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九答,“大概是因為馬上要迴家了,所以比較高興!”
“你的家在禹平城?”
“不是!”崔九說,“在象郡。”
嶺南又稱百越之地,統管嶺南的是勤王,勤王的大本營設在象郡。
對上明歌平靜的目光,崔九繼續說,“我是勤王最大的兒子,當年勤王受封嶺南離開京城的時候,我被留了下!”
這其實是一種變相的人質交換的意思,以防勤王在嶺南有不軌的動作,所以勤王的長子被留在了京城牽製勤王,明歌秒懂!
“雲瑤那時候是我身邊的婢子,一直對我不離不棄,後來,我十三歲的時候迴了象郡,再後來就一直兩邊跑,雲瑤是女子,我不在京城的時候,便托付花傲照看一下她。”
往事猶如煙雲,已經散得快要記不起來了,崔九的聲音平靜,他突然發覺,當年那種痛徹心扉一般的心情,如今再迴想,突然就覺得自己當初實在太天真。
他和眼前的女子說這麽多,並沒有訴苦的意思,因為這些事在他心底,已經不算是事了,隻是兩個人日後要一起上路,關於他的事,他希望由他自己告訴她,而不是她四處道聽途說!
明歌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將崔九的事跡想了想,她突然就覺得,崔九這個炮灰雖然戲份挺重,但也挺悲催的。
自己為好朋友擦屁/股奔走的時候,童養媳被最好的朋友撬了牆角,這酸爽!
不過崔九也挺能的啊,立馬就認了雲瑤做妹妹,還給她了一個郡主的封號,讓她風風光光的嫁給花傲,明歌自認為這種事兒她可做不來。
對上明歌那亮晶晶的一雙眼睛,崔九的心底突然有點好奇這個女人在想什麽?
馬車在晃了一晃後停了下,車夫隔著簾子對崔九道,“主子,是花小將軍。”
崔九的目光就落在了明歌的身上。
明歌聽到這話的第一個反應也是去看崔九。
四目相對,兩個人笑了笑,崔九問她,“你在車上等我,還是和我一起下車?”
“你說呢?”明歌反問他,“你想我在車上,還是和你一起去?”
崔九打量了眼一身男兒裝的明歌,驀然笑了笑,“走,我帶你去見見我那妹妹妹夫!”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平淡,沒有譏諷也沒有憤怒,就好似是再簡單如常的事兒般。
崔九下了馬車,轉身去扶明歌的時候,明歌已經自己跳下馬車站在了他的身後!
這女人,除了在他麵前偶爾有點女人的樣子,在外人麵前,她這女扮男裝裝的讓人看不出半點的破綻。
“九哥!”有女子熱情激動的聲音響起,“九哥,見你一麵真是太難了,這次你去又哪裏啦?”
這女人應該就是崔九口中的雲瑤小郡主,明歌抬眼望去,雲瑤長得並不是那種大家千金們柔美含蓄的樣子,她的笑容燦爛,說話的聲音在撒嬌之餘又帶了些許熱情爽利,她的麵容長的嬌美,一雙眼睛燦燦然的,實在讓人過目難忘。
明歌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肚腹處!
雲瑤小郡主的肚子微微凸起,說話的時候一手還放在她的肚腹處,這樣子,分明就是懷孕了。
明歌的胸口突然就有些難受,這種酸澀的想要冒出眼淚的難受感很大一部分都是宿主的情緒。
“九哥,這是誰?你朋友嗎?長的好是俊俏,都能和九哥你有得一拚了!”
“休得胡說!”崔九瞟了雲瑤一眼,“這位是我的恩人,不要無禮!”
