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明歌沒有意外或者驚訝,李斯微微挑眉,他瞟了眼明歌麵上那深有同感一般的表情,問,“你覺得自己為什麽能比她的收費貴兩倍?”
明歌咧嘴一笑,“我耐打!”
李斯卻搖了搖頭,“不是因為你耐打,而是因為你收費最貴,那些人找你,就會覺得比別人高人一等。”
這不是明歌的價值問題,而是別人的價值觀問題。
明歌懂了。
李斯繼續問明歌,“你自己的陪練時間定在了什麽時候?”
“周六日!”
明歌晚上要是不把時間浪費在公交車上倒是還有那麽一點時間,可惜,暫時她無法把買車的願望實現。
李斯微微皺了皺眉,“你駕駛證考了嗎?”
明歌呐呐著說,“沒時間去考!”
李斯眉頭皺的更嚴重,“你現在會開了沒?”
“我手機上下載了個模擬駕駛,在上麵得分總是能滿分,要是碰到車,應該會開吧!”
明歌這說話的時候都不敢去看李斯的眼睛,這謊話一套一套的,要是李斯查看她手機沒看到模擬駕駛的軟件可咋辦喲。
幸好李斯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直接對明歌說,“走,下樓!”
“啊?”
“模擬的同時還需要實戰,我看看你的開車技術怎麽樣?”
明歌雖然緊繃著臉,不過小臉略有得瑟,她開車的技術杠杠滴。
因為有自信,所以看到李斯那些個豪車,明歌也沒有怯場的意思!
坐上副駕駛位置的李斯瞟了眼正在查看車上配置的明歌,“需要我和你講解嗎?”
“不需要!”
明歌最怕這家夥那嘮嘮叨叨的所謂講解,以防李斯再說話,她油門一踩,車子在車庫裏來了個完美的逆轉然後朝出口處駛去!
明歌問,“我們去哪裏?”
“小區外麵有條小路平時沒什麽車輛,你朝那條小路走!”
“好!”
李斯坐在副駕駛的位置,麵無表情的他一直緊盯著前方的路狀,明歌時不時的掃他一眼,想看看他對自己的駕駛還滿意否,顯然這麽一張僵屍臉,能看出什麽表情才怪。
小區隻能容兩輛小車並排通過,走了一段來個大轉彎,轉彎後再朝前方看去,貌似是個森林公園,如今正是周六日的時間,公園的門口停滿了車輛,很多攜家帶口的都是穿過馬路朝公園走去。
明歌的車速放慢。
她曾在網上搜過這附近的配套設施,知道有個本市區比較出名的森林公園在附近,不過今天還是第一次有時間來這裏轉轉。
李斯說,“下車走走吧!”
難得李斯能這樣說,明歌找了個停車位將車停好,她自己先下了車本來打算屁顛顛的給李斯開車門去呢,人家已經自己打開車門走了出來。
車子鎖好,李斯兀自朝前走去。
他大概對這地方還挺熟悉的,帶著明歌左轉右轉。
路上時不時的就會遇到一些小情侶,或是一家三口,相比於這些人,屁顛顛跟在李斯身後的明歌和李斯這模式,怎麽看怎麽怪異。
不過身為當事人的兩位卻沒發覺,李斯放緩步子扭頭問明歌,“你來過這裏嗎?”
明歌忙幾步上前與李斯並排,“我沒來過!”
“晚上吃飽了可以來這裏散步!”
明歌深深覺得這個男人一點都不像個事業有為的年輕人,更像個已經退休隻關注怎麽把生活過好的老人。
不過這話她可不敢說,她自己也是做過企業龍頭的人,就拿她自己來說,她從來沒能如李斯這般的優哉遊哉過,她真心覺得自己得好好觀察一下李斯的思維模式。
轉過了一條林蔭小道,又走過了鐵鏈吊橋,再往前走幾段,就是一片土坑。
這裏明顯沒什麽人來,明歌正納悶李斯怎麽帶她來這麽個地方,就聽見李斯說,“我們在這裏幹一場。”
一般人都會對這三個字想歪。
可見識過李斯的好戰因子,明歌瞬間就明白了這人的意思。
敢情他一開始讓她開車來這裏,又來公園裏轉一轉根本不是什麽興致大發,而是他一開始就計劃好了的。
明歌很想一拳頭砸在這男人的頭上問問他:腦子裏除了打架就是打架,有意思嗎,小孩子玩的過家家有什麽樂趣啊擦!
