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倒是好膽量!”聲音自內屋傳來,明歌抬眼,便看到了一身雪白長袍,自屋子裏出來的梅無痕。
梅無痕若是不做采花賊,不做山大王,他其實算是個翩翩佳公子,長得端正自不說,一雙眼睛就像話本子裏迷倒一片的桃花眼,且梅無痕這人時時刻刻笑嘻嘻的,讓人覺得他就像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這樣的男人最容易博得女孩們的好感度。
看到明歌,以及明歌眉頭處的那顆黑痣,梅無痕微微一愣。
宿主荀明歌的眉頭有一個黑色的痣,也算是宿主標誌性的一個黑痣,宿主在三慈庵的時候,許多的香客就是喜歡宿主的這顆痣,甚至還有個所謂的書生為這顆痣寫過一首詩。
梅無痕的表情逃不過明歌的眼睛!
明歌突然覺得,宿主那一世,梅無痕是知道宿主就是他曾經傷害過的人。
被瞞在鼓中的,隻有宿主。
既然這人已經認出了她,明歌也就不再廢話,她笑了一聲望向梅無痕,“多謝誇獎,膽量其實不大,不過兔子急了也會咬人不是。”
梅無痕沒有說話,他走近明歌,目光定定瞧著明歌的臉,許久許久,才望進明歌的眼中。對明歌一對視,又哪裏能不知道,明歌已然認出了他。
他緩緩垂下眼,抿著唇,半晌方說,“你?”
那句你還活著被他口中一個打結變成了,“你怎麽找來的這裏?”
明歌繼續笑,“你認識我?”
梅無痕沒有搭話,他轉身朝屋子裏走去,走了幾步發覺明歌沒有跟上,他扭頭望著明歌說,“你跟我來!”
明歌起身跟了去。
進了內室,屋子裏的擺設更顯雅致,明歌略略掃了一眼,梅無痕卻已經走到床頭,自床頭摘了床頭掛著的那把劍走到明歌的麵前雙手捧起遞給明歌,
明歌沒有接,隻一臉平靜的望著他。
梅無痕垂眉盯著手中的劍,見明歌不接,這才說,“胸口右邊是心髒的位置,你可以直接刺進去,一劍可以殺了我,若是不解恨,你也可以亂劍砍死我。這把劍名無痕,跟了我許多年,和我的兄弟一般,你用它殺了我,也算是對我最好的報複!”
他的聲音低沉沉的,沒有半點開玩笑或是調侃的意思!
明歌沒有接劍,“為什麽?”
這是宿主一直想問的、來不及問的、也不敢問的話!
為什麽?
他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個喪心病狂的采花賊,而他除了那件事外,其他的事情都顯得那麽正常。
最主要的是,他對宿主那麽好那麽好,誰能想到他當年做過那樣的事。
為什麽?
梅無痕的唇動了動,對上明歌執拗的目光,他低聲說,“當年我年少輕狂惹了許多仇家,偏偏不自知,那時被所謂的好友下藥,神誌迷糊進了你的屋子……”
明歌打斷他,“神智迷糊的人會在牆上畫梅花?”
“梅花是我進屋子的時候,先畫下的!”
“所以呢?你一個采花大盜,你別說你有自己的節/操,做這種事是不得已為之,還想找我對我負責呢!”
“我那天之後被人陷害,幾度生死,再去麥城找你家,你家已經全家搬遷,幾番打聽都沒你的下落,他們都說你病死了!”
明歌瞪著他,胸口翻滾著,委屈難過之意她壓都壓不住。
這是宿主的情緒。
一直期待家裏的人能找她,可沒想到,所謂的家人已經對外宣布她病逝,哪怕宿主的靈魂在身體裏殘留點滴,可聽到這個消息,還是無法接受。
長長的吐了一口氣,將心底翻滾的情緒壓下,明歌這才瞪著梅無痕,“我不相信你說的,我也不會殺你,殺你實在是汙了我的手!”
“哦!”梅無痕低低應了一聲,他將手中的劍放在桌子上,他自己也順勢坐在了桌子上的椅子上,這才抬頭打量明歌。
這人這是個什麽反應?