雲瑤郡主吐了吐舌頭,馬上就朝明歌認錯,“是九哥的恩人,那也是我的恩人,剛剛是我言語衝撞,還請恩人大人不記小人過。”
“雲瑤隻是開個玩笑,想來這位朋友也不會放在心上。”花傲打量了眼一直不做聲的明歌,心底雖然好奇這人的身份,但見崔九沒有介紹的意思,他便也不好在這種地方多問,幹脆拍著崔九的肩膀對崔九道,“雲瑤已經讓人準備了一桌酒席,難得見一次,我們一起喝一杯去。”
“我得先去一趟官府!”崔九瞟了眼雖然護衛們極力製止,可四周那些依舊瘋狂著想要湧上來的女人們,“這地方不能多待,雲瑤有孕,更不適合出門,你們先迴去,等我有時間了,讓人去知會你們。”
“你呀,真是個閑不住的人!”花傲護了雲瑤在身邊,朝崔九點點頭,“那你先忙去,這裏太亂了,我和雲瑤先走!”
“你們坐了馬車嗎,要不就坐我的馬車先迴去!”
雲瑤瞟了眼明歌,“能坐九哥的馬車真是我的榮幸啊,那九哥你呢,你怎麽辦?”
崔九伸手拉了明歌朝人群中擠去,“不用管我!”
護衛們立刻就給崔九和明歌打開了一條路,看到崔九拉著一個男人的手,而且這男人還長得極為清俊,眾女人尖叫著,也隻有靠尖叫才能發泄一下她們此刻的激動心情啊!
崔九帶著明歌出了人群走進了一條小巷子裏,身後的護衛給他遞了兩頂鬥笠,他幫明歌去戴,眼前的女子麵容清秀,五官姣好,算不上是個美人,麵上平靜的她,就像是人群中的一員,沒有半點出彩的地方,可若是再細看去,就能發覺她身上那種讓人心生敬畏的氣度!
他的手指在係帶子的時候不小心觸到了她的臉頰,手指微微一縮,發覺她垂著眼似乎並沒有注意到,他這才鬆了口氣。
“我自己來吧!”崔九幾次都沒有幫她將帶著係好,明歌猜測這男人估計是看到了雲瑤和花傲,心緒微亂,所以才會頻頻失神!
明歌退了一步躲開崔九的手,三下兩下的係好,又從護衛手中接過鬥笠戴在崔九頭上,利索的將係帶係好,這才說,“崔公子,我在外行走時候,用的名字是秋歌!”
剛剛崔九以恩人兩個字含糊帶過,估計是不知道該怎麽介紹明歌,這會兒明歌說的是自己女扮男裝在外行走時的名諱。
“嗯,我以後知道了。”黑色麵紗下的崔九看不清表情,不過聲音還是一如往常的平靜,“秋娘子,餓了嗎?我帶你去個地方先吃一頓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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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崔九說,“在象郡。”
嶺南又稱百越之地,統管嶺南的是勤王,勤王的大本營設在象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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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哥,這是誰?你朋友嗎?長的好是俊俏,都能和九哥你有得一拚了!”
“休得胡說!”崔九瞟了雲瑤一眼,“這位是我的恩人,不要無禮!”
雲瑤郡主吐了吐舌頭,馬上就朝明歌認錯,“是九哥的恩人,那也是我的恩人,剛剛是我言語衝撞,還請恩人大人不記小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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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呀,真是個閑不住的人!”花傲護了雲瑤在身邊,朝崔九點點頭,“那你先忙去,這裏太亂了,我和雲瑤先走!”
“你們坐了馬車嗎,要不就坐我的馬車先迴去!”
雲瑤瞟了眼明歌,“能坐九哥的馬車真是我的榮幸啊,那九哥你呢,你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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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九帶著明歌出了人群走進了一條小巷子裏,身後的護衛給他遞了兩頂鬥笠,他幫明歌去戴,眼前的女子麵容清秀,五官姣好,算不上是個美人,麵上平靜的她,就像是人群中的一員,沒有半點出彩的地方,可若是再細看去,就能發覺她身上那種讓人心生敬畏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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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退了一步躲開崔九的手,三下兩下的係好,又從護衛手中接過鬥笠戴在崔九頭上,利索的將係帶係好,這才說,“崔公子,我在外行走時候,用的名字是秋歌!”
剛剛崔九以恩人兩個字含糊帶過,估計是不知道該怎麽介紹明歌,這會兒明歌說的是自己女扮男裝在外行走時的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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