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是在幼兒園的時候有的初戀,他喜歡上了一個金發碧眼的女孩,他為了示好,將女孩的頭發揪了揪,女孩哇哇哇的大哭著,他卻很開心,這樣的話女孩一定可以好好的將他記住然後時時刻刻想著他吧。


    結果他被父母訓斥了。


    李斯很不解,不過他這麽牛逼哄哄的人物,那女孩不喜歡他,他才不稀罕呢!


    李斯小時候一度懷疑自己是外星人。


    因為別人需要背一周的書,他隻要看一眼就記住了,他一直覺得自己牛逼哄哄的大人物!


    小學的時候他又喜歡上了一個亞洲黑眼珠的女孩,他為了和女孩示好,用了自己最喜歡的摔跤技能,他希望自己能和女孩暢快的打鬥一番。


    然後他就轉學了,爸爸媽媽說他很聰明,所以讓他去上更好的學校。


    初中的時候李斯又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這次他喜歡的是一個胖胖的,力氣很大的女孩子,他很愉快的要和女孩一起摔跤,然後他被輟學了!


    李斯沒再上學,他在家裏完成了自己的學業,然後又去了一所金融係的大學去學課。


    他總算認識了很多的朋友,他和朋友們一起嗨一起去追女孩子。


    可是沒一個女孩子能和他交往三天的。


    他的女朋友最長不過一周。


    他一度覺得是自己光華灼灼的,這些女人們離開他,是女人們的損失。


    再後來,他遇到了自己的真愛。


    他覺得自己墜入了所謂的愛河中。


    他在女孩的窗戶外念詩。


    他和女孩子一起四處遊玩。


    他和女孩在黃昏的時候相互起誓,一輩子在一起。


    那個晚上他們在酒店開了房。


    他要和女孩幹一架,女孩卻要和他打/炮!


    打/炮有什麽好的!


    李斯很憤憤,打.炮這種俗氣的事情怎麽能和高大上的幹一架比啊。


    兩個人第一次有了分歧,女孩憤怒的問他是不是個男人啊。


    這還用說嗎,李斯脫了自己的衣服亮給女孩看,自己絕對是貨真價實的男人,該有的東西一點都不少。


    女孩向他撲了來,他把女孩甩出去了,摩拳擦掌的他覺得女孩終於有了點鬥誌,他口中糾正著女孩剛剛撲過來的姿勢哪裏不正確,以及女孩倒下起身的時候,該怎麽來攻擊她。


    女孩流淚了,流了大半夜的眼淚,不管他怎麽哄都哄不好。


    女孩說他連禽/獸都不如!


    被自己心愛的人這樣說,李斯很鬱悶也很傷悲。


    他一度覺得自己是個非同一般的牛逼哄哄的人物!


    為了表示自己比禽/獸厲害,李斯用自己最得瑟的摔跤動作把女孩甩了兩次!


    可女孩不僅沒有誇獎他,反而哭的更厲害了,也罵他罵的更厲害了!


    李斯深切覺得女孩有病!


    後來才發覺,不是女孩有病,而是他自己有病,藥不能停的那種病。


    一度的時間裏,他試圖融入正常人的生活裏,他試圖和家人一樣,喜歡吃麵包抹點果醬或者肉醬,他試圖和家人一樣,看似一臉享受的用刀叉切牛肉片細嚼慢咽!


    他還試圖控製自己不要去攻擊別人。


    對,攻擊,他曾經以為的所謂玩得好才會幹一架的想法其實就是在攻擊別人。


    他會給別人造成傷害,他會傷害那些他所謂的好朋友以及親近的人。


    李斯的人生一度陷入了糾結期,他分不清哪些是對哪些是錯,他分不清自己該怎麽做。


    無數次的調節再調節,他終於可以把自己的情緒完美控製,他終於不會時時刻刻都想著和人打架。


    他就算想打架的時候,也是找章叔時不時的來一場,他的人生看似走上了正軌,可似乎又哪裏不對勁。


    遇到明歌這個女人,是章叔一句這個女孩一看就是練過的,身手絕對不錯。


    看到明歌幹脆利索的把陳鳴摔到,一直生活在兩點一線的李斯,血液瞬間就沸騰了。


    他和這女孩幹一架怎麽樣?


    和女孩打架暢汗淋漓,這種感覺他在章叔身上找不到半點。


    簡直就像是個戒/毒多年的癮君子重新吸/毒一般,這勢頭怎麽都收不住。


    好不容易找到這麽個解癮的東西,李斯一定要小心嗬護溫柔對待,決不能將人給嚇跑了。


    如果說聚會時候的特等獎是李斯覺得明歌救人的舉動值得嘉獎而有意防水把獎給的明歌。


    那麽後來不動聲音的讓章叔給明歌騰地方,把自己的車子借明歌,幫明歌解決兼職問題,都是李斯想把這麽個寶疙瘩籠絡住的手段!


    章叔一次開玩笑說他要是女孩結婚了,肯定沒法再和他再繼續幹架。


    這怎麽能行!


    為了長遠的利益,李斯決定把女孩娶到手。


    女孩不愛吃烙餅,也不愛吃饅頭,還不愛喝牛奶,而且女孩的智商實在不太高,都被同事欺負成那樣了,也不去把那個同事打的滿地開花。


    智商沒上限的女孩,實在不是一個能一起共同生活的合適人選啊。


    不過為了能每天都幹一場,李斯覺得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


    他信心滿滿的打算和女孩求婚呢,結果女孩竟然離職了。


    女孩在老家開了個饅頭店,還混的風生水起。


    哎呀,女孩不喜歡吃饅頭還做饅頭,是不是因為他啊。


    李斯覺得自己一定是真相了。


    想到女孩說不定也是各種喜歡他,李斯的心難得的像毛頭小孩一樣跳的賊快,各種美滋滋啊!


    雖然女孩智商感人,但是女孩其實也有很多優點啊,比方摔跤很厲害,力氣很大,很耐摔,也不會動不動哭鼻子。


    這麽一想,女孩其實也很好!


    李斯覺得,合適的時機遇到這麽個對的人,一定得緊緊抓住才行,後悔這種事從來不是他的風格。


    所以李斯決定快到斬亂麻的求婚把人娶到手。


    求婚當然得別出心裁酷拽霸啊。


    為此他請教了自己那些個一起長大的哥們們。


    而且還由自己的弟弟也參與了出主意。


    他以為一切順利,可沒想到戒指把女孩的牙崩了……


    女孩臉上滿滿的怒容,他心底一哆嗦,覺得自己的求婚可能會遭到拒絕。


    拿到結婚證的李斯,突然有那麽點小慶幸得虧女孩的牙崩了說不清話。


    當然他這種小心思絕對不會讓別人知道。


    女孩爸媽做的河撈這玩意太好吃了,聽著他們說的那些吃的,李斯覺得的胃在流口水。


    本來以為娶到女孩,兩個人吃不到一起,以後對他來說,生活將失去一些樂趣。


    不過女孩父母的這個意外驚喜讓他深深覺得,就算不為別的,為了能經常蹭飯,他也得把女孩給娶迴家啊!


    所以這個總是板著一張臉各種正經嚴肅的男人其實是個無麵沒饅頭不歡的吃貨?


    所以娶她其實就為了每天能幹一架?


    ~~~


    明歌:幹架?好呀好呀,看什麽小黃書啊,浪費大好春光,來來來,老公,你穿的這麽誘/人,最適合來幹一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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