明歌覺得自己就像是一拳頭砸在了棉花團上一般。
她說不殺他,是因為宿主的心底對這個人的感情非常複雜,這個男人把宿主推入地獄,卻又像一個天使給了宿主最後的光明。
宿主不敢麵對這人,就是怕真相是一個血淋淋的比宿主所知道的更加殘酷。
這最後一絲的光明就像是宿主的救命稻草一般!
但這個男人做了錯事,怎麽能夠這麽坦然的哦一聲,明歌口中說了不殺他,他便似乎就成了個無事人。
明歌心底這會子因為這人的態度,已經想著日後用什麽方法來折磨他,用什麽方法讓他生不如死。
男人垂著頭坐在椅子上,似乎是感覺到了明歌落在他身上殺氣騰騰的目光,他並沒有抬頭,而是說,“我其實也沒你想象的那麽汙!”
聲音裏是濃濃的委屈辯訴。
明歌說殺他會汙了她的手,這男人竟然為明歌這樣說話而覺得委屈。
一個強/奸犯采花盜用這麽一副口吻說話,本應該虛偽又做作,可這個男人偽裝的實在太好了,好到讓人甚至有種錯覺,覺得他才是受害者一般。
明歌下意識的將目光落在桌子上的劍身上,她開始思索自己要不要用劍把這個男人戳成篩子!
“我那時候有幾個損友,我們經常一起四處遊玩閑逛!”梅無痕的當年用‘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這樣的話來形容再合適不過,當年風流倜儻不知憂愁,少年心性更是不知天高地厚,“有一次打賭我輸了,朋友們起哄,輸了的人要在城裏那些女兒香閨裏偷出十八件肚兜,並且還要在那些香閨裏留下記號。”
他說到這裏,偷偷望了眼站在窗戶旁背對著他的女子,目光由一一開始的苦笑,慢慢就成了抹憂傷,“我們那時候,剛好在麥城停留。你的閨房是我進入的第十八個女子的閨房,有人在我進入你閨房之前在你的閨房裏吹了烈香,我著了道,才會那般對待你。”
他說到這裏,似乎想起了往事,臉現痛苦之色。
梅無痕若是不做采花賊,不做山大王,他其實算是個翩翩佳公子,長得端正自不說,一雙眼睛就像話本子裏迷倒一片的桃花眼,且梅無痕這人時時刻刻笑嘻嘻的,讓人覺得他就像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這樣的男人最容易博得女孩們的好感度。
看到明歌,以及明歌眉頭處的那顆黑痣,梅無痕微微一愣。
宿主荀明歌的眉頭有一個黑色的痣,也算是宿主標誌性的一個黑痣,宿主在三慈庵的時候,許多的香客就是喜歡宿主的這顆痣,甚至還有個所謂的書生為這顆痣寫過一首詩。
梅無痕的表情逃不過明歌的眼睛!
明歌突然覺得,宿主那一世,梅無痕是知道宿主就是他曾經傷害過的人。
被瞞在鼓中的,隻有宿主。
既然這人已經認出了她,明歌也就不再廢話,她笑了一聲望向梅無痕,“多謝誇獎,膽量其實不大,不過兔子急了也會咬人不是。”
梅無痕沒有說話,他走近明歌,目光定定瞧著明歌的臉,許久許久,才望進明歌的眼中。對明歌一對視,又哪裏能不知道,明歌已然認出了他。
他緩緩垂下眼,抿著唇,半晌方說,“你?”
那句你還活著被他口中一個打結變成了,“你怎麽找來的這裏?”
明歌繼續笑,“你認識我?”
梅無痕沒有搭話,他轉身朝屋子裏走去,走了幾步發覺明歌沒有跟上,他扭頭望著明歌說,“你跟我來!”
明歌起身跟了去。
進了內室,屋子裏的擺設更顯雅致,明歌略略掃了一眼,梅無痕卻已經走到床頭,自床頭摘了床頭掛著的那把劍走到明歌的麵前雙手捧起遞給明歌,
明歌沒有接,隻一臉平靜的望著他。
梅無痕垂眉盯著手中的劍,見明歌不接,這才說,“胸口右邊是心髒的位置,你可以直接刺進去,一劍可以殺了我,若是不解恨,你也可以亂劍砍死我。這把劍名無痕,跟了我許多年,和我的兄弟一般,你用它殺了我,也算是對我最好的報複!”