不過她不敢,自己的副業都是這家夥幫忙的,以後還得托他介紹客戶呢,客戶就是上帝啊,瞅著李斯將運動服的外套脫下扔在一邊,穿了一件體恤的他一邊做緩衝運動,一邊目光灼灼的望著明歌。
明歌學著他將外套脫下扔在一旁,脫了鞋幾步走近土坑中,一邊做伸展運動,一邊不示弱的迴望李斯。
這一幕要是被人看到,估計外人還以為兩人馬上要要兒童不宜的事情呢,畢竟又是脫衣服,又是深情凝視的。
而且下一刻兩個人就衝抱在了一起。
摔跤!
這土坑厚厚的一層土,且地方又大,摔跤再適合不過。
遠處走來一家三口的,孩子拿了小塑料鍬和木桶想要玩土呢,一看李斯和明歌霸占了自己的地方,立馬嗚嗚嗚的哭了起來。
越來越多的小孩子們過來,這土坑本來是他們平時玩泥巴玩土堡的樂園呢,如今被人霸占,父母親怕孩子被打在一起的明歌和李斯傷到,不讓孩子們過去,不甘心的孩子們隻能嗚嗚嗚大哭著抗議。
相比於上一次,李斯又長進了不少,這段時間一直在提升自己搏鬥技能的明歌發覺李斯這家夥就是在偷師,她之前的招數都被他拿來用了!
兩個人纏鬥好久,她才能把他掀翻在地,可不等她喘口氣呢,這男人又和猛獸一樣起身撲了上來。
沒有靈氣在體內運轉,和這男人比耐勁,明歌還真比不過。
兩個人你撲我倒的戰成一團,小孩子們由一開始的嗚嗚大哭到最後好奇的瞪著李斯和明歌呐喊著,“妖精打架,妖精打架!”
也有小孩不甘示弱的喊,“不許打女人,爸爸說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孩子!”
孩子們周圍的大人們一開始略無聊啊,後來幹脆拿手機為明歌和李斯攝像。
明歌咧嘴一笑,“我耐打!”
李斯卻搖了搖頭,“不是因為你耐打,而是因為你收費最貴,那些人找你,就會覺得比別人高人一等。”
這不是明歌的價值問題,而是別人的價值觀問題。
明歌懂了。
李斯繼續問明歌,“你自己的陪練時間定在了什麽時候?”
“周六日!”
明歌晚上要是不把時間浪費在公交車上倒是還有那麽一點時間,可惜,暫時她無法把買車的願望實現。
李斯微微皺了皺眉,“你駕駛證考了嗎?”
明歌呐呐著說,“沒時間去考!”
李斯眉頭皺的更嚴重,“你現在會開了沒?”
“我手機上下載了個模擬駕駛,在上麵得分總是能滿分,要是碰到車,應該會開吧!”
明歌這說話的時候都不敢去看李斯的眼睛,這謊話一套一套的,要是李斯查看她手機沒看到模擬駕駛的軟件可咋辦喲。
幸好李斯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直接對明歌說,“走,下樓!”
“啊?”
“模擬的同時還需要實戰,我看看你的開車技術怎麽樣?”
明歌雖然緊繃著臉,不過小臉略有得瑟,她開車的技術杠杠滴。
因為有自信,所以看到李斯那些個豪車,明歌也沒有怯場的意思!
坐上副駕駛位置的李斯瞟了眼正在查看車上配置的明歌,“需要我和你講解嗎?”
“不需要!”
明歌最怕這家夥那嘮嘮叨叨的所謂講解,以防李斯再說話,她油門一踩,車子在車庫裏來了個完美的逆轉然後朝出口處駛去!
明歌問,“我們去哪裏?”
“小區外麵有條小路平時沒什麽車輛,你朝那條小路走!”
“好!”
