼底的目光黯了黯,馬上又恢複他嚴肅的狀態。
在到達目的地之前,男人先是帶明歌在鎮子上開了個房間,將裝了衣服首飾的袋子遞給明歌,這才說,“換好衣服,一會見你家人。”
屋子裏的洗澡桶裏有熱氣騰騰的水,明歌快速的洗了個澡又把頭發整理了一下,這才把這兩天那件髒臭的幾乎要黏在身上的衣服換下。
男人拿給她的新衣服是一件淡藍色的旗袍,上麵還用金絲繡了一朵朵的牡丹,穿起來非常的華麗。
明歌對著鏡子照了照,鏡子裏的女孩麵容甜美,眉眼秀致,唇小而飽滿,雖然算不上是個傾國傾城的大美人,但也是個讓人一眼難忘的嬌俏小美人。
男人身上的嗜殺之氣太重了,哪怕刻意收斂,可在靠近明歌的時候,還是會讓明歌渾身都反射性的處在戒備狀態。
眾目睽睽之下,男人真會非禮她嗎?明歌垂眉斂目,這個時代這麽混亂,就算男人走路的姿勢看起來非常規矩,可明歌也不敢放鬆警惕。
男人的手最終停在了明歌解開的那兩道扣子上,他節骨分明的手指幫明歌將扣子扣好,這才後退了一步站好說,“把頭發衣服整理一下。”
他的動作也罷,手也罷,甚至他臉上的表情都沒有半點猥/褻明歌的意思,再正經不過。
明歌剛剛匆匆忙忙,她解開的那兩個扣子並沒扣好,原來男人靠近她隻是為了扣扣子。
這個男人是和宿主認識嗎?又或許這隻是初次見麵?
聞言的明歌把槍順勢插在了腰上後,整理了一下自己淩亂的、滿身是土的衣服,並側身將正麵避開男人,用自己的雙手疏離著頭發,宿主的頭發燙了大波浪卷,本來應該是用頭花紮著的,隻是頭花被那兩土匪拉扯明歌的時候揪掉了,此刻的就算沒有鏡子也能猜到她頭發很亂,明歌找不到能替代的發圈,幹脆用手在前麵劈了個斜分,用手當了梳子大把抓著把頭發全都捋順披散在肩上。
男人身子挺直著站在原地,一直看到明歌整理好了,又見自己手下的兵也將那兩土匪的身上搜羅完畢歸隊了,這才轉身,“走吧。”
男人說話板正嚴謹,而且身上嗜殺之氣嚴重,根本不像是個會好心救人的人,明歌心底猜測,這個男人應該是認識宿主。
她垂頭跟在男人的後麵,男人的腳步停了停才又開始走的,他剛走了幾步,發覺明歌跟不上他的步伐,就轉身看了眼明歌赤著的雙腳,“爬我背上。”
他雖然語氣包括聲音都沒有變化,可明歌卻敏銳的覺得這男人有點不耐煩,應該是他剛剛就是讓明歌爬他背上呢,可明歌沒理解他話語裏的精髓,導致他還要再重申一遍,所以才不耐煩的。
而且他雖然這樣說著,可身體卻挺得筆直筆直。
他要是不說這四個字,明歌完全不能理解這男人是要她爬他背上走。
男人身高馬大,兩個人相差一個頭多呢,他還站的這麽直,明歌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爬到他的背上去。
腳後跟在被那兩土匪拖著走的時候磨破了,這山路又是草渣子又是石子蒺藜,明歌不想逞強,在短暫的猶豫之後,她雙手抓住男人的肩膀朝男人的背上爬去。
男人在這個時候彎腰,雙手扶著她的腰往上一送,下一刻抓住了她的兩條腿。
明歌穩穩的爬在了男人的背上。
哪怕背著一個明歌,男人的走路依舊是那種很正規的軍人步伐,一步一走非常穩當不說,他的身姿依舊是筆直的。
但是明歌爬在他背上就很累啊,得緊緊抓住這人的肩膀免得自己滑溜下去,還得讓自己的胸碰不到這人的背。
畢竟這如果屬於類似於民國的這種位麵裏,雖然對女人的束縛沒有那麽嚴格了,可男女之間還是有各種條條框框的要求。
那些士兵們目不斜視當什麽都沒有看到般默默的跟在了男人的身後,這個隊伍走路的時候都是沒有聲息,這得訓練很嚴格才能辦到的吧,從細節縱觀全局,男人應該算是個響當當的人物。
走了沒多久到了鋪了石子路的大路上,路上停著一輛小卡車,一輛吉普車,男人將明歌放在吉普車的副駕駛位置的車門前,然後將車門打開讓明歌上了去,關好車門,他自己進入了駕駛位置。
那些士兵們則全在後麵的卡車裏。
山路不太好,而且就是繞出了山路,馬路上也是坑坑窪窪的,基本沒有平坦的路,車子顛簸著左搖右晃,座位上沒有什麽安全帶這種玩意,明歌不得不用手緊緊抓住車門上麵的扶手。
男人一直在專注的開車,沒有要和明歌搭話的意思,明歌便也沉默著,這會兒她其實挺慶幸男人什麽都沒問,不然她如今沒有融合宿主的記憶,對宿主現在的處境無從了解,男人一問,她分分秒秒就被戳穿了,畢竟這個男人一看就是那種很敏銳的存在
車子走了很久,兩天兩夜的時間,這期間除了給車子加油冷卻,或是遇到鎮子或者路經城裏時候買食物之外,車子一直都是行走的狀態。
這兩天兩夜都是男人在開車,有士兵大著膽子想要和男人換手開車呢,卻都被男人拒絕了。
明歌一開始挺害怕的,開車這種事兒就屬於必須要在高度清醒的狀態,隻要一個不注意,就是車毀人亡啊,她倒是很想和男人聊聊天分散一下注意力,或者幹脆自己上手來開車。
可是想到宿主還不知是個什麽性格呢,明歌果斷的繼續保持沉默。
沉默的她也是脊背直直的,一雙眼睛圓溜溜的認真嚴肅的瞅著前麵的路。
其實她是在修煉。
但男人瞟了幾眼明歌,以為她是驚嚇過度,眼底的目光黯了黯,馬上又恢複他嚴肅的狀態。
在到達目的地之前,男人先是帶明歌在鎮子上開了個房間,將裝了衣服首飾的袋子遞給明歌,這才說,“換好衣服,一會見你家人。”
屋子裏的洗澡桶裏有熱氣騰騰的水,明歌快速的洗了個澡又把頭發整理了一下,這才把這兩天那件髒臭的幾乎要黏在身上的衣服換下。
男人拿給她的新衣服是一件淡藍色的旗袍,上麵還用金絲繡了一朵朵的牡丹,穿起來非常的華麗。
明歌對著鏡子照了照,鏡子裏的女孩麵容甜美,眉眼秀致,唇小而飽滿,雖然算不上是個傾國傾城的大美人,但也是個讓人一眼難忘的嬌俏小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