他的聲音低沉沉的,沒有半點開玩笑或是調侃的意思!
明歌沒有接劍,“為什麽?”
這是宿主一直想問的、來不及問的、也不敢問的話!
為什麽?
他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個喪心病狂的采花賊,而他除了那件事外,其他的事情都顯得那麽正常。
最主要的是,他對宿主那麽好那麽好,誰能想到他當年做過那樣的事。
為什麽?
梅無痕的唇動了動,對上明歌執拗的目光,他低聲說,“當年我年少輕狂惹了許多仇家,偏偏不自知,那時被所謂的好友下藥,神誌迷糊進了你的屋子……”
明歌打斷他,“神智迷糊的人會在牆上畫梅花?”
“梅花是我進屋子的時候,先畫下的!”
“所以呢?你一個采花大盜,你別說你有自己的節/操,做這種事是不得已為之,還想找我對我負責呢!”
“我那天之後被人陷害,幾度生死,再去麥城找你家,你家已經全家搬遷,幾番打聽都沒你的下落,他們都說你病死了!”
明歌瞪著他,胸口翻滾著,委屈難過之意她壓都壓不住。
這是宿主的情緒。
一直期待家裏的人能找她,可沒想到,所謂的家人已經對外宣布她病逝,哪怕宿主的靈魂在身體裏殘留點滴,可聽到這個消息,還是無法接受。
長長的吐了一口氣,將心底翻滾的情緒壓下,明歌這才瞪著梅無痕,“我不相信你說的,我也不會殺你,殺你實在是汙了我的手!”
“哦!”梅無痕低低應了一聲,他將手中的劍放在桌子上,他自己也順勢坐在了桌子上的椅子上,這才抬頭打量明歌。
這人這是個什麽反應?
明歌覺得自己就像是一拳頭砸在了棉花團上一般。
她說不殺他,是因為宿主的心底對這個人的感情非常複雜,這個男人把宿主推入地獄,卻又像一個天使給了宿主最後的光明。
宿主不敢麵對這人,就是怕真相是一個血淋淋的比宿主所知道的更加殘酷。
這最後一絲的光明就像是宿主的救命稻草一般!
但這個男人做了錯事,怎麽能夠這麽坦然的哦一聲,明歌口中說了不殺他,他便似乎就成了個無事人。
明歌心底這會子因為這人的態度,已經想著日後用什麽方法來折磨他,用什麽方法讓他生不如死。
男人垂著頭坐在椅子上,似乎是感覺到了明歌落在他身上殺氣騰騰的目光,他並沒有抬頭,而是說,“我其實也沒你想象的那麽汙!”
聲音裏是濃濃的委屈辯訴。
明歌說殺他會汙了她的手,這男人竟然為明歌這樣說話而覺得委屈。
一個強/奸犯采花盜用這麽一副口吻說話,本應該虛偽又做作,可這個男人偽裝的實在太好了,好到讓人甚至有種錯覺,覺得他才是受害者一般。
明歌下意識的將目光落在桌子上的劍身上,她開始思索自己要不要用劍把這個男人戳成篩子!
“我那時候有幾個損友,我們經常一起四處遊玩閑逛!”梅無痕的當年用‘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這樣的話來形容再合適不過,當年風流倜儻不知憂愁,少年心性更是不知天高地厚,“有一次打賭我輸了,朋友們起哄,輸了的人要在城裏那些女兒香閨裏偷出十八件肚兜,並且還要在那些香閨裏留下記號。”
他說到這裏,偷偷望了眼站在窗戶旁背對著他的女子,目光由一一開始的苦笑,慢慢就成了抹憂傷,“我們那時候,剛好在麥城停留。你的閨房是我進入的第十八個女子的閨房,有人在我進入你閨房之前在你的閨房裏吹了烈香,我著了道,才會那般對待你。”
他說到這裏,似乎想起了往事,臉現痛苦之色。