李斯坐在副駕駛的位置,麵無表情的他一直緊盯著前方的路狀,明歌時不時的掃他一眼,想看看他對自己的駕駛還滿意否,顯然這麽一張僵屍臉,能看出什麽表情才怪。
小區隻能容兩輛小車並排通過,走了一段來個大轉彎,轉彎後再朝前方看去,貌似是個森林公園,如今正是周六日的時間,公園的門口停滿了車輛,很多攜家帶口的都是穿過馬路朝公園走去。
明歌的車速放慢。
她曾在網上搜過這附近的配套設施,知道有個本市區比較出名的森林公園在附近,不過今天還是第一次有時間來這裏轉轉。
李斯說,“下車走走吧!”
難得李斯能這樣說,明歌找了個停車位將車停好,她自己先下了車本來打算屁顛顛的給李斯開車門去呢,人家已經自己打開車門走了出來。
車子鎖好,李斯兀自朝前走去。
他大概對這地方還挺熟悉的,帶著明歌左轉右轉。
路上時不時的就會遇到一些小情侶,或是一家三口,相比於這些人,屁顛顛跟在李斯身後的明歌和李斯這模式,怎麽看怎麽怪異。
不過身為當事人的兩位卻沒發覺,李斯放緩步子扭頭問明歌,“你來過這裏嗎?”
明歌忙幾步上前與李斯並排,“我沒來過!”
“晚上吃飽了可以來這裏散步!”
明歌深深覺得這個男人一點都不像個事業有為的年輕人,更像個已經退休隻關注怎麽把生活過好的老人。
不過這話她可不敢說,她自己也是做過企業龍頭的人,就拿她自己來說,她從來沒能如李斯這般的優哉遊哉過,她真心覺得自己得好好觀察一下李斯的思維模式。
轉過了一條林蔭小道,又走過了鐵鏈吊橋,再往前走幾段,就是一片土坑。
這裏明顯沒什麽人來,明歌正納悶李斯怎麽帶她來這麽個地方,就聽見李斯說,“我們在這裏幹一場。”
一般人都會對這三個字想歪。
可見識過李斯的好戰因子,明歌瞬間就明白了這人的意思。
敢情他一開始讓她開車來這裏,又來公園裏轉一轉根本不是什麽興致大發,而是他一開始就計劃好了的。
明歌很想一拳頭砸在這男人的頭上問問他:腦子裏除了打架就是打架,有意思嗎,小孩子玩的過家家有什麽樂趣啊擦!
不過她不敢,自己的副業都是這家夥幫忙的,以後還得托他介紹客戶呢,客戶就是上帝啊,瞅著李斯將運動服的外套脫下扔在一邊,穿了一件體恤的他一邊做緩衝運動,一邊目光灼灼的望著明歌。
明歌學著他將外套脫下扔在一旁,脫了鞋幾步走近土坑中,一邊做伸展運動,一邊不示弱的迴望李斯。
這一幕要是被人看到,估計外人還以為兩人馬上要要兒童不宜的事情呢,畢竟又是脫衣服,又是深情凝視的。
而且下一刻兩個人就衝抱在了一起。
摔跤!
這土坑厚厚的一層土,且地方又大,摔跤再適合不過。
遠處走來一家三口的,孩子拿了小塑料鍬和木桶想要玩土呢,一看李斯和明歌霸占了自己的地方,立馬嗚嗚嗚的哭了起來。
越來越多的小孩子們過來,這土坑本來是他們平時玩泥巴玩土堡的樂園呢,如今被人霸占,父母親怕孩子被打在一起的明歌和李斯傷到,不讓孩子們過去,不甘心的孩子們隻能嗚嗚嗚大哭著抗議。
相比於上一次,李斯又長進了不少,這段時間一直在提升自己搏鬥技能的明歌發覺李斯這家夥就是在偷師,她之前的招數都被他拿來用了!
兩個人纏鬥好久,她才能把他掀翻在地,可不等她喘口氣呢,這男人又和猛獸一樣起身撲了上來。
沒有靈氣在體內運轉,和這男人比耐勁,明歌還真比不過。
兩個人你撲我倒的戰成一團,小孩子們由一開始的嗚嗚大哭到最後好奇的瞪著李斯和明歌呐喊著,“妖精打架,妖精打架!”
也有小孩不甘示弱的喊,“不許打女人,爸爸說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孩子!”
孩子們周圍的大人們一開始略無聊啊,後來幹脆拿手機為明歌和李斯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